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
截至本专项说明日,公司于2022年2月, 为控股子公司西安海欣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按持股比例55%(1,37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0.33%。该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在授权范围内。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适当额度的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兰 何胜友 蒋守雷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