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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Dahua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7号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录页次
一、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1-2
二、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1-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100071]

电话:86(10)68278880传真:86(10)68238100

第1页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7号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科思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科思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7号审核报告

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科思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审核报告仅供科思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李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聂美容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64号),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36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作如下说明:

一、2022年度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五、强调事项”所述事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在科思科技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我们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发表了保留意见。科思科技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存在控制缺陷。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2、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金融工具”、“五、(二)应收票据及(三)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1,673.52万元,应收票据6,052.66万元,账龄一年以上金额为69,854.32万元,占比71.48%。上述应收款项账龄迁徙率明显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明显下降,科思科技管理层未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提供充分的支持性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上述事项将对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可能造成的影响,本年度已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及效果如下:

(一)尽快收回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以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国有大型企业为主。如中国兵器A单位等、中国电科A单位等客户均属于中国境内的大型国有企业,信用等级高且目前仍在按结算模式支付货款,不存在货款回收的风险。本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同比例支付”的结算模式,即本公司客户根据最终客户结算进度,支付相应比例金额给本公司,款项拨付一般受最终客户预算执行进度和总体单位总装生产进度影响,结算周期普遍较长。本公司根据不同客户性质及回款特点,采取电话沟通、上门拜访等沟通方式;必要时,通过请求上级监管单位参与协调回款事宜。

2、应收款项回款及期末余额情况

(1)经过多种方式的催收,2023年度的回款情况较2022年度有明显的改善。2022年度,本公司收到回款31,100.89万元,其中银行转账回款20,749.07元,票据回款10,351.81万元。2023年度,本公司收到回款35,921.51万元,其中银行转账回款16,613.53万元,票据回款19,307.98万元。

2022年度,前十大客户合计回款19,830.44万元,其中票据回款5,344.14万元、银行转账回款14,486.30万元;2023年度前十大客户合计回款25,164.35万元,其中票据回款13,977.75万元、银行转账回款11,186.59万元。2023年度前十大客户的回款情况较2022年度有明显的改善。

综上,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较2022年度有明显的改善。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91,673.52万元,其中: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70,267.59万元,占比76.65%;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82,425.11万元,其中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63,113.96万元,占比76.57%。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9,248.41万元,同比下降10.09%;2023年末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7,153.63万元,同比下降10.18%。

2023年末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0,778.27万元,同比下降

15.43%。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余额11,957.04万元,主要为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以及国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商业承兑汇票,客户质量较高,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承兑风险较低。

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已到期兑现到账10,199.25万元,其中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兑现到账7,224.53万元,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到期兑现到账2,974.72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和4月16对报告期内收到的中国兵器A单位与中国兵器B单位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贴现金额合计7,720.05万元。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已到期兑现到账金额与贴现金额合计17,919.78万元,占报告期内票据回款总金额的92.81%。

(4)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期后回款金额合计6,049.35万元,其中银行转账回款4,073.14万元,票据回款1,976.21万元。

3、应收账款的迁徙率明显改善

应收账款迁徙率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化百分比
1年以内82.40%75.58%-6.82%
1~2年(含2年)48.71%81.65%32.95%
2~3年(含3年)79.05%13.33%-65.72%
3~4年(含4年)60.79%23.64%-37.15%
4~5年(含5年)100.00%37.59%-62.41%
5年以上100.00%100.00%

2023年度,本公司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的迁徙率、尤其长账龄应收账款的迁徙率较上一年度明显改善。

4、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呈现上升的趋势

20222023
应收账款周转率0.24490.2714

2023年度,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2年度有所改善,呈现上升的趋势。

(二)加强内部控制

1、公司首先进行内部自查,对应收款项主要客户、账龄进行了全面地核查;出具了应收账款专项核查工作主要问题及建议的专项报告,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制定应收账款催收计划,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

2、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的对账、催收管理,在原有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市场部账款回收管理办法》,对应收款项进行了部门归口管理,根据不同客户回款特点,采取电话沟通、上门催缴、提升沟通等级等沟通方式促成客户还款,对催收情况进行

工作记录和定期汇报。对于逾期严重的应收账款,会采取催款函、律师函等进一步的措施。

3、根据战略市场布局和业务转型的调整要求,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通过对客户的财务情况、业务情况、项目资金专属情况及法律诉讼情况等各个因素综合判断客户资信,进一步完善了《信用管理制度》,明确客户信用评价标准以及关键控制点防范信用风险。同时,公司市场部也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关注和评估,进行动态信用管理。

4、公司财务部每月及时更新收入成本明细表,加强和客户的对账,定期发送对账单给重要客户,保障应收账款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综上,基于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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