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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准油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9-1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岩 简伟 吕占民




金星 朱谷佳 袁立科




汤洋 朱明 施国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2,878,000 股

2、发行价格:4.5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02,951,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98,672,694.97 元

5、上市首日:2020 年 9 月 16 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22,878,000 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新增
22,878,000 股股份的限售期为十八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0 年 9 月 16 日(即上市日)不除权,交易涨跌幅限制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3
目 录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3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3
目 录............................................................................................................................. 4
释 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方案....................................................................................................... 10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1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 1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8
一、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3
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3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3
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4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6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8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28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9
一、保荐机构声明....................................................................................................... 29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30
三、审计机构声明....................................................................................................... 31
四、验资机构声明.......................................................................................................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3




5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准油股份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指 方式向发行对象合计发行 22,878,000 股人民币普
非公开发行股票
通股(A 股)
燕润投资 指 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
认购协议 指
开发行 A 股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缴款通知书 指
票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指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定价基准日 指
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
报告期内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
最近一年 指 2019 年度
最近一期 指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1-3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中所列示的数据之间的直接计算可能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 251 号
办公地址 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
发行前注册资本 23,917.73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简伟
董事会秘书 吕占民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29 日
上市日期 2008 年 1 月 28 日
股票简称 准油股份
股票代码 002207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994-3830616
传真号码 0994-3832165
所属行业 采矿业-开采辅助活动
主营业务 油田技术服务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油气田地质研究;钻井、修
井、测井、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井下作业(酸化、压裂、
连续油管作业、堵水、调剖、清蜡、防蜡、制氮注氮、气举
等);油气田动态监测;油气田二次、三次开采技术与方案研
究及应用;油气田生产化学分析;油气田地面建设;油气田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检测;储油罐机械
清洗;压力管道检测与防腐;压力管道、电气安装;建筑业;
防雷工程;成品油零售;汽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
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电子计算机
及配件销售;房地产经营。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加
工机械制造及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的批准程序

1、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该等议案
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7
2、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有关决议,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3、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

4、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再次调整公
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修改 2019 年度非公开发
行相关文件等事宜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修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

5、2020 年 4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

6、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鉴于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有效期临近,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1 年 8 月 8 日;若本次发行在
前述有效期内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
成,并相应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已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0 年第 111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



8
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878,000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
次发行数量。

(三)发行过程及验资情况

根据上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发行为向公司控股股东燕润投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878,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2020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与保
荐机构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缴款截止
日,燕润投资已按照其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至中原证券的指定账户。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并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信会师
报字[2020]第 ZA153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止,中原
证券的指定账户已收到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款 102,951,000.00 元。

2020 年 8 月 21 日,中原证券在扣除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的指定账户(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划转了认购款。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951,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 4,278,305.0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72,694.97 元,其
中:发行人新增股本 22,878,0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75,794,694.97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经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将于
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五)股份上市情况



9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深交所上
市,证券简称为准油股份,证券代码为 002207,限售期为十八个月,预计上市
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三、本次发行方案

(一)发行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878,000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50 元/股,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
基准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102,95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98,672,694.97 元。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不含税)
1 保荐费 1,886,792.45
2 承销费 1,132,075.47
3 审计与验资费 377,358.49


10
4 律师费 849,056.60
5 登记费 21,583.02
6 印花税 11,439.00
合计 4,278,305.03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发行人的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发行人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四、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限售期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限
1 燕润投资 22,878,000 十八个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 幢 1216-95
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 19 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 座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州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金星)
认缴出资额 1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1MA2B3HL74F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金融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除
经营范围 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营业期限 长期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
安排

经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
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实际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9 年 4 月 9 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 600 万元、700 万元、200
万元。



11
经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同意
向燕润投资增加借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公司实际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2019 年
5 月 21 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 1,200 万元、300 万元。

经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向燕润投资增加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10,000 万
元。公司实际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 9,000 万元、500 万元、500 万元。

经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向燕润投资增加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3,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14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按期归还了上述 2018 年 11
月 600 万元和 700 万元两笔借款本金及利息。2020 年 3 月 20 日、2020 年 4 月
15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按期归还了上述 2019 年 4 月 200 万元、1,200 万
元、2019 年 5 月的 300 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提前归还了 2019 年 11 月 8 日的借款本金 8000 万
元及相应利息。

除此之外,最近一年内,燕润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除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外,燕润投资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
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燕润投资持有公司 55,738,27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04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燕润投资持有公司 78,616,278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999%,燕润投资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燕润投资为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设立,燕润投资资产自主管理,不
涉及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根据燕润投资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投
资收益将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不存在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支
付管理费用的情形。因此,燕润投资不属于私募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12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六)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于燕润投资的自筹资金,燕润投资参与认购本次发行
的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
准油股份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准油股份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电话:021-50586603

传真:021-50887771

保荐代表人:张鼎、陶先胜

项目协办人:程默

项目组成员:王晓曈、任瑜玮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签字律师:程劲松、冯泽伟



13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注册会计师:张松柏、王法亮




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比例 限售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
(%) 股数
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境内一般法人 55,738,278.00 23.30 0.00
限合伙)
2 李美萍 境内自然人 8,163,619.00 3.41 0.00
3 浙江朱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7,682,433.00 3.21 0.00
中投鼎鸿(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理财产品
4 有限公司-中投鼎鸿 2 号私募证 5,108,590.00 2.14 0.00

券投资基金
5 王乃明 境内自然人 4,794,694.00 2.00 0.00
北京都市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
基金、理财产品
6 伙)-都市盛世大有四号私募证 3,983,652.00 1.67 0.00

券投资基金
7 王玉香 境内自然人 3,445,200.00 1.44 0.00
8 齐明英 境内自然人 3,208,060.00 1.34 0.00
9 徐伟 境内自然人 2,516,574.00 1.05 0.00
北京都市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
基金、理财产品
10 伙)-都市盛世大有五号私募证 2,270,500.00 0.95 0.00

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比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 限售股股数
例(%)
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一般法
1 78,616,278.00 30.00 22,878,000.00
(有限合伙) 人
2 李美萍 境内自然人 8,163,619.00 3.12 0.00
境内一般法
3 浙江朱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82,433.00 2.93 0.00

中投鼎鸿(北京)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4 管理有限公司-中投鼎鸿 2 5,108,590.00 1.95 0.00
品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王乃明 境内自然人 4,794,694.00 1.83 0.00
北京都市二号投资中心(有 基金、理财产
6 3,983,652.00 1.52 0.00
限合伙)-都市盛世大有四 品等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王玉香 境内自然人 3,445,200.00 1.31 0.00
8 齐明英 境内自然人 3,208,060.00 1.22 0.00
9 徐伟 境内自然人 2,516,574.00 0.96 0.00
北京都市二号投资中心(有
基金、理财产
10 限合伙)-都市盛世大有五 2,270,500.00 0.87 0.00
品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本次发行后,燕润投资持股比例为 29.9999%,上表所列数字 30.00%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股份限售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导致发行人的股份中增加 22,878,000 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前
后,发行人的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 目 (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8,203 0.69% 24,526,203 9.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529,175 99.31% 237,529,175 90.64%
合 计 239,177,378 100.00% 262,055,378 100.00%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对象通过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而成为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的情况,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营运资本将大幅增加,发行人的资产负
债率将显著降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得到优化,资本实力和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和 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按照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的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

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基准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2020 年 1-3 月 -0.06 -0.06
/股) 2019 年度 0.22 0.20

每股净资产(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 0.27 0.62
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30 0.65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业务结构的影响

发行人将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偿还有息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的
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
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公司治理不会受到影响。

(六)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燕润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除燕润投资参与本次发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不会导
致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7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724 号带保留意见事项的审计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25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A1087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14,790.87 24,940.29 21,265.71 30,574.08
非流动资产 23,623.29 22,331.13 19,254.65 44,211.65
资产总额 38,414.16 47,271.42 40,520.36 74,785.72
流动负债 26,086.21 34,162.72 33,339.79 37,105.64
非流动负债 5,911.50 5,911.50 5,279.45 2,603.00
负债总额 31,997.71 40,074.22 38,619.23 39,708.64
所有者权益 6,416.45 7,197.21 1,901.12 35,077.0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174.49 30,207.61 26,041.13 20,639.66
营业成本 3,145.83 25,480.23 24,356.03 19,382.45
营业利润 -1,472.76 3,214.61 -31,420.48 3,726.25
利润总额 -1,471.49 5,401.00 -33,926.88 1,049.10
净利润 -1,471.49 5,188.70 -34,010.87 989.16
归属母公司股东
-1,471.49 5,188.70 -34,010.87 989.16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1,525.97 638.68 -31,512.91 -8,991.46
益后净利润



1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5.05 5,080.76 -2,128.56 -4,656.97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12.52 -2,723.10 -3,523.54 8,460.8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52.62 -126.65 -4,276.11 -6,023.22
现金流量净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12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2020 年 月 31 日 31 日/2018 31 日/2017
1-3 月 /2019 年度 年度 年度
流动比率 0.57 0.73 0.64 0.82
速动比率 0.52 0.70 0.60 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83.30 84.77 95.31 53.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9 2.05 1.95 1.62
存货周转率(次) 70.63 124.52 38.38 16.86
每股净资产(元) 0.27 0.30 0.08 1.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02 0.21 -0.09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 -0.06 0.22 -1.42 0.04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22 -1.42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 -21.62 111.75 -183.95 2.85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 -0.06 0.03 -1.32 -0.38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03 -1.32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 -22.42 13.76 -170.44 -25.94
净资产收益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14,790.87 24,940.29 21,265.71 30,574.08




19
非流动资产 23,623.29 22,331.13 19,254.65 44,211.65
资产总额 38,414.16 47,271.42 40,520.36 74,785.72

发行人 2018 年底资产总额较 2017 年底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 2018 年公司
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清理以前年度应付款项以及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二)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负债 26,086.21 34,162.72 33,339.79 37,105.64
非流动负债 5,911.50 5,911.50 5,279.45 2,603.00
负债总额 31,997.71 40,074.22 38,619.23 39,708.64

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9,708.64 万元、
38,619.23 万元、40,074.22 万元、31,997.71 万元,比较稳定。

(三)偿债能力分析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 0.57 0.73 0.64 0.82
速动比率 0.52 0.70 0.60 0.78
资产负债率(合并) 83.30% 84.77% 95.31% 53.10%

公司 2018 年底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 2018 年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清理以前年度应付款项,从而使
得 2018 年底的资产总额和货币资金较 2017 年底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公司 2019 年底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
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度经营逐步好转,偿债能力逐步提高。2020 年 3 月底,流动
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

(四)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174.49 30,207.61 26,041.13 20,639.66


20
营业利润 -1,472.76 3,214.61 -31,420.48 3,726.25
利润总额 -1,471.49 5,401.00 -33,926.88 1,049.10
净利润 -1,471.49 5,188.70 -34,010.87 989.16
扣除非经常性损
-1,525.97 638.68 -31,512.91 -8,991.46
益后净利润

受主营的油服业务主要项目市场复苏尚不明显及前实际控制人历史遗留问
题影响,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处于亏损状态。
同时,2018 年度,公司在合理预计的基础上,对相关资产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
减值损失并确认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导致该年度相较报告期内其他年度的亏损
额骤增。

2019 年,公司抓住市场环境改善、油服行业持续复苏的历史机遇,发挥综
合油气服务能力和特色技术优势,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投入力度,
逐步调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比有较大增长。

2020 年 1-3 月,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业务季节性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
情导致开工率不足。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5.05 5,080.76 -2,128.56 -4,656.97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12.52 -2,723.10 -3,523.54 8,460.8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252.62 -126.65 -4,276.11 -6,023.22
现金流量净额

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
为主营的油服业务主要项目市场复苏尚不明显及前实际控制人历史遗留问题,使
得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影响。随着燕润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经营活动
逐步改善,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并大
幅增加。

2017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对其他年度金额较大,主
要是因为 2017 年度公司对部分股权及房产进行处置,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大。



21
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
为前实际控制人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受到影响。随着燕润投
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逐步改善,2019 年度、2020 年 1-3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加。




2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102,95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88,699,178.08 元用于偿还有
息借款,其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对《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上述修订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经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一)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路支
行(简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开户银行、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新疆准东石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
1 油技术股份 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 88202000070460001316 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路支行
新疆准东石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
2 油技术股份 司克拉玛依分行友谊 88202000070460001308 偿还有息借款
有限公司 路支行




23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偿还有息借款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保荐机构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保荐机构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应当至
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鼎、陶先胜可以随时到开户银
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25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
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
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指
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将盖有保荐机构公章的证明文件书面
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
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被更换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所有相关
授权自动失效。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4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保荐机构通
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
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
日起失效。

保荐机构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25
第五节 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定价及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中国证监会
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发行
方案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准油股份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
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复、准油股份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



26
案;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27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签署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保荐机构已指派张鼎、陶先胜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
相关工作以及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保荐机构愿意保荐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28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程默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鼎 陶先胜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签名

菅明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9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程劲松 冯泽伟




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0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审计机构专业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会计师


张松柏 王法亮




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1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验资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验资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验资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验资机构专业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会计师


张松柏 王法亮




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

二、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七、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八、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九、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十、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3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1 日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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