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〇年十月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马红菊 史家宝 曲洪普
张治中 李宏伟 王 超
刘余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4,906,367股
2、发行价格:8.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67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711,887.8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4,906,36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3
目录
目录 .............................................................. 4
释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8
(四)股份登记情况 .......................................................................................................................... 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股票类型和面值 ...................................................................................................................... 8
(二)发行数量 .................................................................................................................................. 9
(三)锁定期 ...................................................................................................................................... 9
(四)发行价格 .................................................................................................................................. 9
(五)发行对象 .................................................................................................................................. 9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10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 10
(二)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 11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3
(四)发行对象核查 ........................................................................................................................ 1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化的情况 ....................................................................................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 28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31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
验资机构声明 ....................................................................................................................................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查阅地点 .................................................................................................................................... 36
三、查阅网址 .................................................................................................................................... 36
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
特定含义: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本报告书 指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通达
指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
《认购邀请书》 指
请书》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
《申购报价单》 指
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两高 指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7 月 20 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020 年 8 月 4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26 号文核
准件,批文签发日为 2020 年 7 月 29 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
7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8日,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
金汇入海通证券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
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1、2020年9月2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支付给主承销商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2020年9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
第4-00032号《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2020
年9月28日,海通证券收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67元。
3、2020年10月9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
[2020]第4-00033号《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288,111.86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其中:计入股本
人民币74,906,36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14,805,520.81元。
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
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74,906,367股股
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毕。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股。
8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4,906,367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133,156,830股。
(三)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2020年9月1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95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1元
/股。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8.01元/股,发行股数
74,906,367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9.67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号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2 期私募证 2,496,878 19,999,992.78 6
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 2,496,878 19,999,992.78 6
券投资基金
3 张多贵 2,496,878 19,999,992.78 6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千
4 2,496,878 19,999,992.78 6
帆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88,764 71,999,999.64 6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0,636 59,999,994.36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7 2,746,566 21,999,993.66 6
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百
8 2,496,878 19,999,992.78 6
合 7 号私募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9 2,596,754 20,799,999.54 6
盐智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78,152 139,999,997.52 6
11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75,031 159,999,998.31 6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
12 3,146,074 25,200,052.74 6
远 3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74,906,367 599,999,999.67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
证报告》,确认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6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89,711,887.81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7日(T-3)以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99家机构及个
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了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后发行人的
前20名股东、2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报送发行方案前(8月24日)提交认购意向书的31名投资者、方案报送日(8月24
日)至发行启动前(9月17日)新增的提交认购意向书的12名投资者,并剔除重
复计算部分。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0
(二)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截止2020年9月22日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共收到15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00点前,所有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除外)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共计2,000万元。所有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报
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9月22日9:00-12:00,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共
收到15份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
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
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共有15家投资者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到账
认购对象全称 认购对象类型 是否有效
号 (元/股) (万元) 情况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宁泉致远 39 号私募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者 8.01 3,000 200 万到账 是
基金
2 张多贵 自然人 9.45 2,000 200 万到账 是
3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8.86 7,200 200 万到账 是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9.12 2,000 免于保证金 是
东营玲珑金山股权投资基金
5 其他投资者 8.00 2,000 200 万到账 是
(有限合伙)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7.95 3,390 免于保证金 是
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8.10 14,000 免于保证金 是
8.51 10,000
8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8.01 16,000 免于保证金 是
7.96 22,000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 8.58 2,000
9 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者 8.28 2,200 200 万到账 是
私募基金 8.00 2,5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10 公司-轻盐智选 2 号私募证券 其他投资者 8.11 2,080 200 万到账 是
投资基金
11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8.01 2,000 免于保证金 是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其他投资者 8.15 2,000 200 万到账 是
通怡百合 7 号私募基金
11
9.58 2,000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9.05 4,000 200 万到账 是
8.51 6,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
14 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 其他投资者 9.80 2,000 200 万到账 是
选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
15 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 其他投资者 9.80 2,000 200 万到账 是
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
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
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
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
申购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
2、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发行股数
74,906,367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9.67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方案
及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12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
1
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2 期私募证券投资 2,496,878 19,999,992.78 6
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
2
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 2,496,878 19,999,992.78 6
基金
3 张多贵 2,496,878 19,999,992.78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千帆
4 2,496,878 19,999,992.78 6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988,764 71,999,999.64 6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90,636 59,999,994.36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7 2,746,566 21,999,993.66 6
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8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百合 2,496,878 19,999,992.78 6
7 号私募基金
9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2,596,754 20,799,999.54 6
智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478,152 139,999,997.52 6
11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75,031 159,999,998.31 6
12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3,146,074 25,200,052.74 6
3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 计 74,906,367 599,999,999.67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
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0225592U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6 层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明
13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2 期私
认购数量 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各
认购 2,496,878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2、张多贵
姓名 张多贵
身份证号 412727197605257094
住所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许湾乡后张堂村 177 号
认购数量 2,496,878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528923126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2,68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496,878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4、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21A082
深 圳 市 福 田区 莲 花 街道福 中 社 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厦
住所
27A02、27B02
14
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力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
认购数量 8,988,764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注册资本 8,200,000,0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经营范围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
融劵;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认购数量 7,490,636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6、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86822318P
住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谢红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746,566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7、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332386472R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 1200 弄 51 号 401 室-012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储贻波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496,878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注册资本 978,822,971.0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任颜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
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
经营范围
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596,754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9、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7,478,152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10、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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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0JK1K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420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孟辉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
经营范围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19,975,031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11、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MA1FP9JK85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78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东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3,146,074 股
限售期限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重大交易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
A、B、C,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
C5五种级别。
本次通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4级。专
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4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17
本次通达股份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
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2 张多贵 专业投资者 C 是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4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A 是
7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8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0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1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要求。
2、发行对象合规性核查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核查资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结果如下:
(1)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
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2)张多贵为自然人,本次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
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以专户产品参与认
购,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18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4)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本次以其
管理的产品安信证券定发宝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发宝6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发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2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5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
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6)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以管理人身份参与
本次认购。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7)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
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8)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
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9)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以公募产品参与认
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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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10)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人,本次以公募产品参与认
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11)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
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3、关联关系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穿透后的资金方均不包括发行
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且上述相关各
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保荐代表人:胡瑶、张君
项目协办人:刘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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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朱文杰、李雳、樊雨欣
电话:021-23154732
传真:021-23212013
(二)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戴智勇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泰康金融大厦35层
联系电话:010-85726299
传真:010-85726399
经办人员:胡雪峰、刘勇
(三)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经办人员:林莎莎、张美婷
(四)验资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21
传真:010-82327668
经办人员:林莎莎、张美婷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化的情况
1、发行前公司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史万福 108,816,340 24.52%
2 马红菊 74,047,488 16.68%
3 曲洪普 21,931,003 4.94%
4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784,203 1.75%
5 任健 4,717,288 1.06%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41,800 0.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大海洋
7 2,041,200 0.46%
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李佳雨 1,658,100 0.37%
光大永明资管-兴业银行-光大永明资产聚财
9 1,639,500 0.37%
121 号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10 唐清明 1,522,000 0.34%
2、发行后公司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史万福 108,816,340 20.98%
2 马红菊 74,047,488 14.27%
3 曲洪普 21,931,003 4.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
4 10,895,471 2.10%
证券投资基金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21,623 1.58%
6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784,203 1.5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
7 5,447,736 1.05%
证券投资基金
8 任健 4,717,288 0.9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
9 3,745,318 0.72%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
10 3,745,318 0.72%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由443,856,103股变更为518,762,470股,社
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仍
满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股票上市条件。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发行后
项目 发行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412,261 35.69% 74,906,367 233,318,628 44.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5,443,842 64.31% - 285,443,842 55.02%
合计 443,856,103 100% 74,906,367 518,762,470 100%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
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资产结构更趋
合理。
3、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新都区航飞
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航空零部件制造的产能,匹配下游
客户需求,增强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航空零部件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和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
飞实施。同时,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优化财务结构,改善公司
偿债能力,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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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
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5、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
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未新增对外担保,也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7、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2019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末 /2020 年 9 月 30 日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22 0.27 0.18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71,276.36 200,898.29 197,643.75 170,909.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075.32 97,091.00 91,270.00 75,677.52
资产总计 370,351.68 297,989.30 288,913.75 246,587.43
流动负债合计 111,734.23 98,948.15 106,808.00 65,731.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129.01 23,588.85 18,294.76 17,145.08
负债合计 127,863.24 122,537.00 125,102.76 82,876.80
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2,882.87 164,728.42 151,698.04 151,111.07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2,488.44 175,452.29 163,810.99 163,710.6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55,470.06 179,701.56 241,809.63 166,420.92
营业成本 127,296.46 147,575.21 218,560.54 150,379.28
营业利润 14,797.40 8,518.10 -3,388.94 1,375.95
利润总额 14,735.24 8,640.68 -3,282.47 1,412.05
净利润 13,193.95 8,184.65 -2,142.20 1,380.57
归属于母公司股
13,950.77 9,573.72 -1,155.58 1,202.68
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381.57 27,924.69 1,399.46 -13,937.65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226.41 -14,713.15 -18,785.55 -7,974.8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1,248.18 -7,002.72 13,764.23 13,234.39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9,671.81 6,238.69 -3,614.54 -8,638.86
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71,145.26 21,473.45 15,234.76 18,849.30
物余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0.09.30 或 202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年 1-9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流动比率 2.43 2.03 1.85 2.60
速动比率 1.81 1.21 1.09 1.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08% 42.03% 42.16% 35.4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0 2.73 3.52 2.42
26
存货周转率(次) 6.36 5.43 8.11 6.5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946.01 15,010.32 3,072.30 5,087.6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07 0.63 0.03 -0.32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96 0.14 -0.08 -0.2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21% 3.24% 1.62%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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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通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号)和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
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要求和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发行预案以及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
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形,均已履行相关私
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
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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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如下: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
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规定。
4、本次发行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交所同意。
29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
保荐责任。
30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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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3
34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电话:0379-65107666 传真:0379-67512888
联系人:张治中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电话:021-23154732 传真:021-23212013
联系人:张倩
三、查阅网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www.szse.com.cn ; 巨 潮 资 讯 网
36
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