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晶盛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1-0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邱敏秀 曹建伟 何俊
毛全林 朱亮 袁桐
杨鹰彪 王秋潮 阮雪梅
发行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 年 11 月 9 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13.20 元/股,实际发行 10,000 万股。根据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价格(13.20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 12.88
元/股,则自发行结束并自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无锁定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即
上市日)不除权,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Zhejiang Jingsheng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 Ltd.(英文)
二、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 21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奥克斯创智一号二号楼
三、注册资本:88,507.55 万元(本次发行前)
98,507.55 万元(本次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邱敏秀
五、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晶体生长炉、半导体材料制备设备、机电设备制造、销售;
进出口业务。
七、股票简称及代码:晶盛机电 30031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和联系方式:
陆晓雯,电话:0571-88317398,传真号:0571-89900293,电子信箱:
jsjd@jsjd.cc。
九、互联网网址:www.jsjd.cc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5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5 年 8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6 年 4 月 6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6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过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不低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票均价 12.88 元/股);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即
不低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11.32 元/股), 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即
不低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11.59 元/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 12.88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在不低于 12.88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 年修订)》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在申报期结束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根据申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最后的发行价格
为 13.20 元/股,最终发行对象为 4 家投资者。
本次发行价格 13.20 元/股高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 12.88 元/股 2.48%,相
当于发行询价截止日(2016 年 10 月 17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2.52 元/股的
105.43%,相当于询价截止日(2016 年 10 月 17 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 12.97 元/股的 101.77%。
三、发行日程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2016 年 10 月 11 日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
(T-1日) 的发行方案。
2016 年 10 月 12 日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T 日) 及《申购报价单》。
2016 年 10 月 13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1 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T+2 日)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接受投资者报价(09:00-12:00),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
(T+3 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
(T+4 日) 股份;将初步发行结果向证监会报备;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
(T+5 日) 购保证金。
2016 年 10 月 20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17:00 截止);主承销商
(T+6 日) 验资。
2016 年 10 月 21 日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
(T+7 日) 资。
四、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五、发行数量:10,000 万股。
六、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320,000,000.00 元。
七、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 22,690,000.00
元。
八、募集资金净额:1,297,310,000.00 元。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2016 年 10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6)第 11636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止,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网下认购保证金和认购余款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亿叁
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1,335,000,000.00 元)。其中: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共收到
4 家获配投资者缴付的晶盛机电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款 1,320,000,000.00 元,
获配股票数量为 100,000,000 股。另收到 1 家未获配投资者缴付股票认购保证金
15,000,000.00 元。
2、2016 年 10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6〕
4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已向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四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1,320,000,000.00 元,减除发
行费用 22,69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7,310,000.00 元;其中,
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197,31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85,075,5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985,075,500.00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于募集资金到
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信息披露、监管的审批程序
和监管流程。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建设银行上虞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交通银行上虞支行
上虞农商银行汤浦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工作。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10,000 万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10,000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4 名,不超过 5 名,最终认购价格均为 13.20 元/股,发行
对象与获配数量如下:
有效认购数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万股) (万股) (月)
1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3030 3030 0
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2000 2000 0
(有限合伙)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3 3003 0
4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967 0
注: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购总量为 2,000 万股,因受发行规模限制,仅获得配
售 1,967 万股,25,964.40 万元。
(二)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 12 号
法定代表人:植玉林
注册资本:187,964 万元人民币
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
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
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
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
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
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
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
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
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
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
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
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绍兴市镜湖新区联合大厦 502-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万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表:杨晓英)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365 号 1004 室
法定代表人:游炳俊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获配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 4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外,4 家投资者均不存在其他交易安排。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
集资金金额均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均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的规定。
3、自然人孙复娣不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以自有
资金参与认购,也不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且上述投资者均已按照《浙江
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缴纳认购保证金共计
3,000 万元;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金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私募产品或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且需缴纳认购保证金的投资者均已按照《浙江晶
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规定缴纳认购保证金共计
3,000 万元;上述获配投资者最终缴纳认购余款的账户与其缴纳认购保证金的账
户一一对应。
4、经穿透核查获配机构所管理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产品,与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遵循公平、
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晶盛机电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和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晶盛机电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
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核准。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新增股份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证券代码:30031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6 年 11 月 10 日
四、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13.20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即12.88元/股,则自发行结束并自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无锁定期。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将分别增加10,000万
股。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绍兴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轮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477,411,940股,持股比例
53.94%。邱敏秀女士和曹建伟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金轮公司52.518%的
股权,且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3.69%、3.24%的股权,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上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不变。控股股东的持股比
例将由53.94%下降到48.46%,仍保持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5,418,158 7.39% 0 65,418,158 6.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9,657,342 92.61% 100,000,000 919,657,342 93.36%
三、股份总数 885,075,500 100.00% 100,000,000 985,075,500 100.00%
2、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后):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绍兴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77,411,940 53.94
2 邱敏秀 32,663,400 3.69
3 曹建伟 28,694,820 3.24
4 浙江浙大大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960,000 1.4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
5 10,435,167 1.18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毛全林 8,066,520 0.91
7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7,597,311 0.8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
8 6,871,308 0.78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何俊 6,515,520 0.74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
10 6,388,600 0.72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97,604,586 67.52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收盘后股东模拟计算):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绍兴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77,411,940 48.46
2 邱敏秀 32,663,400 3.32
3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30,300,000 3.08
4 曹建伟 28,694,820 2.91
绍兴万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20,000,000 2.03
伙)
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金资产财
6 19,670,000 2.00
富管理优选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7 浙江浙大大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960,000 1.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
8 9,168,207 0.93
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毛全林 8,066,520 0.8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
10 7,871,308 0.80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46,806,195 65.6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动。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三季度每股收益
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10,000 万股。以 2015 年度和 2016 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为
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2015 年度 2016 年三季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0474 3.1531 2.1581 3.2560
每股收益(元) 0.1184 0.1062 0.1464 0.1315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晶盛机电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6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6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2015 年度或者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本
总额;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883,436,400 股;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股本
总额为 885,075,5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 985,075,500 股。
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 2013-2015 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4]3288 号、天健审[2015]798 号、天健审
[2016]92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631,521,780.96 2,362,841,131.68 1,893,842,969.67 1,817,881,894.42
负债合计 547,559,528.83 432,183,676.02 129,133,624.37 120,816,435.81
归属于母公司
1,910,110,162.75 1,808,730,530.96 1,721,727,447.93 1,682,586,850.78
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173,852,089.38 121,926,924.70 42,981,897.37 14,478,607.83
所有者权益合
2,083,962,252.13 1,930,657,455.66 1,764,709,345.30 1,697,065,458.6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71,361,278.52 591,777,641.67 245,320,402.71 175,013,346.46
营业利润 116,605,748.88 107,376,973.88 59,238,834.97 38,787,735.15
利润总额 139,982,825.12 123,038,519.42 69,443,818.87 50,903,676.24
净利润 121,500,387.13 113,210,050.28 64,313,886.69 42,967,03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29,575,222.45 104,614,895.90 65,810,597.15 43,388,424.55
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228,241.48 -94,020,736.60 133,766,322.16 104,626,964.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09,185.99 -384,723,236.43 -391,730,882.61 -150,777,870.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96,201.61 -9,190,528.76 3,330,000.00 -25,105,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084,742.90 -487,934,501.79 -254,634,560.45 -71,255,905.2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3,180,542.53 234,265,285.43 722,199,787.22 976,834,347.6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
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 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崔勇、高强
项目协办人:郑凌云
联系电话:010-88085989
联系传真:010-8808525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吴钢、张帆影
联系电话:0571-87965961
联系传真:0571-85775643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经办人员:胡燕华、潘晶晶
联系电话:0571-88216773
联系传真:0571-88216870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指
定崔勇、高强先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
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的条件。为此,申万宏源同意保荐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0,000 万股 A 股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此次新增 10,000 万股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上市交易,无限售期。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不除权,股票
交易涨跌幅限制为 10%。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8、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二、查询地点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奥克斯创智一号二号楼
联系人:陆晓雯
电话:0571-88317398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
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勇 高强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