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迪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2024年度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2024年度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公司结合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编制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4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4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圻)》(公告编号:

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文全)》(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秋生)》(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度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朝晖)》(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培刚)》(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仁曾)》(公告编号:2024-013)。注:存在独立董事三年届满换届的情形。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总经理张曙光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对2024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规划与展望,并确立了具体措施,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张曙光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对2024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规划与展望,并确立了具体措施,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无发生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

2024-01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年发放。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年发放。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为关联委员,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确认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为张曙光等共计38人。此次拟授予激励对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确认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为张曙光等共计38人。此次拟授予激励对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董事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以及董事梁美怡的弟弟梁伟培均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梁美怡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3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包括激励对象承诺的额外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对该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股按授予价格6.25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回购已主动辞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针对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详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详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4-02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2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2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张曙光、黄海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表决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15:30-17: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至六、八、十、十四、十六、十八至二十一、二十五项中审议通过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所涉事项。同步开设网上投票方式供参会的投资者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4日15:30-17: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至六、八、十、十四、十六、十八至二十一、二十五项中审议通过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所涉事项。同步开设网上投票方式供参会的投资者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