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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3-23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一五年三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400,696,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设置。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
为自上市之日(2015 年 3 月 24 日)起 36 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
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为 103,116,092(股),
持股比例为 14.7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银河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数量为 503,812,892 股,持股比例为 45.80%。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
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录

目录 ............................................................................................................... 4

释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 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9

二、财务状况分析................................................................................................. 21

三、盈利能力分析 ................................................................................................. 23

四、现金流量分析 ................................................................................................. 24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6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6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贮的基本情况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0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0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30

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2

二、上市推荐意见 ................................................................................................. 32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33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4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查阅地点 ......................................................................................................... 38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
本报告 指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公司/银河投资 指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400,696,800 股

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保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会计师/审计机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发行人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董事会 指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 1-9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章程》 指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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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唐新林

3.注册地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 1 号

4.发行前注册资本:699,214,962.00 元

5.成立时间:1993 年 6 月 20 日

6.办公地址邮编:536000

7.网址:http://www.yinheinvest.com/

8.营业范围: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变压器设备、电
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
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
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
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9.股票简称:银河投资

10.股票代码:000806

11.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2.董事会秘书:卢安军

13.证券事务代表:邓丽芳

14.联系电话:0779-3202636

15.传真:0779-3926916

16.电子邮箱:yhtech@yinheinve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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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4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关于公司与
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201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 月 12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
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3 号)
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696,800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
起 6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5 年 3 月 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公司非公开
发行 400,696,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根据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
CHW 证验字[2015]00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止,贵公司共计
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149,999,816.00 元(大写:壹拾壹亿肆仟玖佰玖拾玖万玖
仟捌佰壹拾陆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975,696.71 元(大写: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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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肆佰玖拾柒万伍仟陆佰玖拾陆元柒角壹分),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135,024,119.29 元(大写:壹拾壹亿叁仟伍佰零贰万肆仟壹佰壹拾玖元贰角
玖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00,696,800.00 元(大写:肆亿零陆拾玖万陆仟
捌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34,327,319.29 元(大写:柒亿
叁仟肆佰叁拾贰万柒仟叁佰壹拾玖元贰角玖分)。”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 A 股共计 400,696,80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4 年 5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发行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对于发行人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 5 月 2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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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的 90%的发行底价(2.87 元/股)的比例为 100.00%;相对于本次发送缴款
通知书(2015 年 3 月 5 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收盘价 9.08 元/股的比例为 31.61%;
相对于本次发送缴款通知书(2015 年 3 月 5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日均价 8.74 元/股的比例为 32.83%。

(四)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公
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认购数量为 400,696,800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发行数量为 400,696,800 股。
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400,696,800 2.87 1,149,999,816.00 36 个月
合计 400,696,800 1,149,999,816.00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49,999,81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保荐承
销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4,975,696.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135,024,119.29 元。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限售期结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为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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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火炬路 15 号正成花园综合楼 2 单元 3 层 303 号房
注册资本:4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琦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顾问;电子信息
技术开发;生物工程、旅游、房地产方面的投资;新能源开发、投资和咨询服务;
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
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
其持有公司 14.75%的股权。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认购股份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

认购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14 年 5 月 25 日

2、认购标的、认购数量、认购方式、支付方式等情况

(1)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①认购标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普
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②认购数量:银河集团本次拟现金出资人民币不超过 115,000 万元进行
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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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购方式

银河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

(3)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银河集团承诺,所认购的银河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自本次
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4)认购款的支付

银河集团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银河投资发
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款
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帐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
用再划入银河投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5)定价基准日、底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银河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
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
A 股股票交易均价*90%。

③本次发行价格为 2.87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④若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按
要求确定新的发行底价。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公司与认购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自双方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银河投资、银河集团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4)合同未附带任何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4、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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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合同的规定遵守或履行
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做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则
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其他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合同生效后,银河集团方违反合同之约定,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
每延迟一日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发行人造成
的其他损失。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 1 号
法定代表人:唐新林
联系人:卢安军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保荐代表人:梁军、王成林
项目协办人:杨凌
其他项目组成员:李振、夏鑫源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传真:021-33827017
(三)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楼 12 层
负责人:梁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乾明、司马湘卿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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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 6 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大厦 14 层
负责人:李金全
签字律师:张军、田承祖
联系电话:010-58619715
传真:010-58619719
(五)验资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天津和平区解放北路 188 号信达广场 35 层
负责人:方文森
签字会计师:陈志、盛浩娟
联系电话:022-23193866
传真:022-2355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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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股)
1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103,116,092 14.75% 人民币普通股 472,606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
2 信托-新时代恒禧证券投资集 7,853,533 1.12% 人民币普通股 -
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智
3 6,384,569 0.91% 人民币普通股 -
慧金 9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德邦基金-光大银行-富邦百
4 5,509,224 0.79% 人民币普通股 -
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孟宪鹏 3,999,900 0.57% 人民币普通股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
6 瑞 7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3,940,067 0.56% 人民币普通股 -
计划
7 汪江 3,923,200 0.56% 人民币普通股 -
8 刘莎 3,751,300 0.54%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9 司-多策略优选 2 号证券投资 3,731,000 0.53% 人民币普通股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红塔资产-光大银行-红塔资
10 产光大晶鑫 2 号特定多个客户 3,657,680 0.52% 人民币普通股 -
资产管理计划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限售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股)
1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503,812,892 45.80% 人民币普通股 401,169,406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2 托-新时代恒禧证券投资集合资 7,853,533 0.71% 人民币普通股 -
金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五十八号
3 6,502,751 0.59% 人民币普通股 -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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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智慧金
4 6,384,569 0.58% 人民币普通股 -
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德邦基金-光大银行-富邦百瑞1号
5 5,509,224 0.50% 人民币普通股 -
资产管理计划
6 孟宪鹏 3,999,900 0.36% 人民币普通股 -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瑞7
7 3,961,178 0.36% 人民币普通股 -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汪江 3,923,200 0.36% 人民币普通股 -

9 刘莎 3,751,300 0.34%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0 -多策略优选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3,731,000 0.34% 人民币普通股 -
金信托计划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姓名 职务 变动原因
持股数(股) 股份比例 持股数(股) 股份比例
非公开发行增
张怿 财务总监 500 0.000072% 500 0.000045%
加了股本总额
合计 500 0.000072% 500 0.00004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见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66,661 0.11% 401,463,461 36.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8,448,301 99.89% 698,448,301 63.50%
三、股本总数 699,214,962 100.00% 1,099,911,762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银河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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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
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
力将得到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696,800 股。以 2013 年和 2014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 1-9 月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5 0.0112 0.0100 0.0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基本每股
-0.0366 -0.0232 -0.0575 -0.0367
收益(元/股)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19 1.79 1.15 1.76
(元/股)
注:(1)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1,099,911,762.00 股)计算;

(2)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9 月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
(1,099,911,762.00 股)计算;

(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
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35,024,119.29 元)除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数(1,099,911,762.00 股)计算。

(四)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过 6 亿元,剩
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业务结构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
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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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
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
发生重大变化。

(七)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
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大幅增加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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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 2011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
具了[2012]中磊审字第 01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
了大华审字[2013]001851 号、大华审字[2014]00487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以下财务数据和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 2014
年 1-9 月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资产总额 2,110,407,275.25 2,083,055,750.55 2,110,412,544.24 2,539,560,396.13
负债总额 1,284,556,711.49 1,221,261,663.02 1,244,548,960.77 1,706,645,701.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02,249,149.87 835,474,307.50 839,672,159.37 808,462,272.9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536,474,953.12 784,076,719.09 957,305,715.93 957,576,055.58
营业利润 -5,277,257.71 17,951,959.80 22,502,871.96 -200,953,875.95
利润总额 84,141.64 21,459,216.43 34,542,853.93 -191,102,26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7,022,603.28 12,212,662.79 24,093,757.38 -178,375,048.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40,350,219.72 -25,563,661.34 -5,931,755.39 -218,770,847.09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815,998.57 64,029,460.02 303,274,052.40 256,877,477.72
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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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0,080,649.25 70,119,555.26 -49,611,529.28 72,084,559.11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354,858.95 -156,818,002.13 -340,921,140.03 -346,128,795.25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66,661,427.96 -22,685,605.84 -87,300,120.14 -17,205,105.41


(四)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1.14 1.12 1.21 1.13
速动比率(倍) 0.84 0.80 0.92 0.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22% 41.86% 43.61% 57.34%
每股净资产(元/股) 1.18 1.23 1.24 1.19
指标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4 1.70 1.88 1.73
存货周转率(次) 1.25 2.00 2.44 2.5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004 0.09 0.43 0.37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0 0.0175 0.0345 -0.25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0 0.0175 0.0345 -0.25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8% 1.46% 2.92% -19.5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08]43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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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1,265,381.54 83,041,173.64 120,477,607.12 203,496,975.16
应收票据 49,301,964.81 47,470,428.02 30,229,450.70 18,195,510.51
应收账款 479,224,714.06 463,664,154.18 456,839,649.09 562,686,693.63
预付款项 126,409,418.12 137,142,638.02 86,218,522.09 148,103,734.48
应收股利 30,090.00 - - -
其他应收款 57,452,078.27 41,322,533.11 105,288,881.92 216,834,832.46
存货 318,285,599.33 311,888,203.68 252,089,775.33 351,088,734.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500,000.00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51,114.00 651,114.00 - -
流动资产合计 1,192,620,360.13 1,085,180,244.65 1,051,143,886.25 1,500,906,481.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817,888.23 173,197,624.80 195,909,786.50 124,849,2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555,224.47 23,308,632.04 23,502,834.67 38,675,252.31
投资性房地产 - - - 4,977,558.33
固定资产 393,675,584.37 410,980,250.27 440,546,173.28 448,086,107.12
在建工程 774,490.02 1,157,303.67 - 3,450,601.62
无形资产 214,251,580.79 221,958,975.91 232,265,917.18 249,836,537.29
商誉 25,990,166.15 25,990,166.15 25,990,166.15 25,990,166.15
长期待摊费用 679,348.36 802,165.16 922,119.77 38,08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406,484.44 79,844,239.61 79,495,512.15 82,114,257.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636,148.29 60,636,148.29 60,636,148.29 60,636,148.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7,786,915.12 997,875,505.90 1,059,268,657.99 1,038,653,914.91
资产总计 2,110,407,275.25 2,083,055,750.55 2,110,412,544.24 2,539,560,396.13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59.10%、49.81%、52.10%及 56.51%,占比较高。其中各期末货
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3.56%、11.46%、7.65%及 7.64%,呈下降的趋势,
公司资金较为紧张。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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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61,000,000.00 390,400,000.00 462,000,000.00 295,780,000.00
应付票据 71,552,000.00 56,306,031.00 31,613,345.00 41,758,344.00
应付账款 232,644,986.43 214,678,096.74 194,681,048.16 218,211,231.53
预收款项 75,642,307.43 87,133,548.99 63,124,053.95 229,836,731.30
应付职工薪酬 4,292,236.88 3,446,468.19 3,262,332.00 3,128,556.59
应交税费 12,568,580.71 9,888,550.59 7,360,581.34 4,132,910.14
应付股利 9,958,642.80 9,958,642.80 9,958,642.80 10,408,642.80
其他应付款 65,253,696.72 72,978,694.64 60,593,668.68 58,444,188.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0,000,000.00 127,500,000.00 35,000,000.00 465,966,485.17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42,912,450.97 972,290,032.95 867,593,671.93 1,327,667,089.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2,961,889.62 173,961,889.62 296,461,889.62 296,461,889.62
长期应付款 43,150.00 43,150.00 43,150.00 1,284,740.00
专项应付款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473,943.67 16,929,633.70 19,776,395.94 16,968,025.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665,277.23 56,536,956.75 59,173,853.28 62,763,956.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1,644,260.52 248,971,630.07 376,955,288.84 378,978,611.52
负债合计 1,284,556,711.49 1,221,261,663.02 1,244,548,960.77 1,706,645,701.07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 9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7.79%、69.71%、79.61%及 81.19%,非流动负债占比 22.21%、
30.29%、20.39%及 18.81%。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其中
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2.28%、53.25%、40.15%及 53.79%。公司近三
年的资金较为紧张,银行借款金额较大且短期借款占比较高,偿债压力较大,财
务费用负担较重。
(三)偿债能力分析

年份 2014-9-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14 1.12 1.21 1.13
速动比率 0.84 0.80 0.92 0.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22% 41.86% 43.61% 57.3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87% 58.63% 58.97% 67.20%
流动负债/负债 81.19% 79.61% 69.71% 77.79%
非流动负债/负债 18.81% 20.39% 30.29% 22.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及母公司)相对较高,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相对较低,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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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 60.87%,负债构成中,
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 81.19%;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
为 57,100 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同时流动资金
增加将有效缓解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508,474,571.62 94.78% 755,770,470.06 96.39% 917,533,964.31 95.85% 909,468,492.89 94.98%
务收入
其他业
28,000,381.50 5.22% 28,306,249.03 3.61% 39,771,751.62 4.15% 48,107,562.69 5.02%
务收入
合计 536,474,953.12 100% 784,076,719.09 100% 957,305,715.93 100% 957,576,055.58 1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909,468,492.89 元、917,533,964.31 元、755,770,470.06 元和 508,474,571.62 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98%、95.85%、96.39%和 94.78%。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不高,主要是公司销售边角料等收入。

(二)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各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6.54% 28.10% 5.20% 22.90% 11.13% 11.77%
其他业务毛利率 23.87% 28.92% 2.13% 26.79% -40.95% 67.74%
综合毛利率 26.40% 28.13% 5.07% 23.06% 8.48% 14.58%


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受原材料下降、
产品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大。
(三)期间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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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费用 50,579,230.17 74,028,685.82 92,460,290.69 114,872,062.28
管理费用 81,405,552.10 110,592,371.54 113,741,031.16 114,209,184.04
财务费用 43,538,072.10 56,197,633.73 76,471,213.51 90,017,410.95
期间费用 175,522,854.37 240,818,691.09 282,672,535.36 319,098,657.27

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9.43% 9.44% 9.66% 12.00%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15.17% 14.10% 11.88% 11.93%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8.12% 7.17% 7.99% 9.40%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32.72% 30.71% 29.53% 33.3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31,909.87 万元、28,267.25 万元、
24,081.87 万元和 17,552.29 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30%左右,
占比相对稳定。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815,998.57 64,029,460.02 303,274,052.40 256,877,47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0,080,649.25 70,119,555.26 -49,611,529.28 72,084,559.1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354,858.95 -156,818,002.13 -340,921,140.03 -346,128,795.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661,427.96 -22,685,605.84 -87,300,120.14 -17,205,105.4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082,913.54 53,421,485.58 76,107,091.42 163,407,211.56

(一)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5,687.75 万元、30,327.41 万元、
6,402.95 万元和-281.60 万元。
201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 78.89%,主要由于:
①受公司下游化工、有色冶金等客户需求萎缩及变压器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
响,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上年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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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6.14 万元;②相较 2012 年集中清理收回大量前期应收款项,本期收到的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201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 18.06%,主要由于:
①江变科技通过工艺设计优化,缩小了变压器体积,降低了材料耗用,物流信息
部的增设、采购流程重新梳理以及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采购成本降低,导
致发行人 2012 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减少了 25,289.48 万元;
②2012 年收回了较多的以前年度集中采购支付的预付材料款。
(二)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2012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由于江变科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认购了中铝国际 H 股 19,741,000 股,投资成本 6,431.35
万元,使得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2013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原因为:(1)出售
所持上市公司天成控股(600112.SH)403 万股股票收到 4,465.54 万元;(2)收
到转让苏州园林股权转让款尾款 1,527.25 万元;3)收到中铝国际现金股利 357.80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金减少。
(三)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2011-2013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金额较大,
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措了大量资金,偿还债
务支付的本金及利息金额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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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经 2014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及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过 6.00 亿元,剩余
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募集资金总
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上述用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
有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则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不需要进行备案和环保审批等程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财务负担沉重

长期以来,公司靠银行贷款的方式满足融资需求并进行扩张,广泛涉足多种
领域,但也导致规模扩张过快、债务高企、资产负债率较高等问题的出现。2011
年末、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2%、
58.97%和 58.63%,在国内同行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为此,公司 2011 年、
2012 年、2013 年承担财务费用分别为 9,001.74 万元、7,647.12 万元、5,619.76 万
元,而公司同期实现营业利润仅为-20,095.39 万元、2,250.29 万元、1,795.20 万元,
可见公司财务费用过高并已经严重侵蚀企业经营成果,影响公司业绩提升。

2、负债结构不合理,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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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目前的负债结构中,短期借款所占比重过大、长期借款偏小。截至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审议日(2014 年 5 月 25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短期
借款金额为 59,189.00 万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而长期借款金额为
10,396.19 万元,短期应偿还借款金额(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占总借款金
额比例为 85.06%。这种负债结构导致公司持续面临较大的短期还贷压力,筹措
还款资金成为管理层的主要任务之一,严重影响了公司其他经营活动,并且为公
司财务安全埋下重大隐患,不利于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

3、下游行业不景气导致收款周期变长,流动资金较为紧张

发行人是国内大型整流变压器的骨干企业,主要客户分布在有色金属冶炼、
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资金供应偏紧影响,这些传
统客户处于行业发展低谷,需求低迷,经济效益显著下降,导致合同预付款比例
降低,货款回收难度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变长,加之变压器属于资金密集型
行业,硅钢、铜、变压器油等大宗原材料供应都需要现金支付或信用期很短,公
司垫付资金日益增加,造成流动资金持续紧张。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
流动比率分别为 1.13、1.21 和 1.12,速动比率分别为 0.87、0.92 和 0.79。流动资
金严重不足导致公司经营策略趋于保守,影响了公司开拓新业务、培育新的盈利
增长点。

4、资本结构不合理,限制公司融资能力

发行人长期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筹集营运资金,受下游行业不景
气、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有所下降影响,自有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费
用偏高。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 58.63%的较高
水平,每股收益仅 0.0175 元,严重限制了向银行申请长期大额贷款的能力,而
融资能力不足,直接对公司的采购、备货和生产产生不良影响。为提高经营业绩、
改善股东回报,公司需要加大市场开拓和产品开发力度,扩大生产规模,这些都
需要更强的融资能力,需要公司改变资本结构,增加自有资金比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
位后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净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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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以及缓解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同时为公司产品升级、
未来持续扩大经营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支持,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营运资金得到大幅提升,战略制定及日常经营决策将趋向于正常化和积极化,
商业信用得到提升,公司将进入良性的运营与信用状态,不但可以有效促进现有
变压器和电子元器件产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为培育和
发展新业务打下了良好基础,进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后,公司总资产、股东权益将
相应增加,从而大幅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会使负债规模减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明显降低,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其他情况,
以公司 2013 年末财务数据模拟测算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发行前 发行后
资产负债率 58.63% 23.59%
流动比率 1.12 4.39
总资产 208,305.58 263,305.58
其中:流动资产 108,518.02 163,518.02
总负债 122,126.17 62,126.17
其中:流动负债 97,229.00 37,229.00
所有者权益 86,179.41 201,179.4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若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15,000 万元,偿还
银行借款不超过 60,000 万元后,按照公司 2013 年底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发行前
的资产负债率达到 58.63%(合并报表口径),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 23.59%,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明显的下降,公司流动资产将有所增加,从而能够提高公
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公司财务结构将得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大大提升,
有助于增加公司财务的安全性,并有效提升公司未来举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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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善公司盈利状况,增加每股净资产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不超过 60,000 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最新(2015 年 3 月 1 日)公布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5.35%计算,
每年公司将节约 3,210 万元财务费用;在假设本次发行不超过 400,696,800 股的
情况下,本次发行将会使每股净资产从 2013 年每股 1.19 元提升至每股 1.79 元,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会增厚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3)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当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进而有效缓
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存放于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
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募投项目
北海银河
工行广西北海分行营业部 2107500029300091082 574,500,000.00 元 归还银行贷款
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6810120540013989 560,524,119.29 元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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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一)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银河投资本次发行过程获得了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过
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银河投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
议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银河投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银河投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规
定,发行对象认购资金为自有和自筹,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形,也不存在杠
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且发行对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
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
1.银河投资本次发行已获其内部必要的适当有效批准与授权,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发行所需的申请、审核、批准和许可等法定程
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银河投资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共计一名,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
具备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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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及银河投资本次发行的相关协议是该等协议项下各相关当事人的真实
意思表示,条款内容完备,权利义务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要求,合法、有效。
4. 银河投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43”
号文核准银河投资本次发行事宜的规定;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5. 银河投资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过程履行了必备的法定程序及其他相关手
续,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的所有对价已经支付;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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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银河投资与民生证券签署了《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
议》,聘请民生证券作为银河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
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
义务。民生证券指定梁军、王成林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银河投资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
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
进行了核实,认为申请上市文件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本保荐机构愿意保荐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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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下
一交易日(2015 年 3 月 24 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上市首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自上市之日(2015 年 3 月 24 日)起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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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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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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