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9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处理和惩戒。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