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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八月
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吕 钢 陈美丽 王能能
金祖成 金志平 刘 胜
潘煜双 章武生 范晓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98,126,672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价格:11.2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93.12 元
募集资金净额:1,090,400,357.02 元
2、京新药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上市首日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新增
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
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从上
市首日起算,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股票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京新药业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的发
立信会计师 指
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京新药业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告的《浙江京新药业
本次发行预案 指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京新药业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告的《浙江京新药
预案修订稿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
入造成的。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概况........................................................................................................................... 6
二、公司主营业务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9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3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0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2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 2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财务会计信息 ................................................................................................................. 2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 32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 32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 34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 34
三、盈利能力分析 ................................................................................................................. 34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41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4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41
第七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5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5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55
第八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56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 56
二、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 ..................................................................................................... 56
三、上市推荐意见 ................................................................................................................. 58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9
第十节 中介机构声明 ................................................................................................................. 6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64
一、备查文件......................................................................................................................... 64
二、查询地点......................................................................................................................... 64
三、查询时间......................................................................................................................... 64
四、信息披露网址 ................................................................................................................. 6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GXIN PHARMACEUTIAL CO.,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637,997,800 元
办公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
法定代表人: 吕钢
注册地址: 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
股票简称: 京新药业
股票代码:
成立日期 1999 年 2 月 13 日
上市日期 2004 年 7 月 15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C27)
董事会秘书: 金祖成
联系方式: 0575-86176531
药品生产业务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化工中间体(不含
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新产品开发及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通过国家GMP认证、欧盟(德国)GMP认证和ISO14001认证并
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
中成药和医疗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董事会认为发行人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条件,并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京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人该次董事会决议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告,并同时公告了《2016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文件。
2016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2016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涉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形成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2016 年 6 月 13 日,发行人发布了《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宜,发行人该次董事会决议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告,并同时公告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等文件。
2017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发行人该次董事会决议已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告,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延长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以及《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 年 1 月 13 日,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并获得通过。
2017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 号)批准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不超过 98,831,986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17 年 7 月 25 日,财通证券向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收市后的京新药业前
20 名股东(剔除 5 位关联方,并顺延至第 25 大股东)、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
机构投资者、京新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88 家投资者,合计
143 名特定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7 月 28 日,财通证券和发行人接受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根据《认
购邀请书》约定的程序、原则和簿记建档的情况,最终确定了本次新股的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以及发行数量。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京会兴验字第 0201000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 15:00 止,财通证券指定的银
行账户累计已收到本次发行共 6 家获配对象缴纳的保证金及补缴入的认购款余
款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
2017 年 8 月 4 日,财通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划
转至京新药业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25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4 日止,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
拾叁元壹角贰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599,636.10 元(大写:人民
币玖佰伍拾玖万玖仟陆佰叁拾陆元壹角),京新药业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0,400,357.02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玖仟零肆拾万零叁佰伍拾柒元零贰分),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8,126,672.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壹拾贰万陆
仟陆佰柒拾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92,273,685.02 元(大
写:人民币玖亿玖仟贰佰贰拾柒万叁仟陆佰捌拾伍元零贰分)。
(四)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向本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五)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日 期 发行安排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本次发行方案、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发行相
T-3 关事项材料、认购邀请书、发行预计时间表等文件
(2017 年 7 月 25 日) 2、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3、律师进行见证
1、接受特定投资者申购文件(传真或现场送达),并接受特定投资
者的《申购报价单》及认购保证金汇款凭证(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
T 除外),询价时间 9:00~12:00,认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 12:00
(2017 年 7 月 28 日) 2、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3、会计师出具保证金验资报告
4、律师对发行过程进行全程见证
1、进行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及适当性管理工作
T+1
2、统计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配售对象
(2017 年 7 月 31 日)
3、制作初步发行情况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情况备案表、申购
日 期 发行安排
报价及获配情况表
T+2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本次发行询价及定价情况及相关备案文件
(2017 年 8 月 1 日) 2、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和认购协议
T+3
1、向未获配投资者退回认购保证金
(2017 年 8 月 2 日)
T+4 1、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日(当日 15:00)
(2017 年 8 月 3 日) 2、会计师对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T+5 1、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 4 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验资
T+6 1、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017 年 8 月 7 日)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T+7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
(2017 年 8 月 8 日)
T+8 及以后
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
(2017 年 8 月 9 日及以后)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及上市公告书等挂网见报文
L

(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5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11.13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 2017 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637,997,8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1846 元(含税)向全体
股东实施分配,不转增不送股。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11.13 元/股调整为 11.03 元/股。
京新药业和财通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
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
购价格为 11.21 元/股,相对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11.72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
的折价率(发行价格/申购报价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95.65%。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98,126,672 股,不超过 98,831,986 股。
(五)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有效报价时间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9 份《申
购报价单》,均为有效申购。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京新
药业和财通证券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21 元/股。
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送 保证金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投资者名称 材料 金额
号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方式 (万元)
11.79 11,000
1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50 11,000 传真 1,100 是
11.03 11,000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4 31,000 传真 - 是
12.20 15,000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
3 11.70 15,000 传真 1,500 是
企业(有限合伙)
11.21 15,000
4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03 10,000 传真 1,000 是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3 10,000 传真 - 是
6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1.03 10,000 传真 1,000 是
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60 33,000 传真 - 是
12.00 11,000
现场
8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60 11,000 1,100 是
送达
11.03 11,000
现场
9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1 20,000 2,000 是
送达
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确定的价格,拟认购本次非公开
10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20%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京新药业和财通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股份配售规则以及
有效申购的簿记建档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等规
则对申报价格等于或高于 11.21 元/股的认购对象进行配售,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
为 6 名,共计配售股份 98,126,67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配售对象 获配金额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名称
号 名称 (元) (股)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 信保基石 1 号专项私募
1 149,999,989.89 13,380,90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基金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 大熊产业升级私募投
2 109,999,997.07 9,812,667
公司 资基金一号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 协创多策略二号私募
3 109,999,997.07 9,812,667
公司 基金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定
4 329,999,991.21 29,438,001
公司 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
5 180,000,023.74 16,057,094
公司 限公司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6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9,999,994.14 19,625,334

合计 1,099,999,993.12 98,126,672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京新控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股票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期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999,993.12 元,扣除发行费用 9,599,636.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400,357.0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05,000.00 10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110,000.00 11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
决。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
专款专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限售期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元/股) (股) (元) (月)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 11.21 13,380,909 149,999,989.89 12
(有限合伙)
2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1 9,812,667 109,999,997.07 12
3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21 9,812,667 109,999,997.07 12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 29,438,001 329,999,991.21 12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21 16,057,094 180,000,023.74 12
6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21 19,625,334 219,999,994.14 36
合计 98,126,672 1,099,999,993.12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昌县羽林街道羽林路 53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吕钢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
销售:医药化工中间体、医药化工原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B 楼 319-A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
维)
公司类型: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3、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 号 2 号楼 4 楼 414 室
法定代表人:曹国熊
注册资本:3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安家塘 52 号 105 室
法定代表人:陈国昌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401-05 室
法定代表人:桑自国
注册资本:30,003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私募股权基金、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能源、
信息传输业的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顾问、项目策划、财务重组的咨询服务;受
托资产经营管理;贷款、担保的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钢分别持有京新控股及其股东浙江金至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至投资”)51%和 64%的股权,公司董事陈美丽、王
能能各持有金至投资 4%的股权,金至投资其他股东均为公司员工。因此,京新
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包括但不限于 5%以上股东、前 10
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
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19,625,334 股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京新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新
昌元金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常运行中。
京新控股子公司浙江元金印刷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未来可能发生采购外包材
料等日常关联交易。
除上述事项外,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或未来
交易安排。
根据各发行对象出具的承诺,除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及
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也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
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的产品备案、出资来源、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经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最终获配的 6 名投资者的相关产品备案、出资来源、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查情况如下:
1、产品备案情况
最终获配的 6 名投资者中,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
则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配售的产品为私募投资基金,上述私募基金管理人
及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
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备案情况详见下表。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备案日期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
1 信保基石 1 号专项私募投资基金 2017-01-20
企业(有限合伙)
2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熊产业升级私募投资基金一号 2017-06-01
3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协创多策略二号私募基金 2017-07-20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06-15

2、出资来源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具体如下表:
序 发行对象名 配售对象名 认购资金
委托人 出资比例 认购金额(元)
号 称 称 来源
芜湖弘唯基
石创业投资 信保基石 1 安徽省开发
私募投资
1 合 伙 企 业 号专项私募 投资有限公 100.00% 149,999,989.89
基金
( 有 限 合 投资基金 司
伙)
天蓝星普华
定增宝 1 号
40.16% 44,175,998.82
私募投资基

高炎康 18.05% 19,854,999.47
江西中文传
媒蓝海国际
9.75% 10,724,999.71
投资有限公
杭州三仁投 大熊产业升 司
私募投资
2 资管理有限 级私募投资
基金 孙晖毓 9.03% 9,932,999.74
公司 基金一号
刘萍 9.03% 9,932,999.74
徐小良 4.51% 4,960,999.87
戴丽萍 4.51% 4,960,999.87
孙志华 3.16% 3,475,999.91
郎卓 0.90% 989,999.97
鲁雪飞 0.90% 989,999.97
浙江协创资 协创多策略 浙旅盛景资
私募投资
3 本管理有限 二号私募基 本投资有限 100.00% 109,999,997.07
基金
公司 金 公司
建信基金- 杭州玖擎投
建信基金管
杭州银行- 资产管理 资管理合伙
4 理有限责任 100.00% 329,999,991.21
定增 1 号资 计划 企业(有限合
公司
产管理计划 伙)
长城国融投 长城国融投
5 资管理有限 资管理有限 自有资金 - - 180,000,023.74
公司 公司
京新控股集 京新控股集
6 自筹资金 - - 219,999,994.14
团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其中,京新控股以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京新控股承诺,
此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本次认
购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的情形。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
对其他投资者实际出资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真
实、完整,询价投资者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
书》中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财通证券对其进行了投资者
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是否已进行产
投资者类别 风险等级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品
/风险承受等级 是否匹配
风险警示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
1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业(有限合伙)
2 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3 浙江协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6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
1、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
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2、除京新控股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
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3、经核查,最终获配的 6 名投资者中,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芜湖弘唯基
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三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协创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参与配售的产品为私募投资基金,上述私
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长城国融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经核查,最终获配的 6 名投资
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京新药业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
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4、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
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
内部批准授权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有权按照上述批准授权实施本次发行。
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缴款通知书》及《股票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过程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的相
关产品已经履行的相应的产品备案程序,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符合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除京新控股外,本次发行投资者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完成现阶段应完成的全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
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该等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
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98,126,672 股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证券简称为“京新药业”,
证券代码为“002020”,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不除权。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京新控股认购的股份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起锁定 36 个月,预
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2 日(非交易日顺延);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
份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起锁定 12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非交易日顺延),股份限制转让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若监管机构对非公开股票发行对象的股份限售期进行调整,则公
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吕钢 148,018,996 23.20
2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540,354 5.73
3 吕岳英 32,597,488 5.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4 18,361,327 2.88
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5 张雄 13,508,267 2.12
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3,479,828 2.11
7 倪正华 11,027,935 1.73
8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258,278 1.61
9 吕慧娜 10,000,200 1.57
10 吕力平 10,000,000 1.57
合计 303,792,673 47.6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吕钢 148,018,996 20.11
2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165,688 7.63
3 吕岳英 32,597,488 4.43
建信基金-杭州银行-杭州玖擎投资管理合
4 29,438,001 4.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5 18,361,327 2.49
险产品-005L-CT001 深
6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057,094 2.18
7 张雄 13,508,267 1.84
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3,479,828 1.83
芜湖弘唯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13,380,909 1.82
-信保基石 1 号专项私募投资基金
10 倪正华 10,997,935 1.49
合计 352,005,533 47.82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吕钢 董事长 148,018,996 23.20% 148,018,996 20.11%
副董事长、财
陈美丽 314,000 0.05% 314,000 0.04%
务总监
王能能 董事、总经理 3,876,888 0.61% 3,876,888 0.53%
董事、董事会
金祖成 - - - -
秘书
董事、常务副
金志平 - - - -
总经理
刘胜 董事 - - - -
潘煜双 独立董事 - - - -
章武生 独立董事 - - - -
范晓屏 独立董事 - - - -
王光强 监事会主席 3,168,000 0.50% 3,168,000 0.43%
吕少英 监事 - - - -
林芬娟 监事 - - - -
胡天庆 副总经理 - - - -
王军民 副总经理 - - - -
周林 副总经理 - - -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548,198 23.75% 98,126,672 249,674,870 33.92%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6,449,602 76.25% - 486,449,602 66.08%
股份总数 637,997,800.00 100% 98,126,672 736,124,472 1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
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1、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含量,推动
公司向高附加值产品和上游产业链的延伸,打造长效竞争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带来长久丰厚的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资本
结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挥主业优
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司将在本次
发行完成后,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3、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37,997,800 股,吕钢直接持有 148,018,996
股,并通过其控制的京新控股持有 36,540,354 股,合计控制公司 28.93%的股份,
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为 98,126,672 股 , 京 新 控 股 认 购 股 份 数 量 为
19,625,334 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 20%,本次发行后吕钢直接和间接控制公
司股权比例为 27.7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5、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变动,长期来看,
随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
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2、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将提升全面公司的
综合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由于研发投入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回报的特
点,短期内不会立刻给公司带来直观的经济效益,但长远来看可以进一步丰富公
司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含量,打造长效竞争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带来长久丰厚的回报。
3、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产
生效益、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大,将为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稳步增长奠定基础。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33 0.28
每股收益(元/股)
2017 年 3 月 31 日 0.12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30 0.26
益后全面摊薄每
2017 年 3 月 31 日 0.10 0.09
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73 3.19
股) 2017 年 3 月 31 日 3.84 3.29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
而本次募投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效益,而是通过推动公司技术
实力进步而间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较小,亦不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较为明显的贡献。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
收益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
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36,775.88 329,062.57 293,989.21 206,465.94
总负债 86,636.25 86,422.85 67,939.02 66,612.10
归属于母公司股
245,462.42 238,100.77 221,688.20 139,853.84
东权益
股东权益总计 250,139.63 242,639.72 226,050.18 139,853.8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7,841.17 187,546.09 141,569.64 123,549.61
营业利润 8,234.22 23,626.65 18,609.05 12,439.64
利润总额 8,638.20 25,530.57 19,670.14 12,691.53
净利润 7,502.42 21,672.88 16,661.72 10,708.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363.90 21,194.63 16,604.44 10,708.04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361.65 21,206.00 16,604.44 10,708.04
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45.19 25,269.45 14,469.28 21,048.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1.97 -42,374.81 -31,644.57 -49,251.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8,851.09 22,809.23 37,135.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5.16 -7,909.45 6,014.96 8,947.0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2 1.96 2.32 1.89
速动比率(倍) 1.68 1.64 1.91 1.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1.03 20.77 16.98 27.24
(%)
资产负债率(%) 25.73 26.26 23.11 32.26
每股净资产(元) 3.84 3.73 6.30 4.8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4 0.40 0.45 0.73
(元)
每股现金流量(元) -0.02 -0.12 0.19 0.3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8 6.43 6.17 7.52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8 3.42 3.24 3.83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 0.12 0.33 0.52 0.37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0.12 0.33 0.29 0.2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00 8.90 7.35 7.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5 9.24 11.34 9.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
0.10 0.30 0.45 0.37
摊薄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0.10 0.30 0.25 0.20
平均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
2.60 8.07 7.10 7.57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2.65 8.37 9.77 9.56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61,745.04 48.03% 156,287.76 47.79% 143,327.27 48.75% 113,956.32 55.19%
非流动资产 175,030.84 51.97% 172,774.81 52.52% 150,661.94 51.25% 92,509.62 44.81%
资产总计 336,775.88 100.00% 329,062.57 100.00% 293,989.21 100.00% 206,465.94 100.00%
1、资产规模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发展良好使
得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收购巨烽显示增加公司资产规模所致。
2、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为均衡。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5.19%、48.75%、47.79%
和 48.03%。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商誉、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占总
资产比例分别为 44.81%、51.25%、52.52%和 51.97%。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79,995.62 92.34% 79,835.85 92.38% 61,698.34 90.81% 60,400.38 90.67%
非流动负债 6,640.63 7.62% 6,587.00 7.62% 6,240.68 9.19% 6,211.72 9.33%
负债总计 86,636.25 100.00% 86,422.85 100.00% 67,939.02 100.00% 66,612.10 100.00%
1、负债规模及其变动情况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规模随公司
经营规模扩大而有所增加。
2、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
付款、短期借款等。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
流动负债金额分别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0.67%、90.81%、92.38%和 92.34%。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长期借款等。2014 年末、2015 年末、
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33%、9.19%、7.62%和 7.62%。
(三)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指标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00789.SH 鲁抗医药 1.08 1.14 1.20 0.98
600062.SH 华润双鹤 2.39 4.24 3.40 4.75
600420.SH 现代制药 1.34 1.35 1.47 1.69
002422.SZ 科伦药业 0.84 0.86 1.19 1.54
600079.SH 人福医药 1.09 1.15 1.31 1.38
流动
600422.SH 昆药集团 2.55 2.48 2.58 2.09
比率
002332.SZ 仙琚制药 1.61 1.57 1.74 1.04
600664.SH 哈药股份 1.40 1.66 1.49 1.56
600380.SH 健康元 1.81 1.71 1.24 1.40
可比公司平均数 1.57 1.80 1.74 1.83
002020.SZ 京新药业 2.02 1.96 2.32 1.89
600789.SH 鲁抗医药 0.73 0.79 0.87 0.72
600062.SH 华润双鹤 2.00 3.49 2.67 3.95
600420.SH 现代制药 0.95 0.96 0.87 0.90
002422.SZ 科伦药业 0.67 0.65 0.90 1.17
速动 600079.SH 人福医药 0.88 0.94 1.07 1.11
比率 600422.SH 昆药集团 1.86 1.85 2.05 1.56
002332.SZ 仙琚制药 1.35 1.29 1.46 0.77
600664.SH 哈药股份 1.18 1.37 1.09 1.07
600380.SH 健康元 1.54 1.42 0.98 1.10
可比公司平均数 1.24 1.42 1.33 1.37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指标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002020.SZ 京新药业 1.68 1.64 1.91 1.59
600789.SH 鲁抗医药 54.63 52.56 52.58 63.18
600062.SH 华润双鹤 23.58 14.60 17.12 14.12
600420.SH 现代制药 52.68 53.79 61.05 63.45
002422.SZ 科伦药业 53.43 51.02 50.57 48.26
资产 600079.SH 人福医药 55.53 54.66 49.42 52.92
负债 600422.SH 昆药集团 31.85 33.14 32.59 32.22
率 002332.SZ 仙琚制药 36.98 38.22 37.41 56.18
600664.SH 哈药股份 52.17 44.87 45.64 46.01
600380.SH 健康元 43.89 41.92 47.03 45.87
可比公司平均数 44.97 42.75 43.71 46.91
002020.SZ 京新药业 25.73 26.26 23.11 32.26
1、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9、2.32、1.96 和 2.02,速动比率分别为 1.59、1.91、1.64 和 1.68,短期偿债
能力得到改善,逐渐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32.26% 、23.11%、26.26%和 25.73%,呈下降态势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和 2015 年发行股份
并支付现金收购巨烽显示,使得公司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所致。
(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2017 年 2016 2015 2014
指标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600789.SH 鲁抗医药 1.38 5.65 5.74 5.85
应收账款周
600062.SH 华润双鹤 1.58 6.14 6.88 7.06
转率(次/
600420.SH 现代制药 1.77 12.40 9.76 11.59
年)
002422.SZ 科伦药业 0.64 2.75 2.93 3.35
2017 年 2016 2015 2014
指标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600079.SH 人福医药 0.70 2.96 3.20 3.21
600422.SH 昆药集团 1.61 8.06 10.15 10.58
002332.SZ 仙琚制药 1.11 6.21 6.52 7.38
600664.SH 哈药股份 1.07 5.25 6.59 6.60
600380.SH 健康元 1.36 5.24 5.27 4.82
可比公司平均数 1.25 6.07 6.34 6.71
002020.SZ 京新药业 1.58 6.43 6.17 7.52
600789.SH 鲁抗医药 0.80 3.60 3.90 4.00
600062.SH 华润双鹤 0.88 3.28 3.38 3.62
600420.SH 现代制药 0.77 4.51 1.76 2.30
002422.SZ 科伦药业 0.65 2.24 2.11 2.40
600079.SH 人福医药 0.91 3.98 4.30 3.83
存货周转率
600422.SH 昆药集团 0.76 4.23 5.83 5.48
(次/年)
002332.SZ 仙琚制药 0.81 3.51 3.90 3.38
600664.SH 哈药股份 1.43 5.23 4.27 3.59
600380.SH 健康元 0.69 2.68 2.84 3.01
可比公司平均数 0.85 3.70 3.59 3.51
002020.SZ 京新药业 0.78 3.42 3.24 3.83
600789.SH 鲁抗医药 0.15 0.61 0.59 0.57
600062.SH 华润双鹤 0.17 0.69 0.71 0.65
600420.SH 现代制药 0.16 0.95 0.68 0.79
002422.SZ 科伦药业 0.10 0.37 0.35 0.41
600079.SH 人福医药 0.12 0.55 0.66 0.64
总资产周转
600422.SH 昆药集团 0.22 0.99 1.23 1.39
率(次/年)
002332.SZ 仙琚制药 0.16 0.71 0.79 0.89
600664.SH 哈药股份 0.21 0.98 1.06 1.01
600380.SH 健康元 0.16 0.65 0.67 0.65
可比公司平均数 0.16 0.72 0.75 0.78
002020.SZ 京新药业 0.14 0.60 0.57 0.73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52、6.17 和 6.43,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反映了公司良好的销售回款情况。2015 年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有所降低,主要系期末将巨烽显示的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报表,而利润
表仅合并其 12 月份经营成果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83、3.24 和 3.42。报告期内,公司的销
售规模增长较快,存货周转效率较高,2015 年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有所降低,主
要是受巨烽显示纳入合并报表影响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73、0.57 和 0.60。报告期内,总资产
周转率出现下降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动应收账款、
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以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2015 年收购巨烽显示
等因素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规模快速增加,另一方面因募投项目产生效益尚
需一定时间以及 2015 年受巨烽显示纳入合并报表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低于资产规模的增加幅度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和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良好,与行业
平均水平较为接近。2015 年因受巨烽显示纳入合并报表的影响,公司主要营运
能力指标有所降低。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7,841.17 187,546.09 141,569.64 123,549.61
减:营业成本 40,473.13 164,781.75 69,874.48 65,977.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9,16.07 2,725.18 1,391.67 977.29
销售费用 11,091.43 50,177.87 36,343.74 31,160.90
管理费用 7,492.98 24,072.66 17,695.12 13,537.29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费用 88.25 2.08 -746.77 -191.56
资产减值损失 73.90 1,363.56 225.77 165.5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投资收益 866.19 862.31 1,823.42 516.68
二、营业利润 8,234.22 23,626.65 18,609.05 12,439.64
加:营业外收入 407.60 2,055.46 1,398.65 665.64
减:营业外支出 3.62 151.53 337.56 413.75
三、利润总额 8,638.20 25,530.57 19,670.14 12,691.53
减:所得税费用 1,135.78 3,857.69 3,008.42 1,983.49
四、净利润 7,502.42 21,672.88 16,661.72 10,70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363.90 21,194.63 16,604.44 10,708.0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38.51 478.25 57.28 -
综合收益总额 7,499.91 21,684.59 16,661.72 10,708.04
(一)营业收入分析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主营业
47,114.24 98.48 184,997.74 98.64 139,387.68 98.46 121,276.75 98.16
务收入
(一)医药
39,662.94 82.91 152995.24 81.58 134,643.39 95.11 121,276.75 98.16
制造
1、原料药 15,840.24 33.11 59755.69 31.86 57,457.97 40.59 55,234.15 44.71
2、成品药 23,822.69 49.80 93239.54 49.72 77,185.42 54.52 66,042.60 53.45
(二)医疗
7,451.30 15.58 32002.50 17.06 4,744.29 3.35 - -
器械
二、其他业
726.94 1.52 2,548.35 1.36 2,181.96 1.54 2,272.86 1.84
务收入
合计 47,841.17 100.00 187,546.09 100.00 141,569.64 100.00 123,549.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均在 98%以上。
2、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区域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要区域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华东地区 19,978.08 42.40 59,280.79 32.04 67,686.35 48.56 59,406.39 48.98
华北地区 9,032.92 19.17 53,771.27 29.07 24,449.37 17.54 19,608.05 16.17
华中华南
7,420.38 15.75 27,730.13 14.99 17,211.14 12.35 14,292.91 11.79
地区
国内其他
6,819.58 14.48 13,914.00 7.52 9,899.76 7.10 10,192.98 8.40
地区
国外 3,863.26 8.20 30,301.55 16.38 20,141.06 14.45 17,776.43 14.66
合计 47,114.23 100.00 184,997.74 100.00 139,387.68 100.00 121,276.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
华东地区是公司销售规模最大的地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华北、华中及华南地
区,华北、华中及华南地区销售规模整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公司出口收
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主营业务
20,699.08 99.46 86,012.43 99.51 69,295.21 99.17 64,812.70 98.23
成本
(一)医药制
16,583.31 79.69 68,126.65 78.81 66,324.81 94.92 64,812.70 98.23

1、原料药 8,562.69 41.15 33,819.58 39.12 36,680.12 52.49 38,977.29 59.08
2、成品药 8,020.62 38.54 34,307.07 39.69 29,644.69 42.43 25,835.41 39.16
(二)医疗器
4,115.77 19.78 17,885.78 20.69 2,970.40 4.25 - -

二、其他业务
111.42 0.54 427.98 0.50 579.27 0.83 1,164.53 1.77
成本
合计 20,810.51 100.00 86,440.04 100.00 69,874.48 100.00 65,977.23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也相应增长,最近三年,
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65,977.23 万元、69,874.48 万元和 86,440.04 万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14.46%,低于收入的增长速度,主要是公司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所
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低。报告期内,
公司其他业务成本持续下降,主要系公司原材料直接销售不断减少所致。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原材料名称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一、主营业
26,415.15 97.72 98,985.31 97.90 70,092.47 97.76 56,464.05 98.07
务毛利
1、医药制造 23,079.62 85.38 84,868.59 83.94 68,318.58 95.29 56,464.05 98.07
(1)原料药 72,77.55 26.92 25,936.11 25.65 20,777.85 28.98 16,256.86 28.24
(2)成品药 15,802.07 58.46 58,932.48 58.29 47,540.73 66.31 40,207.19 69.84
2、医疗器械 3,335.53 12.34 14,116.73 13.96 1,773.89 2.47 - -
二、其他业
615.51 2.28 2,120.37 2.10 1,602.69 2.24 1,108.33 1.93
务毛利
合计 27,030.66 100.00 101,105.68 100.00 71,695.16 100.00 57,572.3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 56.07 53.51 50.29 46.56
1、医药制造 58.19 55.47 50.74 46.56
(1)原料药 45.94 43.40 36.16 29.43
(2)成品药 66.33 63.21 61.59 60.88
2、医疗器械 44.76 44.11 37.39 -
二、其他业务毛利率 84.67 83.21 73.45 48.76
综合毛利率 56.50 53.91 50.64 46.6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增长较快,2014 年度到 2016 年度,年均复合增长
率高达 32.40%。公司成品药业务对毛利贡献最大,原料药业务次之,因巨烽显
示于 2015 年 12 月份纳入合并报表,对 2015 年毛利贡献较小。公司毛利的快速
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主要产品产销量实
现了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别为 46.60%、50.64%、53.91%和 56.50%,其中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6.56%、50.29%、53.51%和 56.07%,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占比较小,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有限。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且持续上升,较高的综合毛利率符合医药行业较高毛利率的经营特征。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费用 11,091.43 50,177.87 36,343.74 31,160.90
销售费用率 23.18 27.76 25.67 25.22
管理费用 7,492.98 24,072.66 17,695.12 13,537.29
管理费用率 15.66 12.84 12.50 10.96
财务费用 88.25 2.08 -746.77 -191.56
财务费用率 0.18 0.00 -0.53 -0.16
期间费用合计 18,672.66 74,252.61 53,292.09 44,506.63
期间费用率 39.02 40.60 37.64 36.0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及期间费用率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以及加大成品药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导致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相应增
加所致。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构成。报
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79.97 108.21 376.77 27.63 170.87 75.68 222.33 134.33
存货跌价损失 -6.07 -8.21 86.79 6.36 54.90 24.32 -56.83 -34.33
商誉减值损失 - - 900.00 66.00 - - - -
合计 73.90 100.00 1,363.56 100.00 225.77 100.00 165.51 100.00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理财产品投资
866.19 100% 1078.30 125.05 1,549.25 84.96 601.81 116.47
收益
衍生金融资产
- - - - 276.72 15.18 -85.12 -16.47
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 - -215.99 -25.05 -2.56 -0.14 - -
收益
合计 866.19 100% 862.31 100.00 1,823.42 100.00 516.68 100.00
3、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合 - - 4.03 0.20 4.83 0.35 0.21 0.03

其中:处置固
- - 4.03 0.20 4.83 0.35 0.21 0.03
定资产利得
政府补助 285.54 70.05 1,359.61 66.15 1,197.21 85.60 584.01 87.74
罚款(索赔)净
0.23 0.06 9.96 0.48 3.49 0.25 28.30 4.25
收入
无法支付的
- - 30.17 1.47 43.17 3.09 4.68 0.70
应付款项
软件退税 86.33 21.18 582.15 28.32 73.96 5.29 - -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收入 35.5 8.71 69.55 3.38 75.99 5.43 48.45 7.28
合计 407.60 100 2,055.46 100.00 1,398.65 100.00 665.64 100.00
(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 -33.98 -141.36 -227.46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285.54 1,359.61 1,197.21 584.01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66.19 1,078.30 1,825.97 -85.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32.11 -3.86 -68.72 -104.66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7.04 -385.04 495.59 38.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82 28.87 8.65 0.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75.97 1,986.16 2,308.87 127.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63.90 21,194.63 16,604.44 10,708.04
非经常性损益占比 13.25% 9.37% 13.91% 1.19%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数额
京新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8,126,672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9,999,993.12
元,扣除发行费用 9,599,636.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400,357.02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05,000.00 10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110,000.00 110,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部分将由本公司自
筹解决。
在不改变上述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
研发中心和八个医药研发平台建设。
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 23,2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4,270
平方米。研发中心将购置国际一流的研发检测设施,并配套空调净化系统、供电、
给排水等公用工程设施。同时,公司将建设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基于医学影像
研究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平台、制剂国际化平台、酶催化技术研发平台、创新中药
研究平台、单抗药物开发平台、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平台和新药研发平台。
八个研发平台的具体情况如下:
平台 项目数量 具体内容
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19 精神类药物、心血管类药物及其他
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型器械及
1 手术导航系统
产业化平台
精神类药物、心血管药物、消化类药物及其
制剂国际化研究平台

精神类药物、心血管药物、消化类药物、抗
酶催化技术
生素
创新中药研究平台 10 精神类药物、心血管药物、消化系统
单抗药物开发平台 1 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 9 抑制剂
精神神经类药物、心血管类药物、抗感染类
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平台 36
药物、降血糖类药物及其他
精神类药、心血管药物、消化系统类药物、
新药研发平台
免疫类药物
合计
①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A.项目背景
化学制剂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板块,重点产品辛伐他汀片、瑞舒伐他汀钙片、
盐酸舍曲林等心血管和精神神经类药物均在细分市场中排名前列。
随着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恶性肿
瘤、脑血管病、心脏病、精神神经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率不断增加。心血管类、
精神神经类等慢性疾病通常需要长期服药,普通制剂一般每天需服用多次,对病
人来说存在诸多不便。缓释、控释、长效制剂主要针对心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类
疾病等慢性病的治疗需求,与普通制剂比较,具有药物治疗作用持久、毒副作用
低、用药次数减少的特点,特别是对于精神神经类药物,能充分保障病人的依从
性从而提高治疗效果。通过研究缓控释制剂技术和长效注射制剂技术,既有利于
提升产品质量、充实公司产品线、提高竞争门槛,也有利于精神神经类慢性病领
域产品的扩展,实现制剂产品的转型升级。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自 2003 年起陆续开展了十余项缓控释制剂产品的研究,2006 年成功开
发出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08 年成功开发出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和非诺贝特胶
囊(II),2014 年成功开发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帕利哌酮缓释片,该产品采
用国际上最先进的新型三层渗透泵技术制备,并成为国内第二家向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临床研究申请的企业。该技术目前已申请发明专利(专利申请
号:CN201510287500.2,专利名称:一种帕利哌酮释放速率递增的制剂及其制
备方法)。2015 年,公司开发了盐酸普拉克索缓释胶囊和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
除了自主研发外,公司还与国外多家在缓控释领域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科研机构
开展联合研发。2015 年 8 月公司对外投资美国 Pharmula 公司,与其合作开发 2047
微丸制剂工艺技术。2015 年 12 月公司与以色列 Mapi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开发研究长效缓释注射制剂。多年来在缓控释领域的研发投入、人才与技术
储备为公司建立缓控释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公司在缓控释新技术领域的研发水平
提供了良好条件。
C.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的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以口服和长效注射缓控释技术为核心,将在
已有的研发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口服缓控释制剂、长效注释制剂、相关辅料、控释
给药系统、过程控制等相关研究,并推动相关释药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以改进心
脑血管、精神神经等疾病用药的给药方式和治疗效果。其中口服缓控释制剂主攻
研发方向包括:定速释放给药系统、定位释放给药系统及定时释放给药系统。长
效注射缓控释技术主攻研发方向包括:注射微球和注射亚微粒等技术手段。
②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平台
A.项目背景
医疗器械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升期,建立基于医学影
像研究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平台可以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布局、实现
产业链升级、提高整合效应。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于 2015 年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巨烽显示 90%股权。巨
烽显示作为医用显示器细分领域的顶尖企业,经多年与国际一流医疗设备制造商
的合作,在图像信号参数、算法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技术经验和数据积累,形成了
涵盖医用显示器软件、硬件的综合技术开发能力。
C.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构建基于医学影像显示领域的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平台,公司将对医学影
像一体化显示技术、影像区域性差异化显示技术、影像无缝切换技术及系统高可
靠稳定性技术展开研究,为未来的 DSA(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手术室专业显
示系统及其他相关新型器械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③制剂国际化研发平台
A.项目背景
公司是我国目前为数不多的具备向欧洲国家和地区出口制剂产品能力的企
业之一,2015 年公司境外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 14.23%。建立制剂国际化平
台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将更多优质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同时通过建立国
际标准的研究体系进一步提升自身质量控制和研发技术水平。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是国内首批通过欧盟(德国)GMP 认证的企业,自 2006 年首次通过该
认证以来连续第四次通过该认证。公司生产的制剂产品辛伐他汀、环丙沙星、二
甲双胍等出口英国,氯吡格雷、左乙拉西坦、加巴喷丁等出口德国。2015 年 2
月公司对外投资英国 SEPS 药业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公司药品在英国当地的注册
与销售。在开拓欧洲市场的基础上,公司未来将积极布局美国市场,2015 年 8
月公司对外投资美国 Pharmula 公司,将利用其在美国市场成熟的经验进行产品
的筛选、开发和注册。
C.项目建设内容
制剂国际化研发平台建设内容包括:(1)在心脑血管、精神神经、消化系统、
代谢功能和肿瘤等核心领域,加强与国内研发机构、国外新制剂技术平台的合作
与交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制剂产品。(2)与国外
代理公司合作,利用其丰富的国外药品注册经验,开展药品申报、审核、认证、
注册等市场准入方面的研究工作。(3)以欧盟和美国为首要的国际化目标地区,
建立符合美国 CGMP、欧盟国家 GMP 标准的技术标准和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国
际化接轨的技术研发平台。
④酶催化技术研发平台
A.项目背景
公司是国内喹诺酮类抗感染原料药的龙头企业,其主要产品左氧氟沙星和环
丙沙星的产量和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前列。酶催化技术具有高效、高选择性、绿色
环保的特点,使用酶催化技术可以升级原料药生产工艺,能够实现优化合成路径、
减少污染、降低成本的目标。
B.项目建设可行性
2009 年公司成功开发了法罗培南钠的酶法一步合成法,该技术应用项目“培
南类药物合成关键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于 2009 年被列入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
重点社会发展项目(项目编号 2009C13033-2)。2011 年公司开发的左乙拉西坦关
键中间体 S-2-氨基丁酰胺盐酸也成功实现了酶法一步合成,“新型抗癫痫药物左
乙拉西坦及其制剂研究开发项目”(项目编号 2011ZX09202-101-30)也被列入“重
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 年公司成功开发出瑞舒伐他汀钙酶法制
备工艺技术,该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瑞舒伐
他汀中间体的酶法制备方法 CN201410083458.8),并申请两项国家发明专利(一
种瑞舒伐他汀钙的制备方法 CN20140766091.X,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关键中
间体的合成方法 CN201310326726.X)。
C.项目建设内容
酶催化技术平台将通过开发高质量的酶库以供筛选,优化酶的生产条件,建
立并优化生物催化工艺技术水平。该平台建设由五个模块组成,分别是负责菌株
研究的分子克隆创新模块、负责酶的规模化制造研究的发酵创新模块、负责酶的
使用制备目标化合物研究的生物催化模块、负责活性筛选研究的高通量筛选模
块、负责底物准备和目标化合物应用研究的合成化学对接模块。
⑤创新中药研发平台
A.项目背景
中药制剂是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其中特色中药康复新液是近年来重点培育
的品种,该产品系 2012 年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在国内
仅有四家医药企业具备生产资质。
通过创新中药研究平台的搭建,可以在原有名优产品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
质量提升,挖掘出疗效更高、针对性更强的新产品,从而丰富中药产品种类、实
现产品多元化。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下属企业内蒙京新系从事特色中药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拳头产
品康复新液在国内仅有四家医药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近几年,公司围绕主
要中成药品种如康复新液、清热解毒口服液等开展了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
C.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搭建创新中药研发平台,开展中药提取物药效学评价、安全性评价、质
量标准提高、制剂开发、临床研究等系列研究工作,为公司名优中成药品种如康
复新液等的二次开发和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开发出疗效更高、针对性更
强的创新中药产品。
⑥单抗药物开发平台
A.项目背景
单抗药物具有特异性强、疗效显著以及毒性低等特点,可用于治疗肿瘤、免
疫性疾病、器官移植等多个种类的重大疾病,是目前全球生物医药领域的重点研
究方向,也是我国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根据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
示,2014 年我国生物制药市场规模达到 2,749 亿元,单抗药物销售份额却仅占
1.7%,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34.4%,说明单抗药物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
通过建立单抗药物开发平台,能够推动公司在生物药板块的发展,提升公司
在国际生物制药和生物技术研究中的地位。
B.项目建设可行性
抗体从产品性质上分为鼠源性抗体、人源性抗体和全人源性抗体,其中全人
源性抗体是最先进的,可以避免患者因用药后产生耐药性问题,从而导致抗体失
效。全人源性抗体的技术,主要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手中。公司将通过自主研发
和合作研发的方式实现全人源性单抗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获得疗效更高、耐药
性更低的全人源化抗体,推动对于全新靶点的单抗开发工作。
C.项目建设内容
通过建立单抗药物开发平台,开展针对全人源性单抗药物核心关键技术的研
发工作。该平台拟重点建设三方面的关键技术子平台,包括:(1)抗体筛选技术
平台;(2)抗体表达培养技术平台;(3)抗体纯化技术平台。通过上述三个单抗
研发核心技术子平台的建设,实现靶位选择、抗体筛选、优化设计、细胞表达、
纯化等技术过程。
⑦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平台
A.项目背景
对专利到期的原研药进行仿制是制药行业被允许的普遍做法。与昂贵的原研
药相比,仿制药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等重要
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国是仿制药生产大国,目前医药市场八成以上为仿制药,仿
制药市场规模约为 5,000 亿元。但与美国、印度等世界仿制药大国相比,我国仿
制药生产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国内产品同质化严重,大多为低水平、
低技术含量、低门槛的仿制药生产,平均利润率不高。另一方面,国内仿制药审
批标准较低,导致整体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药品质量与原研药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仿创结合是我国化学制药生产的必由之路,为提高仿制药的技术等级和产品
质量,国家药监局于 2015 年 11 月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属于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 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这一范围内的药品,必须在 2018
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否则将被注销药品批准文号。根据该意见,优先通过
一致性评价的公司将在产品销售方面将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如“当同一品种达
到 3 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时,在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评价的品种”。
国家药监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将有助进一步于提高
医药行业的产品质量和规范医药企业的经营行为。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将结合监管部门关于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要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开
展药品的一致性评价研究,推动现有产品以及即将上市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
此外,在监管部门出台的一致性评价方案中明确提到,可以采用出口欧美的处方
工艺及申报资料进行一致性评价的申报,以加快申报进度,目前,公司多个产品
已成功进入德国、英国等主流国家,公司可借助产品在欧美主流国家注册所带来
的经验积累,加快推进仿制药的研究开发和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
C.项目建设内容
仿制药及一致性研究平台建设内容包括:(1)搭建具备药物一致性评价能力
的平台,为公司尽快完成现阶段要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该平台的
建成后,将以原研药为参比制剂,对仿制药制剂和参比制剂进行对比研究,考察
参比制剂和仿制药的体外溶出度、体内生物利用度或等效性指标,保证药学等效
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提高仿制药创新能力,选择临床急需、国
外已上市但国内尚未上市,或具有一定技术壁垒的药品为仿制药研发方向,通过
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中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后续仿制药开发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
持。
⑧新药研发平台
A.项目背景
新药研发能力是医药企业研发实力的重要体现,新药研发具有高风险、高回
报的特点,前期投入大、周期长、成功率较低,一旦研发成功,也将给企业带来
巨大的回报。通过建立新药研发平台,将提升公司在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领域的
研发能力,逐步丰富产品种类,填补产品空白。
B.项目建设可行性
公司于 2010 年与德国 EvotecNeurosciencesGmbH 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在
中国区域独家开发、注册及销售治疗失眠症的 1.1 类新药 EVT201。目前,该项
目已完成小试、中试及大生产工艺优化,上报注册资料并获得临床批件,正在国
内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公司于 2014 年与国内知名高校研发团队合作开发 2120
项目,目标适应症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免疫相关疾病,目前正在进行药学部分及
开展作用机制方面的研究。
C.项目建设内容
拟建设的新药研发平台将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筛选具有临床需求和市场价值
的品种,并结合公司的优势产品领域进行创新药开发、改良型新药的研究,重点
开展治疗失眠、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神经神经、免疫系统疫病的药物研究,使公司
能够持续不断地开发出新的符合临床需求的医药产品。
(2)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实施
该项目。
(3)项目投资测算
①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额为105,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固定资产投入 24,493.00
1.1 研发中心土建安装费用 6,728.00
1.2 研发设备购置安装费用 12,328.00
1.3 配套工程投资额 2,436.00
1.4 其他资产投资额 3,001.00
2 研发投入 80,507.00
2.1 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15,092.00
2.2 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平台 1,420.00
2.3 制剂国际化平台 8,210.00
2.4 酶催化技术研发平台 2,355.00
2.5 创新中药研究平台 10,750.00
2.6 单抗药物开发平台 14,845.00
2.7 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平台 14,215.00
2.8 新药研发平台 13,620.00
合计 105,000.00
②研发投入构成
研发投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测试化验
研发平台 人工费 材料费 注册费 其他 小计
号 加工费
1 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1,465.00 940.00 11,640.00 650.00 397.00 15,092.00
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型
2 965.00 90.00 10.00 150.00 205.00 1,420.00
器械及产业化平台
3 制剂国际化研究平台 710.00 1,220.00 4,820.00 960.00 500.00 8,210.00
4 酶催化技术 1,045.00 1,095.00 175.00 40.00 - 2,355.00
5 创新中药研究平台 930.00 1,600.00 7,800.00 320.00 100.00 10,750.00
6 单抗药物开发平台 515.00 6,000.00 8,000.00 130.00 200.00 14,845.00
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
7 3,590.00 1,420.00 7,860.00 1,035.00 310.00 14,215.00
究平台
8 新药研发平台 450.00 270.00 12,600.00 260.00 40.00 13,620.00
合计 9,670.00 12,635.00 52,905.00 3,545.00 1,752.00 80,507.00
③研发投入进度
未来五年,研发平台建设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小计

1 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 612.40 2,982.40 3,257.40 4,047.40 4,192.40 15,092.00
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
2 263.00 238.00 328.00 238.00 353.00 1,420.00
型器械及产业化平台
3 制剂国际化研究平台 334.00 938.00 1,702.00 2,466.00 2,770.00 8,210.00
4 酶催化技术 279.00 419.00 539.00 559.00 559.00 2,355.00
5 创新中药研究平台 524.00 1,504.00 1,704.00 2,904.00 4,114.00 10,750.00
6 单抗药物开发平台 943.00 2,583.00 2,943.00 3,643.00 4,733.00 14,845.00
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
7 2,819.00 1,449.00 3,664.00 3,424.00 2,859.00 14,215.00
研究平台
8 新药研发平台 1,118.00 1,288.00 2,563.00 3,338.00 5,313.00 13,620.00
合计 6,892.40 11,401.40 16,700.40 20,619.40 24,893.40 80,507.00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研发战略规划,研发中心的长期效
益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通过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共性技术研究实现产品的质量创新
本次拟建设的缓控释技术、酶催化技术、创新中药研发、制剂国际化研究和
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五个平台,主要为公司现有医药产品提供共性技术服
务,为已上市产品的更新换代、二次开发、生产质量体系提升提供技术支撑。通
过深度开发、技术改造、按照市场进入的监管要求强化研发和质量管理体系,采
用现代化工艺技术生产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高附加值产品,为公司优化产品结
构,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有利于
提升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②通过开展新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推动公司产品创新
新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进行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包括单抗药
物开发、新药研发和基于医学影像研究新型医疗器械研发三个平台。新药研发项
目虽存在研究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但新药也存在着产品生命周期长、利润率
高的优势。一旦研发的产品获得批准上市,一般情况下数年内即可收回投资,尤
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一旦上市就会形成技术垄断,独家生产经营,自
主定价,利润率高,且产品生命周期长,回报率高。立足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和
研发技术实力,新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将优先推进仿创药和改良型新药的研
发,并逐步向创新药的研发领域拓展,通过新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优
化产品结构,逐渐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所占比重,形成新的利
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③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建成国内一流的企业研发中心和八个研发平台,有
利于提升公司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现代化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
司的技术优势,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品
牌价值,为发展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的医药龙头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5)项目报批情况
①项目用地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所需土地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分别为新
国用 2011 第 1863 号、新国用 2003 年第 5071 号、新国用 2005 第 3597 号。
②项目备案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取得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技
术项目备案通知书》(新园经济备案[2016]1 号)。
③环评审批
2016 年 3 月 23 日,新昌县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京新药业研发平台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新环建字[2016]12 号),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0,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
1、营业资金需求测算
(1)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
销售收入增加通常会引起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增加,从而增加对营
运资金的需求。计算营运资金需求量的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营运资金/营业收入
当年营运资金=当年营业收入*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
当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当年营运资金-上一年度营运资金
(2)测算过程
最近三年,公司的各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
较上年增长率分别为 26.79%和 14.59%,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53%。公司
2013-2015 年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89,206.00 141,569.64 123,549.61 97,442.74
同比增速 28.47% 14.59% 26.79% -
年均复合增长率 20.53%
根据过去三年业绩增长情况,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保持在
20.53%。
公司 2015 年度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重为 17.96%,假设未来三年公司营运资
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 2015 年一致。
公司未来三年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41,569.64 170,639.84 205,679.38 247,914.01
营业收入增长率 20.53% 20.53% 20.53% 20.53%
营运资金占比 17.96% 17.96% 17.96% 17.96%
营运资金量 25,424.24 30,644.91 36,937.60 44,522.44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5,220.67 6,292.69 7,584.84
根据上述测算情况,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新增营业资金需求分
别为 5,220.67 万元、6,292.69 万元和 7,584.84 万元。2016-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
增长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为 19,098.20 万元。为保障公司 2016-2018 年
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入 5,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占新增营业资金的比例为 26.18%,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流动资
金需求相匹配。
第七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保荐代表人:张士利、徐光兵
项目协办人:顾磊
经办人员:刘可朦
联系电话:021-68886115,021-68886199
传 真:021-68886005
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波、唐晓瑜
联系电话:0898-66747653
传 真:0898-6651180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负 责 人:章靖忠
签字律师:黄丽芬、邱志辉
联系电话:0571-87901819,0571-87903660
传 真:0571-87902008
第八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
意见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6 年 7 月 18 日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士利、徐光兵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一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止。
二、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京新药业,乙方为财通证券。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在乙方对甲方进行整个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制作过程中,积极配合乙
方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乙方协助下,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并履行有关义务。
(4)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向乙方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工作便利,及时
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承担以下义务:
①乙方应指定两名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甲方本次非公
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甲方本次股票非公开发行后,乙方不得更换其所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但保荐代表人因调离乙方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的除外。
②乙方应尽职保荐甲方股票发行:乙方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规定,在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甲方发行申请文件,并出具保
荐文件,保荐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乙方应协助甲方配合证监会对甲方本次非公
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工作,包括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
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核
查工作等;乙方应作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协助
甲方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承销工作,有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销事
宜,签订《承销协议》另行确定。
③乙方应尽职保荐甲方股票上市:乙方应针对甲方情况与甲方磋商,提出建
议,使甲方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在甲方提供有关真实、
准确、完整的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确认甲方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根据
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上市保荐文件;向甲方提交和解释有关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法规,确保甲方的董事了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和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在甲方的配合下,制作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所需的上市公告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协助甲方申请股票上市并办理相
关事宜。
④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乙方应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持续督导
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
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
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
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
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2)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享有以下权利: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
有权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乙方认为
为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甲方有关文件、资料,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对中介机构就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出具的专
业意见存在疑问的,乙方有权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或复核,甲方应给予充
分配合,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
内,按照《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通报信息;按
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有权发表保留意
见,并在推荐文件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乙方可以不予推荐,或对已推荐的
撤销推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如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
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有权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乙方并有权根
据情况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
三、上市推荐意见
财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财通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刊登前,京
新药业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沈继宁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士利 徐光兵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
顾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
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
对发行人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章靖忠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黄丽芬 邱志辉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8 月 21 日
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
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
公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及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
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执行事务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___
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刘泽波 唐晓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8 月 21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9、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保荐机构的办公地址查询。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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