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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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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8-02
股票代码:688598 股票简称:金博股份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629,685 股

2、发行价格:266.8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概述 ........................................................................................................... 6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7
(三)发行方式 ............................................................................................................. 12
(四)发行数量 ............................................................................................................. 12
(五)发行价格 ............................................................................................................. 1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3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4
(十)发行对象情况 ..................................................................................................... 14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0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 ..... 20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5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6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7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2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3
二、查阅地点、时间 ......................................................................................................... 33
(一)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3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金博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上市公告书 指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承销细则》 指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启元律所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BC Corporation,Ltd.
注册资本 80,200,160.00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博股份
股票代码 688598
法定代表人 王冰泉
董事会秘书 童宇
联系电话 0737-6202107
传真号码 0737-6206006
互联网址 http://www.kbcarbon.com
电子邮箱 KBC@kbcarbon.com
碳纤维材料及先进复合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
和销售及服务;本企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产
经营范围
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所属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阶段聚焦于
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
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
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是唯一一家入选工信部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企业,公司主营业
务产品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被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第六批制造
业单项冠军产品”。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7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
行方案》”)及《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5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
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
邀请书的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5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4 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 T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28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
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284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市后发行
人前 20 名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股东 15 家、基金公司 52 家、证券公司 34
家、保险机构 16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 156 家、个人投资者 11 位。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
8
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
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
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2 年 7 月 11 日(T 日)上午 8:30
至 11:30,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
接收到 28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其中 27 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
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235.00 元/股-293.89 元
/股。经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
申购保证金汇至指定的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
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上述两
家投资者报价无效。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1 杭州新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00 10,000 是
266.95 25,000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是
244.47 35,000
芜湖固信智能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3 260.00 1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4 周懿文 253.03 10,000 是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
5 251.99 10,000 是
风控策略 2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8.85 26,600 是


9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7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52.90 10,000 否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蓝
8 258.52 16,000 是
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9 266.95 15,000 是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
10 266.95 15,000 是
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93.89 20,000
11 孙素辉 263.90 22,000 是
259.90 25,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2 261.30 15,000 是
Association
251.00 12,600
13 UBS AG 是
241.00 15,900
1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259.00 10,000 是
273.99 10,500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5.19 17,700 是
256.39 23,1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16 267.00 10,000 是
红产品
17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238.88 10,000 是
260.10 10,000
18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250.11 15,000 是
241.10 25,000
258.10 10,000
19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49.30 45,200
293.88 22,000
20 罗京友 263.88 25,000 是
258.88 30,000
270.00 74,000
2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9.00 85,000 是
248.00 87,000
266.81 68,200
2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258.01 82,500


10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有效申购
246.01 104,800
260.00 22,000
23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251.00 32,000 是
238.00 52,000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251.80 10,000
24 是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35.80 20,000
270.00 20,000
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51.00 40,000
240.00 31,900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235.00 41,900
268.00 10,800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6.95 31,500 是
255.71 55,100
240.00 12,100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6.00 20,300 是
235.00 30,300
四川资本市场纾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
29 278.39 20,000 否
企业(有限合伙)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
原则,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
至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 266.81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行
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1,629,685 股,认购总金额为
3,102,916,254.85 元。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3,509 739,999,936.29 6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22,085 672,917,498.85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0,615 314,999,888.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4 936,996 249,999,902.76 6
管理)


11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5 罗京友 824,556 219,999,786.36 6
6 孙素辉 749,597 199,999,975.57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597 199,999,975.57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562,197 149,999,781.57 6
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 562,197 149,999,781.57 6
基金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3,538 104,999,873.78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1 374,798 99,999,854.38 6
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合计 11,629,685 3,102,916,254.85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 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310,291.63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1,629,68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12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234.44 元/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
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
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2,916,254.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7 月 11 日,金博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11 名发行对象发
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
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2)第 07139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4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

2022 年 7 月 1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天职国际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字[2022]37166


13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止,金博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
量为 11,629,685 股,发行价格为 266.8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大写:叁拾壹亿零贰佰玖拾壹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捌角伍
分),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2,971,34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069,944,907.2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1,629,68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
币 3,058,315,222.29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金博股份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54980188000116983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43921088801301888887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8111601013300600618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溪湖支行 731909609810618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66220078801788669988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2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11,629,685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1 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4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70 号 608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光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KWGXY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
经营范围 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773,509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522,08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180,61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
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936,99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5)罗京友

姓名 罗京友
身份证号码 4301041971********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罗京友本次获配数量为 824,55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孙素辉

名称 孙素辉
身份证号码 4301241970********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湖南省宁乡县


16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孙素辉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49,5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8)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 3 号私募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7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939 号 3 幢 129 室
法定代表人 高云程
注册资本 4,58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8121869E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
为 562,19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93,5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19 层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 374,79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查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廖寄乔持有发行人股份 10,628,950 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13.25%,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
数量为 4,467,000 股,占比 5.57%,为廖寄乔的一致行动人,廖寄乔合计可控制
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8.82%,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
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根据发行人及认购对象出具的说明函,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
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董监高
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
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

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

1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
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2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金博股份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及发行人与最终发行
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
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金博股份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金博股份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股份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的变更登记手续。”




21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金博股份。

证券代码为:688598。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04,507 19.71% 26,725,635 28.99%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95,653 80.29% 65,453,738 71.01%
股份总数 80,200,160 100.00% 92,179,373 100.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包括公司可转债转股和股权激励归属登记导致的
股本变化数量。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629,68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廖
寄乔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股数(股)
(股) (%)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3.25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
2 4,467,000 5.57 4,467,000
(有限合伙) 人
3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2.15 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2.01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 其他 1,602,018 2.00 0
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6 其他 1,233,139 1.54 0
利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3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限售股数(股)
(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
7 其他 1,161,805 1.45 0

8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051,838 1.31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9 其他 1,033,103 1.29 0
利 2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
10 其他 1,022,534 1.27 0
利 5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合计 25,535,408 31.84 15,095,95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1 廖寄乔 境内自然人 10,628,950 11.53 10,628,950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
2 4,467,000 4.85 4,467,000
(有限合伙) 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 其他 3,663,411 3.97 2,061,393
投资基金
4 孙素辉 境内自然人 1,801,435 1.95 749,597
5 陈赛你 境内自然人 1,720,935 1.87 0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14,086 1.75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7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6 其他 1,233,139 1.34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其他 1,161,805 1.26 0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9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5 其他 1,033,103 1.12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10 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55 其他 1,022,534 1.11 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4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限售股数(股)
(%)
合计 28,346,398 30.75 17,906,94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2 年 1-3 月/2022 2021 年度/2021 2022 年 1-3 月/2022 2021 年度/2021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年 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2.53 6.26 2.20 5.44
(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 26.35 23.58 56.23 53.82
净资产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3,803.92 294,085.80 148,485.41 33,691.77
负债总额 92,013.09 104,977.21 19,218.31 6,692.16
股东权益合计 211,790.83 189,108.59 129,267.10 26,999.61
少数股东权益 464.25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11,326.58 189,108.59 129,267.10 26,999.6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5,023.67 133,789.67 42,646.88 23,952.30

25
营业利润 23,424.33 57,129.67 19,453.58 8,881.97
利润总额 23,409.33 57,459.45 19,777.04 8,891.78
净利润 20,240.69 50,109.60 16,857.52 7,767.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266.43 50,109.60 16,857.52 7,767.25
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163.79 6,680.55 4,124.12 -614.38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710.06 -63,771.27 -74,516.68 -1,424.84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419.96 71,577.81 84,149.94 2,356.28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019.02 14,455.77 13,733.69 316.32
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主要财务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6.96 4.75 6.89 3.85
速动比率(倍) 5.96 4.02 6.49 3.34
资产负债率 30.29% 35.70% 12.94% 19.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6.35 23.58 16.16 4.5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7 4.91 5.39 4.69

存货周转率(次) 3.62 3.56 4.03 2.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734.14 63,926.05 21,275.25 10,153.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266.43 50,109.60 16,857.52 7,767.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655.19 45,983.95 14,583.84 6,335.94
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3.37 67.12 - 39.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2.02 0.83 0.52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1.80 1.72 0.0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95% 4.86% 8.12% 12.0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6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100%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3,691.77 万元、148,485.41 万元、
294,085.80 万元和 303,803.92 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光伏行业景
气度提升、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 2020 年上半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和 2021 年 7 月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固定资产、存货、货币
资金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692.16 万元、19,218.31 万元、
104,977.21 万元和 92,013.09 万元。非流动负债 2021 年起成为公司负债主要组成
部分,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86.30 万元、3,318.30 万元、65,643.99
元和 65,156.57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7%、17.27%、62.53%
和 70.8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财务风险较低,资产周转情况良好,各
项资产、负债科目金额的变动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相符。同时,公司可通过
本次发行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85、6.89、4.75 和 6.96,速动比率为
3.34、6.49、4.02 和 5.96。随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1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到位和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改善,公司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27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9.86%、12.94%、
35.70%和 30.29%。2020 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使得 2020 年
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2021 年 7 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到账使得 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
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
趋势,偿债能力不断改善。

整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呈向好趋势、财务风险较低,体现出
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952.30 万元、42,646.88 万元、133,789.67
万元和 45,023.67 万元。受益于下游客户需求强劲和公司产能的快速提升,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767.25 万元、
16,857.52 万元、50,109.60 万元和 20,266.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6,335.94 万元、14,583.84 万元、45,983.95 万元和
13,655.1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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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朱济赛、陈邦羽

项目协办人:王江

项目组成员:王侃、胡盼盼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 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 层

负责人:丁少波

经办律师:李荣、彭梨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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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智清、曾春卫、冯俭专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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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海通证券指定朱济赛、陈邦羽担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

朱济赛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2016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霍莱沃 IPO、金博股份 IPO、之江生
物 IPO、超卓航科 IPO、泰瑞机器非公开发行项目、金博股份可转换债券项目等,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陈邦羽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1 年
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盛剑环境 IPO、霍莱沃 IPO、金博股份
IPO、之江生物 IPO、超卓航科 IPO、鹏辉能源 IPO、嘉泽新能 IPO、三花股份重
大资产重组、大连国际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
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基本条件。因此,本机构同意向贵所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
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5:00

(一)发行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益阳市迎宾西路 2 号

电话号码:0737-6202107 传真号码:0737-620600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楼

电话号码:021-23219000 传真号码:021-634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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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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