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五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成辉 林 仪 周伟松
刘志云 肖 虹 游荣义
汤 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4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 46,081,100 股,发行价格为 35.98
元/股,该等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将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5
日;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从上市
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5 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5 月 5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编制。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7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 1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16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8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9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 29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2
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5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5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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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
定含义:
上市公司/发行人/科华恒盛
指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科华伟业 指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西南证券/保荐机构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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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5 年 1 月 29 日、2015 年 5 月 27 日、2015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3、核准批文的取得时间及文号: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05 号《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4、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2016 年 4 月 2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33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1,633,128,008.33 元
(已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869,969.67 元),扣除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
行相关费用 771,069.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356,938.80 元,其中:
股本 46,081,100.00 元,资本公积 1,586,275,838.80 元
5、办理股权登记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
受理确认书》。科华恒盛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 46,081,100 股的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 9,025.58 万
股,全部以现金认购。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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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四)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8.37 元/股(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规定的程序组织本次发行定价市场询价,并根据询
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五)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致同验字(2016)第 350ZA003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 1,657,997,978 元,发行费用共计 25,641,039.20 元(保荐承销费用
24,869,969.67 元、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 771,069.53 元),扣除发
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356,938.80 元。本次发行后,科华恒盛新增注册
资本 46,081,1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 1,586,275,838.80 元。
(六)限售期: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等 7 名特定投资
者。基本情况如下:
1、陈成辉先生
陈成辉先生:1960 年出生,福建平和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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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 硕士学位,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
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历任
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公
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2010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裁。
2、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运军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 32 号 7 幢 214 室。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9111010635523157XN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
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
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世泽
注册资本:13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 99 号
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E 栋 5 层 01 单元。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91350200M00000JS0K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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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
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资本:197,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440301103180610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代销金融产品。
5、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100000400010354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31000000010557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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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洋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
元。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440301103073048
经营范围:证劵经纪;证劵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自营(不含债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股) 认购比例
1 陈成辉 4,608,200 10.00%
2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0,505,800 22.80%
3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5,500 21.71%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2,700 10.86%
5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36,500 12.67%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9,200 16.66%
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43,200 5.30%
合计 46,081,100 100.00%
陈成辉先生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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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其已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备案程序并取得
了《私募投资基金证明》,上述产品基金管理人均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证书》;陈成辉、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三)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陈成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陈成辉先生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与合营企业漳州耐欧立斯有此类关联交易发生外,无其
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发生。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占当期营业
时间 关联方 定价方式 发生金额
内容 成本比例
2012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购买商品 按照市价 10.02 0.016%
2013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购买商品 按照市价 94.89 0.144%
2014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购买商品 按照市价 213.39 0.212%
2015 年 1-6 月 漳州耐欧立斯 购买商品 按照市价 20.11 0.061%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
时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发生金额
入比例
销售商品 按照市价 68.14 0.073%
2012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提供劳务 按照市价 4.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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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 按照市价 20.15 0.020%
2013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提供劳务 按照市价 4.08 0.004%
材料让售 按照市价 10.25 0.010%
销售商品 按照市价 5.71 0.004%
2014 年度 漳州耐欧立斯 提供劳务 按照市价 1.61 0.001%
材料让售 按照市价 8.58 0.006%
销售商品 按照市价 1.11 0.002%
2015 年 1-6 月 漳州耐欧立斯 提供劳务 按照市价 - -
材料让售 按照市价 4.88 0.009%
(2)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将其位于漳州的厂房租赁给漳州耐欧立
斯,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占当期营业收
时间 关联方 定价方式 发生金额
内容 入比例
2012 年度 按照市价 48.82 0.052%
2013 年度 漳州耐欧立 按照市价 65.09 0.064%
出租厂房
2014 年度 斯 按照市价 54.24 0.037%
2015 年 1-6 月 按照市价 10.85 0.021%
报告期内,公司与漳州耐欧立斯发生的关联采购、销售及租赁金额不大,占
公司当期成本、销售收入的比例很低,因此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2014 年 12 2013 年 12 2012 年 12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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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漳州耐欧立斯 169.54 155.93 92.98 84.74
其他应收款 漳州耐欧立斯 14.28 10.03 - -
应付账款 漳州耐欧立斯 34.88 12.58 - -
4、关联方担保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人民币资金贷款质押合同》,以其有权处分的发行人 1,000 万股流通股
为出质标的,为发行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3520201401100000259 的《人民币
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科华恒盛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科华恒盛将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
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江轶、张海安
项目协办人:孔辉焕
项目组成员:王宇、李文君
办 公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1 楼
电 话:021-50755223
传 真:021-5876543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利国
经 办 律 师:周涛、袁月云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100005)
电 话:010-66090088/88004488
传 真:010-660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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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徐华
签字会计师:熊建益、陈涌根
办 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 话:010-85665018
传 真:010-85665120
(五)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徐华
签字会计师:熊建益、林辉钦
办 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 话:010-85665858
传 真:010-856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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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86,143,249 38.34% 境内一般法人
陈成辉 41,699,520 18.56% 境内自然人
黄婉玲 13,652,000 6.08%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4,395,571 1.96%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仪 3,872,800 1.72% 境内自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3,010,139 1.34%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2,278,215 1.01% 基金、理财产品等
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吴建文 2,209,000 0.98% 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领先 1,928,012 0.86% 基金、理财产品等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1,918,658 0.85% 基金、理财产品等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 2016 年 4 月 22 日为基准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列表如下: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号
1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86,143,249 31.81% 境内一般法人
2 陈成辉 46,307,720 17.10% 境内自然人
3 黄婉玲 13,652,000 5.04% 境内自然人
4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0,505,800 3.88% 境内一般法人
5 厦门象屿金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5,500 3.70% 境内一般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6 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5,225,316 1.93% 基金、理财产品等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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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泰达宏
7 利星通资本定向增发 8 号资产管理 5,002,715 1.85% 基金、理财产品等
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
5,002,700 1.85% 基金、理财产品等
8 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 林仪 3,872,800 1.43% 境内自然人
华鑫证券-浦发银行-华鑫证券志
2,443,200 0.90%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 道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
基准):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25,490 17.68% 46,081,100 85,806,590 31.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970,510 82.32% 0 184,970,510 68.31%
三、股份总数 224,696,000 100.00% 46,081,100 270,777,100 1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财务结构得到优
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更趋稳健,抵御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有利
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财务风险,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也将有所提
高,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业务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UPS 电源、新能源、数据中心
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
上,增加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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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
理制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
的独立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独立于控股股东。本次股
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
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改变。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本次发行完成后,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成辉
先生、黄婉玲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财务报告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3)第 350ZA1516 号、致同审字
(2014)第 350ZA0341 号和致同审字(2015)第 350ZA002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201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894,174,634.77 2,114,297,172.35 1,542,963,835.72 1,359,960,029.04
资产合计
1,729,159,096.29 1,435,693,768.28 1,072,304,377.23 1,007,287,977.47
其中:流动资产
1,462,516,305.60 878,508,871.86 497,032,087.05 386,064,641.53
负债合计
1,226,828,919.34 806,326,242.02 476,125,887.39 386,064,641.53
其中:流动负债
股东权益合计 1,431,658,329.17 1,235,788,300.49 1,045,931,748.67 973,895,387.5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195,165,565.58 1,130,948,748.33 1,043,932,071.58 973,895,387.51
有者权益合计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273,600,015.56 1,690,201,776.68 1,439,876,294.99 1,215,059,360.49
资产合计
815,456,434.94 843,029,987.77 751,784,799.26
其中:流动资产 1,221,637,109.13
1,173,410,980.40 662,626,598.42 478,728,638.40 343,181,818.11
负债合计
949,556,461.74 602,884,105.98 466,637,745.55 343,181,818.11
其中:流动负债
1,100,189,035.16 1,027,575,178.26 961,147,656.59 871,877,542.38
股东权益合计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941,372,634.83 1,485,664,667.67 1,013,615,367.97 933,408,626.41
营业总收入
76,707,640.37 133,882,152.34 123,169,727.50 102,996,776.20
营业利润
93,952,368.06 154,965,409.68 136,901,475.87 113,380,435.69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3,189,084.73 126,960,812.50 113,967,512.28 94,672,071.40
润
0.33 0.58 0.51 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747,847,815.09 1,090,817,918.50 938,076,715.84 818,004,199.54
营业收入
78,821,829.90 107,704,998.07 142,069,984.18 56,693,571.88
营业利润
87,876,907.89 114,170,525.45 144,863,357.93 59,278,899.77
利润总额
82,676,729.67 106,597,804.84 133,200,942.42 52,156,369.90
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0,459,058.23 52,650,813.20 53,229,378.43 157,393,752.03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8,912,260.30 -149,200,281.37 -284,017,108.36 -86,707,363.94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72,843,139.49 152,448,336.20 -42,174,605.85 -27,538,593.45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5,168,575.95 56,480,360.38 -272,925,280.84 42,861,097.80
额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9,189,871.94 7,471,065.79 7,790,854.43 61,531,612.26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8,103,037.48 -74,514,231.26 -209,564,549.69 -16,156,392.94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0,544,044.55 130,143,598.12 -44,174,605.85 -24,217,793.45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5,825,023.67 63,384,505.36 -246,339,469.37 21,095,749.06
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5 年 9 2014 年 12 2013 年 12 2012 年 12
财务指标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1.41 1.78 2.25 2.61
流动比率(倍)
1.18 1.42 1.54 2.29
速动比率(倍)
51.61% 39.20% 33.25% 28.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53% 41.55% 32.21% 28.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38 2.63 2.97 3.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5.44 4.81 4.50
存货周转率(次)
5.33 5.04 4.69 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5 年
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9 月
37.09% 32.20% 35.14% 32.45%
营业毛利率(%)
8.17% 9.24% 11.24% 10.14%
销售净利率(%)
0.33 0.58 0.51 0.42
基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0.33 0.58 0.51 0.42
稀释性
6.30% 11.82% 11.36% 1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0.27 0.51 0.44 0.39
基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27 0.51 0.44 0.39
稀释性
5.29% 10.51% 9.84% 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3 0.23 0.24 0.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报告
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1.53 -5.52 -30.84 13.93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发行人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381.57 1,467.73 1,191.46 641.78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9.32 491.34 17.90
债务重组损益 -29.20 - -
除同发行人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140.04 216.42 101.14 1.36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57 2.55 35.49 163.6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227.50 271.63 268.94 125.90
(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6.6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65.02 1,403.07 1,519.65 712.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
6,153.89 11,293.02 9,877.12 8,754.47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比重 15.14% 10.22% 13.33%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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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单位: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6,729,962.30 13.02% 352,847,693.15 16.69% 284,599,144.80 18.44% 557,029,497.33 40.96%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3,289,614.18 5.99% 23,471,528.34 1.11% 29,683,891.03 1.92% 20,141,560.60 1.48%
应收账款 627,738,621.83 21.69% 736,534,858.28 34.84% 394,890,603.34 25.59% 288,560,015.33 21.22%
预付款项 96,439,272.80 3.33% 13,942,694.32 0.66% 17,328,034.74 1.12% 11,735,160.92 0.86%
应收利息 439,448.66 0.03%
其他应收款 50,532,108.99 1.75% 18,298,613.97 0.87% 8,788,386.91 0.57% 5,961,804.56 0.44%
存货 287,933,882.37 9.95% 219,681,187.92 10.39% 150,350,021.22 9.74% 123,090,926.50 9.05%
一年内到期
147,594.52 0.01% 329,563.57 0.02%
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
116,495,633.82 4.03% 70,917,192.30 3.35% 186,516,700.67 12.09%
产
1,729,159,096.2 1,435,693,768. 1,072,304,377.2 1,007,287,977.
流动资产合计 59.75% 67.90% 69.50% 74.07%
9 28 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
7,500,000.00 0.26% 7,500,000.00 0.35%
融资产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长期股权投
12,816,444.38 0.44% 13,621,879.11 0.64% 15,613,137.63 1.01% 17,647,935.30 1.30%
资
投资性房地
23,275,826.11 0.80% 16,825,487.27 0.80% 11,807,240.64 0.77% 12,090,982.74 0.89%
产
固定资产 490,274,971.03 16.94% 290,281,600.33 13.73% 216,881,918.57 14.06% 113,907,140.64 8.38%
在建工程 228,028,829.79 7.88% 73,306,421.85 3.47% 76,814,306.32 4.98% 105,183,862.48 7.73%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179,100,850.73 6.19% 139,168,793.64 6.58% 83,811,465.40 5.43% 42,938,513.61 3.16%
开发支出 31,036,417.43 1.07% 12,624,633.87 0.60% 34,339,813.89 2.23% 52,951,578.98 3.89%
商誉 137,772,769.43 4.76% 68,605,114.64 3.24%
长期待摊费
8,873,070.94 0.31% 872,759.16 0.04% 1,254,771.89 0.08% 1,243,873.45 0.09%
用
递延所得税
17,151,900.32 0.59% 13,096,714.20 0.62% 8,157,651.24 0.53% 6,708,164.37 0.49%
资产
其他非流动
29,184,458.32 1.01% 42,700,000.00 2.02% 21,979,152.91 1.42%
资产
1,165,015,53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25% 678,603,404.07 32.10% 470,659,458.49 30.50% 352,672,051.57 25.93%
2,894,174,634.7 100.00 2,114,297,172. 1,542,963,835.7 100.00 1,359,960,029. 100.00
资产总计 100.00%
7 % 35 2 % 04 %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分
别 为 1,359,960,029.04 元 、 1,542,963,835.72 元 、 2,114,297,172.35 元 和
2,894,174,634.77 元,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0,800,000.00 26.04% 167,000,000.00 19.01%
应付票据 386,633,676.82 26.44% 156,667,538.77 17.83% 160,874,420.03 32.37% 157,424,618.75 40.78%
应付账款 365,517,482.33 24.99% 354,395,475.29 40.34% 209,043,721.29 42.06% 159,173,095.08 41.23%
预收款项 64,125,954.44 4.38% 57,109,347.11 6.50% 36,515,080.05 7.35% 27,901,452.11 7.23%
应付职工
8,788,255.14 0.60% 27,645,710.39 3.15% 23,893,101.88 4.81% 20,572,092.47 5.33%
薪酬
应交税费 9,188,574.35 0.63% 26,407,987.54 3.01% 26,269,930.22 5.29% -14,433,026.08 -3.74%
应付利息 681,055.18 0.05% 307,773.12 0.04%
应付股利 442,000.00 0.03% 694,800.00 0.14% 294,750.00 0.08%
其他应付
9,451,921.08 0.65% 16,292,409.80 1.85% 15,880,026.71 3.19% 12,451,821.18 3.23%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 1,200,000.00 0.08% 500,000.00 0.06%
负债
其他流动
0.00% 2,954,807.21 0.59% 22,679,838.02 5.87%
负债
流动负债合
1,226,828,919.34 83.88% 806,326,242.02 91.78% 476,125,887.39 95.79% 386,064,641.53 100.00%
计
非流动负
债:
长期借款 178,780,000.00 12.22% 7,780,000.00 0.89%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预计负债 26,809,470.00 1.83% 29,766,802.08 3.39%
递延收益 30,097,916.26 2.06% 34,635,827.76 3.94% 20,906,199.66 4.21%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其他非流
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235,687,386.26 16.12% 72,182,629.84 8.22% 20,906,199.66 4.21% -
合计
负债合计 1,462,516,305.60 100.00% 878,508,871.86 100.00% 497,032,087.05 100.00% 386,064,641.53 100.00%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负债总额分
别为 386,064,641.53 元、497,032,087.05 元、878,508,871.86 元和 1,462,516,305.60
元,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负债结构来看,流动负债所占的比重较大。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41 1.78 2.25 2.61
流动比率(倍)
1.18 1.42 1.54 2.29
速动比率(倍)
51.61% 39.20% 33.25% 28.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53% 41.55% 32.21% 28.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28.39%、32.21%、41.55%和 50.53%。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光伏
电站开发运营,随之需要投入大量的营运资金,但发行人流动资产规模较小,主
要依靠短期借款和经营性负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发行人的财务结构,降低发行人
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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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指标如下表: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1.38 2.63 2.97 3.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3 5.44 4.81 4.50
存货周转率(次)
0.70 0.66 0.6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3
从上述资产周转指标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
(五)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最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37.09% 32.20% 35.14% 32.45%
营业利润率(%)
8.17% 9.24% 11.24% 10.14%
销售净利率(%)
0.33 0.58 0.51 0.42
基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0.33 0.58 0.51 0.42
稀释性
6.30% 11.82% 11.36% 1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0.27 0.51 0.44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0.27 0.51 0.44 0.39
稀释性
5.29% 10.51% 9.84% 9.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2.45%、
35.14%、32.20%和 37.09%。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10.14%、11.24%、9.24%和 8.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0.16%、11.36%、
11.82%和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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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459,058.23 52,650,813.20 53,229,378.43 157,393,75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12,260.30 -149,200,281.37 -284,017,108.36 -86,707,363.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843,139.49 152,448,336.20 -42,174,605.85 -27,538,593.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96,754.99 581,492.35 37,054.94 -286,696.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68,575.95 56,480,360.38 -272,925,280.84 42,861,097.8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459,058.23 52,650,813.20 53,229,378.43 157,393,752.03
净利润 76,942,296.17 137,265,871.98 113,967,189.37 94,672,071.40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393,752.03 元、53,229,378.43 元、52,650,813.20 元、
-140,459,058.23 元 ,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94,672,071.40 元 、 113,967,189.37 元 、
137,265,871.98 元、76,942,296.17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存在
一定差额。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2,159,497.30 1,220,764,200.40 945,073,881.28 906,610,366.55
营业总收入 941,372,634.83 1,485,664,667.67 1,013,615,367.97 933,408,626.41
销售现金比% 99.02% 82.17% 93.24% 97.13%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906,610,366.55 元、945,073,881.28 元、1,220,764,200.40 元
和 932,159,497.30 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13%、93.24%、82.17%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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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707,363.94 元、-284,017,108.36 元、-149,200,281.37 元和
-228,912,260.30 元。金额变动主要系发行人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投资
国债逆回购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9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538,593.45 元、-42,174,605.85 元、152,448,336.20 元和
372,843,139.49 元,主要为向银行贷款、归还银行贷款及支付利息,向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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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募集资金 165,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如下项
目: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山东 4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36,000.00 34,200.00
2 河南 4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4,200.00 34,200.00
3 福建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6,900.00 16,900.00
4 广东 5.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700.00 4,700.00
5 宁夏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6,243.24 10,800.00
6 江西 3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5,500.00 15,30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49,700.00 49,700.00
合计 183,243.24 165,8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以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对该部分资金予
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发行人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经根据规定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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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名: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账号:35201560001002110000
2、户名: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账号:407871786551
3、户名:贵溪向日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账号:35150198030100000307
4、户名:济宁耀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账号:35201560001006270000
5、户名:临朐优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账号:35201560001004790000
6、户名:南安泰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账号:4100200119200070955
7、户名:宁夏汉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账号:37510188000790355
8、户名:泉州泰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账号:413071724407
9、户名: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账号:11015089063003
10、户名: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4032800104004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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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户名:长乐泰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账号:410020011920007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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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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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认
购邀请书》及其发送符合《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
的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已
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所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分
配股数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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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孔辉焕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张海安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4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周 涛 袁月云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5 月 4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熊建益 陈涌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5 月 4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