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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7,714,7865.47%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1,812,6071.28%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注:截至本公告日,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直接持有公司5.47%的股份,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直接持有公司1.28%的股份,惠创投为德赛西威第二大股东,德赛西威与惠创投构成一致行动人,德赛西威与其一致行动人惠创投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为6.75%。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不高于2,482,271不高于1.76%大宗交易或集中竞1、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公司经营需求
份有限公司价交易大宗交易; 2、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集中竞价交易。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高于1,812,607不高于1.28%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1、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2、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公司经营需求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在减持期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惠州市德赛西威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限售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票,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股份限售期”)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要求或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同时,本企业自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发行人股票;但本次发行上市终止的,本企业可以申请解除自愿限售。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所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计划减持股份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披露和实施减持。

4、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限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公司本次拟减持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8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本次拟减持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8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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