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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战略发展等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方式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董事会投票情况
陈建军现场、通讯99全部同意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10次会议,讨论通过投资摩洛哥正极项目、增资印尼贝特瑞、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书、经营预算及投资预算等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召集人组织召开公司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本人对上述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并提供了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后,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1月19日,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9日,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13日,对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中期策略会的形式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财务情况之外,本人还积极到常州、四川基地进行参观调研,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运行动态,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审核议案,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事前认可及专业、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以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披露信息工作。

3、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六、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七、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过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监督并促进公司治理的进一步提升,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军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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