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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11-14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江西水泥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明寿 顾鸣芳 胡显坤




周 彦 白 岗 江尚文 晏国哲




何渭滨 王 芸 王金本 刘作毅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西水泥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3,000,000 股,将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江西水泥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三、发行对象简介...................................................................................................................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相关财务资料 ..................................................................................... 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6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 34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保荐意见 ........................................................... 35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5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5
三、上市推荐意见................................................................................................................. 38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9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 40

一、保荐机构声明................................................................................................................. 4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41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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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水泥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国资委 指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建材集团 指 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江水公司 指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 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联合证券
中磊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指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君致律师所、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天圆开评估 指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南方万年青 指 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温州万年青 指 温州市万年青散装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清万年青 指 福建福清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昌万年青 指 南昌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黄金埠万年青 指 江西黄金埠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万年青电子 指 江西万年青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万年青科技 指 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万年青工程 指 江西万年青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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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水泥 指 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江西寻乌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寻乌万年青 指

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国兴集团东方
赣州万年青 指
红于都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国兴集团东方
于都万年青 指
红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江西兴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原名“江西国兴集团兴国
兴国万年青 指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瑞金万年青 指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玉山万年青 指 江西玉山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兴国商砼 指 江西兴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赣州商砼 指 江西赣州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于都商砼 指 赣州于都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永利商砼 指 江西永利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万年商砼 指 万年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锦溪塑料 指 江西锦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石城万年青 指 江西石城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万年青矿业 指 江西万年青矿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鼎盛混凝土 指 进贤县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鑫混凝土 指 江西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景磐混凝土 指 景德镇市景磐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景德镇东鑫 指 景德镇东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城竟混凝土 指 景德镇市城竟混凝土有限公司
磐泰检测 指 景德镇市磐泰砼材检测有限公司
南方水泥 指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波阳万年青 指 波阳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永丰万年青 指 江西永丰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
闪亮制药 指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为江西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信托 指 江西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锦溪投资 指 江西锦溪投资有限公司
国兴集团 指 江西国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 指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南方 指 江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鹅岭石灰石矿 指 江西万年大源鹅岭石灰石矿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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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由主要含氧化钙、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三氧化二铁
熟料 指 的原料按适当配比,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
为主要矿物成分的产物
可以加水拌和成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
水泥 指 气和水中硬化的粉状水硬性胶凝材料,是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的
石膏及混合材粉磨加工而成的产品
粉磨站 指 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
水泥加水拌和后,经凝结、硬化后的坚实程度,是水泥力学性
水泥强度 指
能的一项重要指标
标准试件在压力作用下直到破坏时单位面积上所能承受的最
强度等级 指
大应力,是用来作为评定混凝土质量的技术指标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0%~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适量石膏
硅酸盐水泥 指 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按技术标准的不同分 P.I 和
P.II 型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5%~20%混合材料、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
普通硅酸盐水泥 指
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 P.O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定的混合材料和适量石
复合硅酸盐水泥 指
膏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代号 P.C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粒化高炉矿渣和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水硬
矿渣硅酸盐水泥 指
性胶凝材料,代号 P.S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主要由水硬性硅酸钙和铝酸盐组成)通常
油井水泥 指
加入一种或几种类型的石膏磨细制成的产品。
可分为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和中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其中
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指以特定矿物组成的硅酸盐水泥熟料,
加入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具有抵抗较高浓度硫酸根离子侵蚀
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指
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中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指以特定矿物组成
的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磨细制成的具有抵抗中等
浓度硫酸根离子侵蚀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又称预拌混凝土,在工厂中生产并作为商品出售的混凝土,与
现场搅拌混凝土相比,商品混凝土是由专业的生产企业生产,
商品混凝土 指
这些企业大多配有先进的生产设备、计量精确、搅拌均匀、质
量高,有完善的质检系统,保证质量
窑尾带预热器和分解炉的干法水泥生产工艺,该工艺可提高入
新型干法 指 窑物料质量,降低消耗,提升产品质量,是目前世界上水泥生
产普遍采用的、技术成熟的先进工艺
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过程中,通过余热锅炉将水泥窑窑
头、窑尾排出的大量废气余热进行热交换回收,产生热蒸汽推
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指
动汽轮机实现热能向机械能的转换,从而带动发电机发出供水
泥生产过程中使用电能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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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1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决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决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鉴于拟投入项目的审计、立
项、经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补充预
案及其它相关事项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补充决议》、《江
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说明》、《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正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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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并于 2012 年 5 月 7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2]590 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33,9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存入保荐人暨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合计 127,052,500 元,已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以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就本次发行事宜,2012 年 11 月 2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2)中
磊验 A 字第 003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 2012 年 11 月 2 日止,公司
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0.30 元,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133,900,000 元(壹亿叁仟叁佰玖拾万元整),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813,500 元(玖佰捌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86,500 元(壹亿贰仟肆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均为货币资金),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3,000,000 元(壹仟叁佰万元整),计入
资本公积人民币 111,086,500 元(壹亿壹仟壹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本次发行
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909,579 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本次发行A股共计13,000,000股。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0.64元/股。后经2010年度、2011
年度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3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和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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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江西水泥和华泰联合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
投标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10.30元/股。


(三)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本次发行 13,000,000 股的股票数量及 10.30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900,000 元,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
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9,813,5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24,086,500 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 A 股已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
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序 申购价格 申 购 数 量 获配数量 锁定期限
公司名称
号 (元/股) (万股) (万股) (月)
1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0.30 1,000 1,000

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0 300 300

合计 1,300 1,300


(二)发行对象确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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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向和公司共同确定的认购对象范围内的
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
投资者名单包括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2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前 20 名股东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14 家证券公司、8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含前 20 名股东中的保险机构投资者)
和其他 58 家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2年10月22日13:00-16:00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
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有一名投资者参与
申购报价,其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报价机构名称 价格(元/股) 认购数量(万股) 申购是否有效

1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0.30 1,000 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华泰联合证券及发行人于2012年10月23日启动追加
认购程序,约定在2012年10月26日16:00前截止追加认购。最终在约定时间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追加认购,其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 报价机构名称 价格(元/股) 认购数量(万股) 申购是否有效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0 300 是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0.3元/股,发行数量为
1,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390万元(含发行费用),获配机构2家。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获配的投资者及其获配数量如下: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万股) 获配价格(元/股) 获配金额(万元)

1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30 10,300

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 10.30 3,090

合计 1,300 - 13,390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 11 号中国建材大厦 17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39,9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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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经营范围:许可性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性经营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
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
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
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
业务。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
关联关系。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
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联系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联系电话 (010)824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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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2493959

保荐代表人 熊丹、张树敏

项目协办人 尹松林

项目经办人 熊丹、张树敏、尹松林、汪湘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小英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 12 号天辰大厦 9 层

联系电话 010-65518581

传真 010-65518687

经办律师 邓鸿成、熊凯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泽敏

联系地址 北京丰台区星火路 1 号昌宁大厦 8 层

联系电话 010-51120372

传真 010-51120377

经办会计师 舒佳敏、冯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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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1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74,129,908 43.98% 国有法人
2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53% 国有法人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3 9,804,883 2.48% 境外法人
ASSOCIATION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
4 5,862,698 1.48%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
5 4,969,713 1.26%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券投资基金
6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3,999,904 1.01%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
7 3,920,439 0.99%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券投资基金
8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799,814 0.96%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9 3,706,696 0.94%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银保分红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
10 3,102,501 0.78%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资基金(LOF)
合计 223,296,556 56.40%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
股东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1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74,129,908 42.58% 国有法人
2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4.89% 国有法人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3 9,804,883 2.40% 境外法人
ASSOCIATION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
4 6,477,989 1.58%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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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
5 5,862,698 1.43%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
6 5,044,781 1.23%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
7 4,969,713 1.22%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投资基金
8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4,693,326 1.15%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
9 4,000,952 0.98%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投资基金
10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799,814 0.93% 基金、理财产品等其他
合计 238,784,064 58.40%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61 0.005% 13,018,961 3.18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5,890,618 99.995% 395,890,618 96.816%
三、股份总额 395,909,579 100.00% 408,909,579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086,500 元,公司总资产
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发行人的市场地位,提升发行人的盈利
水平,增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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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
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也
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 13,000,000 股,募集资金净额 124,086,500 元,总股本增加至
408,909,579 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次发行
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2年1-9月 2011年 2012年1-9月 2011年

每股净资产(元) 3.78 3.86 3.97 4.04

不考虑分红因素 0.187 1.276 0.181 1.236
每股收益(元)
考虑分红因素 0.187 1.249 0.181 1.209

注: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相应会计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相应会计期间
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公司 2011 年度分红为每 10 股派发 2.6 元现金股利(含税),如考虑分红及除权(息)
前后市盈率相一致等因素,公司发行前 2011 年度每股收益为 1.249 元,发行后 2011 年度每
股收益为 1.209 元;公司 2012 年中期无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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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相关财务资料
公司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财务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审计并出具“中磊审字[2010]第 2033 号”、“中磊审字[2011]第 0229 号”、
“(2012)中磊(审 A)字第 010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2 年三季度报告。
本文中引用的财务数据,未经特别说明,均为按新会计准则口径编制并且按
照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营业收入 319,002.51 564,863.29 384,711.75 286,546.36

利润总额 16,145.35 107,767.48 38,623.22 17,32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11.94 50,555.50 15,326.33 6,60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77.41 113,753.49 79,210.24 50,753.06

项目 2012.09.30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总资产 697,212.31 702,783.00 658,671.00 579,33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149,778.04 152,659.75 121,811.72 106,560.13
权益
股本(万股) 39,590.96 39,590.96 39,590.96 39,590.96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 1.276 0.387 0.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7 1.276 0.387 0.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40 1.218 0.398 0.122
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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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8% 36.41% 13.43% 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57% 34.72% 13.80% 4.6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0 2.87 2.00 1.28
净额(元/股)
项目 2012.09.30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3.78 3.86 3.08 2.69
资产(元/股)


(三)非经常损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35.17 3,406.43 -353.98 690.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248.85 874.14 1,233.59 4,313.50
债务重组损益 - - 4.11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952.31 -
整合费用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628.50 -1,628.04 -681.33 -990.36
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1,081.22 662.01 -14.17 1,003.39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1,331.22 -355.57 -303.82 1,210.2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872.75 2,346.09 -431.93 1,799.89
净利润 10,667.79 78,306.48 29,042.16 13,607.6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17.56% 3.00% -1.49% 13.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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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70,948.99 10.18% 101,314.65 14.42% 92,632.13 14.06% 85,155.70 14.70%
应收票据 6,458.63 0.93% 21,325.22 3.03% 1,626.58 0.25% 1,374.50 0.24%
应收账款 23,402.66 3.36% 5,052.02 0.72% 5,009.46 0.76% 4,342.96 0.75%
预付款项 21,343.16 3.06% 9,967.18 1.42% 15,821.32 2.40% 6,789.56 1.17%
其他应收款 16,535.53 2.37% 13,786.15 1.96% 6,849.02 1.04% 4,751.24 0.82%
存货 52,531.10 7.53% 60,297.64 8.58% 44,309.36 6.73% 44,406.58 7.67%
流动资产合计 193,824.71 27.80% 211,990.07 30.16% 170,693.42 25.91% 146,851.46 25.35%
长期股权投资 20,082.40 2.88% 19,482.40 2.77% 19,230.84 2.92% 18,609.75 3.21%
固定资产 385,732.19 55.32% 381,927.98 54.35% 369,755.81 56.14% 282,244.66 48.72%
在建工程 15,606.01 2.24% 12,632.36 1.80% 25,789.45 3.92% 61,143.84 10.55%
无形资产 50,869.15 7.30% 48,987.14 6.97% 48,364.67 7.34% 48,000.66 8.29%
商誉 20,214.10 2.90% 11,824.25 1.68% 11,684.46 1.77% 9,838.12 1.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3,387.60 72.20% 490,792.93 69.84% 487,977.58 74.09% 432,485.86 74.65%
资产总计 697,212.31 100.00% 702,783.00 100.00% 658,671.00 100.00% 579,337.32 100.00%


(1)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35%、25.91%、30.16%和
27.80%,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74.65%、74.09%、69.84%和72.20%,公司非流
动资产占比较高,公司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保持相对稳定,业务模式比较成熟。
(2)固定资产为公司主要资产
水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最近
三年及一期期末,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72%、56.14%和54.35%
和55.32%,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
的区域发展战略,通过整合区域水泥企业锦溪水泥、福清万年青合并报表范围增
加和不断投资新建、改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的水泥粉磨系统以及余热发电项
目所致。上述项目的实施持续推动公司规模效益的发挥和技术装备的升级调整,
公司生产工艺不断优化,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 9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55,890.00 35.52% 144,260.00 32.65% 134,810.00 31.70% 125,240.00 33.58%
应付票据 40,753.56 9.28% 35,249.09 7.98% 63,915.08 15.03% 50,171.7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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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78,855.97 17.97% 81,773.18 18.51% 69,288.85 16.29% 48,103.16 12.90%
预收账款 9,222.30 2.10% 6,372.88 1.44% 7,039.98 1.66% 4,124.13 1.11%
应交税费 4,342.68 0.99% 25,560.13 5.78% 12,110.39 2.85% 6,723.06 1.80%
其他应付款 17,822.95 4.06% 10,442.83 2.36% 10,824.05 2.55% 11,881.66 3.19%
一年内到期的非
11,940.00 2.72% 17,140.00 3.88% 33,740.00 7.93% 7,740.00 2.08%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28,947.26 74.94% 322,986.09 73.10% 334,908.09 78.76% 254,791.76 68.33%
长期借款 49,780.00 11.34% 44,180.00 10.00% 47,920.00 11.27% 83,660.00 22.43%
长期应付款 15,423.16 3.51% 30,273.60 6.85% 39,268.77 9.23% 32,366.88 8.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986.56 25.06% 118,851.95 26.90% 90,343.57 21.24% 118,116.79 31.67%
负债合计 438,933.81 100.00% 441,838.04 100.00% 425,251.66 100.00% 372,908.56 100.00%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33%、78.76%、73.10%和
74.94%,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67%、21.24%、26.90%和
25.06%,公司负债结构比较稳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积极利用供应
商信用政策、银行票据和银行短期贷款等方式来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所致。公司
作为江西区域内的水泥龙头企业,需要持续的产能提升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
求,资本开支需求较为迫切,而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以及短期负债比例较
高的资本结构已不能满足持续增长的资本开支需要,迫切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来完
善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司水泥生产线工程项
目的改、扩建及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致使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以及融资租赁长
期应付款增加;(2)通过收购锦溪水泥、黄金埠万年青以及福清万年青导致合并
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指标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95% 62.86% 64.56% 64.37%
流动比率 0.59 0.66 0.51 0.58
速动比率 0.43 0.469 0.38 0.40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最近三年公
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银行信用额度,公司偿债风险较低。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
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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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0.74% 59.68% 62.96% 63.19%
同力水泥 流动比率 0.42 0.52 0.84 0.68
速动比率 0.29 0.34 0.60 0.51
资产负债率 62.50% 60.49% 68.29% 63.06%
华新水泥 流动比率 0.69 0.83 0.77 0.59
速动比率 0.57 0.68 0.60 0.45
资产负债率 62.57% 61.72% 66.80% 59.00%
福建水泥 流动比率 0.62 0.42 0.49 0.77
速动比率 0.54 0.28 0.34 0.61
资产负债率 58.46% 59.55% 68.97% 70.77%
巢东股份 流动比率 0.61 0.94 0.63 0.53
速动比率 0.45 0.71 0.50 0.44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江西水泥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公司相一致,财务结构较为
合理。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存货周转率 4.67 7.73 6.90 5.39
江西水泥
应收账款周转率 22.42 112.28 43.93 40.02
存货周转率 6.84 8.86 7.74 7.15
同力水泥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55 35.4 19.26 20.95
存货周转率 6.91 9.43 8.82 8.62
华新水泥
应收账款周转率 9.98 25.77 25.38 31.24
存货周转率 4.9 6.3 5.84 5.63
福建水泥
应收账款周转率 29.02 49.45 31.59 27.35
存货周转率 5.62 8.38 9.45 10.87
巢东股份
应收账款周转率 166.36 498.37 - -

近年来公司存货周转率与行业水平基本一致,呈逐年提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1)存货管理水平提高,近年来部分子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一定
程度上减少了存货的占用,提高了存货的周转效率;(2)公司抓住固定资产投
资增长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市场机遇,不断加大重点工程及农村市场的拓展力度,
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日益成熟的销售网络以及促进水泥行业发展的市场机
遇,使公司的水泥、熟料产品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提高了存货的周转速度。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水平且逐年提升,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有效的销售货款回笼政策,积极开发需求量大、信用良好、
资金实力强的优质高端客户,严格控制应收账款规模。(2)严控赊销,加大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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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回收力度,一方面加大力度执行先款后货从严控制赊销;另一方面,通过对
重点客户加快催收力度,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速度。


(二)盈利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水泥 268,810.67 84.27% 479,598.73 84.91% 318,208.26 82.71% 251,329.46 87.71%

熟料 17,112.70 5.36% 79,759.03 14.12% 60,742.06 15.79% 33,850.08 11.81%

其他 33,079.14 10.37% 5,505.53 0.97% 5,761.42 1.50% 1,366.82 0.48%

合计 319,002.51 100.00% 564,863.29 100.00% 384,711.74 100.00% 286,546.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2010 年及 2011 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
原因是:
①2009 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包
括四万亿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扩大内需,拉动
经济增长。随着江西省交通、水利、电力投资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
水泥等基础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
②公司作为江西省内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之一,在省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区域
优势。目前公司拥有玉山、万年、瑞金、赣州、乐平五大熟料基地,全部位于江
西省内,形成了赣东北、赣南两块核心利润市场的战略布局。凭借公司战略布局
优势、“万年青”的品牌优势和质量优势,公司 2008 年以来先后中标省内多项重
点工程;
③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省内市场的区域优势地位,公司进行了行业内的收
购重组,对水泥市场进行了整合,销售规模不断扩大。2009 年 7 月收购盈利能力
较强的锦溪水泥 50%股权,提升了公司的权益产能,公司在赣东北的市场占有率
得到大幅提高。2010 年 1 月通过收购福清万年青 90%股权,扩大了在福建市场
的销售,拓展了公司水泥的销售区域。
④自 2010 年 9 月以来江西市场水泥价格出现上涨行情,2011 年水泥价格维
持稳定,产销量的增长以及水泥价格的上涨带动 2011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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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以来,受水泥价格下滑及上半年雨水偏多的影响,销售增速有所放
缓。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 1.276 0.387 0.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7 1.276 0.387 0.1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4 1.218 0.398 0.12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8% 36.41% 13.43% 6.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57% 34.72% 13.80% 4.6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02 2.87 2.00 1.28
净额(元/股)

报告期内,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基础设施的持续建设带动水
泥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作为区域市场的龙头企业,在品牌、价格、成本控制方
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公司各项盈利能力指标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
在江西区域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对区域市场水泥价格的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表: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同力水泥 8.59% 16.4% 10.55% 10.44%
华新水泥 3.24% 13.86% 11.4% 10.99%
福建水泥 -18.86% 10.57% 0.73% -6.59%
巢东股份 4.66% 35.4% 12.32% 1.22%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近三年江西水泥保持
了净资产收益率的持续提高,今年以来受水泥价格的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
所下滑。
3、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销售费用 16,025.10 19,571.46 15,946.95 15,652.11
管理费用 16,837.97 21,601.83 16,135.36 12,267.84
财务费用 15,750.42 19,445.34 15,262.14 12,3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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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合计 48,613.49 60,618.63 47,344.45 40,295.40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5.02% 3.46% 4.15% 5.46%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5.28% 3.82% 4.19% 4.28%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4.94% 3.44% 3.97% 4.32%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15.24% 10.73% 12.31% 14.06%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40,295.40 万元、47,344.45 万元、
60,618.63 万元和 48,613.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06%、12.31%、
10.73%和 15.24%,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期间费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 年公司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有
所提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并购商砼公司及加强营销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1-9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77.41 82,319.64 79,210.24 50,75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88.18 -43,002.36 -53,379.12 -93,612.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02.93 -25,426.76 -3,679.25 75,828.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813.69 13,890.52 22,151.87 32,968.6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增长与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相比,趋势保
持一致。近三年及一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117.33%、111.24%、108.66%和 107.04%,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良好。整体上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销售规
模扩大而增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值的原因是,为提高生产规模及发
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增加了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及余热发
电工程的投入,以及对寻乌万年青、赣州万年青、于都万年青、兴国万年青、黄
金埠万年青、锦溪水泥、福清万年青、瑞金万年青及商砼公司的股权收购,并在
原有生产线上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显示出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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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公司营运资
金及资本开支的需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回笼情况,安排银行借贷规
模。2009 年和 201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产能
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
根据报告期及目前的业务经营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利润增长比
较健康,经营性现金流基本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及时偿还债务的需求,但若
进行较大规模的收购或余热发电、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建设,公司目前的现金流
量规模和短期债务承担能力则难以满足,需要通过募集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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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1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审批/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1 收购锦溪水泥40%股权 34,400.00 - -
2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5,969.38 赣发改能源字[2010]2349号 赣环评字[2010]205号
3 万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3,524.00 万工信字[2010]2号 万环评字[2011] 05号
4 兴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3,401.41 兴经贸字[2010]2号 兴环函[2011] 07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15,600.00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
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入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业务收入水平将
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
显著增强。
2、对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公司的生产规模有所扩
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
行业龙头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既可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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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又符合国家关于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为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扩大市
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收购锦溪水泥 40%股权

(1)交易概况
江西水泥与叶青先生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由江西水泥收购叶青先生持有的
锦溪水泥 40%股权,收购价格为 3.44 亿元。收购完成后,江西水泥直接、间接
合计持有锦溪水泥 90%的股权。
本次收购前后,公司持有锦溪水泥的权益产能及公司总权益产能变化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项 目 收购前 收购后 收购前后增长率
公司持有锦溪水泥的权益产能 98 254 160.00%
公司总权益产能 1,097 1,253 14.26%

本次收购前后锦溪水泥股权结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收购前 收购后

江西水泥 江西水泥

50% 50%

南方万年青 南方万年青

50% 50% 40%

锦溪水泥 锦溪水泥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叶青先生,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民族:汉族,住址:江西省乐平市,
身份证号码:36028119601122****。叶青先生现任锦溪水泥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①锦溪水泥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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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60281210002529
注册地址:乐平市涌山镇叶家村
法定代表人:叶青
注册资本:13,056 万元
实收资本:13,056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加工、销售;水泥灰岩开采
企业代码:70562826-0
国税税务登记证编号:乐国税字 360281705628260 号
地税税务登记证编号:乐地税字 360281705628260 号
②锦溪水泥股权结构
200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万年青与叶青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由南方万年青受让叶青先生持有的锦溪水泥 5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南方万年青与锦溪投资各持锦溪水泥 50%股权。
2011 年 5 月 16 日,叶青先生与锦溪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叶青先生受
让锦溪投资持有的锦溪水泥 5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锦溪水泥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方万年青 6,528 50%
叶青 6,528 50%
合计 13,056 100%

锦溪水泥五名董事中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方万年青派出三名,本公司具有
实质控制权,由本公司合并报表。
③锦溪水泥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评估基准日)
作为赣北地区的水泥龙头企业,锦溪水泥在营销网络、成本管理等方面具有
优势,销售半径辐射南昌、九江、鹰潭、景德镇等地区。锦溪水泥近年来发展态
势良好,其财务状况如下:
锦溪水泥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3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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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98,119.33 94,248.77
负债总额 65,567.11 52,187.94
所有者权益总额 32,552.22 42,060.83

锦溪水泥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 年 1 季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17,118.38 64,951.15
营业利润 4,735.88 8,144.63
利润总额 4,753.62 11,220.2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0.11 10,301.82

(4)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圆开评报字[2011]第 104034 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锦溪水泥进行了整体评估,评
估结果如下:
成本法评估结果:
被评估单位: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母公司)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 41,032.85 42,004.88 972.03 2.37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55,976.72 69,741.38 13,764.66 24.59
三、资产总计 97,009.57 111,746.26 14,736.69 15.19
四、流动负债合计 64,589.49 64,589.49 -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2.68 2.68 - -
六、负债总计 64,592.17 64,592.17 - -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2,417.40 47,154.09 14,736.69 45.46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对锦溪水泥的权益资本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
日 2011 年 3 月 31 日,锦溪水泥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86,139.21 万元。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为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
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成本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整体性
资产都具有综合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而
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利能力而存在。成本法评估结果价值内
涵仅为企业账面列示资产及负债价值,而未体现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国家加大
固定资产投资,水泥行业集中度大大提高的市场利好环境为锦溪水泥带来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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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机遇。另一方面,锦溪水泥在赣东北地区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在规模、管理、
资源、品牌、市场、地理位置等方面具有优势。
A、规模优势。该公司一线 2005 年投产,二线于 2009 年投产,拥有一条
日产 2500 吨及一条日产 30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年生产能力 360
万吨,位居江西省前列,具有很强的规模经营优势。
B、管理优势。企业管理制度严谨,建立了一支分工明细、专业高效的管理
团队。企业用人机制灵活、重视人力资源价值,奖罚分明,使锦溪水泥在产品成
本控制、市场营销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果。
C、资源优势。锦溪水泥拥有六座石灰石矿的采矿权,另一座涌峰采石场采
矿权也在办理中,资源储备充足,可满足公司未来几十年的生产,且矿产品位较
高,保证了公司的后续发展。2009 年纯低温余热电站开始运行水泥余热发电项
目,在熟料生产线得到全面运用后,可节约 20%用电量,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D、品牌优势及市场优势。锦溪水泥的“青溪峰”系列水泥产品在当地政府、
消费者心目中知名度和美誉度都较高,拥有积累多年的营销网络资源,产品盈利
能力明显优于竞争对手,在水泥品种相同的情况下,其所生产的水泥销售价格高
于其他竞争对手。
E、地理位置优势。锦溪水泥地处景德镇和乐平市交界处的涌山镇,距景德
镇市 28 公里,湘涌官公路横贯而过,还有景涌货运铁路贯通全境,是景乐涌金
三角之一,其地处赣东北与浙江省临界,为公司打开了江西水泥出省的大门。
以上优势使锦溪水泥拥有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具体表现是锦溪水泥 2010 年
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了 27%,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评估服务于股权转让,从投资的角度出发,一个企业的价值是由其获利
能力所决定的,其股权价值取决于未来预期的权益报酬,因而股东权益报酬是股
权定价的基础。
综上分析,由于收益法完整地反映了整体企业价值,企业近几年收益比较稳
定并考虑到本次特定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特点,确定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
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5)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5 月 18 日,江西水泥与叶青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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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条款如下(江西水泥为甲方,叶青先生为乙方):
①股权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天圆开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此次股权收购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锦溪水泥进行整体审计、评估,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以《审计报告》
和《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
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事务所出具了天圆开评报字[2011]
第 104034 号《评估报告》。依据该评估报告,锦溪水泥净资产评估值为 86,139.21
万元,参照该评估值,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格确定 34,400.00 万元。
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0%,乙
方收到该 30%转让款后,必须协助锦溪水泥有关人员于 2011 年 7 月 31 日之前办
理完毕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在完成本次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的前提下,甲方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之前支付转让价款的 30%;剩余 40%转让款
于甲方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若该日
期晚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或非公开发行失败,则剩余 40%转让款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②关于评估基准日至交接期间损益的归属
评估基准日(即 2011 年 3 月 31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期间,转让标的所
对应之锦溪水泥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2011 年 8 月 1 日以后,转让标的所对应之锦溪水泥的损益均归甲方享有和
承担。
③权利义务的转移
自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即归甲方持有。
自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日起,除本协议关于评估基准日至交接期间损益的归属
之约定外,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锦溪水泥章程所拥有的转让标
的及其随附的一切股东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与转让标
的有关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乙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标的有
关的任何股东权利和义务。
④关于法人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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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锦溪水泥原章程及相关规定,锦溪水泥董事会共五名成员,乙方有权推举
两人。经协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其中一名董事的推举权转由甲方行
使;经营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
⑤关于同业竞争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家庭
密切成员、委托他人)成为与甲方主营业务(包括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制造
及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控股
股东,或持有与甲方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
经济组织 5%以上的权益。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乙方不得在甲方及甲方控制公司之外的其他从
事水泥业务(包括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制造及销售业务)的经营主体中担任
中、高级管理职务。

2、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西水泥万年 6#窑 45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余热发
电工程,新建一台装机容量 9MW 的余热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窑头锅炉和窑尾锅
炉),配套建设循环冷却、热力、给排水、电气、热工控制、采暖通风等辅助系
统。建设期为 1 年,项目总投资 5,969.38 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5,969.38 万元,其中工程及费用等静态投资合计 5,864.21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105.17 万元。(4)项目主要设备
根据项目需要,选取 AQC 锅炉、SP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电气自控设备、
锅炉水处理、冷却塔及循环水泵房、废气管道等低温余热发电系统设施。
(3)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基础上,利用水泥窑废气余热进行发电,原料
为可利用的余热。该项目的另一主要原料为水,由当地现有的供水网络提供。余
热电站采用循环水系统,工业水进行循环利用。
(4)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从土建开工到并网发电的建设期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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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评、立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 6#窑 4500T/D 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的批复》(赣发改能源字[2010]2349
号)。
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窑
4500 吨/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评字[2010]205
号)
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万年厂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 9MW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赣能
电力函[2010]16 号)
(6)项目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
电、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按 2006 年全国火电机组的平均供电煤耗为 350g/kWh
标准煤计算,年节约标准煤 19,140.7t,每年减少 CO2 排放量 47,851.8t。
项目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年销售利润总额 1,812.15 万元,年税后利润
1,359.10 万元,投资利润率 29.82%,投资回收期 4.61(含建设期 1 年)。

3、万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一条年产 40 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该项目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2 台 HZS120 全自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输送和泵送设备,搅拌车 20 辆,
综合楼、实验室等 3,000 平方米,堆料场 6,0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3,524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605 万元,流动资金 919 万元。项目拟半年建成,半年之
后投产,生产第一年达设计能力的 50%,生产第二年达 80%,生产第三年即达 100%
(满负荷按 40 万立方米),生产期按 15 年,计算期 14 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52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建设投资用款 2,605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919 万元。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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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讨论决定,公司拟通过设立全资子公
司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置换前期
投入的资金。
(5)环评、立项情况
项目已取得万年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4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万工信字[2010]2
号)。
项目已取得万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万环评字[2011]05
号)。
(6)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达产期年实现销售收入 9,060 万元,年实现税后利润 971.79 万元,
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30.77%,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4.01 年(含建设期),项
目效益情况良好。

4、兴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江西省兴国县投资建设两台 HZS120 全自动生产线及配套的输送
和泵送设备,年产商品混凝土 50 万方,新建综合楼、试验室、食堂、车库、修
理间等共计 3,000 平方米,堆料场 60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3,401.41 万元,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 2,550 万元,流动资金 851.41 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3,401.41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预估为 2,550 万元,流动资
金 851.41 万元。
(3)项目建设期
该项目拟 5 个月建成。
(4)实施方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讨论决定,公司拟通过设立全资子公
司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兴国商砼增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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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
(5)环评、立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兴国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
产 5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兴经贸字[2010]02 号)。
本项目已取得兴国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兴环函[2011]07 号)。
(6)项目财务评价
本项目达产期年实现均销售收入 11,600.00 万元,年实现税后利润为 796.96
万元,投资收益率可达 23.43%,投资回收期为 4.2 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
益良好。

5、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用 15,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
高经营效益。
江西水泥有息负债产生的财务费用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近年来财务费用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相对较高,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相当于减少等额债
务融资,从而减少财务费用。按照当前央行公布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年利率 6.40%
计算,相当于每年降低的财务费用 1,000 多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
用。发行人将在增资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户名: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
账号:7919024914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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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保荐意见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
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
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
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经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均符合中国法律、行
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有关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1 年 6 月 27 日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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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二)保荐协议其它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江西水泥,乙方为华泰联合证券。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要求乙方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尽职推荐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指定符合规定且具备胜任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全面协调组织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申请工作、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等;
②知晓乙方推荐工作的计划和进度、保荐代表人实际履行保荐职责的能力和
工作精力;
③乙方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去除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
(2)甲方的义务
①指定具备较强协调和管理能力的专人配合乙方保荐工作;
②保障乙方充分行使组织统筹、尽职调查、独立判断等职责,并敦促实际控
制人、重要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
相关中介机构等配合乙方保荐工作;
③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乙方的要求提供信息与资料并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④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据证明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七十一条(一)和(二)的情形。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查阅所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档资料和会计记录(涉及核心商业机密或技
术诀窍的除外),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②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对章程及各项规范运作
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建议和咨询;
③列席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对甲方重大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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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甲方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和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并监督执行;
⑤对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应当结合尽职调查
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其进行审慎核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
立判断。所作的判断与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
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对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应当获得充分的尽职
调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
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
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⑥对高管人员的诚信水准和管理上市公司的能力及经验进行调查或核查;
⑦对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行为发表保留意见,并在推荐文件中予
以说明,如果情节严重将不予推荐或撤销推荐直至终止本协议;
⑧对有充分理由确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
表意见,如果情节严重将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2)乙方的义务
①指定符合规定且具备胜任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全面组织协调发行上市工作
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推荐义务,在发行审核委员
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质询;
②指定由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主办人,保证所提
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
规范,并具备足够的水准;
③制定发行上市的总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组织申报材料的编写和制作;
④确信独立判断与其他中介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⑤对申报材料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认申请文件和发行募集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⑥出具推荐意见,保证推荐文件、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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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⑧负责本次发行的承销工作;
⑨敦促保荐代表人及从事保荐工作的其他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上市推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
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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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3,000,000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2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2 年 11 月 15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
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
为 201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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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尹松林




保荐代表人(签字):
熊 丹 张树敏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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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暨上
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负责人: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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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
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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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
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万年
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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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新增股份
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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