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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28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匡志伟 王凯军 吴传正




庞 敏 李 恒




发行人: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1,823,63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11.6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05,299,998.4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
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及认购数量具体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何素英 1,712,328 19,999,991.04 6
2 张楠 1,541,095 17,999,989.60 6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4 叶斌 1,541,095 17,999,989.60 6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561 21,999,992.48 6
6 朱龙德 856,164 9,999,995.52 6
7 宋乐平 856,164 9,999,995.52 6
8 邢建南 856,164 9,999,995.52 6
9 黄建波 856,164 9,999,995.52 6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10,616,451 124,000,147.68 6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1,712,328 19,999,991.04 6
12 崔贵明 856,164 9,999,995.52 6
13 吴晓纯 1,797,945 20,999,997.60 6
14 黄淑华 1,541,095 17,999,989.60 6

1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68,493 29,999,998.24 6
16 王华东 856,164 9,999,995.52 6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6,712 18,999,996.16 6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27,397 11,999,996.96 6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2,945 28,299,997.60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1,712,328 19,999,991.04 6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1,284,246 14,999,993.28 6
24 赵静明 2,568,493 29,999,998.24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823,630 605,299,998.4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2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9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2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8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3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3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4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4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4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42




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
下含义: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

北清环能 股股票代码为 000803.SZ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含其下属持有发行人股
控股股东 指 份的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
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十方环能 指 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新城热力 指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华西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师/锦天城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发行人 2020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信永
指 年度财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计机构
中和
和本次非公开发行验资机构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3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发行方案》 指
行方案》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认购邀请书》 指
书》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文件核

行 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57,327,219 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清环能
股票代码 000803
成立日期 1988 年 3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 9 号仁和春天花园 8 号楼 12 层 4 号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 9 号仁和春天花园 8 号楼 12 层 4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水仙东路 2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209454038D
注册资本 19,109.0731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匡志伟
联系电话 0817-2619999
传真号码 0817-2619999
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货物进出口;建
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供暖服务;供冷
经营范围 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温材料
销售;防腐材料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劳务
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2020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198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7,327,219 股新股,该批
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51,823,630 股,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截
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 15:00 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5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
金全额汇入华西证券指定账户。根据信永中和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具的
“XYZH/2021BJAA40498”号验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 605,299,998.40
元。

2021 年 7 月 16 日,华西证券在扣除本次发行保荐及承销费用后,将募集资
金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根据信永中和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出
具的“XYZH/2021BJAA40499”号验资报告,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2,501,720.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798,277.99 元,其中股本 51,823,630.00
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40,974,647.99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的 12 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1,823,630 股,符合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 号)批准的
发行数量上限 57,327,219 股。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则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于锁定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7 日。本次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1.65 元/股。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程序和规则,经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相对于发行底价 11.65 元/股的 100.26%,相对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 14.56 元/股的 80.22%。

7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5 名,发行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1 何素英 1,712,328 19,999,991.04 6
2 张楠 1,541,095 17,999,989.60 6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4 叶斌 1,541,095 17,999,989.60 6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561 21,999,992.48 6
6 朱龙德 856,164 9,999,995.52 6
7 宋乐平 856,164 9,999,995.52 6
8 邢建南 856,164 9,999,995.52 6
9 黄建波 856,164 9,999,995.52 6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10,616,451 124,000,147.68 6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1,712,328 19,999,991.04 6
12 崔贵明 856,164 9,999,995.52 6
13 吴晓纯 1,797,945 20,999,997.60 6
14 黄淑华 1,541,095 17,999,989.60 6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68,493 29,999,998.24 6
16 王华东 856,164 9,999,995.52 6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6,712 18,999,996.16 6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27,397 11,999,996.96 6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22,945 28,299,997.60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1,712,328 19,999,991.04 6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4,280,821 49,999,989.28 6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1,284,246 14,999,993.28 6
24 赵静明 2,568,493 29,999,998.24 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1,284,246 14,999,993.28 6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823,630 605,299,998.40


8
(八)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
发行费用 12,501,720.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798,277.99
元,发行费用的明细如下: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保荐及承销费 8,000,000.00
律师费 3,773,584.91
会计师费 641,509.43
股份登记费 48,890.22
材料制作费 37,735.85
合计 12,501,720.41

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8 日(T-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电子邮件
或快递方式共向 104 名投资者(未剔除 1 名与前二十大股东重复的投资者)发送
了《认购邀请书》。其中 74 名系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
邀请名单中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关联股东后顺延)、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含 1 家董事会决议公
告后已经发送认购意向书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
机构投资者及 19 家表达了认购意向的其他投资者;其余 30 名系自报送认购邀请
名单至申购截止日前一日(2021 年 7 月 8 日)期间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深圳市拓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刘加权

9
序号 投资者名称
5 郭军
6 邢建南
7 宋乐平
8 朱龙德
9 王华东
10 吴建昕
11 崔贵明
12 杨贝卡
13 易秋香
14 叶斌
15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7 潘旭虹
18 卜令梅
19 何泽平
20 赵静明
2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何素英
2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25 杜洪君
26 吴晓琪
27 甘亮
28 韩勇
29 山东弘阳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吴晓纯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0
2021 年 7 月 9 日(T 日)9:00-12:00,在锦天城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共有 30
名认购对象将《申购报价单》及相关附件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其中,
1 名投资者未按照《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报价;3 名
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 26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
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具体如下:

序 申报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需要 是否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缴纳保证金 有效
1 何素英 12.10 2,000.00 是 是

11.65 2,000.00

2 张楠 12.00 1,800.00 是 是

12.25 1,300.00

12.00 5,000.00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12.08 5,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12.28 5,000.00

4 叶斌 12.05 1,800.00 是 是

11.80 2,200.00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12.38 2,180.00

6 朱龙德 11.80 1,000.00 是 是

7 宋乐平 11.80 1,000.00 是 是

8 邢建南 11.80 1,000.00 是 是

11.65 1,000.00
9 黄建波 是 是
11.75 1,000.00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11.68 12,850.00 是 是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杨贝卡 11.68 5,000.00 是 是

12.08 1,000.00

12 石伟 12.18 2,000.00 是 是

12.38 1,000.00

13 易秋香 11.68 3,000.00 是 是

11.65 3,000.00

14 杜洪君 11.79 3,000.00 是 否

11.98 3,000.00

11.79 1,000.00
15 崔贵明 是 是
12.02 1,000.00


11
序 申报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需要 是否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缴纳保证金 有效
12.30 1,000.00

11.65 2,100.00

16 吴晓纯 12.38 2,100.00 是 是

13.00 2,100.00

17 黄淑华 12.80 1,800.00 是 是

11.68 4,000.00

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8 3,000.00 是 是

14.48 2,000.00

19 韩勇 11.65 1,000.00 是 是

20 甘亮 11.65 1,000.00 是 是

21 王华东 11.90 1,000.00 是 是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0 1,900.00 否 是

23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01 1,200.00 是 是

11.72 2,830.00

2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2 1,770.00 否 是

13.22 1,170.00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11.90 1,500.00 是 是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6 11.90 2,000.00 是 是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7 12.10 5,0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28 何泽平 12.07 1,500.00 是 是

29 赵静明 12.07 3,000.00 是 是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 11.90 1,500.00 是 是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定价和配售过程

按照《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相关要求,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由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认。经协商,按照《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
中关于“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与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为 11.68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51,823,6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5,299,998.40 元。



12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5 名,均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名单内。各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的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类型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何素英 其他 1,712,328 19,999,991.04
2 张楠 其他 1,541,095 17,999,989.60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其他 4,280,821 49,999,989.28
(有限合伙)
4 叶斌 其他 1,541,095 17,999,989.60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883,561 21,999,992.48
6 朱龙德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7 宋乐平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8 邢建南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9 黄建波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其他 10,616,451 124,000,147.68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其他 1,712,328 19,999,991.04
12 崔贵明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13 吴晓纯 其他 1,797,945 20,999,997.60
14 黄淑华 其他 1,541,095 17,999,989.60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2,568,493 29,999,998.24
16 王华东 其他 856,164 9,999,995.52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626,712 18,999,996.16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027,397 11,999,996.96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2,422,945 28,299,997.60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其他 1,284,246 14,999,993.28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其他 1,712,328 19,999,991.04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其他 4,280,821 49,999,989.28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其他 1,284,246 14,999,993.28
24 赵静明 其他 2,568,493 29,999,998.24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 1,284,246 14,999,993.28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1,823,630 605,299,998.40



13
经核查,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
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
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
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形。

4、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资金来源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产品名称/资金来源

1 何素英 自有资金

2 张楠 自有资金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4 叶斌 自有资金
东吴基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基金浩
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王旭刚-东吴基金浩瀚 7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东吴基金-陈纲-东吴基金浩瀚可心单一资产管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东吴基金浩瀚 8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东吴基金-江杰明-东吴基金瀚泽 1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6 朱龙德 自有资金

7 宋乐平 自有资金

8 邢建南 自有资金

9 黄建波 自有资金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昊一—复兴三号私
10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自有资金

12 崔贵明 自有资金

13 吴晓纯 自有资金

14 黄淑华 自有资金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6 王华东 自有资金
诺德基金-金达增益理财 SD001 号-诺德基金浦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 9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4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产品名称/资金来源
诺德基金-金达增益理财 SD002 号-诺德基金浦
江 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孙宏建-诺德基金浦江 134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潘旭虹-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资金
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
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爱建智赢—证券投资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财通基金安吉 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
金安吉 5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东
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29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马雪涛—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3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黄聿成—财通基金理享 1 号单一资产管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财通基金—谢浩—财通基金上南金牛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
泰定增量化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航盈
风 1 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对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渊流价值成长三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财通基金玉泉 10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冯玉栋—财通基金瑞坤申一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15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产品名称/资金来源
通基金证大定增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三号私
20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二号私
21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自有资金

24 赵静明 自有资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汇盈二号私
25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
前述主体的关联方,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
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等相关规定。

(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
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了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具体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何素英 I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2 张楠 I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C4 普通投资者 是
(有限合伙)
4 叶斌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6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6 朱龙德 C4 普通投资者 是
7 宋乐平 C4 普通投资者 是
8 邢建南 C4 普通投资者 是
9 黄建波 C4 普通投资者 是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石伟 I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12 崔贵明 C3 普通投资者 是
13 吴晓纯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4 黄淑华 C4 普通投资者 是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16 王华东 C4 普通投资者 是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18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C3 普通投资者 是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2 C4 普通投资者 是
(有限合伙)
23 何泽平 I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24 赵静明 I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5 I 级专业投资者 是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 25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一)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17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1、何素英、张楠、叶斌、朱龙德、宋乐平、邢建南、黄建波、石伟、崔贵
明、吴晓纯、黄淑华、王华东、何泽平、赵静明、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和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8 名获配对象均以其自有资金
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2、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等 3 名获配对象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该等认购
产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3、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
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纵贯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4 名获配对象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私募资金产品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涉及的需备案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了备案程序。

(十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的说明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25 名,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何素英

身份证号码 3601111966********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认购数量 1,712,328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张楠

身份证号码 1102211972********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
认购数量 1,541,095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财小镇内 A-0039(集群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 詹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81MA3AE1FN4F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许可业务外,
经营范围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认购数量 4,280,821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叶斌

身份证号码 3502041968********
住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认购数量 1,541,095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7 号 9 楼 901、902 室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19
法定代表人 邓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64967591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883,561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朱龙德

身份证号码 3101061956********
住址 上海市静安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宋乐平

身份证号码 3408021965********
住址 上海市杨浦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邢建南

身份证号码 3101091965********
住址 上海市闸北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黄建波

身份证号码 5113811982********
住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昊一—复兴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12006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陈小燕

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555170687T
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0,616,451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一)石伟

身份证号码 1201041969********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认购数量 1,712,328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二)崔贵明

身份证号码 1502021969********
住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三)吴晓纯

身份证件号码 H04******
住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认购数量 1,797,945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四)黄淑华

身份证件号码 0306****
住址 上海市长宁区*********
认购数量 1,541,095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 96.12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基金服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商
经营范围 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受托管
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构,香港证券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
认购数量 2,568,493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六)王华东

身份证号码 4206211988********
住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
认购数量 856,164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七)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626,712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八)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 156 号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MA6292DW99



22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
市政设施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充电桩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
经营范围
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品
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认购数量 1,027,397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九)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422,945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智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221997P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认购数量 1,284,246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一)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智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221997P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认购数量 1,712,328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二)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金润大道 999 号国际工业品城 5 栋 F 区 205
主要经营场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天政通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艾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2MA25WY3W3Y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个人商务
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
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
划;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
译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认购数量 4,280,821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三)何泽平

身份证号码 4201111970********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
认购数量 1,284,246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四)赵静明

身份证号码 1401041971********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
认购数量 2,568,493 股


24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十五)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纵贯汇盈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智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221997P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认购数量 1,284,246 股
限售期 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保荐代表人:阚道平、张丽雪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电话:028-86150039

传真:028-8615003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蒲舜勃、毕志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021-20511983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25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传军、张海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前,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前十名
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总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号 (股)
数量(股)
1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456,429 20.65% 16,822,429
2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508,455 8.12% -
3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12,796,389 6.70% -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
4 10,280,373 5.38% 10,280,37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 7,786,541 4.07% -
伙)
6 甘海南 7,434,167 3.89% 7,434,167
7 北京柘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30,000 2.00% -
8 苏州彭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07,620 1.73% 3,307,620
9 段明秀 2,710,711 1.42% 2,710,711
10 广州至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72,665 1.35% 2,572,665
合计 105,683,350 55.31% 43,127,96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总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号 (股)
数量(股)
1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456,429 16.24% 16,822,429
2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508,455 6.38% -
3 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12,796,389 5.27% -




27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总数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号 (股)
数量(股)
杭州昊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昊一—复兴
4 10,616,451 4.37% 10,616,451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
5 10,280,373 4.23% 10,280,37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6 7,786,541 3.21% -
伙)
7 甘海南 7,434,167 3.06% 7,434,167
井冈山江瀚戊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 4,280,821 1.76% 4,280,821
伙)
9 镇江市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80,821 1.76% 4,280,821
10 北京柘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830,000 1.58% -
合计 116,270,447 47.86% 53,715,062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
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1,823,63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3,359,838 33.16% 115,183,468 47.4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7,730,893 66.84% 127,730,893 52.58%
合计 191,090,731 100.00% 242,914,361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状况的影响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升,有利于进
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有较大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
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营业利
润的双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企业价值。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
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未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新增同业竞
争或关联交易。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共 51,823,630 股,发行后股票共计 242,914,361 股。以最近一
期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
行前后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净资产(元) 3.13 4.90
每股收益(元) 0.29 0.19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9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本节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以及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信永中和对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发行人 2018-2019 年度
财务报告,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如未特别说明,本节所引用财务数据或作为计算基础的财务数据均基于发行
人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181,591.04 181,555.87 38,405.54 131,602.88
负债总额 115,658.03 117,411.26 47,503.83 114,34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933.00 64,144.61 -9,098.29 17,25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1,650.66 59,841.26 -9,181.91 8,639.57
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9,243.60 34,688.16 2,352.92 49,124.47
营业利润 1,712.71 4,005.67 -26,413.94 -6,500.24
利润总额 1,705.98 6,745.17 -26,657.02 5,995.79
净利润 1,307.52 5,129.06 -19,830.93 64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07.87 4,513.20 -17,193.44 813.97
的净利润


30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67.09 1,152.85 -18,756.15 -19,709.47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395.99 -9,959.52 4,531.13 9,791.81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871.98 -5,700.15 212.17 -67.50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324.47 19,253.58 -11,612.19 -5,349.18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943.50 3,593.91 -6,868.89 4,375.13
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0.46 0.36 0.39 0.76
速动比率(倍) 0.44 0.34 0.36 0.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3.55% 43.54% 109.50% 88.49%
资产负债率 63.69% 64.67% 123.69% 88.49%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0 4.30 0.18 2.12
存货周转率(次) 11.55 16.70 0.24 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23.85% -1,839.72% 9.8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
1.49% 6.09% -2,006.93% -239.4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0.46 0.36 0.39 0.76
速动比率(倍) 0.44 0.34 0.36 0.64
资产负债率 63.69% 64.67% 123.69% 88.49%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资产负债率较高,主
要系受过往经营不利等因素的影响,营运资金主要靠外部借款等融资支撑。2020
年,发行人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十方环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收购新城热
力后,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二)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0 4.30 0.18 2.12
存货周转率(次) 11.55 16.70 0.24 2.78

应收账款周转率方面。2017 年 11 月发行人完成收购智临电气 55%股权,收
购后营业收入增长明显,2018 年发行人不断收回以前年度应收账款,且当期关
联销售增加推动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19 年,
由于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降低,加之年初应收账款基数较高,导致应收账款周转
率较低。2020 年,发行人在剥离原有主要业务后增加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业
务和城市供热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度提升,新业务使得发行人应收账款周
转率有所提高。

存货周转率方面。2019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受当年经营状况较
差、主要业务基本停滞所致。2020 年,发行人收购十方环能和新城热力后主营
业务发生变化,该类业务存货周转率较高,从而使得整体存货周转率提升较快。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32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29 -1.35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05 0.07 -1.47 -1.54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 23.85% -1,839.72% 9.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49% 6.09% -2,006.93% -239.41%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股收益分别为 0.06 元/股、-1.35 元/股、0.29 元/股和 0.05
元/股,整体变化情况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趋势相符。发行人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变化差异较大,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人因
原收购的子公司业绩下滑及相应的业绩对赌补偿、后续处置损益等变动所致。




33
第四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中,《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同
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
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
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与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
定一致。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
配严格贯彻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
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
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及验资合规,符合《认购邀
请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认为:



34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5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会议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西证券愿意推荐北清环能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6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3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阚道平 张丽雪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炯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日




38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何年生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吴 军




经办律师:

蒲舜勃




2021 年 7 月 日




39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传军 张海啸




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7 月 日




40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马传军 张海啸




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7 月 日




4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查阅地点:投资者可在发行人办公地址查阅。




发行人: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7 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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