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奥迪威”)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9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434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34.7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45.3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89.42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披露的有关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拟使用自筹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8,412.00 | 8,412.00 | -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615.00 | 12,615.00 | -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2,170.00 | 12,170.00 | 3,407.58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33,197.00 | 33,197.00 | 3,407.58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肇庆奥迪威 | 8,412.00 | 8,412.00 | 1,442.40 | 17.15%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肇庆奥迪威、江西奥迪威(注1) | 12,615.00 | 12,615.00 | 455.18 | 3.61%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公司 | 12,170.00 | 8,762.42(注2) | 1,809.16 | 14.87% |
合计 | - | 33,197.00 | 29,789.42 | 3,706.74 | 11.17% |
注1: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注2: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不予调整募投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279 | 241,006,860.4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57905332610828 | 9,118,498.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329 | 29,772,726.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98900567910208 | 2,594,407.02 |
合计 | 282,492,491.55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492,491.55元,扣减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9,697,823.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2,794,667.58元。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延期的概况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变更实施方式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肇庆奥迪威 | 8,412.00 | 8,412.00 | 不变 | 不变 | 不变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肇庆奥迪威、江西奥迪威 | 12,615.00 | 12,615.00 | 不变 | 2024-12-31 | 2026-12-31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公司 | 12,170.00 | 8,762.42 | 办公场所的“场地投入”由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 | 2023-12-31 | 2026-12-31 |
合计 | - | 33,197.00 | 29,789.42 |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结合市场客观情况,公司拟变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场地投入”由原来的“拟
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公司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自建研发、制造基地,集技术研发中心、测试实验室、中试线、销售、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发挥公司研产销完整产业链运营的优势,有利于提升项目运营效率,更好的布局满足客户和市场要求的各种应用场景,更好的吸引人才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延展空间,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
此次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充分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变更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方式后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办公场所,从原来的“拟购买房产或租赁第三方物业”变更为“购买工业用地、自建自有物业”, 同时,因投标流程及项目审批周期较长,工程施工进度及验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
鉴于整体项目除“技术研发中心”之外,还有制造、销售和其他配套功能。其中“技术研发中心”的办公面积、建设内容、人员规模、配套设施等维持与原募投项目的规划与预算一致,不发生调整,该募投项目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的部分,将会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的方式满足。
3、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技术研发方向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方面均有相关的技术储备与产品应用,因此在新质生产力的相关技术和产品上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场景和落地方案。
(2)成熟的管理体系及多年积累的客户群体为本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公司深耕近25年,积累了研产销的全产业链运行的管理经验,掌握智能汽车、智能仪表、安防通讯、服务机器人等下游行业的产品使用标准及品质控制标准,具备在相对较短的周期内实现量产化、批量化交付的能力,可满足下游市场的持续、稳定的供应服务保障。
(3)公司拥有专业的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公司集产品与技术开发、测试实验室、中试线、销售服务等综合功能于一体,中高层经营团队稳定,借助MES\PLM\OA\ERP\CRM等信息系统工具,在有效运营管理方面,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具有较高的可实施性。
(4)虽“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场地建设延期,但公司对新研发项目投入持续有效,公司持续关注及加大前瞻性技术的布局,延期是为更好的与整体项目建设进程保持同步。
(5)因业务拓展需要,公司过去已成功建设过类似的项目基地,具备工程规划建设的成功经验。在广州市周边人才密集,交通发达,业务交流便捷,项目的实施对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品牌影响力和吸引优秀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综上,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方案可行,延期后可与整体项目进度保持同步,有利于更好的实现公司整体规划布局、提升公司业绩及可持续发展空间。
4、本次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帮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稳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募投项目“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严格按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周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受配套国产驱动IC芯片供应问题影响,替代线性马达的市场渗透较缓,尚未大规模应用,未形成明显竞争格局,该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和目标客户未发生改变,公司的压触传感器与执行器项已在笔记本电脑、智能控制屏的虚拟按键等场景得到小批量应用。该项目预计可达到的预定使用状态将延至2026年12月31日。
2、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调整外,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