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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威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龙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本人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龙基,男,汉族,194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年至2000年,历任上海无线电二十厂工人、车间调度、车间正副主任、技术厂长、生产厂长、行政厂长等职,1990年至2015年3月,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兼副理事长;1993年至今,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社社长、主编;1993年4月至今,历任上海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至今,任上海颖展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2018年8月任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四川英创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9日至今,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5月13日至今任东威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名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龙基777002

我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我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召集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积极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展会活动、协会考察活动等方式到公司进行实地参观或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在发表相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材料,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沟通,并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使用通讯会议/视频会议接入方式,提供独立董事办公室,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上述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形。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佩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我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

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龙基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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