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均为项目列示内容的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1 月 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之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负债 | ||
合同负债 | 4,326,321.04 | |
预收款项 | 4,669,884.0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3,563.05 |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 原准则下 |
负债 | ||
合同负债 | 4,748,417.61 | |
预收款项 | 5,111,805.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3,388.00 |
报表项目 | 新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 | 原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 |
营业成本 | 97,718,285.68 | 97,656,226.98 |
销售费用 | 1,448,034.14 | 1,510,09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