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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8-2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一六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发行数量:1,104,928,457股
3. 发行价格:6.29元/股
4. 募集资金总额:6,949,999,994.53元
5. 募集资金净额:6,908,073,597.53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 新增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 股份登记完成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
3.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6 年 8 月 26 日
4.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2017 年 8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三、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0,492,845 12
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3,545 12
3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0,492,845 12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2,575,516 12
6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979,336 12
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391,096 12
8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9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12
合计 1,104,928,457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兆廷 周 波 王立鹏
龚 昕 鲁桂华 韩志国
张双才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目录
特别提示 ........................................................................................................................... 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 9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5
第三节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的分析 ................................................................ 21
一、财务会计信息............................................................................................................ 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3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 23
第六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七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第八节备查文件 ............................................................................................................ 26
一、备查文件.................................................................................................................... 26
二、查阅地点.................................................................................................................... 26
4
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旭光电
广州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平安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旭飞光电 指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旭新光电 指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验资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中兴财光华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ongxu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旭光电、东旭 B
股票代码: 000413、200413
注册资本: 383,500.052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兆廷
公司住所: 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 9 号
电真空玻璃器件及配套的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及售后服
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经营范围: 外),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氢气(52.23 吨/年)的生产(法律、法规及国
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
后,方可经营)。
第二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具体方案。
2、2016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具体方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东旭光电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6年7月28日,东旭光电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2号),核准东旭
光电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104,928,457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
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资金验证与验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2日出具了中兴财光
华审验字(2016)第1050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广
州证券已收到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6,949,999,994.53
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广州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市第一支行开设的账户。
2016年8月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
华审验字(2016)第105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发行人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4,928,45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6.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49,999,994.53元,扣除发行费用41,926,397.00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6,908,073,597.5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04,928,457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805,507,668.83元。
(四)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8月15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公司已于2016年8月18日就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新增股份将于2016年8月25日登记到账,2016年8月26日上市,限售期12个月,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4,928,457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
6.36元/股。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上述发行底价调整为6.29元/股。
本次实际发行价格为6.29元/股,相当于发行底价6.29元/股的100%;相当于
发行申购日(2016年8月4日)前一个交易日均价12.23元/股的51.43%,相当于发行
申购日(2016年8月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11.59元/股的54.27%。
(四)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的《验资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5007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9,999,994.53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权
登记费等)41,926,397.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08,073,597.53元。
(五)发行股份锁定期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16年8月1日向投资者发送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含《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即2016年8月4日
上午9:00-12:00,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经发行人、联席主承
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共收到11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
经核查,参加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认购
邀请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其报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该申购报价无效。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
缴纳申购保证金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其他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
书》的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分别足额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整。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
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全球
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
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兴全睿众21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睿盈特定策略1号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睿盈特定策略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兴全-中建投
信托定增1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策略产品(保额分
红)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合同、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定增策略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
资产管理合同、兴全-招商财富-权益委托投资2号资产管理计划共15个产品参与
申购报价,其中兴全-招商财富-权益委托投资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与联席
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该产品申购报价无效。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泓资产-旭光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共1个产品参与申购报价,国泓资产-旭光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的出资方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该申购报价无效。
联席主承销商对全部报价进行了簿记建档,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缴纳保证金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送达方式
(元/股) (万元) 金额(万元)
6.95 69,500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1 6.80 69,500 3,000 传真
合伙)
6.70 69,500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2 7.51 69,500 不适用 传真
公司
3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9 69,500 未缴纳 传真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
4 8.50 69,500 3,000 传真
限公司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5 70,000 不适用 传真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6 6.29 140,000 不适用 现场送达
公司
7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29 75,000 3,000 传真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8 6.29 69,500 不适用 传真
公司
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1 79,500 不适用 传真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
10 6.29 70,000 3,000 传真
海)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
11 8.28 70,000 3,000 传真
理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及发行对象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并根据《东
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以下简称“《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申购价格确定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49,999,994.53元,发行对象总数为9名,未超过10
名 ,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1,104,928,457 股 , 未 超 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上 限
1,104,928,457股。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股) (元)
1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0,492,845 694,999,995.05
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133,545 654,999,998.05
3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0,492,845 694,999,995.05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699,999,997.82
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2,575,516 1,399,999,995.64
6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979,336 610,000,023.44
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391,096 794,999,993.84
8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11,287,758 699,999,997.82
9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287,758 699,999,997.82
合计 1,104,928,457 6,949,999,994.53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注册地址:
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合伙人: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2、公司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庄园芳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30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3、公司名称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新村 8 栋 306
法定代表人: 莫细花
信息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平面设计;系统集
成;计算机硬件、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的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办公自动化产品、信息化平台、办公系列软件的销售;信息咨询(不含
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4、公司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
经营范围:
业务。
成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5、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 3 号楼 1 室
法定代表人: 蒋月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09 月 09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6、公司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588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06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慧敏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29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7、公司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层 1901-1908 室 20 层
注册地址:
2001-2008 室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09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8、公司名称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层 501 室
法定代表人: 唐步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12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9、公司名称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 69 号 2 幢 4 层 4021 室
法定代表人: 过振华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3 日
限售期: 12 个月
(四)本次发行对象核查情况
本次最终获配的投资者中,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均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购。经
核查,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
备案。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资产管理公司,均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申购。经核查,其参与配售的
相关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履行了私募投
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不需要履
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进行产品穿透。
经核查,上述配售对象及其最终出资人均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亦未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
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
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
权状况也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保荐代表人:武健、王洪伟
项目协办人:石建华
项目组成员:杨康中、胡雁、王兆欣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24
(二)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电话:0755-22626653
传真:0755-82434614
(三)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签字律师:谢发友、霍雨佳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四)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事务所负责人:姚庚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岐、孟晓光
联系电话:010-52805600
传真:010-52805601
第三节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8月23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581,702,227 15.17%
2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2,382,171 8.67%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
3 183,284,457 4.78%
财富*汇泰 163 号单一资金信托
博时资本-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
4 167,155,426 4.36%
汇泰 164 号单一资金信托
广州证券-广发银行-广州证券鲲鹏鼎成 2
5 131,964,809 3.4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东旭光电定增 1
6 96,774,193 2.5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
7 72,639,296 1.89%
股计划
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6,998,471 1.7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9 45,702,223 1.19%
券账户
10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 43,988,269 1.15%
合计 1,722,591,542 44.92%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581,702,227 11.78%
2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2,382,171 6.73%
中信建投基金-华夏银行-西藏信托-西藏信 222,575,516 4.51%
3
托-顺景 5 号单一资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 183,284,457 3.71%
4
富*汇泰 163 号单一资金信托
博时资本-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 167,155,426 3.38%
5
汇泰 164 号单一资金信托
广州证券-广发银行-广州证券鲲鹏鼎成 2 号 131,964,809 2.67%
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鹏华基金-宁波银行-大业信托-大业信 111,287,758 2.25%
7
托东旭光电定增 II 号单
中欧盛世资产-宁波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 111,287,758 2.25%
8
生信托至信 208 号
申万菱信资产-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111,287,758 2.25%
9
瑞华定增对冲基金 2
10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0,492,845 2.24%
10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0,492,845 2.24%
诺安基金-兴业证券-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 110,492,845 2.24%
10
公司
合计 2,284,406,415 46.2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刘文泰 125,000 0.0033 - - 125,000 0.0025
龚昕 100,000 0.0026 - - 100,000 0.0020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104,928,457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比例 减 比例
股份总数(股) 增加 股份总数(股)
(%) 少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75,706,697 30.66 1,104,928,457 - 2,280,635,154 53.8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9,293,829 69.34 - - 2,659,293,829 46.17
三、股份总数 3,835,000,526 100.00 1,104,928,457 - 4,939,928,983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加1,104,928,457股,总股本增至4,939,928,983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9,999,994.5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8,073,597.53元,剔除进项税影响后,计入股本1,104,928,457.00元,计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5,805,507,668.83元。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偿债能
力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为玻璃基板研发制造与销售、成套
装备及技术服务,以及建筑安装业务收入、蓝宝石材料销售收入等。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完善公司的玻璃基板产品体系,使公司主
营业务得到加强,玻璃基板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对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
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
发展。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
次发行完成而发生变动。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投资者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
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七)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1,104,928,457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
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2015 2016 年 1-3 月/2016 2015 年/2015
/2016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8 0.07 0.27
每股净资产(元/股) 3.82 3.73 4.37 4.30
注: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5年12月31
日和2016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的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2016年1-3月份财务报告
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1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公司简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60,649.14 2,879,862.33 1,848,822.17 1,510,743.66
总负债 1,363,387.80 1,423,717.45 917,793.23 604,819.54
股东权益 1,497,261.34 1,456,144.88 931,028.94 905,924.12
归属于母公
1,466,822.16 1,431,948.19 767,712.53 746,578.90
司股东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58,169.08 465,020.84 160,075.07 76,551.86
利润总额 42,674.37 163,030.67 63,832.08 37,866.31
净利润 36,599.29 139,252.37 52,342.46 26,336.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4,775.05 132,623.37 46,890.27 19,595.98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26,936.95 82,269.94 7,831.26 7,381.33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3,481.94 178,012.90 -101,755.42 -209,831.42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6,551.46 -419,567.25 -67,361.93 -404,360.3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2,447.42 1,103,112.19 187,600.66 891,790.98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82,209.39 861,487.70 18,488.70 277,523.34
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3 月 31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2013 年 12 月
日 31 日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80 2.59 2.68 6.19
速动比率(倍) 2.27 2.09 2.23 5.7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66 49.44 49.64 40.0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2 5.18 2.53 1.94
存货周转率(次) 0.50 2.00 2.13 1.3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4 0.46 -0.38 -2.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 2.4 14.99 6.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8 0.17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8 0.17 0.0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全部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方向:
总投资额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量(万元)
建设第 8.5 代 TFT-LCD 玻璃基板生
1 695,919.68 695,000.00
产线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
本次发行工作,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
如下结论意见:
东旭光电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
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
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和《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临 5 院
电话:010-68297016
传真:010-68297016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 楼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24
(此页无正文,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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