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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发龙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7-18
股票代码:002312.SZ 股票简称:川发龙蟒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67 元/股。

二、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
理确认书》,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
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124,608,852 股,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算,在交易对方承诺的相关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92,740,144 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规
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2
声明

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
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zse.cn)。




3
目录

特别提示........................................................................................................................................... 2
声明 .................................................................................................................................................. 3
目录 .................................................................................................................................................. 4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8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8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8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5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5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6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7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8
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1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1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1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 22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4
四、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 24




4
释义

本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
上市公告书/公告书 指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公告书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预案 指
交易预案》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指
交易报告书》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本摘要 指
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核查意见 指
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
法律意见书 指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川发龙蟒 股票代码:002312

三泰控股 指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简称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发展 指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
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限公
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川发 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标的公司股东,于 2022 年 2

矿业 月 1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四川发展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四川盐业 指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标的公司股东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川发龙蟒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指 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

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化工天瑞矿
天瑞矿业/标的公司 指
业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100%
标的资产 指
股权


5
川发龙蟒与交易对方于 2021 年 8 月 1 日签署的《四川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
议》
川省盐业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川发龙蟒与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签署的《四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议之补充协议》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

川发龙蟒与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签署的《四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

议之补充协议二》 有限公司、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

川发龙蟒与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签署的《四川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指 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协议》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川发龙蟒与交易对方于 2022 年 4 月 日签署的《四川发
业绩补偿补充协议》、 指 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四
《业绩补偿补充协议》 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2 年、
业绩补偿期/业绩承诺期 指
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

包括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承诺净利
润,其中: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指业绩补偿期内乙方承
诺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标的公司承诺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4,075.00 万元、6,976.00 万元和 10,059.00
承诺净利润 指
万元;业绩承诺资产组承诺净利润指业绩补偿期内乙方
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组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标的公
司业绩承诺资产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456.00 万
元、10,355.00 万元和 13,257.00 万元

包括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和业绩承诺资产组实际净利
润,其中: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指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
司合并范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指
业绩承诺资产组实际净利润指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资产组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上述实际净利润以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为准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1 年 6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基准日至交割日

定价基准日 指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6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泰和泰 指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四川华信 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华衡 指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Development Lomon Co., Ltd.
曾用名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毛飞
统一社会信
9151000063314141XG
用代码
发行前注册
1,768,131,292 元人民币
资本
成立日期 1997 年 5 月 20 日
上市日期 2009 年 12 月 3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312
股票简称 川发龙蟒
董事会秘书 宋华梅
注册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 42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 151 号四川发展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 028-87579929
联系传真 028-85250639
公司网站 http://www.sdlomon.com
生产、销售商用密码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的呼叫中心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
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经营):计算机软件业;技术服务业;电子、电气、机电产品的
开发、生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
经营范围 设计、施工;进出口业;档案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银行自
助设备的清机、维修、远程值守服务;票据及其档案影像处理外包
服务;物流、仓储信息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金融外包服务;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加工;食品及饲料添加剂
制造;肥料制造;土砂石开采;石灰和石膏制造;谷物种植。(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和四川盐业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天
瑞矿业 80%股权和 20%股权,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100%。本
次交易完成后,天瑞矿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


8
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
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天瑞矿业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574.99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
好协商,确定天瑞矿业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95,574.99 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具体
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万元) 股份数量(股)
四川先进材料集
天瑞矿业 100% 76,459.99 99,687,082

股权
四川盐业 19,115.00 24,921,770
合计 95,574.99 124,608,852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对象、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和四川盐业,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9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及交易均价的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0.31 9.28
前 60 个交易日 9.36 8.43
前 120 个交易日 8.52 7.67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7.67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尚
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也按照相关规定随之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增发新股率,A 为配股价/增发新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
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价
格进行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可获得的股份数量(即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80%/本次发行价格)+四川盐业可获得的股份数量(即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20%/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
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0
124,608,852 股,各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认购数量(股)
四川先进材料集团 99,687,082
天瑞矿业 100%股权
四川盐业 24,921,770
合计 124,608,852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如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


(三)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
股份,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承诺,在四川先进材料
集团、四川盐业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四川先进材料集团于本次交易前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之股份等,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等政府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
对方承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监管意见调整锁定期承诺;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业绩承诺概况

1、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

2、业绩承诺资产及承诺金额


1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标的公司下属
的矿业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组(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权和开发支出)(以下简称称
“业绩承诺资产组”)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交易对方对
合并报表净利润及业绩承诺资产组净利润同时进行承诺,具体如下:

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和四川盐业承诺:天瑞矿业三年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21,110.00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分别不低于 4,075.00 万元、6,976.00 万元和 10,059.00 万元;业绩
承诺资产组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1,068.00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分别不低于 7,456.00 万元、10,355.00 万元和 13,257.00 万元。

川发龙蟒将分别在业绩承诺期各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天瑞矿业实际净
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3、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1)补偿金额的计算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确认,根据业绩补偿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
在业绩补偿期满后,若标的公司及/或业绩承诺资产组在业绩补偿期内的累计实
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的,则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标的公司累计净利润及其业绩承诺资产组累计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则乙方应对上述两者计算出的需补偿金额孰高值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补偿金额= max【(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内
标的公司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
绩补偿期内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内标的公
司业绩承诺资产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2)补偿股份数的计算

补偿股份数量=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出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并非整数时,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
对不足 1 股的剩余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予以补偿。

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可以为负值;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12
润≤0 时,按 0 取值。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
股份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给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
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
或送股比例)。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
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评估方法应与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方
法一致。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业绩承诺应补偿
的补偿金额(如标的公司及业绩承诺资产组的期末减值额同时大于交易对方应补
偿的金额,则交易对方应以标的公司及业绩承诺资产组的期末减值额孰高作为标
准以股份形式向上市公司补偿),则交易对方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
计算所得的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
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5、补偿的实施

交易对方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资产所获得的交易对价
(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为限。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对价
的金额占各方所取得的对价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若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需要进行业绩补偿(含减值补偿,下同),
上市公司应向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发岀业绩补偿通知书(业绩补偿通知
书应载明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应补偿股份数),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
川盐业收到业绩补偿通知书之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异议期”)有权
提出异议。若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若四川先进材料集
团、四川盐业未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应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13
审议关于回购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应补偿股份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
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具体程序如下:在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则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
购并注销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四川先进
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登公
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
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将尽快办
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自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
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果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须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向对上市公
司进行现金补偿的,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四川盐业应在收到上市公司现金补偿通
知书之日 10 个工作日,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14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1 年 8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2022 年 2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2022 年 4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四川先进材料集团和四川盐业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上述主体已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相关有权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四川省国资委预审核原则同意。

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报告已经四川发展备案。

本次交易已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正式批准。

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所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不存在其他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5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2022 年 6 月 27 日,天瑞矿业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乐山市马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天瑞矿业
100%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瑞矿业 100%的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2)第 0061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本次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608,852 元,
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2,740,144 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公
司已受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 124,608,852 股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根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的股本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92,740,144 股。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情况及数额由上市公司和交
易对方书面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于交易交割日起 30 日内进行专
项审计确认。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当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
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标
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亏损及损失由交易对方按
照转让标的资产比例承担并于交割完成后 9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
偿,不影响标的资产的本次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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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先进材料集团

公司名称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2 单元 31 层 310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志远

注册资本 3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MA61Y06TX3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选矿;
经营范围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四川盐业

公司名称: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229 号

法定代表人: 赵辉

注册资本: 23,276.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7 年 7 月 1 日

营业期限: 1987 年 7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07986B

盐加工、盐批发、盐零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商品批发与零售;技术推广服
经营范围: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装卸服务;仓储业;物业管理;道路货物
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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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等情况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四川先进材料
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盐业为四川先进材料集团之一致行动人。

(四)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关于新增股份的数量及限售安排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二、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
信息(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是否如实披露、相关盈利预测或
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是否实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情况
是否与计划一致等)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



(一)上市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的重组期间(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起至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日 2022 年 6 月 27 日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
动情况变动如下: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朱光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生效。朱光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职务。朱光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宋贵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增补宋贵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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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宋贵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增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式生效。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宋贵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贵祥
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宋贵祥先生辞去公
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宋贵祥先生原定任
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增补陈重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增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正式生效。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曹艳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曹艳慧女士因工作安排等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曹艳慧女士辞去公司监
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傅若雪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
六届监事会期满。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监事的议案》,曹艳慧女士辞职及补选傅若雪女士为公司监事正式生效。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刘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
龄和身体健康原因,刘静先生申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刘静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副总裁职务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内部顾问、全资子公司龙蟒
大地农业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刘静先生原定公司副总裁任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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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二)标的公司在重组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本次重组的重组期间(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至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日 2022 年 6 月 27 日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杨荫和、杨虎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的议案》,同意杨荫和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免去赵遵生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
会主席职务的议案》,同意免去赵遵生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
席职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杨荫和、杨虎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的议案》,同意杨虎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任期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届监事会期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虎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
杨虎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届
监事会期满。

2022 年 6 月 14 日,经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彭杰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罗波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杰、罗波为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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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协议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
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的相关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披
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并在正常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
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方就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标的资产权属
情况、股份锁定期等方面出具了承诺,相关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相关承诺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本次
交易中出具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如下:

1、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上市公司将根据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内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结果
执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及承诺等相关事项;

4、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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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述未尽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次
重组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上市公司已直接
持有天瑞矿业 100%的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
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4、本次重组的重组期间(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起至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日 2022 年 6 月 27 日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5、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各项协议及作出的相关
承诺事项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7、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
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已经依法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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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八、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所述的后续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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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公
司已受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 124,608,852 股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0023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根据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
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关于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二、本
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三)股份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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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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