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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1-1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 21 号)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 棕榈 02
证券代码:112449
发行总额:人民币 7.8 亿元
上市时间:2016 年 11 月 15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根据2016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棕榈生态城
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本公司名称由“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英文名称由“PALM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O., LTD.”变更为
“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经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从2016年4月22日起由原“棕榈园林”变更为“棕榈股份”,
公司证券代码,债券简称和债券代码不变。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董
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
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
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
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
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
别为 429,729.75 万元、500,694.29 万元、440,050.75 万元和 265,913.86 万元,净利润
分别为 42,210.71 万元、44,819.53 万元、-20,282.75 万元和 8,266.92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9,875.79 万元、42,813.43 万元、-21,146.10 万元和
8,490.39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36%、23.59%、17.29%和 16.66%。2016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同期下降 11.59%,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较 2015 年同期分别上升 60.67%和 123.15%。公司 2015 年利润出现亏损的主要系
2011 年 9 月公司以 6 亿元港币收购了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
尔高林”)30%股权,2015 年 11 月公司以 5.7 亿元港币再次收购贝尔高林 50%的股
权及其商标,正式控股贝尔高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分步实现
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公司二期收购贝尔高林的价格低于一期,导致账面价值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为此事项确认投资损失约 2.64 亿元,从而导致 2015 年公
司利润出现亏损。总体上,受传统业务竞争加剧、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新业务尚处
开拓阶段、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营业收
入、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出现有所下滑,如未来宏观经济下行
压力和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还将面临毛利率逐年下降、业绩下滑的风险。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451,769.99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
负债率为66.21%,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4.2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2013-2015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20,514.37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交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
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
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
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
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债券受托管理人提
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
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和《棕榈生态
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2016年9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
资 者 亦 可 到 深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发行人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PALM ECO-TOWN DEVELOPMENT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5、股票代码:002431
6、注册资本:1,376,996,500.00元
7、法定代表人:林从孝
8、公司设立日期:1991年12月19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74XE
10、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21号
11、董事会秘书:冯玉兰
12、证券事务代表:陈思思
1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3-25楼
14、邮政编码:510627
15、联系电话:020-85189003
16、联系传真:020-85189000
17、电子信箱:002431@palm-la.com
18、互联网网址:http://www.palm-la.com/
19、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投资;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配套建设、
产业策划运营;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水处理;智能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
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规划设计、
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工程监理;销售园林工程材料及园
艺用品;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
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披露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简称:16棕榈02
债券代码:112449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8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47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第3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
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票面利率最终确定为5.85%。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3、起息日:2016年9月22日。
4、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1日。若投
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2日至2019年9月21日。
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6、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
2019年每年的9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2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
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4、5个计息年
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九、债券上市地
本期债券将在深交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
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6]第 410361 号),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应履行程序已完成。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786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11月15日起在深交所
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证券简称为“16棕榈02”,
证券代码为“112449”。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
券已经全部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与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信息均源于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126 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410231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29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本公司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9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511.75 159,843.59 66,345.40 76,311.33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2,433.17 11,477.98 12,039.53 7,538.79
应收账款 212,394.39 226,813.47 186,713.66 138,541.52
预付款项 16,977.50 2,812.91 3,003.21 4,818.99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帐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应收利息 1.23 168.33 39.20 66.76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55,925.04 22,232.79 19,913.19 20,704.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559,332.63 509,493.66 482,869.46 345,458.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0,223.61 50,706.11 - -
流动资产合计 1,065,799.31 983,548.84 770,923.64 593,441.34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04.00 2,962.96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37,782.91 51,121.47 17,519.51 4,898.93
长期股权投资 57,111.37 25,520.40 72,337.22 59,113.24
投资性房地产 6,154.85 3,359.95 2,706.19 694.64
固定资产 46,592.61 49,649.02 53,732.09 14,818.34
在建工程 11,656.78 1,010.68 1,066.68 31,094.05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21,005.27 21,139.16 4,800.38 1,706.71
开发支出 86.68 15.29 - -
商誉 60,336.33 58,511.88 3,336.27 3,336.27
长期待摊费用 4,024.18 4,708.19 5,333.25 5,878.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1.97 5,623.92 4,140.13 2,90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334.14 17,334.14 334.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1,371.07 240,957.04 165,305.86 124,447.45
资产总计 1,337,170.37 1,224,505.88 936,229.50 717,888.79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9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513.33 69,049.00 71,600.00 92,9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拆入资金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5,666.33 34,029.36 20,131.38 16,436.69
应付账款 224,697.65 265,831.20 283,142.86 198,342.26
预收款项 47,782.50 31,943.06 40,622.88 16,653.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职工薪酬 625.17 1,155.58 336.73 172.24
应交税费 19,615.33 23,869.44 24,490.29 19,370.59
应付利息 4,662.43 6,436.05 5,883.12 4,745.76
应付股利 4,917.00 4,784.56 -
其他应付款 43,482.26 5,831.97 1,538.66 2,312.18
应付分保账款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350.00 14,980.00 18,046.44 -
其他流动负债 - 20,000.00 2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495,312.01 477,910.22 485,792.36 350,933.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828.23 136,663.38 65,980.00 18,314.97
应付债券 277,137.96 168,967.30 79,007.08 78,522.72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9,137.26 8,913.13 120.2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491.67 416.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2.10 175.16 35.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1.16 139.63 792.42 1,328.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0,088.37 315,275.27 145,935.08 98,166.29
负债合计 885,400.39 793,185.48 631,727.45 449,099.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37,699.65 55,079.86 46,081.50 46,08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48,485.64 230,505.26 96,448.49 97,532.24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482.58 1,664.74 -1,739.19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15,312.99 15,312.99 14,816.84 11,087.6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21,270.30 112,779.91 138,277.74 105,183.9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1,913.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251.15 415,342.76 293,885.38 257,970.77
少数股东权益 26,518.84 15,977.64 10,616.67 10,818.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451,769.99 431,320.40 304,502.05 268,789.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37,170.37 1,224,505.88 936,229.50 717,888.79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65,913.86 440,050.75 500,694.29 429,729.75
其中:营业收入 265,913.86 440,050.75 500,694.29 429,729.75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261,176.62 434,137.88 452,445.48 387,548.16
其中:营业成本 221,600.75 363,972.85 382,569.20 329,339.73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81.97 11,491.72 15,178.09 14,461.65
销售费用 2,471.31 3,407.62 4,953.41 3,732.77
管理费用 26,478.06 32,584.16 29,738.24 26,492.22
财务费用 9,915.80 11,125.90 12,606.76 9,505.11
资产减值损失 3,792.66 11,555.64 7,399.78 4,016.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 - - -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93.99 -25,356.35 4,005.29 5,316.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2,593.99 -25,356.35 4,005.29 5,316.24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号填列) 7,331.23 -19,443.47 52,254.10 47,497.83
加:营业外收入 3,197.85 1,081.92 1,585.89 2,599.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9.04 398.92 513.16 1,733.45
减:营业外支出 349.70 281.16 371.34 236.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0.06 40.87 48.62 34.8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179.38 -18,642.72 53,468.65 49,860.8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12.47 1,640.03 8,649.13 7,650.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66.92 -20,282.75 44,819.53 42,210.7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90.39 -21,146.10 42,813.43 39,875.79
少数股东损益 -223.47 863.35 2,006.10 2,334.9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17.83 3,403.94 173.83 -1,661.1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817.83 3,403.94 173.83 -1,661.13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净资
- - - -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817.83 3,403.94 173.83 -1,661.13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 - - -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17.83 3,403.94 173.83 -1,661.13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84.76 -16,878.81 44,993.36 40,549.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308.22 -17,742.16 42,987.26 38,214.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3.47 863.35 2,006.10 2,334.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40 0.93 0.8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40 0.93 0.87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3,268.91 315,070.66 302,962.95 245,897.7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 - -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 - -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 - - - -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9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2,441.26 7,848.87 7,570.19 3,779.9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5,710.17 322,920.91 310,533.14 249,677.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3,322.53 301,639.87 234,299.44 174,304.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 - - -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450.26 55,936.93 67,325.14 58,206.9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43.16 17,749.12 21,822.13 19,491.9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6,220.11 14,464.33 13,507.40 14,317.1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3,836.07 389,790.26 336,954.11 266,32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25.90 -66,869.34 -26,420.97 -16,643.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449.65 1,509.75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3,087.10 1,951.67 2,065.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98.74 772.12 1,445.90 3,460.71
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185.91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4.65 6,308.86 4,907.33 5,526.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796.53 2,262.94 4,144.04 14,239.15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3,154.00 10,000.00 16,500.00 5,75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7,894.51 31,804.19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10,010.91 76,080.59 11,103.00 1,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855.95 120,147.72 31,747.04 20,989.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71.30 -113,838.86 -26,839.72 -15,463.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0 144,249.6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300.00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7,380.00 174,679.08 139,580.00 130,4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8,000.00 119,620.03 19,960.00 9,36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580.00 438,548.77 159,540.00 139,76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7,349.99 139,613.14 95,168.53 73,157.9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19,935.10 21,957.39 20,614.56 11,760.62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
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010.83 222.25 333.00 196.0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295.92 161,792.79 116,116.09 85,11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284.08 276,755.99 43,423.91 54,645.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01.89 221.10 5.14 -51.3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1.24 96,268.88 -9,831.63 22,487.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753.89 60,485.01 70,316.64 47,828.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042.65 156,753.89 60,485.01 70,316.64
(二)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15 2.06 1.59 1.69
速动比率(倍) 1.02 0.99 0.59 0.71
资产负债率 66.21% 64.78% 67.48% 62.56%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 - 11.43 20.89 18.08
利息保障倍数 2 - -20.43 -17.13 -19.81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2、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40 0.93 0.87
稀释每股收益 0.06 -0.40 0.93 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 -5.27% 15.52% 16.7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 - 0.09 0.91 0.82
稀释每股收益 - 0.09 0.91 0.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0% 15.17% 15.95%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当时生效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
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
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
的偿付风险。
二、偿付风险对策
(一)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营业利润。2013 年
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9 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429,729.75
万元、500,694.29 万元、440,050.75 万元和 265,913.8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2,210.71
万元、44,819.53 万元、-20,282.75 万元和 8,266.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为 39,875.79 万元、42,813.43 万元、-21,146.10 万元和 8,490.39 万元。因宏
观经济下行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公司 2015 年业绩出现下滑,随着公司逐步实现
生态城镇发展转型战略目标,未来经营业绩好转、盈利能力提升,将为本期债券的
本息偿付提供有效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1、流动资产变现
由于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同时,公司在日常经
营中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非常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
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流动资产
余额为1,065,799.31万元。
2、外部融资渠道
公司作为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具有较为广泛的融资渠道,公司多年来与多家
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获得了较高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截至2016年9
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银行授信总额为587,347.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326,371.47
万元(由于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等因素,公司的银行授
信额度未来可能出现调整,公司亦不能保证全额取得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若在
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临时
资金予以解决。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
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
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
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
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
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
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
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
必要的措施。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
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
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
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5、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
债券的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当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
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
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
息和本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果公司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利息以及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将
构成公司违约,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规定促使公司尽快公告通知
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要求公司追加担保或依法申请法定机
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代表债券持有人进行追索。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
托管理人应作为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公
司之间的谈判、诉讼事务及其他事务。如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券受托管理人
有权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
讼、参与公司重组、和解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
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持续关
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
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标
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
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
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
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资信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
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
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
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
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
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鹏元资信网站
(http://www.pyrating.cn)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本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摩根士丹利
华鑫证券受聘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与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资公司中持有三分之二的
股权、而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持有三分之一股权。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的经营
业务范围包括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
券)的承销与保荐;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自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除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之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影
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盛超、高祇、卢梦蛟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邮政编码:200120
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部分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
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
于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
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棕
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 2015 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一)2015 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整体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面值:1.00 元
3、发行价格:不低于 8.80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不超过 113,113,636 股
5、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其
他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6、发行方式: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
发行。
7、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8、限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5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资金净额拟用于募投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
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
(二)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95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二次反馈意见。
5、2016 年 9 月 6 日,鉴于目前募投项目相关备案、审批手续仍在进行中,公
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的申请, 申请延期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内对《二次反馈通知书》进行回复。
6、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 11 月 10 日发布《关于调
整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二、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5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书面核
准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88,125,000 股。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公司发行 2015 年中期票据的情况
(一)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置换金融机构流
动资金贷款,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
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
(二)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把相
关申请文件递交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三)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5]MTN359 号),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核定注
册金额为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
期发行。
(四)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利
率 5.50%,期限三年,起息日期 2015 年 9 月 10 日,兑付日期 2018 年 9 月 10 日。
(五)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已顺利完成“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2015-2016 年度付息工作。
四、公司 2014 年度短期融资券兑付的情况
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布《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付息兑付公告》,公
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兑付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总兑付金额 2 亿元。
五、公司发行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2 亿元,发行利率 4.39%,
期限一年,起息日期 2015 年 8 月 7 日,兑付日期 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兑付完毕。
六、2011 年公司债选择权实施情况及 2015、2016 年付息的情况
(一)2015 年 2 月 2 日-2 月 4 日,公司发布三次《关于“11 棕榈债”票面利率调
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
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7.30%并保持不变。
(二)2015 年 2 月 5 日,公司发布《关于“11 棕榈债”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 棕榈债”的回售数
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剩余托管量为 7,000,000 张。
(三)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发布《2011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付息公告》,公
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支付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公司债券
利息。
(四)201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发布《2011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付息公告》,公
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支付 2015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公司债券
利息。
七、公司发行 2016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发行总
额为 3 亿元,票面利率为 5.98%的公司债券。
八、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发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
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一)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棕榈设计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港币
570,000,000 元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 50%股份以及汇锋(香港)有
限公司(World Focus (Hong Kong) Limited)的 100%股份。并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棕
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50%股份事项的顺利
进行,解决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棕榈园林(香港)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港币 456,000,000 元,担保期
限为三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
见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16年6月2日,公司发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
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对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和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各提供的5,000万元(合计1亿元)委托贷款进行
展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年6月29日,公司发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棕榈园林
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2016年8月23日,公司发布《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
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对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公司湖南棕榈浔龙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和贵州棕榈仟坤置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的22,200万元委托贷款进行展期。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50%股份的协议修订的公告》,对主协议中关于对价支付、业绩承诺及交割后的承
诺及其它事项进行了调整。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绩西祥丰中路2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3-25楼
法定代表人:林从孝
董事会秘书:冯玉兰
证券事务代表:陈思思
联系人:林怡、郭静
电话:020-85189888
传真:020-85189000
邮政编码:510627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
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项目主办人:盛超、高祇
项目组其他人员:卢梦蛟、王北洋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6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一)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杨天璐
电话:021-60933170
传真:021-60933172
邮政编码:200135
(二)名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苏冶
电话:010-83991751
传真:010-66410218
邮政编码:100031
(三)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郭严
电话:010-85130466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四)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张馨予
电话:010-56839393
传真:010-56839400
邮政编码:100032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五层
负责人:付洋
签字律师:王萌、李洪涛
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50867998
邮政编码:100027
五、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小强、刘薇、姜干
电话:020-85518465
传真:020-87541030
邮政编码:51000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董斌、刘诗华
电话:0755-82872123
传真:0755-82872338
邮政编码:51804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
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盛超、高祇、卢梦蛟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邮政编码:200120
八、主承销商的收款账户及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环球支行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户:31001520368050004599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邮政编码:518010
十、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交易日9:00-11:30、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联系人:盛超、高祇、卢梦蛟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6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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