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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2-0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迪生态”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 457,505,375 股,发行价格为 9.30 元/股,新增
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 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2016
年 12 月 2 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发行前注册资本:150,729.23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林芝
所属行业: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生态环境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电源的
开发、投资和经营; 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灰渣利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修
理;电力建设总承包,电力及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电厂运营
检修、调试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生物质原料加工
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物流、运输;林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园林绿化,
农林产品的加工、销售;碳资产的开发及交易;页岩气及煤层气的勘探技术研发、
综合利用;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引进转让;投资业务。(上
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张鸿健
电话号码:027-67869270
传真号码:027-67869018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涉及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 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0 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履行的发行过程
①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追加认购情况
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16 年 11 月 9 日 9:00-12:00)
内共收到 3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本次发行,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全称 投资者类型
(元/股) (万元)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9.40 90,000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 10.99 49,480
3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投资者 9.30 186,000
经中德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核查,所有投资者
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定金并提交了《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报价单及相关
附件,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 11 月 8 日 17:00 之前完成备案,未提供备案证
明文件的法人投资者已出具询价对象基本信息表并承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
中: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用于申购的方正富邦惠通 8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申购的中山证券启航 3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完
成备案并提供了备案证明文件;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询价对象
基本信息表并承诺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中德证券、银河证券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获配投资者提供的备案证明
文件进行详细核查,均符合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投资者参与询价的要求。与公司及
中德证券、银河证券的关联方进行比对核查的结果显示,所有投资者与公司和中
德证券、银河证券均无关联关系。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共 3 家,累计申购金额
32.548 亿元。
根据 2016 年 11 月 9 日 9:00-12:00 的簿记建档情况情况以及本次发行价格和
发行对象的确定原则,已提交有效报价的 3 家投资者获得全额配售,合计配售股
份数量为 349,978,494 股,对应认购金额为 3,254,799,994.20 元。
因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家数为 3 家,在 9.30 元申报价格的认购股份数量
349,978,494 股与认购资金 3,254,799,994.20 元均未达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
集资金的上限,公司与中德证券、银河证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 17:00 前以确
定的 9.30 元/股发行价格同时向 3 家已获配投资者和其余 108 名投资者发出《追
加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本次追加认购。投资者发送名单包括: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凯迪生态前 20 名股东,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66 家,证券投
资基金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5 家等特定投资者。
根据 2016 年 11 月 9 日 17:00 前的簿记建档情况,中德证券簿记现场共收到
1 家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报价单》及相关附属文件。根据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
配售原则,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者全称 投资者类型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元)
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公司 9.30 100,000
经中德证券、银河证券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核查,追加认购投资者华宝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定金并提交了《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
的追加认购报价单及相关附件,并已出具询价对象基本信息表承诺以自有资金参
与认购并出具自有资金承诺函。
中德证券、银河证券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获配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
进行详细核查,均符合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投资者参与询价的要求。与公司及中德
证券、银河证券的关联方进行比对核查的结果显示,追加认购投资者与公司和中
德证券、银河证券均无关联关系。提供有效报价的追加认购投资者共 1 家,累计
申购金额 10 亿元。
履行追加认购程序后,本次发行投资者整体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投资者类型 申购价格(元) 申购金额(万元)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情况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9.40 90,000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公司 10.99 49,480
3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投资者 9.30 186,000
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申购情况
1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公司 9.30 100,000
②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9.3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457,505,375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4,254,799,987.50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6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4 名,不超过 10 名。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配售原
则,最终的获配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与获配金额如下: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全称
(元) (股) (月)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9,999,994.90 96,774,193 12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4,799,999.30 53,204,301 12
3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860,000,000.00 200,000,000 12
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99,999,993.30 107,526,881 12
合计 4,254,799,987.50 457,505,375
其中各获配对象参与认购情况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 证券数量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证券账户号码
号 (股)
方正富邦基金-民生银行-中
方正富邦基金管 国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
1 0899125483 96,774,193
理有限公司 托至信 266 号凯迪生态定向
增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山证券-招商银行-中山证
中山证券有限责
2 券启航 3 号定增集合资产管 0899125035 53,204,301
任公司
理计划
中国华电集团资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
3
本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 200,00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
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0899032347 107,526,881
任公司
合计 - - 457,505,375
经中德证券、银河证券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
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情形。
公司已分别与上述获配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签署了相应的股份认购合
同。
发行对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申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华宝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用于申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备案。
3、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16 年 11 月 9 日。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57,505,375 股。
6、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9.30 元/股。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和中德证券、银河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
投标统计,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价格确定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
购价格为 9.30 元/股,较发行底价 9.30 元/股的溢价为 0%,较 2016 年 11 月 9 日
(发行询价截止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9.43 元/股的折扣为 1.38%,较 2016 年
11 月 9 日(发行询价截止日)收盘价 9.28 元/股的折扣为-0.22%。
7、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254,799,987.50 元。
8、发行给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合 计 83,701,548.00 元 , 其 中 包 括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79,801,548.00 元(含增值税),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合计 3,900,000.00 元(含增
值税)。
9、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扣除增值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36,262.86 元。
10 资产过户和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11、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 年 11 月 1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010136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中
德证券已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54,799,987.50 元。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254,799,987.5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79,801,548.00 元(含增值税)
后,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将款项人民币
4,174,998,439.50 元划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
行凯立德账号为 558657542168 账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实际收到资金 4,174,998,439.50 元,扣
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00,000.00 元(含增值税),
扣除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36,262.8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57,505,37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718,330,887.86 元。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964,797,747.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100%。
1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
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3、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14、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的获配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与获配金额如下: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全称
(元) (股) (月)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9,999,994.90 96,774,193 12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4,799,999.30 53,204,301 12
3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860,000,000.00 200,000,000 12
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99,999,993.30 107,526,881 12
合计 4,254,799,987.50 457,505,375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设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8 日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其聪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84915E
(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3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注册号 440301102793853
(3)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设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田洪亮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3 至 15 层西楼办公 10 层
注册地
1019-2028 室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3 至 15 层西楼办公 10 层
主要办公地点
1019-2028 室
投资及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咨询服务;产权经纪。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经营范围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710934801X
(4)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1998 年 9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374,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成然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
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
经营范围 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
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31241927F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及一期
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截至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出具
日,也不存在除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5、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凯迪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不包
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
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定
价以及股票获配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均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发行实施细则》和《发行与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股东大会
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过程及认购对象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457,505,375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就本次
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
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
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证券代码:00093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
4、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股份变动情况表及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59,293,123 37.11%
2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73,821,064 4.90%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5,248,085 3.67%
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9,393,939 2.61%
5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
30,303,030 2.01%
发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6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荟誉金陵 1 号资产管理计
30,303,030 2.01%

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9,280,990 1.94%
8 安徽新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105,676 1.73%
9 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2,020 1.34%
10 武汉百瑞普提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4,272,266 0.95%
合 计 878,223,223 58.27%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序号 持股比例
(股)
1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59,293,123 28.47%
2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18%
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7,526,881 5.47%
4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774,193 4.93%
5 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73,821,064 3.76%
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5,248,085 2.81%
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204,301 2.71%
8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9,393,939 2.00%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
9 30,303,030 1.54%
向增发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荟誉金陵 1 号资产管理
10 30,303,030 1.54%
计划
合计 1,245,867,646 63.41%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册股
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66,116,328 37.56% 1,023,621,703 52.1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41,176,044 62.44% 941,176,044 47.90%
股份总数 1,507,292,372 100.00% 1,964,797,747 100.00%
本次发行前阳光凯迪直接持有公司 37.1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下降至 28.47%,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数量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占本次发行
任职状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末持股数(股) 前总股本比


1 李林芝 董事长 现任 268,000 0.018%
2 唐宏明 董事 现任 2,377,983 0.158%
3 罗廷元 董事 现任 0
4 陈义生 董事、总裁 现任 90,200 0.006%
5 王博钊 董事 现任 0
6 徐尹生 董事 现任 0
7 张兆国 独立董事 现任 0
8 徐长生 独立董事 现任 0
9 厉培明 独立董事 现任 0
10 方宏庄 监事 现任 0
11 胡学栋 监事 现任 0
12 朱华银 监事 现任 0
13 黄国涛 副总裁 现任 20,192 0.001%
14 李满生 副总裁 现任 32,000 0.002%
15 叶黎明 副总裁 现任 28,500 0.002%
16 张鸿建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6,800 0.002%
17 谢波 副总裁 现任 0
18 张海涛 副总裁 现任 0
19 杨虹 副总裁 现任 0
20 江林 副总裁 现任 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间接持股。
3、主要财务数据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资产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145,824.90 868,198.44 508,704.31 498,198.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6,732.28 2,421,020.91 2,082,343.60 1,763,016.93
资产总计 3,602,557.18 3,289,219.35 2,591,047.90 2,261,215.72
流动负债合计 1,149,938.18 1,362,221.31 1,101,687.73 937,783.6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50,331.39 1,133,416.73 745,757.42 634,707.66
负债合计 2,700,269.57 2,495,638.04 1,847,445.14 1,572,491.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56,264.23 737,726.30 636,775.41 623,653.96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46,023.38 55,855.01 106,827.36 65,070.47
股东权益合计 902,287.60 793,581.31 743,602.76 688,724.44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40,939.11 349,567.63 401,314.41 293,875.65
营业利润 3,821.05 10,551.13 16,550.76 -8,000.59
利润总额 20,166.24 40,529.69 31,589.07 -1,632.23
净利润 15,918.52 34,077.68 28,410.59 -2,181.4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16,903.41 38,857.92 28,072.61 -2,604.85
股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984.89 -4,780.24 337.97 423.42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2,457.10 486,574.85 640,385.97 430,236.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806.85 432,399.19 560,081.73 296,40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50.25 54,175.66 80,304.24 133,832.94
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30 531.24 27,398.88 48,714.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43.63 717,885.70 262,161.78 277,96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4,343.33 -717,354.45 -234,762.90 -229,245.63
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8,036.18 1,774,064.70 567,212.64 516,930.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4,501.54 1,086,549.82 431,175.88 431,583.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43,534.64 687,514.88 136,036.76 85,346.15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50,845.72 24,300.16 -18,422.48 -10,056.20
(减少)/增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
91,699.20 67,399.04 85,821.52 95,877.73
价物余额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2,544.91 91,699.20 67,399.04 85,821.52
余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2015 年 12 /2014 年 12 /2013 年 12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0 0.64 0.46 0.53
速动比率(倍) 0.55 0.38 0.35 0.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7.12% 70.98% 74.91% 73.21%
每股净资产(元) 5.02 4.89 6.75 6.61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6 1.56 1.91 0.9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9 1.83 1.94 1.58
存货周转率(次) 0.62 1.03 3.41 5.1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0 0.12 0.17 0.1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1 0.36 0.85 1.4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0 0.16 -0.2 -0.11
主营业务毛利率 31.75% 29.50% 20.25% 17.25%
净利润率 4.67% 9.75% 7.08% -0.7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28 0.3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28 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12 0.19 0.31 -0.03
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加权平均
2.27% 5.64% 4.40% -0.4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50% 4.75% 4.63% -0.44%
净资产收益率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145,824.90 31.81% 868,198.44 26.40% 508,704.31 19.63% 498,198.79 22.03%
非流动资产 2,456,732.28 68.19% 2,421,020.91 73.60% 2,082,343.60 80.37% 1,763,016.93 77.97%
资产总计 3,602,557.18 100.00% 3,289,219.35 100.00% 2,591,047.90 100.00% 2,261,215.72 100.00%
流动负债 1,149,938.18 42.59% 1,362,221.31 54.58% 1,101,687.73 59.63% 937,783.63 59.64%
非流动负债 1,550,331.39 57.41% 1,133,416.73 45.42% 745,757.42 40.37% 634,707.66 40.36%
负债合计 2,700,269.57 100.00% 2,495,638.04 100.00% 1,847,445.14 100.00% 1,572,491.2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及煤矸石发电、原煤销售业务等,公司资产以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
产为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的资产总额呈上
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总额呈逐渐上升
趋势,与公司的资产总额增长相匹配。
(2)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40,939.11 349,567.63 401,314.41 293,875.65
营业利润 3,821.05 10,551.13 16,550.76 -8,000.59
利润总额 20,166.24 40,529.69 31,589.07 -1,632.23
净利润 15,918.52 34,077.68 28,410.59 -2,18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903.41 38,857.92 28,072.61 -2,604.85
者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93,875.65 万元、401,314.41 万元、
349,567.63 万元和 340,939.11 万元,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小幅下降
主要系公司原煤销售业务由于市场情况较差,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下降较大所
致。2016 年 1-9 月,随着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的增加,发电量增加,销售收入呈
增加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181.43 万元、28,410.59 万元、34,077.68 万
元和 15,918.52 万元。净利润呈增长趋势。其中 2015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加主要系
当年确认金额较大的政府补助所致。即公司 2015 年增值税即征即退大幅增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收入以及 2015 年新增秸秆收购补贴奖励所致。
(3)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650.25 54,175.66 80,304.24 133,832.94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94,343.33 -717,354.45 -234,762.90 -229,245.63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43,534.64 687,514.88 136,036.76 85,346.15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150,845.72 24,300.16 -18,422.48 -10,056.20
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242,544.91 91,699.20 67,399.04 85,821.52
等价物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3,832.94 万元、
80,304.24 万元、54,175.66 万元和 1,650.25 万元。由于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增加
导致相关税费增加,及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等储备增加占用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245.63 万元、
-234,762.90 万元、-717,354.45 万元和-94,343.33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
投资力度,进行相关工程项目投资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346.15 万元、
136,036.76 万元、687,514.88 万元和 243,534.6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及日常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度,以及公司的资金情况合理安排筹集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所致;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及大量采用售后租赁融资租赁业务筹集资金所致。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情况正常,与公司发展状况相适应。
6、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共计 1,964,797,747 股,以 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数据为基础,本次发行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下: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6 年 1-9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 0.11 0.09 0.28 0.20
每股净资产 5.02 3.85 4.89 3.75
注: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保荐代表人:罗民、左刚
项目协办人:阳昊
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90
2、联合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负责人:刘卫宾
经办人:琚璇
电话:010-66568379
传真:010-66568857
3、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
负责人:程丽
经办律师:舒知堂、孔俊杰
电话:010-65693399
传真:010-65693838
4、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王郁、彭翔
电话:027-85424320
传真:027-85424329
5、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 王郁、汤家俊
电话:027-85424320
传真:027-85424329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保荐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中德证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凯迪生态作为发行人与中德证券作为保荐
机构签订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凯迪
生态聘请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与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工作,并在保荐期间内履行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即推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股票
的发行与上市的期间(以下简称“推荐期间”)和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持续督
导期间(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推荐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
证券在证交所上市之日止。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证券上市当年
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与公司在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证券上
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二者较早日期止。
保荐代表人情况
罗民: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中德证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部联席主管。曾
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中国石油、中国神华、中海集运、首都机场、节能风电、招商
银行、湖南有色、中信国安、包钢股份、中材科技、田中精机、旷达科技等项目,
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左刚:保荐代表人、硕士学位,中德证券并购重组部副主管。曾先后主持或
参与了漳泽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收购石家庄东方热电
项目、顺鑫农业定向增发、通宝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阳泉煤业再融资项目、中信
重工 IPO 项目、山西证券 IPO 项目、宗申动力定向增发、西安饮食定向增发、
三泰控股定向增发等项目,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验。
2、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三)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五)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六)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七)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八)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九)保荐及承销协议;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
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二)认购股东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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