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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致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4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内部控制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365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承接目标的达成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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