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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6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
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一月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115,473,441股,发行价格为12.99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8.5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15,473.4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884,525.15元,用于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款的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支付、移动终端游戏开发项目和影视动漫
投资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掌趣科技已于2016年1月14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
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预计为2016年1月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
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
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上市交易。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5、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北京掌趣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
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目录
特别提示........................................................................................................................................... 2
公司声明........................................................................................................................................... 3
目录 .................................................................................................................................................. 4
释义 .................................................................................................................................................. 5
公司基本情况................................................................................................................................... 7
第一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8
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
情况 ................................................................................................................................................ 17
一、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的实施过程 ................................................................................ 17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4
四、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的说明 ............................................................ 24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4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5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 25
第三节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情况 ............................................................................................... 27
一、本次新增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 27
二、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9
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新股发行的情况 ............................................................................ 30
四、发行对象情况................................................................................................................ 30
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 ........................................ 33
六、本次交易导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变动 ........................................ 37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37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 37
九、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四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 39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39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40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1
第六节 持续督导........................................................................................................................... 42
一、持续督导期间................................................................................................................ 42
二、持续督导方式................................................................................................................ 42
三、持续督导内容................................................................................................................ 42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43
一、备查文件 ....................................................................................................................... 43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43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掌趣科技 票代码:300315
天马时空 指 北京天马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游信息 指 上游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天马时空 80%股权和上游信息 30%股权
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指 天马时空和上游信息
刘惠城、邱祖光、杜海、李少明、天马合力、金星投资、
天马时空股东 指
恺英网络、赵勇
上游信息股东 指 掌趣科技、刘智君
至高投资 指 北京至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游控股 指 上游控股有限公司
天马合力 指 北京天马合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星投资 指 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
双城兄弟 指 北京双城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价款/交易价格 指 掌趣科技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款
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合的方式,向刘惠城等 7 名股东购买其所持有的天马时空
买资产
80%股权、向刘智君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游信息 3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
本次交易 指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
报告书》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惠城、杜海、李少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北京市天马合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邱祖光、天津金星
购买资产协议》
投资有限公司、赵勇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刘智君之发行股份购买资

议》 产协议》
重组协议 指 掌趣科技与刘惠城等 7 名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金购买资产协议》和掌趣科技与刘智君签署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14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
《财务顾问办法》 指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掌趣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金杜律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华审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 指 2013 年、2014 年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5 月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OURPALM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掌趣科技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8 层 91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 8 层 916
注册资本: 2,658,377,439 元
法定代表人: 姚文彬
董事会秘书: 李好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65511822T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10-65073699
传真: 010-65073699
公司网站: www.ourpalm.com
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因特网
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
经营范围: 械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互联网游戏
出版、手机游戏出版。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交易涉及天马时空 80%股权和上游信息 30%股权两个标的资产。上市
公司拟向刘惠城、邱祖光、李少明、杜海、赵勇、天马合力、金星投资非公开发
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天马时空 80%股权;拟向刘智君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游信息剩余 30%股权。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天马时空 80%
股权及上游信息 30%股权。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天马时空 80%股权评估值为
268,034.97 万元,经公司与天马时空售股股东协商确定,天马时空 80%股权交易
价格为 267,760 万元;上游信息 30%股权的评估值为 36,633.47 万元,经公司与
上游信息售股股东刘智君协商确定上游信息 30%股权交易价格为 36,364 万元。
(1)掌趣科技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天马时空 80%股权
本公司与天马时空股东刘惠城、邱祖光、李少明、杜海、赵勇、天马合力、
金星投资已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
拟向刘惠城、邱祖光、李少明、杜海、天马合力、金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支
付现金,向赵勇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天马时空 80%股权。
本次交易,天马时空 80%股权的评估值为 268,034.97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
协商,确定天马时空 80%股权交易对价为 267,76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84,329.9348 万元,剩余 183,430.0652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
格为 11.5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的 90%),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共计发行 158,951,526 股。
上市公司向刘惠城、邱祖光、李少明、杜海、赵勇、天马合力、金星投资分
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所持天马
交易 总对价 现金对价 现金支 股份对价 股份支
时空股权
对方 (万元) (万元) 付比例 (万元) 付比例
比例
刘惠城 36.10% 128,939.8689 42,257.8313 32.8% 86,682.0376 67.2%
杜海 1.62% 5,315.2204 1,415.5256 26.6% 3,899.6948 73.4%
李少明 1.62% 5,315.2204 1,415.5256 26.6% 3,899.6948 73.4%
天马合力 4.50% 14,728.1419 3,922.3307 26.6% 10,805.8112 73.4%
邱祖光 22.54% 73,774.9008 19,647.3904 26.6% 54,127.5104 73.4%
金星投资 10.00% 32,732.4785 8,717.1621 26.6% 24,015.3164 73.4%
赵勇 3.61% 6,954.1691 6,954.1691 100.0% 0.0000 0.0%
合计 80% 267,760.0000 84,329.9348 31.5% 183,430.0652 68.5%
(2)掌趣科技拟购买刘智君持有的上游信息剩余 30%股权
上市公司与上游信息股东刘智君已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目前
上游信息为上市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协议,上市公司拟向刘智君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游信息剩余 30%少数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游信
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上游信息剩余 30%股权的评估值为 36,633.47 万元,经交易双方
友好协商,确定上游信息剩余 30%股权交易对价为 36,364 万元,全部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价格为 11.5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共计向刘智君发行 31,511,265 股。
2、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未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则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84,300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服务费 2,900
3 移动终端游戏产品开发项目 44,400
4 影视剧及影视动漫投资项目 13,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4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售股股东对标的资产的相关盈利情况进行了承诺。
1、天马时空业绩承诺和补偿
(1)业绩承诺情况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刘惠城、邱祖光、李少明、杜海、天马合力、金星投资作为天马时空业绩补
偿义务人,承诺天马时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中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1 亿元、2.59
亿元、3.30 亿元。
(2)承诺期内实际利润的确定
各方同意,天马时空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天马时空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否则,承诺期内,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天马时空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
3)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天马时空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在符合第 1)条约定的前提下,以下费用可不计算为天马时空的费用: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上市公司支付的费用和成本,包括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
财务顾问费用等;由于会计上确认企业合并而导致的相关的折旧、摊销和减值。
(3)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
如天马时空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有关公式计
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及股份数量,并向补偿义务人发出书
面通知,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的有关共识履行补偿义务。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作价–已补偿
金额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天马时空补偿义务人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义务的,则其应先以其各
自在本次交易中尚未获付的对价现金补偿,不足部分以其各自因本次交易取得、
但尚未出售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由其以自有现金补偿。具体补偿
方式如下:
1)以上市公司尚未向补偿义务人支付的现金对价,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各
自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的比例冲抵;
2)补偿义务人中每一方各自所获对价现金未支付部分不足补偿的,由其以
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①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
金额-当期已补偿现金金额)/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其中每一方的当期应补偿金
额由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各自持有的天马时空出资额占补
偿义务人各方合计持有的天马时空出资额的比例计算得出。
②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
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③上市公司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
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④在按上述方式计算得出并确定补偿义务人中每一方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
量后,上市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在 30 日内进行定向回购并予以注
销。
3)按照以上方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
人中每一方以自有或自筹现金或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4)无论如何,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总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总作价。在各年
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
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
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
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其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占其合
计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的比例,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补偿时,先以本次交易项下补偿义务人各自尚未用于补偿的对价现金进行补
偿,不足部分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对价股份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
分以其自有或自筹现金或上市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偿。
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
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
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总作价。
2、上游信息业绩承诺和补偿
(1)利润承诺情况
刘智君承诺上游信息 2015 年、2016 年实现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1 亿元、1.34 亿元。
(2)承诺期内实际利润的确定
交易双方同意,上游信息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上游信息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否则,承诺期内,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上游信息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
3)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游信息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在符合第 1)条约定的前提下,以下费用可不计算为上游信息的费用: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上市公司支付的费用和成本,包括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
财务顾问费用等;由于会计上确认企业合并而导致的相关的折旧、摊销和减值。
(3)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
如上游信息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计算并确定刘智君当期需补偿
的股份数量,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价×50%/本次交易的发行
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上市公司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
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
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刘智君认购股份的总量的 50%。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在按上述方式计算得出并确定刘智君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将
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在 30 日内进行定向回购并予以注销。
若刘智君按照上述约定以股份回购方式不足以补偿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
净利润的全部差额(即:刘智君因股份解锁后售出,或需补充差额较大等原因,
导致需回购股份数刘智君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刘智君应在接到上市公司
通知后 10 日内按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补偿的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价×50%-(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次协议中的盈利补偿约定,独立于刘智君前次购买目标公司 70%股权时双
方达成的盈利补偿约定。如果刘智君没有完成 2015 年或 2016 年的业绩承诺,刘
智君应当按照两次的约定分别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
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
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
偿现金,则刘智君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刘智君所持有的上市公
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
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
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
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的 50%。
(三)奖励对价
因充分考虑到交易完成后,天马时空的实际经营业绩可能超过业绩承诺水平,
目前对天马时空的估值结果低于其实际价值的可能;同时也为避免交易对方各年
在实现承诺利润后缺乏动力进一步发展业务,本次收购天马时空交易方案中设计
了奖励对价条款。
根据天马时空在本次交易后的盈利实现情况,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
格,作出作价调整安排如下。
如天马时空在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期承诺利润的总和,
则增加如下: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承诺期累计承诺
净利润总和)*80%*2
就上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由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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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天马时空补偿义务人于本协议签署日其各自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占其合计
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的比例分别支付。上市公司无需为上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增加数向赵勇支付。
无论如何,上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合计不超过 36,000 万元。承诺期
内目标公司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上市公司因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而需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上市
公司应不迟于承诺期届满后 2 年内另行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
开发行预案后,向中国证监会或届时的有权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经监管部门
核准及公开披露后予以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1 月 25 日之前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天马时空支付上
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则上市公司应在该两年期限届满后 60 天内向天马
时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的 80%,剩余 20%上市公司
无需再行支付。
如上述拟发行的股份因届时证监会等相关主管机关要求需要被设定锁定期
的,则天马时空补偿义务人有权要求上市公司最迟在该两年期限届满后 60 天内
向其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数全额的 80%,剩余 20%上市
公司无需再行支付。为明确起见,如上述拟发行的股份无需被设定锁定期的,天
马时空补偿义务人不享有要求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增加
数的权利。
请投资者注意,天马时空的奖励对价存在因上市公司无法发行不设锁定期股
票,或者奖励对价接受人不接受有锁定期股票,从而上市公司必须以现金方式支
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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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
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
一、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的实施过程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过程
本次重组方案已取得所有相关批准,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报批程序
及实施程序列示如下:
1、标的公司已召开股东会,同意售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予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天马合力和金星投资已分别召开合伙会议和股东会,同意将
其持有的天马时空股权转让予上市公司。
2、2015 年 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5 年 7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重大
调整的议案》。
4、2015 年 8 月 1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5 年 8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许可[2015]2762 号《关于
核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惠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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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 年 12 月 7 日,标的资产天马时空 80%股权和上游信息 30%股权完
成了交割,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独立财务顾问和金杜律师对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情况出具了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8、2015 年 12 月 25 日,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
190,462,791 股完成上市。
(二)本次交易过程中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2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预案时,上市公司计划收购天马时空 80%股
权、上游信息 30%股权,以及晶合思动 100%股权。
随着交易的进行,交易各方达成对本次重组交易原方案的调整共识。2015
年 7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
拟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估值和作价、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格及配套募集资金金额等重大事项予以调整。重大调整事项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天马时空 80%股权、以发行股份方
式收购上游信息 30%股权,不再收购晶合思动 100%股权。
2、标的资产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1)天马时空 80%股权
天马时空 80%股权的预估值调整为不超过 280,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
价格调整为初步确定为 267,760.79 万元,公司以新增股份支付的交易金额调整
为约 183,430.07 万元;公司以现金支付的交易金额调整为约 84,330.72 万元;最
终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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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并正式确定。
(2)上游信息 30%股权
上游信息 30%股权的预估值调整为不超过 39,000 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总
价初步确定为 36,363.95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在资产评估报告正式出具后
按照孰低的原则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
发股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本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确定金额,将在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评估报告后,依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募集资金的可行性论证情况进行确
定,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方案调整后,掌趣科技按照要求进行了披露,并公告了草案,进行监管审核。
(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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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
天马时空已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2015 年 12 月 7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为天马时
空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5923147748),天马
时空 80%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掌趣科技已
持有天马时空 80%的股权。
上游信息已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2015 年 12 月 7 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上游信息核
发了变更后的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59371391Y),上游信
息已完成了上游信息 30%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掌
趣科技已持有上游信息 100%的股权。
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1237 号《验资报告》,验证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止,掌趣科技已收到刘惠城、李少明、杜海、邱祖光、天马合力、
金星投资、刘智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90,462,791 元,各股东以股
权出资 190,462,791 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股权交割均已办理完成。
(2)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天马时空 80%股权及上游信息 30%股权,不涉及债
权债务处理问题。
(3)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掌趣科技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完成上市。
(4)关于期间损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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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与天马时空 80%股权交易对方签署的《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刘惠城、杜海、李少明、北京市天马合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邱祖光、
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赵勇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各方约定: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
产的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
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全体交易对方中每一方按照本协议签署日
其各自持有的天马时空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的天马时空出资额的比例,以现金方
式分别向天马时空全额补足。标的资产交割后,上市公司可适时提出对天马时空
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相关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
根据上市公司与上游信息 30%交易对方签署的《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刘智君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双方约定: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
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
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5 个工作
日内,由刘智君以现金方式向上游信息全额补足。标的资产交割后,上市公司可
适时提出对上游信息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相关期间内标的
资产的损益
标的资产目前已完成交割,上市公司可适时向标的公司提出审计要求。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15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共向 83 家投资者
发出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配套融资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包括:截止 2015 年
12 月 15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4 名后共计 16 名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1
家、证券公司 10 家(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6 家、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交认购意向书的各类投资者 50 家,上述投
资者中 20 家存在重复,剔除后共计 83 家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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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0 日 9:00-12:00,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收到 6 家投资者提交
的申购报价(其中 4 家投资者采用传真方式,2 家投资者以现场送达方式),均
为有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 是否
申购金 是否
关联 价格 缴纳
序号 参与报价投资者名称 额(万 有效
关系 (元/ 保证
元) 报价
股) 金
1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14.20 30,000 是 是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74 30,000 是 是
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4.25 30,000 是
14.00 30,100
4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无 13.51 30,100 是 是
12.88 30,100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 12.99 30,000 是 是
13.78 42,000
6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 13.51 42,000 是
12.85 46,000
(2)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采取向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 6 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
价单,除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共有 4 家投资者提交
了申购保证金,其中 5 家投资者的申购为有效申购。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
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原则确认发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2.99 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115,473,4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格(元/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股)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9 23,094,688 299,999,997.12
2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99 23,094,688 299,999,997.12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9 32,332,563 419,999,993.37
4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2.99 23,171,670 300,999,993.30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99 13,779,832 179,000,017.68
合计 115,473,441 1,499,999,9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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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
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投资者需要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7:00 时前,
补缴扣除申购定金外的全部认购款。截止 2016 年 1 月 5 日 17:00,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收到 5 家获配投资者的全部申购补缴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共 5 家,发行数量为 115,473,441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
批文规定的上限。
(4)验资情况
大华审计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下午 17:00 止,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1,499,999,998.59 元。
2016 年 1 月 6 日,大华审计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005 号《验资报告》。
根据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115,473.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884,525.15 元,新
增股本人民币 115,473,441.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372,411,084.15
元。
(5)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掌趣科技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办理完毕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及配套融资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
(包括相关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标的资产经营等)存在实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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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
调整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及配套融资实施期间,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因本次重组发生变更;2015 年 10 月 26 日掌趣科技公告聘任姚文哲、刘建新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标的公司上游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未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天马时空的董事变更为姚文彬、胡斌、姚文哲、
李好胜、刘惠城、王悦、邱腾熙,监事变更为刘建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未发生变更。
四、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的说明
本次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5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与刘惠城、杜海、李少明、天马合力、邱祖光、
金星投资、赵勇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协议中已载明本
次交易事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即生效。
2015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与刘智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协议中已载明本次交易事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即生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
协议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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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对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
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一)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
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
(二)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承诺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
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
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七、募集配套资金的专户管理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15,473.4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7,884,525.15 元,用于本次交易
现金对价款的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支付、移动终端游戏开发项目和影视动
漫投资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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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
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上述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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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情况
一、本次新增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
(三)本次新增股份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发行过程和发行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请见“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
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一、本次重组
及配套融资的实施过程/(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过程”。
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过程和发行时间,请见“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
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以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的办理情况/一、本次重组
及配套融资的实施过程/(三)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
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仅以其自有资金)、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参与认购的,视为一个认购对象。证券公司自营
和资管认购视为两个认购对象,应分别进行申购报价,其中证券公司以其自有资
金参与认购的,视为一个认购对象;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不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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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账户参与认购的,可视为一个认购对象。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多个投资账户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亦可视为一个认购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拟进行认购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参与。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的,则需最迟于询价簿记前一日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
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工作。
(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法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次配套发行价格不低于发
行期首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前一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2.74
元/股,该价格为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和募资金额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0 万元,最终发行股份的数量在满足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条件下根据最终发行价格进行确定。
本次发行采取向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 6 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
价单,除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共有 4 家投资者提交
了申购保证金,其中 5 家投资者的申购为有效申购。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
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原则确认发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2.99 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115,473,4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
(六)发行费用总额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根据大华审计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005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15,473.44 元,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884,525.15 元,新增股本人民币 115,473,441.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372,411,084.15 元。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费用总额为 12,115,473.44 元,其中发行承销费用为
12,000,000 元。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净额为 1,487,884,525.15 元。
(八)验资情况
大华审计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下午 17:00 止,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募股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
1,499,999,998.59 元。
2016 年 1 月 6 日,大华审计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005 号《验资报告》。
根据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 12,115,473.44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884,525.15 元,新
增股本人民币 115,473,441.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372,411,084.15
元。
(九)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掌趣科技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办理完毕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
二、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99 元/股,该价格低于发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行期首日前一日交易均价。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议案》等规定,本次获配投资者
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
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金认购的股份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认购本次新股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采取向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 6 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
价单,除 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共有 4 家投资者提交
了申购保证金,其中 5 家投资者的申购为有效申购。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
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原则确认发行对象,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12.99 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115,473,44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98.59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格(元/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股)
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9 23,094,688 299,999,997.12
2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99 23,094,688 299,999,997.12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9 32,332,563 419,999,993.37
4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12.99 23,171,670 300,999,993.30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99 13,779,832 179,000,017.68
合计 115,473,441 1,499,999,998.59
四、发行对象情况
(一)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 7 楼 16 单元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注册号:44000000005627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23,094,688 股
限售期:12 个月
(二)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168 号三层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卢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3215149854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
权投资及资本运营、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
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094,688 股
限售期:12 个月
(三)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注册号:11000001686545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2,332,563 股
限售期:12 个月
(四)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85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威
注册号:440003000028681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171,670 股
限售期:12 个月
(五)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10 号楼 5 层 01 室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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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42241576B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实
业投资,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
测验),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
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779,832 股
限售期:12 个月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网下发行见证律师对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
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机构和人员能够直
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
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掌趣
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五、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
(一)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配套融资股份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4,308,827 39.28% 1,159,782,268 41.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4,068,612 60.72% 1,614,068,612 58.19%
股份总额 2,658,377,439 100.00% 2,773,850,880 100.000%
其中,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前前 10 名股东情况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本次发行之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姚文彬 555,650,409 20.90%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9,470,576 6.37%
叶颖涛 155,832,832 5.86%
刘惠城 75,114,417 2.83%
刘智君 63,846,624 2.40%
宋海波 59,464,679 2.24%
邓攀 54,410,309 2.05%
邱祖光 46,904,255 1.76%
叶凯 28,392,666 1.0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41,900 0.92%
总计 1,233,628,667 46.41%
注:1、本次股份变动前数据为截至 12 月 31 日数据。
2、叶颖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55,832,832 股,除此之外,叶颖涛先生通过
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32,772 股。
(2)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前 10 名股东
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姚文彬 555,650,409 20.03
2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9,470,576 6.11
3 叶颖涛 155,832,832 5.62
4 刘惠城 75,114,417 2.71
5 刘智君 63,846,624 2.3
6 宋海波 59,464,679 2.14
7 邓攀 54,410,309 1.96
8 邱祖光 46,904,255 1.69
9 叶凯 28,392,666 1.02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541,900 0.88
(二)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元
本次交易后
时间 指标 本次交易前 增长幅度
(备考数)
2015 年 1-5 月 每股收益注 0.05 0.07 48%
2015 年 5 月 31 日 每股净资产注 1.66 2.72 64%
2014 年 每股收益注 0.13 0.13 -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每股净资产注 1.62 2.65 64%
注 1:交易后股本增加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每股收益不考虑发行时
间权重进行简单模拟测算;
注 2:为使交易前后每股指标可比,上述对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数考虑了上市公司 2015 年 5 月
22 日分配股票股利的影响,为 2,465,455,948 股。
注 3:计算每股净资产数据所涉及的净资产=《备考审阅报告》中归母所有者权益总额+配套融资净额
公司本次收购涉及的标的公司为天马时空及上游信息,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较强,本次收购的新标的公司天马时空业绩处于上升态势。
因此,根据备考报告,上市公司 2015 年 1-5 月基本每股收益在交易后将较
交易前上升,故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的当期每股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历史年度财务数据及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2015 年 5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增长幅度
(备考数)
资产总计(万元) 485,777.81 916,201.63 89%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负债总计(万元) 71,912.16 160,870.22 12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增长幅度
(备考数)
资产总计(万元) 502,308.92 921,365.07 83%
负债总计(万元) 99,241.05 185,929.03 87%
注:本次交易后的资产总计=《备考审阅报告》中资产总计+配套融资净额
根据上市公司历史年度财务数据及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2015 年 1-5 月,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后
2015 年 1-5 月盈利情况 本次交易前 增长幅度
(备考数)
营业总收入 36,101.66 49,956.61 38%
营业收入 36,101.66 49,956.61 38%
营业利润 14,739.73 23,663.60 61%
利润总额 15,384.90 24,378.08 58%
净利润 13,389.30 22,525.09 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407.49 20,697.93 67%

本次交易后
2014 年盈利情况 本次交易前 增长幅度
(备考数)
营业总收入 77,476.42 83,055.51 7%
营业收入 77,476.42 83,055.51 7%
营业利润 34,666.09 36,315.07 5%
利润总额 36,850.18 38,576.78 5%
净利润 35,045.27 36,822.00 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3,059.19 35,037.98 6%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将会增强上市公司当期的财
务指标。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六、本次交易导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变动
本次发股对象中,不包含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交易
未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动的情况。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姚文彬和叶颖涛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
易完成后,姚文彬和叶颖涛依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旧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九、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
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
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机构和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机构和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二)律师意见
经核查,金杜律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项下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
得深交所的核准。”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四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的
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指定
郜和平先生和季久云先生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
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
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等
事宜,标的资产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相关协议及
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没有迹象表明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存在实质性障碍或其他
重大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掌趣科技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的基本条
件,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掌趣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掌趣科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二)掌趣科技与交易各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协议约定办理
了标的资产过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手续,该实施结果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掌趣科技尚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交易项下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有关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等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应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
各项承诺事项,掌趣科技尚需向本次购买资产项下的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的现
金对价。掌趣科技办理上述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本次交
易相关后续事项均合法、合规。”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五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本次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3,094,688 股新增股份,向青岛城投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3,094,688 股新增股份,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
行 32,332,563 股新增股份,向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发行 23,171,670
股新增股份,向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13,779,832 股新增股份,用
于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合计 115,473,441 股。
掌趣科技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
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经
确认,本次新增 115,473,441 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
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新增股份预计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证券简称为掌趣
科技,证券代码是 300315,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不能上市交易。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第六节 持续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劵在财务顾问协议中明确了华泰联合
证券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即督导期截止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当年和实施完毕
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6、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7、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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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惠城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2 号);
2、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北京掌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10- 56839300
传真:010- 56839400
联系人:郜和平、季久云、倪佳伟、樊欣、廖蔚铭
(二)律师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 2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联系人:马天宁、姜翼凤
(三)验资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 7 号楼 12 层
法定代表人:梁春
电话:010-5835 0011
传真:010-5835 0006
联系人:王忻、王鹏
掌趣科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配套资金募集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盖章页)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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