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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8-02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零二二年七月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9,928,879 股

2、发行价格:48.9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6,315,782.2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63,192,041.4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9,928,879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8 月 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
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9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2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26

三、审计机构....................................................................................................... 26

四、验资机构....................................................................................................... 26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8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8



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
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9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29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0




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英搏尔、发行人、公司、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对象发行 的行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董事会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发 行注 册管 理办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法》、《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深圳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国枫律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uhai Enpower Electric Co., Ltd.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 6 号 1 栋

办公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 6 号 1 栋

证券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 英搏尔

股票代码 300681.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7096114X2

注册资本 76,601,02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姜桂宾

上市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

联系电话 0756-6860880

传真号码 0756-6860881

公司网址 http://www.enpower.com/

电子信箱 enpower@vip.163.com
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机动车零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
开发、生产、加工(限制和禁止类除外)、销售;五金交电、蓄
经营范围
电池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
注: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记载,以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上述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5,635,19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5,564,069 股。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上述股本变动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办理
完成。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

议案。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在本次发行
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
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
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

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珠海英搏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


6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英搏尔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9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概要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2、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9,928,879 股。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5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4.18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

的发行价格为 48.99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1 倍。

5、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315,782.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

增值税)13,123,740.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192,041.41 元。

6、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ZB11367 号)。根据前述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止,认购对象均已足额缴
纳认股款项,东北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认购款人民币 976,315,782.21 元。

2022 年 7 月 15 日,立信会计师就英搏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第 ZB11366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英搏尔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928,87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315,782.2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63,192,041.41
元。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

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37,517 187,999,957.83
2 UBS AG 898,142 43,999,976.58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29,335 104,316,121.65
4 周雪钦 1,020,616 49,999,977.84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08,858 166,999,953.42
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1,545 27,999,989.5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
7 612,369 29,999,957.31
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8 816,493 39,999,992.0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2,986 79,999,984.14
10 成固平 2,041,232 99,999,955.68
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1,545 27,999,989.55
12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隆定增 571,545 27,999,9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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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3 号私募证券投资母基金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612,369 29,999,957.31
1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1,545 27,999,989.55
1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2,782 30,999,990.18
合计 19,928,879 976,315,782.21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37,517
限售期 6 个月

(2)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 1,4051
住所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郞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898,142
限售期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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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主要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129,335
限售期 6 个月

(4)周雪钦

姓名 周雪钦
身份证号 3505241950********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数量(股) 1,020,616
限售期 6 个月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408,858
限售期 6 个月

(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住所
对冲基金中心 406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主要经营范围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获配数量(股) 57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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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限售期 6 个月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主要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12,369
限售期 6 个月

(8)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主要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16,493
限售期 6 个月

(9)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 268 号 402 室
注册资本 10,1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主要经营范围
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632,986
限售期 6 个月

(10)成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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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姓名 成固平
身份证号 4302021955********
住所 湖南省株洲市
获配数量(股) 2,041,232
限售期 6 个月

(1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主要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数量(股) 571,545
限售期 6 个月

(12)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652 号(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凯
一般项目: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主要经营范围 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71,545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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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获配数量(股) 612,369
限售期 6 个月

(1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36 层
住所
DEF 单元、38 层、39 层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军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
主要经营范围
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获配数量(股) 571,545
限售期 6 个月

(15)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主要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32,782
限售期 6 个月

3、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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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2 UBS AG 专业投资者 A 是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4 周雪钦 专业投资者 B 是

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7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A 是

8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9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0 成固平 普通投资者 C4 是

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2 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4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
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
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
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备案情
况具体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玉泉添鑫 2 号”等 62 个产品进行认
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等 28 个产品进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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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欧基金阳光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等 4 个产品进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同时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欧创新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6 支公募基金进行认购,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4)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进行认购。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已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管理的产品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进行认购。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已完成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管理的产品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大成阳光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进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
备案手续。同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进行认购,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
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7)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聚隆定增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母基金”进行认购。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已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管理的产品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

(8)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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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购,其中“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与发送认购邀请书名
单中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为同一支产品。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9)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东源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4 个产品进行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证券投资基
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备案手续。

(10)UBS AG、周雪钦、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成固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
程序。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
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
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6、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
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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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2 年 7 月 26 日,中登深圳向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
登深圳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
公司股东名册。

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全程参与了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东北证券认
为:

(一)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9 号)和发行
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
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国枫律所认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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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认购邀请、申购报价、认购合同签署及缴款等发行过程及最终确定的认购
对象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就本次发行事
宜,发行人尚需办理认购对象获配股份登记、股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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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9,928,879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中登深圳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英搏尔

证券代码为:300681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

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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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
股份类别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52,693,840 36.18% 19,928,879 72,622,719 43.86%
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92,941,350 63.82% - 92,941,350 56.14%
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145,635,190 100.00% 19,928,879 165,564,069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姜桂宾 境内自然人 48,255,820 33.13%
2 李红雨 境内自然人 14,293,320 9.81%
3 魏标 境内自然人 7,149,700 4.91%
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4 境内一般法人 6,476,910 4.45%
(有限合伙)
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965,270 3.41%
6 阮斌 境内自然人 1,923,750 1.32%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
基金、理财产
7 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 1,779,806 1.22%
品等
产管理计划
8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66,410 1.08%
9 徐国义 境内自然人 1,480,018 1.0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
基金、理财产
10 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27,370 0.91%
品等
(LOF)
合计 89,218,374 61.2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况,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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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姜桂宾 境内自然人 48,255,820 29.15%
2 李红雨 境内自然人 14,293,320 8.63%
3 魏标 境内自然人 7,149,700 4.32%
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4,965,270 3.00%
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5 境内一般法人 3,905,560 2.36%
(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
基金、理财产
6 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 2,221,336 1.34%
品等
产管理计划
7 成固平 境内自然人 2,041,232 1.23%
8 阮斌 境内自然人 1,923,750 1.1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基金、理财产
9 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1,699,960 1.03%
品等
资基金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 境内一般法人 1,632,986 0.99%
限合伙)
合计 90,386,009 54.5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全面摊薄后的每股
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3 月 日/2021 年度 日/2022 年 1-3 月 日/2021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24 0.62 0.11 0.28
每股净资产 9.25 8.85 10.10 9.9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9,928,879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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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
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
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
于以下项目: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
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
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
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五、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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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财务数据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226,885.96 199,507.93 109,111.92 94,496.07
负债总计 155,978.24 131,685.68 51,252.08 38,148.34
股东权益合计 79,907.71 67,822.25 57,859.84 56,347.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9,907.71 67,822.25 57,859.84 56,347.73
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5,250.08 97,579.98 42,096.69 31,847.95
利润总额 1,974.30 3,753.63 990.18 -9,853.83
净利润 1,844.67 4,684.07 1,315.71 -7,934.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844.67 4,684.07 1,315.71 -7,934.25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498.42 -11,901.99 5,872.84 19,971.75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610.84 -9,029.67 -9,621.23 -17,068.49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488.31 22,470.75 13.55 -14,141.40
流量净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17 1.21 1.68 2.38
速动比率(倍) 0.58 0.66 1.00 1.53
资产负债率(合并) 68.75 66.01 46.97 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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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00 0.6200 0.1700 -1.0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70 0.6100 0.1700 -1.0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68 7.78 2.31 -13.0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6 3.62 3.34 1.79
存货周转率(次) 0.41 1.75 1.62 1.51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7 0.63 0.41 0.2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9.23% 9.42% 10.06% 16.47%
的比重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公司收入逐年增长,资产规模亦
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94,496.07 万元、109,111.92 万
元、199,507.93 万元和 226,885.9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49,455.63
万元、59,757.13 万元、140,247.91 万元和 159,577.79 万元;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
为 45,040.45 万元、49,354.79 万元、59,260.02 万元和 67,308.17 万元,均呈现持

续增长的态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2.34%、54.77%、
70.30%和 70.33%,流动资产主要为存货、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等;非流动
资产 47.66%、45.23%、29.70%和 29.67%,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公司资产结构合理,符合行业所处特点。

2、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负债规模亦随着资产规模增加。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8,148.34 万元、51,252.08 万元、131,685.68 万
元和 155,978.24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 20,794.90 万元、35,476.29 万元、
115,509.58 万元和 135,863.0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51%、69.22%、

87.72%和 87.10%。

报告内,发行人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流动负债主
要为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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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38 倍、1.68 倍、1.21 倍和 1.1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3 倍、1.00 倍、0.66 倍和 0.58 倍,逐年有所降低。主要
原因是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导致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规模

增加。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0.37%、46.97%、66.01%
和 68.75%,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健。

4、营运能力分析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79 次、3.34 次、3.62 次和 0.86 次,总体呈上升趋势,应收账款管理能力相对
较好。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51
次、1.62 次、1.75 次和 0.41 次,相对较为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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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保荐代表人:朱晨、张晓平

项目协办人:蔡芝明

电话:010-63210752

传真:010-5803456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经办律师:孙林、黄晓静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注册会计师:于长江、田玉川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21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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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注册会计师:于长江、田玉川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21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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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珠海英搏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邮箱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朱晨、张晓平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认为:东北证券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
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有
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及上市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英
搏尔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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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
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

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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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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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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