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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辅股份: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就董事职务发放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3.00万元/年(税前),但已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2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主席另行发放监事职务津

贴3.00万元/年、监事另行发放监事职务津贴0.75万元/年,但已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的监事,不发放监事职务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基本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1.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4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 4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津贴、监事津贴按月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六、备查文件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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