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代电气自动化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面积占比,以自有资金对前期已投入的建筑工程费和公辅设施购置费进行置换,置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本金为7,731,669.10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8,366,039.55元(其中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7,731,669.10元,置换的募集资金依据当年度市场贷款利率所计算的利息634,370.45元),置换的募集资金本金及计算的利息已全部归还至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继续用于相应项目投入,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616号)。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