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行的任何保证。
本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行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行的主要股东宁波市财政局、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和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公司法,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行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超过4.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5亿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575亿股,网上定价发行2.925亿股,发行价格为9.2 元/股。
经深交所《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11 号)同意,本行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宁波银行”,股票代码“002142”;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925 亿股股票将于2007 年7 月19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行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本行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7月19日
3、股票简称:宁波银行
4、股票代码:002142
5、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0.5亿股
6、本次发行的股份:4.5亿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宁波市财政局、华侨银行、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和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925亿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本行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万股)
宁波市财政局 27,000 10.80% 2010年7月19日
华侨银行 25,000 10.00% 2010年7月19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17,900 7.16% 2010年7月19日
本次发行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00 7.16% 2010年7月19日
前已发行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900 7.16% 2010年7月19日
的股份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17,900 7.16% 2010年7月19日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00 7.16% 2010年7月19日
其他股东 63,500 25.40% 2008年7月19日
小计 205,000 82.00% -
网下配售 18,000 7.20% 2007年10月19日
本次发行
网上申购 27,000 10.80% 2007年7月19日
的股份
小计 45,000 18.00% -
合计
25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行的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NK OF NINGBO CO., LTD
本次发行完成后
25亿元的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成立日期: 1997年4月10日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邮政编码: 315040
电话号码: (0574)87050028
传真号码: (0574)87050027
所属行业: 金融、保险业-银行业
董事会秘书: 杨晨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bcb.com.cn
电子信箱: dsh@nbcb.cn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
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
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
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本行的股票情况
姓名 在本行任职 任职期间 目前持股的数量(股)
董事、董事长 2005/01/15-
陆华裕
2008/01/14 7,000,000
董事、副董事长兼行 2005/01/15-
俞凤英
长 2008/01/14 6,000,000
董事兼副行长 2005/01/15-
洪立峰
2008/01/14 6,000,000
董事兼行长助理、财 2006/08/15-
罗维开
务负责人 2008/01/14 5,221,947
2005/01/15-
杨晨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2008/01/14 2,080,000
2006/08/15-
孙泽群 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宋汉平 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李如成 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时利众 董事
2008/01/14 -
郑永刚 董事 2005/01/15- -
2008/01/14
2005/01/15-
徐万茂 董事
2008/01/14 -
2006/11/6-
王峥 董事
2008/01/14 -
2006/08/15-
陈永富 独立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万建华 独立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李多森 独立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翁礼华 独立董事
2008/01/14 -
2005/01/15-
韩子荣 独立董事
2008/01/14 -
2006/11/6-
刘亚 独立董事
2008/01/14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2005/01/15-
张辉
长 2008/01/14 6,009,000
2005/01/15-
王力行 职工代表监事
2008/01/14 2,080,000
2006/11/2-
应林军 职工代表监事
2008/01/14 350,000
2006/01/6-
张建杰 监事
2008/01/14 -
2005/04/28-
杨雨莳 监事
2008/01/14 -
2005/01/15-
郑孟状 外部监事
2008/01/14 -
2005/01/15-
罗国芳 外部监事
2008/01/14 -
任智水 行长助理 - 5,370,000
陈雪峰 行长助理 - 5,203,600
根据《公司法》,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后,在其各自的任职期间内,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本行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届时持有的本行股份数量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三、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本次发行后本行前十名股东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持有本行股份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宁波市财政局 27,000.00 10.80%
2、 华侨银行 25,000.00 10.00%
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17,900.00 7.16%
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00.00 7.16%
3、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900.00 7.16%
3、 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17,900.00 7.16%
3、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900.00 7.16%
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6,084.00 2.43%
9、 浙江卓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16%
1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200.92 0.88%
合计 155,184.92 62.07%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4.5亿股
2、发行价格:9.2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的股票为1.575亿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580%,认购倍数为172倍;通过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2.925亿股,中签率为0.4732950509%,超额认购倍数为211倍。网下配售无余股,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414,0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1,304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25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中:承销费10,350万元;保荐费100万元;审计、验资和评估费671万元;律师费110万元;上市及登记费用73万元。
6、募集资金净额:402,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3195)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89元/股(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2006年度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6元/股(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行在披露上市公告书的同日刊登了2007年半年度的业绩快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行的总股本为20.5亿股,其中:持有2,049,900,1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99.9951%)的3,113名股东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此外,由于29名股东因各种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该等股东持有的共计99,9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0049%)尚未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上市前未登记股份”)。
本行承诺将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补办该等上市前未登记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本行的上市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尽力督促和协助宁波银行履行前述承诺。
本次发行的4.5亿股已全部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
三、本行已向深交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3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本行自2007年7月4日刊登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行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本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本行未发生重大投资。
4、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本行住所没有变更。
6、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7、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本行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本行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风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层
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联系人:徐海、唐伟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机构愿意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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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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