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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黄山旅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并完成了第八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高舜礼先生、吴吉林先生、丁重阳先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高舜礼先生、陈俊先生、吴吉林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1、2021年3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审计部门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2021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相关报酬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2021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第委员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年8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1年10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评估,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表示认可,并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真核查,及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高舜礼、吴吉林、丁重阳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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