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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4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报告》《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沟通报告》,对年度报告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了解及沟通。

(三)2024 年4月11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沟通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沟通报告》,督促审计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事务所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同意该审计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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