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广汇汽车 股票代码:600297 公告编号:2020-07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九月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发行人”或“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广汇汽车服务集
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如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
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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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7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37,000 万元(3,370 万张,337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37,000 万元(3,370 万张,337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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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广汇汽车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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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337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7,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5 号文同意,公司 337,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广汇转债”,债券代码“110072”。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广汇
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广汇汽车服务集
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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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Group Co., 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汇汽车
股票代码: 600297
法定代表人: 李建平
注册资本: 8,110,301,750 元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 69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8 号
邮政编码: 201103
电话号码: 021-24032833
传真号码: 021-24032811
公司网址: www.chinagrandauto.com
电子信箱: IR@chinagrandauto.com
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
理、汽车及配件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潢、汽
经营范围:
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和上市
1、1999 年公司设立
广汇汽车原名“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美罗药业是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1999]115 号文)批准,
由大连医药集团公司(后变更为美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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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凯飞高技术发展中心、大连金斯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连
保税区德生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及大连唐兴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30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2000 年公司上市
2000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32 号文
批准,美罗药业以 9.80 元/股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
流通股于 2000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美罗药业”,
股票代码 60029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00 万股。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更
1、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7 月,公司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红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公司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之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1.913043478 股,并派现金 0.068938504 元(含税)。本次分红总计送股
2,200 万股,现金 792,792.80 元。非流通股股东以应得的现金和股票作为股改对
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实际可获得 5.5 股。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700 万股。
2、20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3 月 28 日《关于核准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41 号)批准,公司向美罗集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800 万股;2008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17,500 万股。
3、2009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8 年末总股本 1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
转增 10 股;新增股份于 2009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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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5,000 万股。
4、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
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3 日《关于核准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23 号)批准,公司以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外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广汇集团、CGAML、鹰潭锦胜、正和世通、
新疆友源、BCIL、南宁邕之泉合计持有的广汇有限 100%的股权进行置换;双方
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按各交易对方各自享有的广汇有限股权比
例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同时,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
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汇通信诚
16.67%的股权及发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366,693.3785 万股。
5、2015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9 月,公司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15 年 6 月末总股本
366,693.378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5 股;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上市
流通。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50,040.0678 万股。
6、2016 年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00,400,678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650,120,204 股,新增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7 年 6 月 9 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150,520,882 股。
7、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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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7 号)批准,核准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993,788,819 股新股。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144,309,682 股。
8、2018 年股权激励
2018 年 6 月 27 日,广汇汽车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 2018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9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3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完
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44,309,682 股增加至 8,217,632,682
股。
9、回购注销股份
广汇汽车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4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2019 年 1 月 18 日,
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007,932 股。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34,007,932 股。
广汇汽车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 6,100,900 元及对应的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的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已从发行人离职的 33 名激励对象名下已获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805,000 股。
广汇汽车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 73,820,552 元及对应的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的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已从发行人离职的 10 名激励对象名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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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50,000 股,以及因发行人 2018 年业绩指标
未达到考核目标,回购并注销 93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个限售期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 21,290,400 股,合计回购并注销 21,840,400 股。
广汇汽车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发行人以 6,589,310 元及对应的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的自有资金,回购并注销已从发行人离职的 35 名激励对象名下
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389,500 股,以及被选举为职工监事而失
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名下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560,000 股,合
计 1,949,500 股。
广汇汽车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发行人因经营环境或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同意发行人终止实施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以 161,320,978 元及对应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自有资金,
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47,728,100 股。
本次变更后,广汇汽车的总股本变更为 8,110,301,750 股。
(三)发行人名称变更
1、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向相关工商管理部门申
请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
由“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经公司申请,
公司证券简称由“美罗药业”变更为“广汇汽车”,变更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证券代码 600297 不变。
2、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全面、准确地体
现公司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突出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扩大公司规模化效应,
公司将中文名称由“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变更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
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Co., Ltd.”变更为“China
Grand Automotive Services Group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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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8,110,301,75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10,301,75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8,110,301,750 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三、股份总数 8,110,301,750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排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名 (%)
量(股)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境内非国
1 2,671,119,613 32.93 -
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法人
China Grand Automotive
2 1,621,932,099 20.00 - 境外法人
(Mauritius)Limited
鹰潭市锦胜投资有限合 境内非国
3 374,800,000 4.62 -
伙企业 有法人
泰达宏利基金-招商银行-
4 大业信托-大业信托增利 198,757,700 2.45 - 其他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Blue Chariot Investment
5 189,049,882 2.33 - 境外法人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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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限售
排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名 (%)
量(股)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
6 企业(有限合伙)-高毅 170,000,000 2.10 - 其他
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7 120,982,010 1.49 -
公司 有法人
深圳市银天使资产管理
8 有限公司-银天使 2 号私 117,346,940 1.45 - 其他
募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9 许智强 117,307,950 1.45 -
人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
行-华鑫国际信托-华
10 99,378,867 1.23 - 其他
鑫信托慧智投资 110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 计 5,680,675,061 70.04 - -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
理、汽车及配件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潢、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汇汽车是中国最大的乘用车经销与服务集团、中国最具规模的豪华乘用车
经销与服务集团、中国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提供商,主要从事乘用车经销、乘
用车售后服务、乘用车衍生等覆盖汽车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业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广汇汽车已经建立了覆盖中国 28 个省、直辖市及
自治区共计 824 家经销网点,包括 767 家 4S 店,并且通过收购和新建相结合的
战略,快速占领新市场和巩固市场地位。公司拥有从超豪华、豪华到中高端等不
同档次的 50 多个乘用车品牌,基本实现对中国乘用车市场主流品牌的全部覆盖。
依托自身强大的营销网络、多元化的品牌组合和创新性服务,广汇汽车已经连续
多年保持行业领导者的地位,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在“汽车经销商集
团百强排行榜”中营业收入规模和乘用车销量均排名行业第一。2017 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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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及 2019 年,广汇汽车实现销售收入 1,607.12 亿元、1,661.73 亿元和 1,704.56
亿元,完成新车销售 88.12 万辆、88.17 万辆和 89.67 万辆。自成立以来,广汇汽
车一直有着丰富的创新基因。2011 年,广汇汽车率先启动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
是最早开展该业务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之一;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广汇
汽车共完成融资租赁台次 21.06 万台、23.03 万台和 20.85 万台。近年来,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理念的改变,公司在稳步促进新车销售增速的同时,注重业
务转型升级,逐渐由“重销售”向“重服务”转变,大力发展对公司毛利贡献较
高的乘用车售后服务业务及乘用车衍生业务,降低行业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也使
公司的利润结构得以优化,从而确保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依托广大的业务规模、广泛的营销网络和强大的客户基础,广汇汽车致力于
为客户提供覆盖汽车服务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打造协同运营多元化的业
务平台,努力成长为具有世界级规模的乘用车经销与服务集团和乘用车融资租赁
服务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广汇汽车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乘用车经销与售后服务业务以及乘用车衍生
业务,其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乘用车经销与售后服务业务
乘用车经销及售后服务业务主要由整车销售业务及售后服务业务组成。主要
是通过与汽车供应商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成立集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
(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服务为一体的 4S 店,
利用总部、区域、店面三级管理架构进行管理,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
维修、车辆养护、零部件供应等活动。
整车销售业务通过向购车消费者销售整车以及附加的装饰装潢,赚取差价实
现盈利。售后服务业务主要为维修服务业务,维修服务业务通过提供车辆维修养
护服务收取工时费用,并通过销售车辆零配件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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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用车衍生业务
乘用车衍生业务包括佣金代理业务和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其中,佣金代理业
务通过提供保险代理业务、汽车融资代理业务、汽车延保代理业务和二手车交易
代理业务,收取服务费用。
(1)佣金代理业务
①保险代理业务:公司通过所属各区域平台公司或经销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
汽车保险业务的咨询、出单等代理服务,并向保险公司收取相应的代理佣金。
②汽车融资代理业务:公司以经销服务网点为平台,为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
客户提供就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推出的汽车消费信贷产品的代办服务,并向
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收取相应的代理佣金,同时向办理该项业务的客户收取
服务费。
③汽车延保代理业务:公司通过与国内知名的保险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超
过原厂保修期限的汽车保修服务。公司作为最早涉及该领域的汽车经销商之一,
通过该业务的开展,为未来的保养维修等售后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持。
④二手车交易代理业务:以公司旗下 4S 店,租赁残值等内生车源为基础、
以连锁专业化二手车销售服务中心为业务拓展,通过搭建线上线下平台,提供覆
盖全供应链的交易代理服务。
(2)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通过向承租人,亦即购车消费者,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并按照本金和一定的利息加成收取租金,实现盈利。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结算一
般通过转账结算等形式进行。
基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公司已成立具有汽车融资租赁经营资质的租赁
公司,为客户购买其指定车辆,并按合同约定将该车辆出租给客户,由客户在租
赁期限内占有、使用,并按照本金和一定的利息加成支付租金,待期限届满且租
金付讫后将车辆以象征性的价格无条件地过户给客户。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与二
手车业务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可以为二手车业务提供车源,带动二手车业务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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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发行人系中国最大的乘用车经销与综合服务集团、中国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
赁提供商。在最近三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的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排行中,发
行人营业收入、销量均排名第一。
2011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占当年全国汽车经销商百强企业总营业
收入比例、发行人整车销量占当年全国汽车经销商百强企业整车销量总额比例的
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人营业收入占当年全国汽车 发行人整车销量占当年全国汽车经
年份
经销商百强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例 销商百强企业整车销量总额比例
2011 7.53% 10.51%
2012 7.51% 10.01%
2013 7.46% 10.44%
2014 7.01% 9.71%
2015 7.37% 10.38%
2016 9.03% 11.69%
2017 9.79% 12.98%
2018 10.17% 13.78%
2019 9.82% 14.42%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品牌渠道优势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从超豪华、豪华到中高端等不同档次的
50 多个乘用车品牌,以及 824 家经销网点,覆盖全国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使得公司拥有 1,332 万基盘客户。广泛的网点布局和品牌资源使公司避免了对单
一品牌或区域形成依赖,既有效地降低了新渠道搭建的成本,又提高了公司的经
营管理能力和周期性抗风险能力,是实现渠道并购和销售增长的重要保障,使公
司在汽车电商、售后服务、二手车、融资租赁等业务方面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2、行业地位优势
广汇汽车是国内领先的乘用车经销与汽车服务集团和领先的乘用车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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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服务商,业务范围涵盖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整个生命周期,并能够提供包括整
车销售、租赁、维修养护、保险及融资代理、汽车延保及二手车交易代理服务等
在内的一站式乘用车服务业务,是中国排名领先的乘用车销售集团、中国最大的
乘用车融资租赁服务商及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二手车交易代理商。
广汇汽车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致力于通过创新来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
量,不断推出创新型业务及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各类服务需求。广汇汽车是国内
首批开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首个重点打造在线二手车交易平台、率先推出二
手车认证服务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之一,同时还是国内最早开始使用基于目标门店
盈利能力的估值方法开展行业收购整合的汽车经销集团之一。此外,广汇汽车还
积极利用广泛的经销网络及领先的客户基础,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
3、融资租赁优势
广汇汽车是国内最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规划布局的汽车经销服务企业;近年
来,公司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快速提升,同时提升了公司的
全面客户服务能力。目前,广汇汽车是全国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服务企业之一。
基于在融资租赁领域良好的运营开发经验,广汇汽车已经完成了由自有经销
网点及合作经销商组成的融资租赁渠道布局,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
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贷前审核、评估和贷后管控制度健全,能
够有效控制信用违约风险,确保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稳健发展。
4、管理优势
广汇汽车的管理团队在中国的乘用车市场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创始人、实
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具备二十多年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以及超过 15 年的汽车经
销行业经验,曾先后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
秀青年企业家”、“中国十大民营企业家”、“十大中华经济英才”等多项荣誉
称号。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管理团队,高
级管理团队在中国汽车经销与售后服务行业平均已具备超过 10 年的行业经验,
熟悉广汇汽车及行业经营特点,适应广汇汽车长期发展的需要。
管理体系方面,广汇汽车建立了“总部—区域平台—4S 店”的三级管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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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并打造了区域管理与品牌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从而实现了对全国所有门
店的标准化管理和对新增网点的快速整合,为各项发展战略的有效执行奠定了坚
实基础。同时,发行人采用最先进的管理手段,投入较大资金,引进领先的 ERP
公司 SAP 共同打造最适合公司的 ERP 系统,切实实现对标准业务流程和关键内
控点的控制,大幅度提高公司管理透明度和管理效率,为企业精细化管理提供有
力保障。
5、综合化服务能力优势
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和与汽车制造商、总经销商建立的长期业务合
作关系,广汇汽车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汽车服务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报
告期内,广汇汽车集中打造“广汇汽车”服务品牌,整合营销和服务体系综合资
源,为客户提供更便捷和更高标准的综合服务。
广汇汽车的整车销售、融资租赁、维修养护、保险及融资代理业务、汽车延
保代理、二手车交易代理等业务组合能够充分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效地扩
大客户基础,从而促进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
基于市场规模和综合化业务服务能力,广汇汽车的整车销售、融资租赁、维
修养护、保险及融资代理业务、汽车延保代理、二手车交易代理等业务组合能够
充分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效地扩大客户基础,发挥规模优势和协同效应并
提升经营效率,从而促进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
6、供应商关系优势
自 2006 年成立以来,广汇汽车已与多家中国汽车制造商(如北京现代、上
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奥迪、东风日产、东风本田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使之成为公司重要业务合作伙伴。同时,广汇汽车强大的销售及市场营销能力更
进一步稳固了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的关系。截至目前,广汇汽车已与一汽奥迪、一
汽丰田及沃尔沃等汽车制造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将通过长期稳定的
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7、人才发展体系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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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加大人才开发投入为支撑,以创新
体制机制为动力,采用四级阶段选拔机制,层层选拔和分级培养储备,搭建畅通
的员工晋升通道,全面推进企业内部的良性竞争,夯实企业人才梯队建设,通过
优化奖励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储备充足的人才后备力量。
8、行业并购整合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成熟的收购模式,通过经验丰富的并购团队、系
统化的整合方式、成功的管控模式,吸收最优质的经销商进入广汇汽车经销集团,
将企业先进的内控系统及创新业务推广到新收购店面,从而做到快速高效提升被
收购门店的管理效率。
9、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具有敏锐的行业嗅觉,不间断创新的能力,能够根据政策和经营环境变
化,不断寻找能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升企业经营业绩的服务模式和创新业务,
拓展新的合作品牌与项目。公司积极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并通过与融资租赁、
二手车等衍生业务间协同发展,为开拓崭新的业务发展路径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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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数量:337,000 万元(3,370 万张、337 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248,618 手,即 1,248,618,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5%
3、发行价格:100 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37,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7、配售结果
类别 认购数量(手) 认购金额(元) 配售数量/总发行量(%)
原 A 股有限售条件股东 0 0 0.00
原 A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 1,248,618 1,248,618,000 37.05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2,089,969 2,089,969,000 62.02
主承销商包销 31,413 31,413,000 0.93
合计 3,370,000 3,370,000,000 100.00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元) 占发行总量比例(%)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1 482,220,000.00 14.31
任公司
2 鹰潭市锦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55,231,000.00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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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元) 占发行总量比例(%)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 70,550,000.00 2.09
合伙)-高毅邻山 1 号远望基金
4 许智强 48,683,000.00 1.44
深圳市银天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46,744,000.00 1.39
-银天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6 41,022,000.00 1.22
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
7 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39,357,000.00 1.17
基金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413,000.00 0.93
深圳市银天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19,029,000.00 0.56
-银天使鼎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10 18,975,000.00 0.56
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53,224,000.00 28.29
9、本次发行费用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3,179.25
发行人律师费用 132.08
会计师费用 300.00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79.49
合 计 3,714.40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37,000.00 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248,618 手,即 1,248,618,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5%;向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实际配售 2,089,969 手,即 2,089,96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2.02%;
主承销商包销 31,413 手,即 31,41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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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汇入公
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 0714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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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0 年第 100 次工
作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已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 号)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33.70 亿元
4、发行数量:3,370 万张(337 万手)
5、发行价格:100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3,285.60 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51,458.00 127,000.00
2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54,183.00 50,000.00
3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63,486.49 60,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69,127.49 33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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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7,000.00 万元(含 337,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3,370 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
六年 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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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24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0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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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
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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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
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
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
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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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
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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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
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部分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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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415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415 手可转债,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A.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B.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公司股份;
C.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E.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F.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G.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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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表决权;
H.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A.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B.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C.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D.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E.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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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151,458.00 127,000.00
2 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 54,183.00 50,000.00
3 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63,486.49 60,000.00
4 偿还有息负债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69,127.49 337,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
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公司董事会可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投资进度、金额和实施内容
进行适当调整。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进行管理和使用。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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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
司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
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
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
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
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
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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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
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
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
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
议;
(4)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
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
其他情形。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
的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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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以上(1)-(6)事项发生之
日起 15 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符合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
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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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出具的联合
[2019]683 号《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广汇汽车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在初次评级结束后,评级机构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
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
因素,导致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加投资者的风险。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为 380.90 亿元,
不低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可
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
未提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约为 111.74 亿元(公司发行的以美元
计值的高级债券按 2020 年 5 月 25 日汇率中间价换算),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最近
一期期末(202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 452.79 亿元,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占最
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0%。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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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8 1.12 1.21
速动比率(倍) 0.85 0.85 0.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0.46% 16.96% 8.15%
资产负债率(合并) 68.49% 67.36% 67.27%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19,038.63 955,371.29 983,704.68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3 3.05 3.27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资本化转
出数+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资本化转出数)/财
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一、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规模迅速扩大,流动资产规模和流动负债规模相应总
体保持增长态势,且增速较为接近。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
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12 和 1.08,速动比率分别为 0.96、0.85 和 0.85。报
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7 年以前举借
的长期信用借款随着期限的临近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够为公司短期资金周转提供有力保障。另外,
公司在各银行中信誉度良好,报告期内未出现贷款逾期未还情况,银行融资对公
司的短期资金周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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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27%、67.36%和
68.49%。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分别为 3.27、3.05 和 2.53,能够满足公司持
续筹措资金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的需要。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受
乘用车市场不景气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下滑,同时公司发行债券规模增加致使利
息支出提高。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偿债能力指标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00335.SH 国机汽车 72.91% 68.02% 70.71%
601258.SH ST 庞大 57.53% 80.28% 78.93%
600653.SH 申华控股 67.18% 68.43% 75.89%
资产负债率
600327.SH 大东方 40.70% 40.46% 44.06%
(合并)
000753.SZ 漳州发展 55.88% 52.72% 55.41%
平均值 58.84% 61.98% 65.00%
600297.SH 广汇汽车 68.49% 67.36% 67.27%
600335.SH 国机汽车 1.20 1.28 1.28
601258.SH ST 庞大 1.34 0.71 1.00
600653.SH 申华控股 1.23 1.10 0.76
流动比率 600327.SH 大东方 1.22 1.34 1.24
000753.SZ 漳州发展 1.42 1.45 1.46
平均值 1.28 1.18 1.15
600297.SH 广汇汽车 1.08 1.12 1.21
速动比率 600335.SH 国机汽车 0.71 0.65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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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偿债能力指标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01258.SH ST 庞大 0.98 0.58 0.82
600653.SH 申华控股 0.79 0.73 0.53
600327.SH 大东方 0.78 0.74 0.82
000753.SZ 漳州发展 0.77 0.84 0.77
平均值 0.81 0.71 0.72
600297.SH 广汇汽车 0.85 0.85 0.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与同业保持一致,
其中资产负债率和速动比率略高于可比公司,流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原
因系公司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且报告期内部分长期信用借款随着
期限的临近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财务政
策稳健,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快速发展,为支付利息和偿还债务提供
了重要保障。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通过向银行融资的方式实现了规模
经营,也给股东带来了较好的回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转股后,更
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结构,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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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10058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0058 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 1005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基于下述事项:1、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2、公司对投资
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由原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
为了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目的,公司重新编制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经
重述的财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经重述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
第 250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均以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度经重述的财务报表,经审计的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以及经审计的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07,012.63 2,536,849.72 3,247,31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78.9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1,664.89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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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衍生金融资产 2,612.65 - -
应收票据 896.93 4,483.97 110.00
应收账款 305,745.90 281,634.66 301,859.71
预付款项 2,549,190.93 2,017,174.90 1,652,566.51
其他应收款 321,298.37 374,505.06 323,713.79
存货 1,792,574.88 2,061,033.26 1,703,335.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61,859.82 1,112,069.21 904,643.36
其他流动资产 97,233.96 155,706.65 94,246.89
流动资产合计 8,644,605.02 8,545,122.32 8,227,792.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2,846.89 75,706.61
长期应收款 700,276.67 820,308.52 824,258.58
长期股权投资 210,318.37 164,260.24 62,381.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315.7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57.85 —— ——
投资性房地产 56,251.97 49,215.24 12,507.98
固定资产 1,314,565.31 1,360,681.60 1,230,419.89
在建工程 15,211.15 22,688.64 117,969.61
无形资产 976,644.98 985,513.25 877,994.94
商誉 1,888,169.68 1,878,739.54 1,784,500.92
长期待摊费用 129,350.02 110,445.85 98,492.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855.86 24,209.09 15,863.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1,249.69 115,224.93 201,994.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63,367.34 5,604,133.78 5,302,090.88
资产总计 14,207,972.35 14,149,256.11 13,529,883.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2,802.42 2,017,813.49 1,743,814.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299.55 1,978.58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019.48 - -
应付票据 2,889,470.85 2,776,075.22 2,615,265.68
应付账款 168,097.02 167,537.50 194,117.82
预收账款 249,680.91 256,688.31 254,3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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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职工薪酬 43,718.28 53,394.91 51,542.92
应交税费 147,922.23 121,522.20 132,719.75
其他应付款 322,511.38 499,075.71 566,291.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2,524.27 1,450,792.51 1,266,426.56
其他流动负债 223,171.57 282,968.60 689.65
流动负债合计 8,031,918.41 7,626,167.99 6,827,243.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82,086.31 1,333,537.77 1,566,522.31
应付债券 436,637.28 300,542.41 464,500.00
长期应付款 5,585.61 7,485.78 19,864.46
预计负债 1,118.16 388.51 792.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565.00 201,051.55 171,860.88
递延收益 29,580.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47,005.89 61,601.10 51,403.4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9,579.14 1,904,607.12 2,274,943.89
负债合计 9,731,497.55 9,530,775.11 9,102,187.65
股东权益
股本 815,997.94 821,763.27 814,430.97
其他权益工具 - 100,187.78 100,187.78
其中:永续债 - 100,187.78 100,187.78
资本公积 1,331,981.57 1,364,011.30 1,352,427.20
减:库存股 16,791.03 45,599.13 -
其他综合收益 -32,826.13 -25,140.66 -19,561.81
盈余公积 57,887.75 57,032.41 57,032.41
未分配利润 1,652,720.06 1,429,200.59 1,232,51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808,970.15 3,701,455.56 3,537,034.48
少数股东权益 667,504.65 917,025.43 890,660.89
股东权益合计 4,476,474.80 4,618,481.00 4,427,695.3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4,207,972.35 14,149,256.11 13,529,883.0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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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045,595.00 16,617,299.20 16,071,152.25
减:营业成本 15,368,413.05 14,903,957.96 14,508,322.30
税金及附加 54,090.64 49,434.37 50,204.81
销售费用 535,528.26 524,790.45 437,726.66
管理费用 268,149.63 278,719.48 243,331.27
财务费用 318,417.60 301,573.53 245,903.06
加:其他收益 16,408.19 19,630.94 16,246.99
投资收益(损失以“-”
30,647.12 9,082.72 13,866.38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及合营
19,500.19 -5,381.66 3,555.39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019.15 9,094.23 -3,858.49
以“-”号填列)
信 用减 值损失 (损失 以
-62,789.18 —— ——
“-”号填列)
资 产减 值损失 (损失 以
-24,284.68 -72,211.67 -34,336.59
“-”号填列)
资 产处 置收益 (损失 以
-977.96 3,817.31 -1,268.54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452,980.17 528,236.94 576,313.89
加:营业外收入 12,167.78 7,885.52 5,389.67
减:营业外支出 10,445.43 10,438.24 6,081.47
三、利润总额 454,702.52 525,684.22 575,622.09
减:所得税费用 123,181.26 128,291.91 124,510.99
四、净利润 331,521.26 397,392.32 451,111.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069.84 325,741.75 389,031.15
少数股东损益 71,451.41 71,650.57 62,079.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882.68 -8,903.39 6,128.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
-8,468.26 -5,578.85 2,067.30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3,414.41 -3,324.54 4,061.12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9,638.58 388,488.93 457,23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251,601.58 320,162.90 391,098.45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68,037.00 68,326.02 66,141.07
总额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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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39 0.53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39 0.5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88,405.91 20,214,902.54 19,236,623.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13.10 5,276.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08,392.94 225,746.75 176,307.7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96,798.86 20,441,862.40 19,418,207.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51,838.18 18,793,400.53 17,658,378.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55,157.65 555,038.66 499,885.6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3,180.16 368,797.28 361,743.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90,602.42 508,654.91 399,869.9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610,778.41 20,225,891.39 18,919,87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6,020.45 215,971.01 498,329.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076.04 633,891.37 2,149,825.8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6,131.59 5,952.55 7,159.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4,460.46 194,481.84 109,413.5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5,840.16 9,837.23 20,336.84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0,111.84 64,647.28 87,555.1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620.09 908,810.27 2,374,290.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4,847.45 249,343.35 256,227.32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 755,544.33 2,185,69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97,336.12 405,343.87 186,108.65
付的现金额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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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71,754.74 150,033.69 230,959.26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5,938.30 1,560,265.25 2,858,99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318.22 -651,454.98 -484,699.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29 24,783.17 1,245,861.5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59.29 - 351,481.61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65,806.38 5,336,198.92 5,371,538.1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59,970.25 533,243.00 286,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89,636.24 117,834.94 213,903.69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15,472.16 6,012,060.03 7,117,803.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817,843.21 5,784,050.25 5,521,020.7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39,330.33 451,450.89 413,410.9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46,261.23 53,821.52 32,139.15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06,942.28 194,185.44 109,159.9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64,115.82 6,429,686.58 6,043,591.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643.66 -417,626.55 1,074,211.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434.56 1,776.60 -6,968.4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323,506.87 -851,333.92 1,080,873.48
/增加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1,478.20 1,992,812.12 911,938.64
余额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17,971.33 1,141,478.20 1,992,812.12
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8 1.12 1.21
速动比率(倍) 0.85 0.85 0.9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8.49% 67.36% 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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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0.46% 16.96% 8.15%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29 56.14 51.84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7.96 7.89 8.87
利息保障倍数 2.53 3.05 3.2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96 0.26 0.6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0 -1.04 1.33
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资本化转出数)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7)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三)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
的规定,公司计算了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39 0.53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 0.39 0.53
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9% 9.08% 15.08%
扣除非经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0 0.35 0.50
常性损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0 0.35 0.50
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5% 8.11% 14.11%
注: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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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P
ROE
E 0 NP 2 E i M i M 0 E j M j M 0
其中,P 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
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408.19 19,630.94 16,246.99
收购项目或有对价结算收益 - 11,101.76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2,978.29 3,997.73 1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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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29.24 2.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997.44 5,096.50 -3,962.14
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5,313.01 -3,082.53 -21,431.52
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净损益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益 -977.96 3,817.31 -1,268.5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1,612.88 218.69 246.05
金占用费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3,950.39 61.87 27,695.65
投资净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67.58 1,704.97 3,700.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722.35 -2,552.71 -691.80
出
小计 21,377.29 43,923.77 20,640.84
所得税影响数 -5,970.40 -9,217.37 -1,719.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 -2,759.18 -597.89 5,976.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2,647.71 34,108.51 24,897.91
三、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4.03 元/股计算,且不考
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33.7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83,622.83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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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发行人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发行人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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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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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 苗涛、杨凌
项目协办人 戴顺
经办人员 艾华、范璐、唐于朝、周越、管成傲
电话 010-60833063
传真 010-60833083
二、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申请其本
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汇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条件。中信证券同意推荐广汇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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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50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