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相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0日以电话、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毕胜民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毕胜民先生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中主要回顾并总结了2023年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同时明确了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和2024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投资情况及董事会主要日常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027、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的生产经营业绩和2024年的行业发展动态,结合公司的历史数据、现有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发展规划,对2024年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了预计,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实际情况,拟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将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