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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B股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4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公告》(编号:临2023—004),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百联集团应分三期将上海市共和新路3550号相关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移交给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目前涉及一期地块(彭浦镇393街坊56丘部分土地)的收储,一期地块主要用途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6.34%,以下简称“百联汽车”)自用和对外出租。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百联汽车对外出租场地涉及的协议解约和补偿情况

百联汽车与承租方上海宝诚尊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永达宝马4S店,以下简称“宝诚尊悦”)于2013年12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向宝诚尊悦出租位于共和新路3550号场地,租赁期限至2028年11月30日。现因一期地块收储,双方就租赁合同的解约、搬迁和补偿等事宜进行多轮洽谈,以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补偿金额并达成《解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协议当事人

甲方:百联汽车

乙方:宝诚尊悦

2、关于解约

双方于2013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8年11月30日届

满。因租赁合同所涉租赁物,即共和新路3550号场地及附着的建筑物被上海市静安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划入土地收储范围,故租赁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

有鉴于此,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补偿

因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在上述解除日尚未届满,且解除租赁关系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损失,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搬迁资产搬迁损失补偿价值的评估值为27,963,636.89元。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搬迁所遭受的损失,金额总计27,963,636.89元。

4、关于补偿后的法律后果

乙方在签订补偿协议并按照约定期限按期足额取得补偿金后,双方对租赁合同履行及解除事宜不再有任何争议。

5、关于搬迁及补偿金支付

甲方应当在乙方搬迁并交付共和新路3550号场地及附着的建筑物后,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补偿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二、一期地块自用场地的搬迁和过渡经营安排

目前二期和三期地块暂未开展收储事宜,百联汽车调整布局将一期地块自用涉及的汽车4S店、交付中心和二手车展厅等搬迁至二期和三期地块继续开展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百联汽车生产和经营总体正常,受一期地块拆迁和建设施工的影响,可能导致百联汽车二期、三期地块上的门店客流量下降,对汽车销售和维修等经营业务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2、本公司正就一期块收储而导致搬迁或施工产生的固定资产损失、经营损失、人员分流损失、租户退租及补偿损失等事项,与百联集团进行协商之中。具体补偿范围、补偿金额和给付时间等后续事宜,以本公司与百联集团正式签署的收储补偿协议为准,对本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与百联集团保持持续沟通,积极推进本次收储涉及的经营场地搬迁、补偿等各项工作,并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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