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弘信电子: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7-2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9.75 元/股。

二 、 本 次 新 增 股 份 数 量 为 18,564,102 股 ,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488,410,056 股。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受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
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上
市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
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
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
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
请仔细阅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7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 8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8
二、发行价格 ....................................................................................................... 8
三、发行数量 ....................................................................................................... 8
四、发行对象 ....................................................................................................... 8
五、募集资金情况及发行费用 ........................................................................... 9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9
七、上市地点 ....................................................................................................... 9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 10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 11
三、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 11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6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 22
七、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4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4
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4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6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 26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26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26
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 27
一、股份变动情况 ............................................................................................. 27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
股净资产的影响 ................................................................................................. 28
四、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2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0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32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2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 33




4
释 义

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弘信电子、上市公司、公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发行人
弘信创业、控股股东 指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扬电子、标的公司、标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变更
的资产、交易标的、拟购 指
为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
买资产
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颜永洪
华扬同创 指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次重大资产重组 金购买华扬电子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预案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重组报告书、草案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稿)》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上市公告书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摘要、本公告书摘要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
象发行股票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邀请书 指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
买资产协议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发行股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
(二)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

5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签订的《业绩承诺
补充协议
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签订的《业绩承诺
补充协议(二)
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
问、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指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则》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法》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公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系
四舍五入造成。




6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弘信电子
股票代码 300657
注册资本 445,053,082 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董事会秘书 宋钦
公司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51606855K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pc98.com/
联系电话 0592-3160382
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经营范围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主营业务为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
主营业务
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包括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其中,柔性印制电
路板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过多年持续快速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柔性印
制电路板行业的代表企业之一。基于柔性印制电路板应用领域及需求的快速发展,
以及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也持续进行了柔性印制电路板产能扩张,陆续在福建、
江苏、湖北、江西等地投入建设生产基地。随着 5G、车载电子市场的发展,公
司已确定以手机模组为基本盘,手机直供、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海外业务等重
点突破的多元化发展战略。




7
第二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7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8.48 元/股。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5 元/股,发行
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98%。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为 18,564,102 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 21,344,339 股(含 21,344,339 股),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9.75 元/股,发行股数
18,564,102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0,999,994.50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名,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43,589 36,499,992.75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0,769 31,499,997.75 6
3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3,128,209 30,500,037.75 6

8
28号资产管理产品

4 UBS AG(瑞士银行) 3,128,205 30,499,998.75 6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4,871 17,499,992.25 6
6 谢恺 1,076,923 10,499,999.25 6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
7 666,666 6,499,993.50 6
方多策略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林金涛 666,666 6,499,993.50 6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
9 564,102 5,499,994.50 6
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
10 564,102 5,499,994.50 6
德106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8,564,102 180,999,994.50 -

五、募集资金情况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999,994.50 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18,1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736,121.39(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0,263,873.11 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偿还上市公司银行
贷款和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
1 支付现金对价 9,075.00 50.14%
2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 7,775.00 42.96%
3 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1,250.00 6.91%
合计 18,100.00 100.00%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
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
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9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 年 6 月 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2、2021 年 10 月 22 日,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4、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重组草案(更新财务数据)及相关议案。

5、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6、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重组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
协议。

7、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草案(2021 年度财务数据更新)及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8、2022 年 5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三名自然人股东及一名机构股东,机构股东
华扬同创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创业板
并购重组委 2022 年第 1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10
2022 年 6 月 6 日,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097 号)。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经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17 日,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签发的《登记通知书》。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
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颜永洪合计 4 名交易对方将其所持的标的公司共计
100%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弘信电子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将持
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登记至弘信电子,华扬电子成为弘信电子的全资子公
司。

(二)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45 号)。根据该《验
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止,弘信电子已收到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
华扬同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4,792,872.00 元,交易对方以其持有
的华扬电子 100%股权作价出资,作价 390,000,000 元(现金对价 90,750,000 元,
股份对价 299,250,000 元),股份对价中:24,792,872.00 元计入股本,274,457,12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9,845,954.00 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

中登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受理弘信电子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
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弘信电子的股东名册。弘信电子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24,792,872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24,792,872 股),非
公开发行后弘信电子总股本为 469,845,954 股。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三、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1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送《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方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提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45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9 名、《认购邀请书》
发送后至 T 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6 名,共计 160 名,包括: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 54 家;证券公司 32 家;保险公司 20 家;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QFII1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22 家;个人投资者 11 名。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T-3 日),以电
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上述此前表达意向的 154 名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簿记开始前向在询价期间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
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 15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投资者类型
1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2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3 深圳市晨欣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机构投资者
4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5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6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7 卜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8 UBS AG(瑞士银行)
QFII
9 冯保 个人投资者

12
10 钟革 个人投资者
11 林金涛 个人投资者
12 牟明明 个人投资者
13 王妍 个人投资者
14 谢恺 个人投资者
15 曹锋 个人投资者

上述 15 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 7 名投资者: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UBS AG(瑞士银行)、牟明明、曹锋、林
金涛、谢恺于 2022 年 7 月 5 日(T 日)参与询价,其中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UBS AG(瑞士银行)、林金涛、谢恺
获得配售。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7 月 5 日(T 日)上午 8:30 至 11:3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
见证下,共有 27 名投资者参与发行。经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
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有 1 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保证金,但未提供有效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其余 26 名投资者均按时、
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
为有效报价。上述 26 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0.51 2,950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7 3,650
9.72 17,750
10.27 550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1 3,150
9.19 8,650
3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75 9,950

13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4 UBS AG(瑞士银行) 9.95 3,050
9.80 1,750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0 10,250
10.18 750
6 谢恺
9.81 1,050
7 林金涛 10.01 650
10.52 550
8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6 650
9.66 750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
9 曼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 10.17 550
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
10 曼德106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 10.17 550
资基金
北京康曼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北京康曼德定增优选1号私募证券 9.61 1,650
投资基金
9.56 550
12 曹锋 9.35 750
8.48 950
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0 550
1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1 550
1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15 2,850
9.50 2,950
16 李萍 9.10 2,950
8.49 2,950
17 李伟 9.73 3,050
18 牟明明 9.63 650
9.70 650
19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0 650
9.25 55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20 伙)-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 9.05 650
基金
8.85 750
深圳市辉佳投资有限公司-辉佳新能
21 9.74 3,050
源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22 吴放 9.72 2,050
2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1 2,250
9.00 6,050
24 张增荣 8.80 6,150
8.60 6,250
9.25 550
25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5 550
8.85 550
9.63 1,650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7 1,750
9.12 2,050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对 26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
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75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对 应 的 认 购 总 数 量 为 18,564,10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80,999,994.50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
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43,589 36,499,992.75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0,769 31,499,997.75 6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3 3,128,209 30,500,037.75 6
28号资产管理产品
4 UBS AG(瑞士银行) 3,128,205 30,499,998.75 6
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4,871 17,499,992.25 6
6 谢恺 1,076,923 10,499,999.25 6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
7 666,666 6,499,993.50 6
方多策略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林金涛 666,666 6,499,993.50 6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
9 564,102 5,499,994.50 6
德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
10 564,102 5,499,994.50 6
德106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
合计 18,564,102 180,999,994.50 -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1、投资者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验证
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2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 时止,国信证券收款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总额共计资金人
民币 180,999,994.50 元。

2、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出具《验证报
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3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止,发行人
共 计 募 集 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180,999,994.5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736,121.3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263,873.11 元
(不含增值税),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18,564,102.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为人民
币 151,699,771.11 元。

(五)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受理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六)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22 年 8 月 2 日。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6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743,58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230,76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28 号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注册地址
B230-1
法定代表人 赵雪松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7169867X5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
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经营范围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28 号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认购数量为
3,128,20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UBS AG(瑞士银行)

17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QF2003EUS001
编号

UBS AG(瑞士银行)本次认购数量为 3,128,20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794,87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谢恺

姓名 谢恺
身份证号 310101……515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盛泽路……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谢恺本次认购数量为 1,076,92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多策略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新四平公路2908号2幢

18
法定代表人 蒋锴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916522966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除股
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开发及软件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66,66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8、林金涛

姓名 林金涛
身份证号 231026……218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林金涛本次认购数量为 666,66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003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名称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
注册地址
心T5写字楼2804-2805
法定代表人 丁楹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5184203X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以上涉及行政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须凭批准证书和文件经营)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003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564,10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106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19
名称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
注册地址
心T5写字楼2804-2805
法定代表人 丁楹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5184203X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以上涉及行政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须凭批准证书和文件经营)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106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本次认购数量为 564,10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
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
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
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林金涛、谢恺为个人投资者,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因此无需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

2、UBS AG(瑞士银行)为 QFII,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不涉及向他人
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
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 1 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
立的专项产品参与认购,已在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20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
情况如下:

1、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
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
产品备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均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的 2 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4 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 20 只产品均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三)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
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
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等级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是否匹配
1 UBS AG(瑞士银行) 专业投资者Ⅰ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4 林金涛 普通投资者C4 是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上海艾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星辰之艾方
6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多策略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7 专业投资者Ⅰ 是
003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8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06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
9 谢恺 普通投资者C4 是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28
10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号资产管理产品

经核查,上述 10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
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
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
实质差异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起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止,弘
信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如下:

因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强、丁澄、苏晨光、李震、宋钦、陈素真担任公司第四
22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何为、吴俊龙、李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选举杨辉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 2022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郑建杰、徐小兰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李强为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丁澄、苏晨光、宋钦、周江波为公司副总经理;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宋钦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周江波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
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杨辉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杨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
四届监事会相同。

上述变动系公司正常换届选举而产生,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起至本公告书
摘要出具之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更换情况。

(二)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2022 年 6 月 8 日,经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标的公司整体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变更前由巫
少峰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颜永洪、朱小燕、李达兵、朱绍慧担任董事,由伊尚
文、朱瑶、沈影担任监事。变更后由李强担任董事长,巫少峰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宋钦担任董事,郑建杰担任监事。

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起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止,除
上述董事、监事变动外,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更换情
况。

23
七、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市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颜永洪签订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颜永洪签订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上市公司与巫少峰、
朱小燕、华扬同、颜永洪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市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颜永洪签订了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 年 5 月 26 日,上市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颜永洪签订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交易各方正在履行,未出现
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股份锁定、避免同业
竞争、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
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交易各方的相关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相关承诺
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九、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24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宜有待办理:

1、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主管部门就发行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
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上市公司尚需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述相关后续事项的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




25
第四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8,564,10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9.75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深圳分公司
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受理弘信电子递交的本次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
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2 年 8 月 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的规定,
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条件流通股,
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限售期自新增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
计算。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次配套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6
第五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6,976,100 18,564,102 65,540,20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22,869,854 - 422,869,854
总股本 469,845,954 18,564,102 488,410,056

(二)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489,914 24.15%
2 张洪 12,719,791 2.71%
3 巫少峰 11,309,030 2.41%
4 施玮 9,960,000 2.24%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善思
5 9,799,448 2.09%
慧成玖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朱小燕 9,693,454 2.06%
7 李毅峰 9,039,658 1.9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
8 9,000,000 1.92%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李奎 8,724,297 1.86%
10 吴放 8,047,685 1.71%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489,914 23.24%
2 张洪 12,719,791 2.60%
3 巫少峰 11,309,030 2.32%
4 施玮 9,960,000 2.04%


27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善思
5 9,799,448 2.01%
慧成玖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朱小燕 9,693,454 1.98%
7 李毅峰 9,039,658 1.8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
8 9,000,000 1.84%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李奎 8,724,297 1.79%
10 吴放 8,047,685 1.65%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
稀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本次发行持股比例变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总股本不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发行前 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李强 董事长 353,430 0.08% 353,430 0.07%
丁澄 董事 - - - -
苏晨光 董事 - - - -
董事、董事
宋钦 会秘书、副 - - - -
总经理
李震 董事 - - - -
陈素真 董事 - - - -
吴俊龙 独立董事 - - - -
何为 独立董事 - - - -
李昊 独立董事 - - - -
杨辉 监事会主席 - - - -
徐小兰 监事 - - - -
郑建杰 职工监事 - - - -
副总经理、
周江波 - - - -
财务负责人
合计 353,430 0.08% 353,430 0.0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后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
股净资产的影响

28
以上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 2022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并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净
资产,根据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调整计算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2022.3.31/2022 年 1-3 月 2021.12.31/2021 年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3.30 3.52 3.37 3.59
每股收益(元) -0.0764 -0.0735 -0.5611 -0.5398
注: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发行前股本总额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后股本总额
3、发行前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前股本总额
4、发行后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发行后股本总额

四、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额 478,182.06 479,726.66 463,874.10 350,587.44
负债总额 313,151.31 311,229.42 297,084.87 200,795.52
所有者权益 165,030.75 168,497.24 166,789.24 149,791.92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154,891.17 158,480.67 157,344.31 141,432.98
的股东权益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7,689.96 319,521.52 263,736.89 246,018.06
营业利润 -4,141.83 -31,917.00 10,964.78 22,993.39
利润总额 -4,163.06 -33,296.26 9,889.32 22,740.24
净利润 -3,466.49 -28,354.20 9,102.79 17,14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 -3,589.50 -26,364.75 9,049.07 18,038.0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809.86 12,329.88 28,613.90 7,457.10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8,067.08 -60,250.25 -66,881.95 -64,915.8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487.06 16,703.22 71,756.79 72,155.88
29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1,245.99 -31,430.77 32,497.99 14,707.19
物净增加额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3 月 31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日/2022 年 1-3 月 31 日/2021 年度 31 日/2020 年度 31 日/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5.49% 64.88% 64.04% 57.27%
毛利率 -5.33% -9.99% 4.16% 9.35%
加权平均净资
-2.29% -17.44% 6.19% 25.89%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807 -0.6300 0.2600 0.9700
(元)
每 股 净 资
3.4803 3.5609 4.6000 6.8288
产(元)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8,564,10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弘信创业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李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地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

30
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31
第六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
监管办法》《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股票
发行登记等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经过了必要
的授权,并获得了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在发行程序、定价过程和发
行对象选择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客观公正,发行过程公平、公
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
实质差异的情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
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32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国枫律师认为:

1.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

2.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重组项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
毕,上市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上市公司已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项下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支付了部分
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付了全部认购款项,弘信电子
已完成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发行新股的证券预登记
手续;弘信电子尚需就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手续,并按照《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华扬同创、颜永
洪支付剩余部分的现金对价。

3.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实质差异的情形。

4.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注册批复后至本公告书摘要
出具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
法、有效。上市公司尚需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履行相应的工
商备案手续;标的公司董事、监事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

5.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重组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交易协议的约
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出现违反交易协议约定的情形;本次重组各方不存在违反《重
组报告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7.在本次重组各方切实履行相关交易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
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3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
要)》之盖章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