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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2,551,310.4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217,542,145.77元;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97,854.4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189,785.4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7,656,293.43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03,364,362.47元。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经综合权衡,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沟通推进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本次年度报告期间暂不能实施现金分红方案,待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择机启动现金分红方案,拟分红金额不低于2023年审计后净利润的30%,即6700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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