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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87,740,494.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0,228,394.6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53,82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3,069,6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139,976,2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4.50%,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制度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监事会意见,并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在履行中。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承诺内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精选层挂牌后生效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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