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文菁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伟思医疗、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指 | 王志愚 |
志达投资 | 指 | 南京志达投资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6日更名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志明达投资 | 指 | 南京志明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4月26日更名为“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阳和投资 | 指 |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好乐医疗 | 指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好翼电子 | 指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伟思研创 | 指 | 南京伟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成立,2021年9月1日更名为“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沙瑞行 | 指 | 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成立 |
中科伟思 | 指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科瑞达 | 指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22年11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Frost&Sullivan | 指 | 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创建于1961年,一家世界领先的成长咨询公司 |
康复医学 | 指 | 一门通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康复工程和传统中医康复治疗等多种手段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升人的各方面身体机能,帮助人体将身体力量、认知能力以及机动性能恢复到最佳水平的学科 |
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 |
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电刺激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包括主设备电刺激仪及配套的电极耗材等 |
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电生理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 |
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 指 | 将磁刺激技术运用于康复治疗或评估的医疗器械,包括主设备磁刺激仪以及配套的刺激线圈等 |
康复机器人 | 指 | 融合康复医学、机械学、电子学、控制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器人技术等诸多学科为一体,可以实现替代/辅助康复治疗师的职能,帮助病患重塑中枢神经系统,协助患者完成肢体动作的医疗器械 |
电刺激治疗 | 指 | 利用特定参数的脉冲电流,刺激神经组织,使之产生动作电位,实现肌肉收缩、镇痛等效果,从而完成康复治疗的技术 |
盆底及产后康复 | 指 | 针对妇女产后出现的尿失禁、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 |
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症状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使产妇在分娩后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快速、全面的健康恢复 | ||
精神康复 | 指 | 针对抑郁、焦虑、失眠等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减缓患者的精神衰退,恢复其社会功能及认知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
神经康复 | 指 | 针对脑卒中等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运动、感觉等功能障碍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减轻疾病或损伤所致的残损、残疾和残障程度,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
盆底表面肌电定量评估 | 指 | 为盆底肌肉活动的测量提供了一种固定的方案,也为正常人及伴有盆底肌肉功能障碍的人群提供了一种盆底表面肌电的参考值 |
神经肌肉电刺激 | 指 | 一种应用低频电流通过电极刺激特定肌肉群使其抽搐或者收缩,继而达到功能恢复的技术 |
肌电触发电刺激 | 指 | 一种能够根据患者实时肌电值是否达到阈值,确定是否给予电刺激的技术,该技术可以通过提升康复过程中患者的主动参与,来促进恢复的效果 |
脑卒中 | 指 | 由于脑部血管突然破裂或因血管阻塞导致血液不能流入大脑而引起脑组织损伤的一组急性脑血管疾病,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卒中 |
对侧控制电刺激技术 | 指 | 一种通过识别患者健侧的肌电值来镜像触发患侧的电刺激,从而完成功能性动作的技术 |
抑郁症 | 指 | 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 |
脑卒中后遗症 | 指 | 指脑卒中发病后所致的偏瘫、肌萎缩、肌力低下、站立障碍、步行障碍、手功能障碍等症状 |
盆底功能障碍 | 指 | 盆底支持结构缺陷、损伤及功能障碍造成的疾患,包括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排便障碍、性功能障碍、慢性盆腔痛等 |
表面肌电 | 指 | 神经肌肉系统在进行随意性和非随意性活动时产生的生物电变化经表面电极引导、放大、显示和记录所获得的一维电压时间序列信号 |
盆腔脏器脱垂 | 指 | 一类由各种原因导致的盆底支持组织薄弱,造成盆腔器官下降移位引发器官的位置及功能异常,以外阴部块物脱出为主要症状,伴或不伴有排尿、排便异常、外阴部出血、炎症等,程度不等地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
腹直肌分离 | 指 | 女性在妊娠期间,随着胎儿在宫内生长,腹腔脏器发生移位,腹壁所承受的机械性压力逐渐增大,腹白线拉伸并变得薄弱,腹直肌松垮,腹直肌间距离增大,导致产后半年腹直肌仍然不能回到原先位置的一种疾病,主要危害包括肌肉损伤、酸痛、内部器官移位、下垂、压迫膀胱、尿失禁等 |
废用性肌萎缩 | 指 | 各种疾病(如瘫痪、心脑血管疾病、肌肉拉伤)等引起的,或因治疗措施(如骨折固定)等要求下,患者在长时间的卧床、固定、制动之后出现的肌肉萎缩、肌力下降等情况 |
经颅磁刺激 | 指 | 一种无痛、无创的绿色治疗技术,利用置于颅骨外的磁场对脑组织施加刺激,选择性地影响相应脑区,完成调控作用,简称TMS(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 |
盆底功能磁刺激 | 指 | 通过磁场产生的感应电流使神经纤维去极化,进而引起神经纤维支配的肌肉收缩,增强肌肉力量、促进血液循环,达到改善盆底肌群功能的治疗技术 |
新生儿脑损伤 | 指 | 新生儿临床常见疾病,包括缺氧缺血性脑病(HIE)、早产儿脑损伤、感染性脑损伤、低血糖脑损伤和代谢性脑损伤等,由围产期窒息、缺氧、出血、早产、感染、休克、严重的高胆红素血症、低血糖等不同病因引起 |
认知功能障碍 | 指 | 与学习、记忆、思维、判断有关的大脑高级智能加工过程出现异常,从而引起严重学习、记忆障碍,同时伴有失语、失用、失认或 |
失行等改变的功能障碍 | ||
诱发电位 | 指 | 机体的自发电活动可以为直接的或外界的确定性刺激(电、光、声等刺激)所影响,产生另一种局部化的电位变化 |
MEP | 指 | 运动诱发电位,是刺激运动皮质在对侧靶肌记录到的肌肉运动复合电位,检查运动神经从皮质到肌肉的传递、传导通路的整体同步性和完整性 |
TMS | 指 | 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即经颅磁刺激仪 |
MyOnyx | 指 | MyOnyx系列产品是公司内部称谓,在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正式名称均为“生物刺激反馈仪”,对外销售时的名称为伟思生物刺激反馈仪 |
PCT | 指 |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
FDA | 指 | FDA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简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伟思医疗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anjing Vishee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VISHE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志愚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1年1月10日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新村10号 2、2001年3月28日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C307室 3、2005年3月31日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3层C30座 4、2006年3月7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38号 5、2006年12月13日 南京市江东中路303号宋都奥体名座E座1105室 6、2011年3月20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A幢二层B区) 7、2017年4月25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28号汇智大厦4楼401 8、2018年10月24日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0012 |
公司网址 | www.vishee.com |
电子信箱 | ir@vishee.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钟益群 | 沈亚鹏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
电话 | 025-69670036 | 025-69670036 |
传真 | 025-69670037 | 025-69670037 |
电子信箱 | ir@vishee.com | ir@vishee.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伟思医疗 | 688580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霆、史灿灿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梁彬圣、张俊青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9,797,179.04 | 134,125,295.83 | 63.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8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341,062.26 | 27,044,968.18 | 141.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07,501.47 | 854,899.01 | 4,696.7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50,059,518.23 | 1,528,547,226.43 | 1.41 |
总资产 | 1,713,273,714.82 | 1,684,216,383.26 | 1.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338 | 0.5601 | 84.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337 | 0.5590 | 84.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74 | 0.3960 | 141.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2 | 2.47 | 增加2.0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9 | 1.74 | 增加2.4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04 | 24.43 | 减少9.3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171,327.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005.9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1,979.72万元,同比增加 6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55.74万元,同比增加 8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4.11万元,同比增加141.60%。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税后)为257.0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和所得税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9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 94.13%。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468.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3,468.03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2,417.4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037,379.8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636,255.47 |
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6,734.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216,317.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收入退税款 | 9,243,100.90 |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 4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享受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计税软件销售收入缴纳税款超过 3%的部分,按照规定可以申请退税。公司收到的软件收入退税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金额可确定,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的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持续投入在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以及激光射频等方向的先进技术研发,并完善产品布局。公司致力于在磁刺激领域成为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康复领域和医美领域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正在探索海外市场以及TMS治疗抑郁症技术及创新模式。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磁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经颅磁刺激仪、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脉冲磁恢复仪、脉冲磁塑形仪等。经颅磁刺激仪主要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睡眠中心、康复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盆底磁刺激仪、脉冲磁场治疗仪主要应用于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泌尿科、肛肠科及医疗美容医院等科室及专业机构;脉冲磁恢复仪及脉冲磁塑形仪主要应用于产后恢复中心、月子会所、生活美容等非医疗机构。磁刺激仪可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心境低落、焦虑、失眠等症状的辅助治疗,以及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脑卒中后遗症等疾病或症状的辅助治疗,其中脉冲磁塑形仪还可用于增肌塑形,治疗腹直肌分离等。
电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MyOnyx生物刺激反馈仪、瑞翼生物刺激反馈仪等,主要应用于妇产相关科室(如妇产科、儿保科、盆底/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产后常见问题(子宫复旧、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及腰背痛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电生理类产品主要包括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团体生物反馈仪、表面肌电分析系统、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和团体生物反馈仪应用于精神、心理、儿童保健等科室,适用于焦虑症、儿童多动症等精神疾病或症状的生物反馈治疗。表面肌电分析系统应用于神经、康复等科室,适用于神经、肌肉功能评估。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应用于新生儿科的门诊与各类住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母婴同室病房等),适用于新生儿脑损伤筛查、脑功能监护和脑发育评估。
康复机器人分为X-walk和X-locom两个系列多款产品,覆盖人体上下肢的全周期康复评估和训练,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截瘫、偏瘫等患者恢复站立行走能力,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X-walk100康复减重步行训练车、X-walk200/300下肢步行外骨骼辅助训练装置已于2022年启动上市销售。X-locom100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已于2022年上半年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X-locom200床边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已于2022年下半年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完成小批试产;X-Locom300上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形成销售。
激光射频类产品目前主要包括科瑞达钬激光治疗机,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的泌尿系统碎石手术。
耗材及配件主要包括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盆底肌肉康复器、治疗激光用石英光纤和一次性医用激光光纤。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肛肠科、泌尿科以及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配套电刺激或肌电生物反馈类主机使用,传递主机发出的电刺激电流或传导盆底肌电信号至主机。盆底肌肉康复器,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以及家庭训练等,帮助分娩后或阴道肌力下降的女性锻炼阴道肌肉,提高盆底肌肉收缩能力。治疗激光用石英光纤和一次性医用激光光纤作为钬激光治疗机的配件主要应用于泌尿外科。
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和伟思云等。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康复科、神经内科、儿保科等,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伟思云用于帮助实现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设备互联、信息共享、规范化临床诊疗路径、预约排班等功能;在整体功能进行架构上的优化,使安装、运行、维护更简单便捷。同时更快捷的满足客户功能定制化和数据交互的需求。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产品的研发、设计为重心,主要负责产品的软件开发、硬件整体方案和系统组件设计。公司的研发过程分为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研发完成后产品就进入量产阶段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采购部依据采购需求完成采购订单的下达,并将订单下达至供应商,完成物料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包含软件烧录)、调试、检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自主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结合公司销售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定期制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预测;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完成定制件、委外件等物料采购订单的下达,物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完成物料的检验;生产部门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生产计划、日生产计划,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检验。此外,公司会生产部分通用半成品或成品作为库存,以确保客户订单突然增加时能及时交付。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均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同时根据客户的采购规模及品类、历史回款情况和合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部分客户一定预收货款的比例折扣。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基本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分类代码C358)。
医疗器械行业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医疗器械行业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因此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不明显。医疗器械产品的供给特点之一就是小批量多品种,以满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医疗场景的多样化需求。
(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医疗器械蓝皮书: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未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机遇远大于挑战,仍处于“黄金发展期”,前景广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已经出台并将继续出台,这给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条件;随着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必将不断增长;随着一些高端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高端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速。
(3)康复医疗器械
康复医疗器械指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康复医疗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保健医学一并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四大医学”。作为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能够帮助患者加快身体机能恢复、降低复发率、减少并发症,并可节约总体治疗费用,在医疗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医学、经济和社会价值。从需求上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精神残疾患者、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骨关节肌肉疾病患者、老龄人等需要康复的人群,衍生了巨大的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随着我国三级康复医疗体系的日渐完善,产业政策对康复医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对康复医疗认知度的逐渐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受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慢性病人口数量增加等因素的推动,我国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还将持续增长。公司康复类产品主要聚焦于磁刺激类、电刺激类、电生理类、康复机器人和激光类,这5个前沿领域是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成长较快的领域。
1)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磁刺激技术是继电刺激技术之后发展起来并逐步得到应用的新型康复医疗技术。在中国,磁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起步较晚,2016年前后才逐步规模化推广,产品以经颅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磁刺激仪为主,临床主要应用于精神康复、神经康复和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磁刺激作为新一代的康复治疗技术,设备制造要求精准复杂。经颅磁刺激的定位与治疗深度是诊断与治疗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如何实现精准定位,如何通过产品设计拓展治疗深度是TMS未来规范化应用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TMS市场发展的主要挑战与技术壁垒之一。此外,磁刺激属于高强能量刺激,磁刺激线圈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量,特别是磁刺激盆底肌肉常用到50Hz高频脉冲磁场输出,而经颅磁刺激高频通常仅用到10Hz,因此磁刺激应用于盆底的输出功率更高,散热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磁刺激在盆底的临床应用,也是进入该细分领域主要面临的技术难题。
2)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电刺激治疗技术已经历了超过50年的快速发展,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康复途径,被广泛应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肌骨疼痛康复、神经康复和精神康复等领域,其中以盆底及产后康复、肌骨疼痛康复和神经康复最为主要。
电刺激是能量源康复医疗器械里最大的品类之一,同时也是康复科开科必备产品,它具有种类繁多,市场广阔的特点。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刺激可以对人体组织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以衍生出多种适应症和治疗用途,造就了它的现有产品地位。
电刺激康复器械领域中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其电流强度、波长、波频及电极波波形等的控制都是电刺激器械生产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壁垒,而临床方案有效性、精准可控度及客户体验感等方面有利于增加行业壁垒。近年来,中国电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处于良性发展中,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3)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
伴随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的进步以及医学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电生理技术的精确性、可信度大大提高,电生理类技术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愈发广泛,电生理类医疗器械行业进入成熟发展时期。电生理医疗器械的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表面肌电分析、新生儿脑电分析及生物反馈仪等,被广泛应用于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新生儿科等领域。
电生理器械是一种涉及多学科技术综合应用的综合康复医疗器械,涉及医学、化学、生物学、材料学、电子学,以及机械、软件和图像处理等技术,各类应用物理学和统计学等多种学科,一项成功的电生理产品研发过程还要经历工程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注册审评,对研发和生产都有较高的要求。
电生理器械的应用领域广泛,肌电、诱发电位和脑电等电生理检查在对疾病和损伤的预防以及对康复过程的评价中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通过肌电反馈仪等把电生理学的知识和电刺激技术有效结合运用将会成为未来主要的康复手段,使得其在评估和治疗两个领域都能占据较大市场。
4)康复机器人器械
康复机器人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高端康复医疗技术,是机器人技术与医疗技术结合的产物,可以实现替代/辅助康复治疗师的职能。目前,国内康复机器人的市场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大部分机器人厂商主要提供患者日常生活使用的下肢康复外骨骼机器人产品,拥有成套自主研发系统并已获得研发成果的企业较少。我国康复机器人行业仍处于导入期,行业内各企业纷纷跑马圈地,产业格局还没有形成。今后各厂家能否拥有自主研发体系,可以根据医院等机构需求持续地进行产品迭代,并进行规模化生产制造,结合有效的学术推广,抢先占据国内市场高地,是未来在康复机器人市场的关键成功因素。
康复机器人技术是集康复医学、机械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器人技术等诸多学科为一体的新型交叉研究领域,所涉及的学科广泛,技术高度密集且门槛要求高,因此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有赖于多个学科的同步创新推进。进入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需要在核心技术上有所集成积累,拥有综合的技术整合能力,同时具备丰厚资源可以投入相关领域研究,使用完整的体系解决实际生
产研发中的问题,才可以真正突破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的技术碎片化的技术壁垒。康复机器人在生物智能融合于人工智能的多平台协同技术亦存在诸多挑战。此外,康复机器人的便携舒适性、反馈控制方案、能源持续性使用方案以及全新的材料和制造方案都将成为康复机器人市场发展的重要技术壁垒。
(4)医疗激光器械
激光医学是激光技术和医学相结合的一门学科。由于激光具有定向发光、亮度极高、能量密度极大等特性,其在临床上可用于切割、分离、汽化、融解、烧灼、止血、凝固、封闭、碎石、局部照射等。从应用科室来看,激光诊疗设备已广泛进入到普外科、泌尿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骨科、心血管科、神经外科以及肿瘤科等各个临床科室。公司目前所涉及医疗激光主要为科瑞达钬激光设备,在泌尿外科应用最为成熟,主要运用于泌尿系统碎石手术。根据2014年版《中国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指南》,泌尿系结石是泌尿外科的常见病之一,在泌尿外科住院病人中占居首位,我国泌尿系结石发病率为1%-5%,南方高达5%-10%;年新发病率约为150—200/10万人,其中25%的患者需住院治疗,患者基数越发庞大。近年来伴随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高脂、高嘌呤饮食等不良生活习惯逐渐增加,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发病率长期处于高发状态,我国已成为世界上3大结石高发区之一,泌尿系结石临床需求日益凸显。
钬激光设备在泌尿碎石手术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独特的优势:钬激光是高能量脉冲式激光,利用结石中水分子对激光能量的吸收,导致结石表面和内部含有的水分在瞬间吸能高度汽化膨胀,造成无数连续的微小爆破,并且这些微爆破又产生二次冲激波。由此一来,患者体内的结石在钬激光作用下被层层爆破瓦解,在碎石时间、排净率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其光波可以经由氧化硅石英光纤传导,这种光纤是可曲性的,因此非常适合在内镜下进行治疗。结合腔镜技术,对于阻碍结石排出的远端输尿管狭窄或炎性息肉包裹,可以在碎石时一并用钬激光予以处理,大大提高了结石治疗的一次成功率。同时,钬激光具有良好的方向性,能量的95%被周围的水递质吸收,对周围组织热损伤极小,使用起来非常安全。
经过在泌尿碎石领域多年的应用和发展,钬激光已成为泌尿外科必不可少的设备,且得益于其良好的汽化和切割能力,钬激光在泌尿外科中的应用也在不断向前列腺剜除、膀胱肿瘤等适应症拓展,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康复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厂商数量众多,行业呈现中小企业林立的局面,市场集中度较低。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凭借多年来对于市场的理解和投入,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已在国内上万家医疗及专业机构得到广泛应用,在国内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等细分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
公司致力于通过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康复机器人、激光射频等技术领域,打造康复器械全场景,积极布局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构建全面领先的产品矩阵,将细分市场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战略升级至全场景康复业务,以及泌尿、医美能量源器械两个新兴业务赛道。
公司2022年收购的科瑞达激光公司,是国内首批取得钬激光治疗机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生产能力、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广泛的客户基础,可有效提升公司激光领域技术储备与研发实力,拓宽泌尿市场和产品管线。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紧跟客户需求和技术演变趋势,利用当前技术平台及客户资源等优势,不断拓展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康复领域力争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同时持续研发中高端激光、射频等能量源设备,目标成为国产一线品牌。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1)从适用人群来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人群和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者。
对于产妇人群而言,主要是指针对妇女产后这一特殊时期的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主动的、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包括对产妇心理以及产后子宫、阴道、盆底、乳房、形体、内分泌、营养等内容的咨询、指导和调整,具体指盆底康复、体形恢复、子宫恢复、骨骼恢复和心理康复等,使产妇在分娩后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快速、全面的健康恢复。主要可以预防并治疗的症状包括生产后出现的尿失禁、产后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根据形成原因及影响,产后并发症主要为: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 female pelvic floordysfunction,PFD)和腹直肌分离。WHO研究报告显示,如果缺乏及时正确的盆底及产后康复,产妇的体型体质将不易恢复。
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是一种中老年妇女常见疾病,2018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表于《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的《北京市社区中老年泌尿生殖及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相关因素分析》中明确指出年龄为(53.61±7.06)岁的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病率为65.24%。目前康复治疗项目以产妇为主,中老年患者群体较少,而未来随着中老年女性对于盆底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盆底疾病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中老年女性中有明确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慢性盆腔疼痛等盆底疾病的患者寻求医院盆底康复治疗。
2)从终端机构来看,近年来,盆底及产后康复有从三级医院为主向二级医院、专业康复医院、非医疗机构、社区医院下沉的趋势。此外,民营的非医疗机构也是盆底及产后康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优质康复资源下沉、基层康复的服务能力的提升,将逐步完善现有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
3)从治疗方法来看,从传统的电刺激技术发展到磁刺激技术,磁刺激技术与电刺激技术相互结合补充,通过磁电联合来提高临床疾病治疗效率,患者体验感更佳、依从性更高。此外,射频
作为一种盆底领域新兴技术,通过高频电流产生的热效应刺激成纤维细胞分泌更多的胶原蛋白,恢复盆腔中结缔组织的弹性与韧性,可有效治疗压力性尿失禁、慢性盆腔痛、阴道松弛等症状,具有疗程短、见效快等特点,预计未来在盆底康复领域将加速运用和普及。
(2)医疗激光领域
1)从市场环境看,随着激光诊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促进了医用激光设备的产业化,国际上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用激光设备产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激光医疗产业在规模、核心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国产医疗激光渗透率仍然较低。目前我国的激光医疗设备以进口为主,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比例较小,如国外企业基本垄断了高端眼科治疗设备。国产激光医疗设备以 CO2 激光器、Nd:YAG 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为主体,主要应用方向包括皮肤外科、通用外科手术、泌尿科、心血管疾病等,仍缺乏眼科激光设备、检测与诊断类设备。在皮肤和泌尿外科方向,相关国产设备已有所应用,但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线相对单一。2)从政策环境看,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为医疗激光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06年我国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并首次将激光技术列为我国重点发展的前沿技术开始,我国对于激光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逐渐出台。例如2012年《“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2021年《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重点政策文件均对激光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将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置于战略高度,出台各类政策扶持自主研发和“进口替代”。在政策的不断推动下,越来越多优质的国产医疗激光器械走向市场,国产品牌的市场份额也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激光技术医疗应用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迅速,一批国产医用激光器企业注重技术研发,不同层次激光功率、稳定性、准确性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取得突破,激光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稳步加速。此外,国产医用激光器在功率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方面也取得显著进展,伴随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增强和激光关键技术的整体性突破,我国医用激光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康复机器人领域
康复机器人主要适用于具有运动功能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脑卒中是目前造成中国成年人残疾及运动功能障碍的首要因素。康复机器人的临床应用优势主要在于3个方面:替代康复治疗医师的机械重复操作、精准控制康复治疗过程、结合反馈系统和交互式设计。
报告期内及未来康复机器人市场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康复机器人技术革新,促进整体市场规模扩大。目前中国的计算机技术和机器人控制技术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已为康复机器人的未来发展作好铺垫。同时,康复医学理论的丰富发展,为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提供潜力,催生出功能更强的康复机器人。而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的临床实践效果将持续检验康复理论的正确性并推动理论的发展。
2)国内政策环境长期良好,引导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制造2025》文件于2015年发布,明确提出我国要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等,积极鼓励国内医疗器械的创新。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发展基于机器人、智能视觉与语音交互、脑-机接口、人-机-电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的新型护理康复装备,攻关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助行系统、多模态康复轮椅、外骨骼机器人系统等智能化装备。纲领性政策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的层面上为康复机器人规划了整体方向,多地地方配套政策同步推进,中国康复机器人产业规划政策已具备良好态势。3)国民收入增长带动整体康复医疗行业发展,居民医疗保健意识继续提高,医疗卫生支出呈持续增长,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4)康复机器人市场刚性需求存在供应缺口,潜在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康复机器人市场刚需主要来自患者治疗需求以及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人口结构呈老龄化趋势,脑卒中发病率及致残率持续增长,未来患者治疗需求存在供应缺口;二是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康复机器人因其易于进行繁重反复训练操作的优势,可以填补康复医师劳动力的供应缺口,存在较大市场增长潜力。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医疗器械市场,持续对标各细分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技术发展方向,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加快公司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速度。
(1)磁刺激领域
在磁刺激领域,公司是国内少数完全自主研发的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型化高压医用电源,使磁刺激产品能够满足连续150Hz高脉冲频率、6Tesla高磁场强度的输出要求;自主研发的高效液冷技术和变频控制技术,使磁刺激产品能够满足24小时不停歇的使用需要;自主研发的无线双通道MEP技术以及无线磁触发技术,利用磁场输出同步触发进行肌电诱发电位采集,使磁刺激产品在低于100μs触发延时的情形下有效减小工频干扰的影响,保证肌电诱发电位的实时性采集;此外,公司拥有高强度磁体线圈设计技术、小型化磁刺激平台等磁刺激核心技术。同时,基于临床需求公司正在致力于研究专病专用的刺激线圈以及主被动触发磁刺激技术,以期获得更佳的临床治疗效果。随着脑深部磁刺激技术和精确定位技术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也正在研发磁聚焦技术、自动控制跟踪技术、基于影像的导航定位技术。此外,公司拓展磁刺激设备应用于人体塑形和减脂等医美领域,独特腹部线圈和臀部线圈设计,满足不同人群不同部位治疗需求;采用实时肌肉状态监测模块,实时反馈治疗过程中肌肉收缩状态,实现精准化治疗,解决产后康复、塑形、减脂等需求。
(2)电刺激领域
在电刺激领域,公司将盆底表面肌电定量评估、生物反馈、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等治疗技术整合运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和神经康复领域,开发出了应用于脑卒中康复治疗的对侧控制电刺激技术。此外,公司拥有肌电触发电刺激自动阈值技术、多通道时序电刺激控制技术、双向对称波刺激技术、传感器触发电刺激技术等核心技术,围绕以上技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低频电刺激的临床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目前已基本实现平台一体化、功能模块化、波形多样化、体积便携化的中低频电刺激技术。同时,公司还在积极研究功能性电刺激和智能电刺激技术,进一步拓展主被动结合的电刺激康复领域,同时研究加密算法等多种技术。
(3)电生理领域
在电生理领域,公司基于穿戴式传感器和无线传输技术,在业内率先推出了第一代团体生物反馈技术,可支持超过20个患者同时进行治疗。在新生儿脑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公司拥有视频脑电信号同步技术、多导脑电帽自动识别技术,以及脑电的背景自动识别、睡眠觉醒周期自动判别、爆发抑制和惊厥识别等基于大数据的多种电生理数据自动分析处理算法,进一步提高了算法的准确性,初步开发了多导的脑功能平台、新型一次性脑电帽耗材等,围绕以上技术形成的各项功能为公司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在新生儿脑功能监护及筛查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全面支撑。公司在新生儿脑电领域不断积累数据,应用人工智能的方法,提高背景识别、惊厥等算法的准确性,并积极开发临床上急需的其它新智能算法。同时,公司也在持续推进基于AI的生理指标分析、临床方案智能推荐、新型穿戴式传感器设计及生物反馈技术研究。
(4)康复机器人领域
在康复机器人领域,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下肢、上肢的全周期康复训练和评估的运动康复系列机器人产品,包括X-walk系列和X-locom两个产品系列,将于2022年陆续完成全部上市。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包括外骨骼,高精度传感器,实时力反馈,主被动多模态控制,力矩轨迹混合控制,智能动态减重等核心技术。前后授权受理40余项发明专利,并获得多项红点设计大奖。公司致力于建设患者步态数据库、打造康复机器人专用硬件和算法控制平台、开发适合康复训练的3D虚拟交互场景,并在这些技术和平台的基础上形成了BOGT、镜像和对侧控制训练、iCIMT等多种创新的临床训练方案,有望提高临床训练效果,升级康复科的训练范式,降低一线医疗人员工作强度。公司的机器人产品同时支持把康复的理念向前延伸到早期多科室床边康复,向后覆盖家庭康复,从而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公司在当前机器人产品线上市的同时,还致力于机械机构、硬件和软件平台的不断优化和跨产品共用化,产品核心部件的国产化和自研,提高系统稳定性、不断降低成本,从而保持持续竞争力。
(5)激光射频领域
在激光治疗领域,激光输出脉冲越窄,在病患处的创伤越小,患者痛感越低、红肿越小、误工期越短;同时,单脉冲能量越大,在皮肤上形成的爆破深度越深,在精确的能量控制下,适应症越广。基于此,公司持续加码研发具有脉冲宽度和单脉冲能量指标领先的皮秒激光治疗仪。在业界率先推出了电动手柄控制方案及控制技术,具备了治疗方案管理、手柄类别自动识别、方案一
键设定、用户IC卡授权管理等控制技术。截至目前,已经申请5项专利,其中1项外观专利、1项发明专利已授权,3项发明专利已提交。在射频治疗领域,公司打造了射频治疗仪硬件平台,自主研发了射频发生器,使得射频产品可以持续稳定的输出射频能量;自主研发的自动阻抗匹配技术,使得射频治疗产品能够根据实时采集到的靶组织阻抗自动进行匹配,即保证了治疗时的升温速度,同时也保证了能量输出的效率;针对私密抗衰领域,自主研发了智能温度控制技术,结合高精度传感器、PENNES生物传热模型和温度阻抗即时反馈技术,实现了靶组织在40s内即可升至目标温度,并且温度误差控制在±1℃之内,既保证了治疗效果,缩短了治疗时间,同时提高了治疗时的安全性,有效的避免了治疗时发生的烫伤风险;针对皮肤抗衰和皮下脂肪减少领域,自主研发了静音负压系统,保证了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的体验感;同时结合不同靶组织的特性研发了皮肤抗衰治疗电极和减脂治疗电极,保证了对目标靶组织的精确治疗,确保了产品治疗时的有效性;截至目前,已经申请了21项专利,其中2项专利已获得授权,2项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度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28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软件著作权96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4项、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4项、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项、FDA认证1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33项(报告期内1项外观设计专利已过专利保护期);新增软件著作权4项;新增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FDA认证1项。
(1)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8 | 7 | 122 | 49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19 | 130 | 122 |
外观设计专利 | 7 | 7 | 67 | 57 |
软件著作权 | 4 | 4 | 96 | 96 |
其他 | 0 | 0 | 5 | 0 |
合计 | 23 | 37 | 420 | 324 |
注:“其他”是指“PCT国际专利”。
(2)报告期内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整体情况
注册分类 | 期初数 | 新增数 | 失效数 | 期末数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 4 | 0 | 0 | 4 |
国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 21 | 4 | 1 | 24 |
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 2 | 1 | 0 | 3 |
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1 | 0 | 1 | 0 |
FDA认证 | 0 | 1 | 0 | 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5,699,216.32 | 26,093,449.78 | -1.5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7,354,717.04 | 6,668,962.64 | 10.28 |
研发投入合计 | 33,053,933.36 | 32,762,412.42 | 0.8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04 | 24.43 | -9.3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2.25 | 20.36 | 1.89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磁刺激类 | 4,479.44 | 1,022.27 | 3,520.58 | 1、二代盆底磁设备完成产康及医美市场的上市(FMSII);产品已递交FDA审核;2、塑形磁3月已获取FDA认证,国内临床注册正在持续推进中。3、磁刺激(精康)产品2月正式上市;4、磁刺激仪(功能像)产品完成产品性能检测。 | 1、二代盆底磁设备获取FDA认证;2、塑形磁完成注册临床试验并取得NMAP认证;推进完成产康及医美市场的上市,并海外市场的探索。3、多通道线圈无需手动切换,刺激靶点自动跟踪实现精准输出,优化治疗效果;基于临床需求研究出专病专用的刺激线圈以及压力触发磁刺激技术,以获得更佳的临床治疗效果。 | 1、专利双体位治疗椅实现了盆底刺激与骶神经刺激一键切换,实现评估、反馈、治疗一体功能。形成了变频液冷技术,无线磁触发双通道MEP技术,高强度磁体线圈设计技术,高电流磁体电源设计和小型化磁刺激平台技术;2、塑形磁线圈自动识别;独特腹部双面线圈和臀部专属线圈设计;自定义模块、RMM肌肉监测模块、肌肉状态评估模块 | 1、下一代盆底磁产品应用于妇产科、医疗美容机构、非医疗机构以及泌尿、肛肠、康复科用于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刺激,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用于心境低落、焦虑、失眠、性症状、神经损伤性疾病、腰骶神经功能障碍、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盆底痛的辅助治疗;2、塑形磁产品应用于妇产科、康复科、非医疗机构,通过塑形磁产品,解决产康、塑形、减脂等需求;3、下一代经颅磁产品应用于精神科疾病的精准靶点治疗,预期取得更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如难治性抑郁症的治疗;应用于康复科、精神科以及神经内科对神经功能的检测与评定,以及相关疾病的治疗,如抑郁症、帕金森、焦虑症、失眠、脑卒中后运动功能恢复、强迫症等。 |
等;线圈自动识别、腹部模块、臀部模块、自定义模块、训练记录、治疗评估报告等;3、自动重复定位机器人技术属同行业首创;运动阈值自动检测算法属同行业首创;多通道线圈快速切换技术行业内首创。 | ||||||||
2 | 电刺激类 | 303.15 | 273.46 | 273.46 | 1.物理因子产品原理样机开发中;2.Xformer Kids已于2023年4月正式上市。 | 扩展公司物理因子治疗产品线,提升康复科理疗产品竞争力。 | 1.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多种物理治疗模块自由组合,方便满足康复临床不同的应用场景;2.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 主要应用于妇产相关科室(如妇产科、儿保科、盆底/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康复科、肛肠科及泌尿科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各类盆底功能障碍疾病(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排便障碍等)、产后常见问题(子宫复旧、乳腺疏通、腹直肌分离及腰背痛等)及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
3 | 电生理类 | 744.00 | 162.52 | 538.95 | 1、生物反馈仪(心越II)已于2022年7月 | 1、生物反馈仪(心越II)正式上市, | 1、脑电分析和肌电、心率相 | 1、生物反馈仪(心越II)应用于脑科医院精神科及外 |
正式上市。2、脑功能多导版2023年6月输出第一版功能样机。 | 相对上一代产品工作量减少20%以上,效率提升40%以上。2、二代脑功能产品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结合提高识别准确率;人脸识别综合识别准确率大于90%以上,提高工作效率40%以上。2、国际领先水平。 | 部精神康复机构,适用于焦虑症神经精神疾病的生物反馈治疗。2、二代脑功能产品应用于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用于辅助筛查新生儿缺氧性脑病、出院随访。 | |||||
4 | 康复机器人类 | 1,645.00 | 907.02 | 1,770.89 | 1、2023年上半年康复机器人产品线的X-walk系列产品处于上市后维护阶段。X-walk200在一代基础上完成改进并达到送检状态; 2、脑卒中康复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应用-上下肢运动康复训练机器人产品处于上市后维护阶段,并在一代基础上完成改进并达到送检状态; 3、脑卒中康复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应用-上肢运动康复训练机器人产品处于上市后维护阶段; 4、Xlocom床边主被动产品处于上市后维护阶段,并在一代基础上完成改进并达到送检状态。 | 通过一系列康复机器人产品的开发和上市,形成伟思运动康复产品线。为临床提供智能化、标准化的运动康复产品,提高公司在康复市场产品和方案的整体竞争力。 | 1、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核心技术和产品设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X-walk100实现双向智能自动跟踪,提供基于BOGT的阶梯式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案。目前国内还没有同类产品;3、X-walk200创新的推出下肢外骨骼镜像训练模式,具有较高临床价值;4、X-locom100使用高精度传感器硬件,在业界首推基于3D互动场景的 | 康复机器人将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截瘫患者、偏瘫患者、脑外伤患者恢复步行能力;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
iCIMT训练方案,提高产品智能和临床效果;5、X-locom300采用桌面二维上肢训练方式,结合毫秒级响应信号采集卡、末端抓握反馈传感器、运动控制评估系统,提升产品临床效果。 | ||||||||
5 | 激光射频类 | 4,658.00 | 784.97 | 2,290.83 | 1、皮秒激光治疗仪组长单位与分中心临床试验均已启动,目前临床实验正在快速入组阶段;2、顺利取得高频电灼仪二类医疗注册证与半导体激光三类医疗注册证;3、射频减脂治疗仪主机已完成开发,减脂机器人完成原形样机的开发,预计Q3完成功能样机的开发;4、射频抗衰治疗仪预计Q3完成原形样机的开发 。 | 1、皮秒激光项目预计23年底取得临床报告并提交注册;降低激光器和内部电源的开发成本;实现电动调焦及嵌入式菜单设定方法;实现手柄识别和界面智能切换技术;2、拓展公司能量类技术平台,扩大公司产品线和市场范围;实现集高精度的阻抗检测与自动阻抗匹配技术、实时功率监测技术、实时高精度 | 1、较赛诺龙PicoWay激光具有更加窄的输出脉冲和更加大的输出能量,具有更小的痛感、更加舒适的用户体验和更加广泛的适应症适用空间;2、首创的电动调焦技术和嵌入式菜单设定方法;3、高频电灼仪设计开发温度采集与控制技 | 1、应用于皮肤科、激光科、整形美容科、妇科、产科、医疗美容机构及非医疗机构。半导体激光、光纤应用于泌尿外科、妇科等 2、利用射频能量作用于真皮层与皮下脂肪层,用于腹部、面颈部的减脂塑形。主要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皮肤科、激光科、整形科及医疗美容机构;3、利用射频能量作用于皮肤,用于改善皮肤松弛和皱纹。主要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皮肤科、激光科、整形科及医疗美容机构。 |
温度采集与控制技术、高精度图形图像识别算法与智能运动技术于一体的高端医疗器械产品。3、半导体激光、一次性光纤可市,增加在组织汽化、切割方面的应用,拓宽公司泌尿产品线。4、打造射频极致疗效与体验的智能化产品。 | 术,该技术设计温度采集和控制两个领域,温度采集在于温度传感器的选型、导热介质的选择、温度采集点的选取和温度传感器的放置方法,可以保证温度传感器可以获取到目标区域的温度值。温度控制技术设计依据温度采集速度和射频作用于靶组织升温速度。该控制技术对整个温控过程分段进行控制,确保治疗过程无过温无损伤。4、半导体激光1470nm波长、大功率的应用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6 | 其他类 | 1,596.50 | 155.15 | 1,187.17 | 1、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II代产品开发验证已完成,在民营市场成功上市,同时进行儿童市场的研发阶段;2、智慧云产品完成5家医院设备的信息化定制,形成信息化定制的标准流程;院外系统完成对接两大客户的定制开发,完成平台规范,四类新设备的接入。 | 1、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II代产品在产品架构上进行的优化,使安装、运行、维护更简单便捷。同时更快捷的满足客户功能定制化和数据交互的需求,保证系统运营稳定;2、优化产品功能,提高用户使用粘性,改变上门维护的现状,降低运维成本。 | 1、在定制架构优化后,更方便且有优势;2、针对单机设备和内网系统引入到院内信息系统,方便维护,为更新到全云平台架构做铺垫;运用云平台主流技术和互联网行业的运营模式,融入医疗行业,颠覆传统运营模式。 | 1、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II代应用于精神科、康复科、老年科、神经内科等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2、智慧云产品应用于妇产科、康复科、精神科、老年科、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
合计 | / | 13,426.09 | 3,305.39 | 9,581.87 | / | / | / | / |
情况说明:
① 各在研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新项目立项及子项目结项,会导致预计总投资规模和投入金额的变动;
② 上述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5 | 17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5.18 | 27.0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357.62 | 2,074.8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10 | 12.51 |
注:平均薪酬的人员数量=各月领薪员工数量之和/6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36 | 20.57 |
本科 | 117 | 66.86 |
专科及以下 | 22 | 12.57 |
合计 | 175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2 | 24.0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1 | 63.4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 | 11.4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1.14 |
合计 | 175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备的产品技术平台和研发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四大技术平台,积累掌握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专业化、可拓展的底层技术平台,并基于此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管线。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在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江苏省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公司入选2022年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的战略,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持续扩展产品管线,帮助公司拓展全新的增长空间。凭借技术平台的优势,公司得以围绕具体的细分市场应用领域,不断快速推出适用的新产品和升级技术,保持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多平台的技
术积累,也保障了公司能够提供多元化、多领域的产品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建立有完善的研发设计与开发控制流程体系,对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进行严格把控。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和技术团队,能够依据项目需要,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系统工程师及跨部门的项目团队,保证项目的可靠运行。通过跨部门协作,从源头上保证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最新的技术动态、终端用户的反馈、竞争产品的情况等,确定公司的产品开发策略。同时,公司采取选、用、育、留相结合的人才发展策略,持续不断地对研发进行投入,保证公司研发体系的高效运行。
2.学术引领的营销与渠道体系
公司凭借多年来对于市场的理解和投入,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系统立体的学术推广培训体系,针对产品销售的不同阶段、产品使用者的不同对象、产品治疗功能的不同领域,通过专题工作坊、学术沙龙、科室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公司每年召开多场省级学术推广会议,同时与中国知名医生和国内外学术组织进行合作,持续开展灵活丰富的线上线下学术交流推广活动,推动新技术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和应用,树立了专业的学术口碑与号召力。公司长期坚持用学术的力量引领营销与渠道体系建设,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具备专业临床应用知识、产品知识和营销知识的专业营销支持团队,提供全程医学支持、市场专业推广、多级多元培训、临床运营指导、客户体验回访、售后客服等服务,构建了专业化的营销及支持系统,为公司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品销售、保障产品治疗效果和形成良好市场口碑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与此同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以核心经销商为主体的、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体系,目前公司与全国数百家经销商形成了广泛而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搭建起成熟完善的产品营销网络体系,不断铺设并完善分层分级营销网络,扩大销售范围、拓展销售深度。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已覆盖国内31个省份、直辖市及自治区,覆盖的终端医疗及专业机构过万家,并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和品牌形象,为产品系列的拓展、市场份额的扩大奠定了渠道基础,具备强大的产品商业化能力。此外收购的科瑞达激光在全国范围内超过1500家机构客户,通过与科瑞达共享渠道资源与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刺激和磁刺激设备的应用空间,推动伟思电、磁产品进入泌尿等科室,实现渠道拓展。
3.数字化运营体系与高效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持续加强运营管理体系数字化,借助CRM客户关系管理平台、销售订单管理平台和电子数据监控系统等信息化体系,对生产制造、质量监督、销售流通、客户服务等进行全周期流程管控,以保证生产质量、成本控制、产品交付和售后服务四大方面的专业性,让每个环节的管理可视化、标准化、可溯源。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满意度为中心,致力于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全方位周到服务,持续提升终端体验与服务质量,目前已经形成了成熟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同
时,公司着力推进服务属地化管理建设,增强营销快速反应能力,第一时间响应当地客户需求。周期性主动巡检维护,主动预防故障发生,构建“预防性”服务体系,借助主动巡检维护,不断提高客户粘性,发现客户的潜在设备需求,助力形成新的订单。
4.先进的组织架构与激励机制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体系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公司建立了以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四大技术平台为核心的研发中心;经过持续组织优化调整,形成了以细分业务和科室领域为导向的营销组织架构,主要包括盆底、精康两大营销中心以及医美事业部,为公司各业务线的营销拓展形成专业的体系支撑;此外组建了运营、职能、财管等专业化业务支持中心,能够协同高效地开展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活动,保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在面向市场服务客户的目标指导下,公司设计了预算管理体系、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等运行体系,以保证公司运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及连续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形成了体系化的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为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实现提供人才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以及全年发展目标,稳步有序地推进研发技术、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发展核心驱动力,持续投入在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等技术平台开发建设,同时全力加强渠道覆盖、重点客户开发与科室开拓,2023上半年主要业务呈现稳健增长态势。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大康复主业,全面加强盆底、精神、神经康复等各管线新产品研发创新,丰富公司康复产品矩阵,提升康复一体化解决能力,强化激光、射频等新业务市场开拓,不断提升内部管理质量,改善经营效率,以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健康增长。未来,公司致力于在磁刺激领域成为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康复领域和医美领域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并积极探索海外市场以及TMS治疗抑郁症技术及创新模式。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1,327.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005.9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979.72万元,同比增加6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5.74万元,同比增加8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4.11万元,同比增加141.60%。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税后)为257.0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和所得税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9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94.13%。
(一)坚持研发创新驱动,持续丰富产品管线,夯实中长期竞争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码研发投入并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新增申请专利19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新增授权专利33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展产品管线,布局多元赛道,磁刺激、激光射频、康复机器人等领域新兴产品均取得预期进展:公司塑形磁产品今年3月已完成FDA 510K注册拿证,正在进行国内注册;顺利取得高频电灼仪二类医疗注册证与半导体激光三类医疗注册证,皮秒激光治疗仪也在注册过程中;已形成覆盖上下肢较为全面康复机器人产品矩阵,后续将进一步降本增效,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与商业化水平。同期原有产品顺利迭代上市,二代盆底功能磁刺激仪、二代经颅磁刺激仪、二代团体生物反馈仪均取得良好市场反馈与销售表现。
1、新兴产品研发管线进展顺利
磁技术平台:在盆底功能磁和经颅磁两大磁刺激仪产品外,磁刺激平台延展的新品塑形磁产品项目于2023年3月已获取FDA认证,正在进行国内注册,产品已初步完成上市前准备工作。该产品拥有独特的腹部双面线圈和臀部专属线圈设计,可实时反馈治疗过程中肌肉收缩状态,从而实现精准化治疗,可应用于妇产科、盆底中心、医美机构、产康中心、非医疗机构,解决产康、塑形、减脂等需求。
激光射频技术平台:公司高频电灼仪产品已于2023年2月取得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于7月完成上市活动,本次开发的高频电灼仪全新平台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盆底康复及产后康复的技术领先地位,以高频电流产生的热效应刺激成纤维细胞分泌更多的胶原蛋白,恢复盆腔中结缔组织的弹性与韧性,继续为压力性尿失禁、前/后壁膨出、慢性盆腔痛、阴道松弛等患者服务。
2023年3月,子公司科瑞达激光顺利取得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三类医疗注册证,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激光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种类和技术储备,扩充公司在泌尿外科领域的业务布局,提高公司新领域的拓展能力。
此外,皮秒激光治疗仪,射频抗衰、溶脂研发项目亦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康复机器人技术平台:伴随上肢运动康复训练系统于2023年1月份取得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康复机器人第一代产品已全部完成取证流程,初步形成了覆盖人体上下肢的全周期康复评估和训练的运动康复机器人产品矩阵,其中,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下肢步行外骨骼辅助训练装置荣获2022德国红点产品设计大奖。下半年,康复机器人业务将持续致力于为临床提供智能化、标准化、效果可评估的应用解决方案,提高康复效率和效果,并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持续推进降本工作,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在康复市场中高端产品和方案的整体竞争力。
2、原有产品迭代上市成效显著
磁刺激领域:公司第二代盆底功能磁于2022年7月取得医疗注册证,在盆底及产后康复、医美市场成功上市,该产品将生物反馈与被动刺激完美融合,为客户提供一键自动双靶点、实时坐
姿监测,是一款实现神经、肌肉康复的生物反馈磁产品,有效解决盆底康复患者治疗痛点,上市以来取得良好市场反馈与销售表现。第二代经颅磁刺激仪(用于精神和神经康复)2022年10月取得医疗注册证,2023年2月正式上市,可为客户提供4通道一键切换的多种专用线圈、变频混冷技术支持TBS无限输出的中枢+外周四拍联动设备。上市以来,二代经颅磁在精神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儿童康复等科室普及率和渗透率持续增长,目前已发展成为精神心理、神经传导领域主流的无创神经调控治疗手段,具有较高发展前景和学术研究价值。
电生理领域:第二代团体生物反馈仪产品2022年6月取得相关医疗注册证,9月完成上市,相对上一代产品工作量减少20%以上,效率提升40%以上,可用于调节焦虑及抑郁情绪、失眠等,相比较于药物等治疗方式,生物反馈治疗无药物副作用,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健康手段。其他领域:第二代认知功能障碍评估与训练软件是国内首家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认知治疗软件,是面向精神科、康复科、神经内科和老年科的,改善认知功能的新兴非药物数字疗法,支持病房、门诊、社区、居家多元化治疗场景,全面开启认知功能障碍智慧医疗云时代。
(二)聚焦康复为基石业务,同时着力培养新兴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通过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以及康复机器人等产品,打造康复器械全场景,积极布局康复赛道的主流和高端品类,构建覆盖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运动康复等领域领先的康复器械产品矩阵。
与此同时,公司以收购科瑞达激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泌尿相关科室拓展及激光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持续加码投入医美能量源市场主流的皮秒激光、射频、塑形磁产品,对标国际标杆,助力国产替代进口。
1、以主流及前沿技术满足康复市场需求
四大技术平台:公司从创立初始就建立了以技术实现康复的发展理念,经历了电生理、电刺激、磁刺激和康复机器人技术平台的建设。公司上市后,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又迅速布局了射频和激光技术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建成磁刺激、电刺激/电生理、机器人、激光射频四大技术平台,形成了专业化、可拓展的底层技术平台,为各产品线和业务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在磁刺激领域,公司一直致力于在盆底治疗效率提升、靶点定位及精准治疗、抑郁症的加速治疗、以及磁刺激新适应症的探索等行业痛点和难点形成技术及临床突破,不断提高技术壁垒和应用范围,致力于在磁刺激领域成为全球领先的供应商。
本报告期内,磁技术平台下的盆底功能磁、经颅磁刺激仪,电生理技术平台下的团体生物反馈皆完成了更新迭代与转产上市,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机器人技术平台下的多个运动康复系统也陆续获批注册证,初步形成了覆盖上、下肢康复领域完整的产品矩阵;激光、射频、电刺激平台下多个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均有重点项目在研,并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
三大康复领域:公司致力于为盆底及产后康复、精神康复、神经康复提供市场领先且具有高临床价值的产品。
在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伴随2017年盆底磁刺激上市,公司持续开展盆底磁刺激的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磁电联合”已经成为盆底及产后康复市场获得广泛认可的标准配置,也成功纳入《盆腔器官脱垂的中国诊治指南(2020年版)》。报告期内,公司二代盆底功能磁产品顺利拿证上市,将生物反馈与被动刺激高效融合,有望打造继“Glazer评估”与“磁电联合治疗”之后,盆底康复治疗领域第三次产品革命。
在精神康复领域,2016年公司推出了经颅磁刺激仪,具有无创、无痛、非侵入式的特性,用于抑郁、失眠等精神康复治疗,应用于精神科、精神卫生中心等科室。本报告期内,公司经颅磁刺激仪完成了迭代升级上市,二代经颅磁刺激仪(精康专用)具备多通道、深浅自由组合等多项竞争优势,治疗效果和精准性提升显著。
在神经康复领域,公司的运动康复机器人产品线符合神经康复智能化、标准化的康复需求,二代经颅磁刺激仪(康复专用)为神经康复提供了国际前沿的无创神经调控治疗手段,满足了个性化、精准化的康复需求。后续将结合神经康复需求,积极布局扩充神经康复产品版图,加速构建伟思医疗神经康复领域精品解决方案。
2、以并购和孵化,培育新兴业务
2022年11月,公司成功完成了对科瑞达激光的收购事宜,此次收购是公司从技术到业务的战略布局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科瑞达激光拥有十余年的泌尿科医疗激光领域业务积累,已有稳定客户来源和持续订单需求;公司原有的盆底电刺激、磁刺激产品也已在前列腺炎、神经源性膀胱、膀胱过度活动、女性压力性尿失禁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中使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加强公司对泌尿等科室的进一步覆盖和延伸,带来可靠的渠道拓展机会,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与此同时,科瑞达激光在医用激光领域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研发积累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激光技术方面的自主研发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激光能量平台建设、发展和迭代,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现有在研激光相关产品质量和性能。后续公司将吸取此次产业并购的经验,积极通过具备战略前瞻性的投资并购交易,整合全球范围内的前沿技术,提升现有基石业务在中高端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加大新兴业务的市场份额,同时在新业务领域进行不断探索,为公司积蓄长期而持续的增长动能。
瞄准世界级主流产品,全面布局医美能量源市场。公司能量源设备产品矩阵丰富,覆盖妇产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生活美容等场景下,盆底、女性健康、形体和皮肤等多元化需求。公司对标世界级主流技术和产品,全面布局塑形磁、皮秒激光和射频(私密、溶脂、抗衰),其中,塑形磁可解决塑形、减脂等需求,射频可用于盆底、抗衰和溶脂等需求,皮秒激光可实现祛除纹身及治疗皮肤色素类疾病等功能,公司将抓住国产替代进口的窗口期,在国内充分考虑临床需求和解决方案,通过产品性能、成本、渠道推广、学术和服务等综合优势帮助公司打开医疗美容行业这一消费驱动的成熟市场,目标成为中国医美能量源市场的一线品牌。
(三)完善激励机制,构筑发展新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储备,经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多层次的研发、营销、服务及管理团队。通过“英才计划”的实施,持续优化多层次培训体系,健全和完善了创新奖励机制,积极提升和培养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加大对各类核心骨干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研发、营销等核心人员的待遇。通过持续完善、定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确立公司中长期业绩增长目标,激发员工的持续创新能力与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优化组织架构,匹配技术发展和市场趋势
为适应新业务的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营销体系,增加销售人员编制,提升公司销售团队的战斗力。重点推进营销及服务属地化管理建设,增强营销快速反应能力,加快当地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结合现阶段康复医学亚专科建设和和高端康复技术持续应用的发展趋势,建设并强化以细分业务和科室领域为导向的营销组织架构,不断提升营销和服务团队的学术知识与专业技术水平,从而助推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提高终端市场渗透率。
研发中心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与当下技术产品发展趋势,积极进行组织变革,在原有研发体系的基础上,以项目为核心要素组建BU团队开展研发工作,同步推进新产品研发及老产品迭代同步,快速满足市场和公司战略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行业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应用的竞争,要求公司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并针对下游市场应用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导致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研发投入不能取得预期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产品,或者新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原材料供应等原因无法实现产业化,或者新产品无法顺利完成注册,或者新产品不能得到市场认可并顺利导入市场,则公司的研发投入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存在一定的转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产品研发以市场需求为研发创新导向,持续完善设计开发控制流程,审慎应对研发过程中可能的各种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销商数量的增加,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如果公司未来对经销商管理不当,可能会出现经销商市场推广活动与公司的目标不一致的情形,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的情形,或者经销商与公司、终端客户发生纠纷等情形,从而导致经销商无法有效进行市场推广和终端客户服务,使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受损,并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优化营销渠道,强化经销商管理及考核机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不断提升经销商的合规与风控意识,有效防范经销管理风险。
(三)行业风险
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医疗器械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但是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调整。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监管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而公司不能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关注并研究行业政策,做好战略布局,积极应对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171,327.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5,005.9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979.72万元,同比增加6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5.74万元,同比增加8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34.11万元,同比增加141.60%。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税后)为257.0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和所得税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9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94.1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9,797,179.04 | 134,125,295.83 | 63.87 |
营业成本 | 62,904,969.13 | 35,186,457.96 | 78.78 |
销售费用 | 57,002,353.85 | 37,787,961.75 | 50.85 |
管理费用 | 19,404,081.88 | 18,956,088.39 | 2.36 |
财务费用 | -10,181,224.15 | -7,728,359.34 | 31.74 |
研发费用 | 25,699,216.32 | 26,093,449.78 | -1.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07,501.47 | 854,899.01 | 4,696.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50,370.33 | -4,443,814.57 | 2,108.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84,753.89 | -88,862,864.69 | -44.3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长带来的成本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员薪酬、差旅等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基本持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入“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利润分配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4,584,862.06 | 0.27 | 3,067,615.64 | 0.18 | 49.46 | 主要系预付与经营相关的费用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442,093.15 | 0.49 | 4,314,861.19 | 0.26 | 95.65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000,000.00 | 1.34 | 0 | 0 | 100.00 | 主要系本年新增基金投资所致 |
在建工程 | 164,650,414.66 | 9.61 | 70,441,742.07 | 4.18 | 133.74 | 主要系“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191,294.47 | 0.07 | 1,786,108.55 | 0.11 | -33.30 | 主要系资产折旧所致 |
开发支出 | 9,146,400.63 | 0.53 | 17,610,602.30 | 1.05 | -48.06 | 主要系公司部分研 |
发项目开发阶段结束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33,459.82 | 0.11 | 2,627,125.62 | 0.16 | -30.21 | 主要系项目摊销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62,560.22 | 0.17 | 6,139,546.87 | 0.36 | -53.38 | 主要系上年期末金额转出至“在建工程”所致 |
预收款项 | 2,730,980.91 | 0.16 | 1,602,813.87 | 0.10 | 70.39 | 主要系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7,530,589.75 | 0.44 | 11,890,296.69 | 0.71 | -36.67 | 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履约合同金额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848,074.78 | 0.57 | 24,459,305.35 | 1.45 | -59.74 |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2022年度职工薪酬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72,238,079.90 | 4.22 | 48,751,701.28 | 2.89 | 48.18 | 主要系增加的应付南园项目的工程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1,861.90 | 0.00 | 493,479.82 | 0.03 | -89.49 | 主要系上期末订单都已开票发货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0 | 0 | 0 | 0 | 23,000,000.00 | 0 | 0 | 23,000,000.00 |
合计 | 0 | 0 | 0 | 0 | 23,000,000.00 | 0 | 0 | 23,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 | 15,000,000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投资2个项目,主要为医疗大健康领域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 |
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资合 | 2023年 | 8,000,000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 | 0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3个项目,主要为医疗器械领域 | 融资产 | ||||
合计 | / | 23,000,000 | / | / | / | 0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好翼电子 |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500,000.00 | 100 | 29,583,258.21 | 17,895,166.06 | 22,163,655.14 | 5,407,222.29 |
好乐医疗 | 公司产品的销售 | 5,000,000.00 | 100 | 15,345,827.03 | 10,449,860.30 | 2,556,371.58 | -682,270.94 |
中科伟思 | 机器人项目的研 发、销售 | 30,000,000.00 | 100 | 25,936,699.99 | 25,716,742.78 | 2,338,938.13 | 395,098.72 |
长沙瑞行 | 机器人项目的研发 | 500,000.00 | 100 | 272,658.25 | 272,658.25 | 0.00 | -9,867.68 |
伟思研创 | 工程项目的开发 | 84,860,000.00 | 100 | 277,001,717.71 | 90,554,825.66 | 0.00 | 135,663.93 |
科瑞达 | 激光设备及相关光 机电的生产与销售 | 6,000,000.00 | 100 | 33,348,296.46 | 27,368,192.76 | 21,107,267.34 | 4,467,878.2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6、《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7、《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8、《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何益民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吴家璐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
(1)在公司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
(2)在公司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
(4)学历背景及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从业经历。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程序如下:
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核心技术人员名单,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等相关公告。 |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 | 详见公司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2023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主要包括整机装配、调试、检验等环节,除日常办公大楼人员的洗漱及冲厕废水、餐厨废水等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废包装等固体废物外,无其他主要环境污染物。生活废水排放入园区统一规划设计的雨污分流系统,进入专业污水处理厂;固定废物进行垃圾分类,在园区物业的监督管理下,投放至其指定的分类集中地点,后由园区指定的单位清运。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注1 | 2020年3月2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监事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 | 注2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仇凯、高飞、黄河(已离任)、刘文龙 | 注3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志明达投资 | 注4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张展、杨育琴、苏彩 | 注5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6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7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钟益群、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 | 注8 | 2019年12月10日;约定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9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0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注11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阳和投资 | 注12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公司董事)、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 | 注13 | 2019年12月10日;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14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志愚、钟 | 注15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益群、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6 |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1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1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1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2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2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23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4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王志愚外) | 注25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6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2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2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 | 注2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阳和投资 | 注3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 | 注3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连庆明(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梅东(已离任)、何益民、蔡卫华,监事韩卓(已离任)、石玉岭(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伍夏(已离任)、许金国(已离任)、陈莉莉 | 注32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33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注34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35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伟思医疗 | 注36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37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38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伍夏(已离任)、连庆明(已离任)、许金国、钟益群、陈莉莉、蔡卫华、何益民、梅东(已离任)、胡 | 注39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平、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0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 | 注41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2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3 | 2020年3月1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 | 注44 | 2019年11月25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伟思医疗 | 注45 | 2019年12月1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46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47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 注48 | 2021年1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49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50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1 | 2022年6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2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53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54 | 2023年4月2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1、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钟益群女士、伍夏先生、连庆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梅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石玉岭先生、韩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2、许金国先生于2022年2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金国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伍夏先生于2022年12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河先生于2022年12月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轮值技术官职务。
注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
公司股东、监事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3:
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仇凯、高飞、刘文龙、黄河(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已取得的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
注4:
公司股东阳和投资、志明达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5:
公司股东张展、杨育琴、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8)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钟益群、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1: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信息,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2:
股东阳和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注13: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公司董事)、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连庆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注14:
伟思医疗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志愚、钟益群、许金国、伍夏(已离任)、陈莉莉、连庆明(已离任)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参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控股股东各项义务和责任,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企业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7:
伟思医疗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购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1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1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购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注20:
伟思医疗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23:
伟思医疗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注2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王志愚外)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如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承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2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4)本企业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5)本企业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6)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29: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胡平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0: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阳和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4)本企业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5)本企业承诺在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6)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1:
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苏彩龙、黎晓明、石壮平、谭飞、杨崇祥、周东耀、郑桂华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作为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2:
公司董事连庆明(阳和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已离任)、钟益群(已离任)、伍夏(已离任)、梅东(已离任)、何益民(已离任)、蔡卫华,监事韩卓(已离任)、石玉岭(已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钟益群、伍夏(已离任)、许金国(已离任)、陈莉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4)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5)本人不谋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6)本人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7)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33:
伟思医疗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36:
伟思医疗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3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注38: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3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伍夏(已离任)、连庆明(已离任)、许金国、钟益群、陈莉莉、蔡卫华、何益民(已离任)、梅东(已离任)、胡平、石玉岭(已离任)、韩卓(已离任)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3)本人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40: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①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②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③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注4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志达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①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拥有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③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未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6)“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①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②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③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注4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承诺如下: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现有一项不动产,坐落于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幢,用途为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研、实验、其他辅助设施、车库。伟思医疗在该栋大楼内开展日常办公、科技研发、组装调试等活动,并且该栋大楼也是伟思医疗本次发行上市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作为伟思医疗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本人作出如下确认并承诺:
(1)前述不动产的取得合法合规,不存在权利瑕疵。
(2)如监管部门认为伟思医疗在前述不动产开展组装调试、募投项目实施等活动改变了土地用途的、不符合城市规划相关要求,导致伟思医疗无法继续在前述不动产中开展前述活动且必须搬迁时,本人将协助伟思医疗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合规场所,本人愿意且有能力对伟思医疗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3)本承诺不可撤销。
注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承诺如下:
鉴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上市,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做出承诺如下:
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自有和/或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存在不规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产权瑕疵、实际使用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等),并影响相关主体使用该等土地和/或房屋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本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土地和/或房屋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促使相关主体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其自有和/或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和/或房屋、责令搬迁、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土地和/或房屋瑕疵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本人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予以全额补偿,使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损失。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
注4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关于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承诺如下: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2)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意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45:
伟思医疗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如下:
为建立和健全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公司特承诺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4)股票股利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2)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3)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不符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草案)及本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注46: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47:
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48: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注49: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注50:
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5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注52: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
激励对象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53:
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不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54: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关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1,154,716,955.86 | 1,062,986,960.68 | 1,062,986,960.68 | 1,067,904,771.10 | 796,930,765.09 | 74.63 | 239,252,823.31 | 22.4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体情况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否 | 197,250,000.00 | 197,250,000.00 | 103,031,652.57 | 52.23 | 2024年12月 | 否 | 否 | 详见备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否 | 44,750,000.00 | 44,750,000.00 | 3,049,226.19 | 6.81 | 2024年12月 | 否 | 否 | 详见备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否 | 74,860,000.00 | 79,777,810.42 | 21,617,469.95 | 27.10 | 2024年12月 | 否 | 否 | 详见备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32,718,151.78 | 88.48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是 | 596,126,960.68 | 596,126,960.68 | 536,514,264.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1,062,986,960.68 | 1,067,904,771.10 | 796,930,765.09 | 74.63 |
备注: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有产品的性能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多项核心技术研发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考虑近两年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在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上,适度放缓了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2.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新建,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 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打造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取得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谷管委备〔2021〕107号);2022年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22)宁雨不动产权第0004830号;2022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4202204131101),许可内容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正式动工开建。
2022年11月16日取得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10021(2022)第0436号,施工图审查合格。
2022年11月2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许可内容为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2023年4月28日,完成建筑正负零结构浇筑。
2023年8月8日,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封顶。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具体推进进度及项目预算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完成情况 | 预计总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土地报批及前期 | ①已完成包括土地出让合同,项目备案,不动产证办理等前期工作,《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宁谷管委备〔2021〕107号);②已完成环评、交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114202200198)、《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编号:10021(2022)第0436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③已完 | 6,630.00 | 8.48 | 5,088.80 |
成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决定(文号:雨水〔2022〕213号)、供电方案答复单(用电户编号3203079889010)。 | ||||
设计 | ①已完建筑概念方案及扩初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书》(同上述);②已完成幕墙全套招标图设计;③已完成室内方案设计已基本完成,扩初设计已启动;④已完成弱电智能化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已启动;⑤已完成景观施工图设计;⑥已启动导视方案设计。 | 3,296.00 | 197.30 | 2,171.50 |
基建 | ①获得基坑支护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20114202204131101),基坑支护施工已完成。②获得建筑工程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30114202211221101),项目全面开工。③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地下部分:正负零结构浇筑已完成;地上部分:整体完成二层浇筑,西侧局部完成至顶层屋面浇筑。 | 22,000.00 | 5,315.10 | 8,471.09 |
安装及装修 | ①完成电梯、变配电等采购招标流程;②完成完成幕墙工程招标;③启动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招标流程。 | 19,007.00 | 544.00 | 2,386.96 |
项目估算 | 50,933.00 | 6,064.88 | 18,118.35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8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胡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77,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77,000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王志愚 | 0 | 26,961,547 | 39.29 | 26,961,547 | 26,961,54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平 | 0 | 11,227,132 | 16.36 | 11,227,132 | 11,227,13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志达投资 | 0 | 5,667,943 | 8.26 | 5,667,943 | 5,667,94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阳和投资 | -794,865 | 2,200,321 | 3.2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4,080 | 1,630,000 | 2.3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2,873 | 562,873 | 0.8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志明达投资 | -253,698 | 515,199 | 0.75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7,706 | 457,706 | 0.6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苏彩龙 | 0 | 444,896 | 0.65 | 0 | 0 | 质押 | 3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三组合 | 425,366 | 425,366 | 0.6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阳和投资 | 2,200,3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32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医药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2,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873 |
志明达投资 | 515,19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5,19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7,70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706 |
苏彩龙 | 444,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896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三组合 | 425,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366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401,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1,448 |
赵光明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胡君 | 3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有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4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王志愚与胡平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志愚与胡平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 2、王志愚为志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志达投资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3、苏彩龙为阳和投资董事; 4、阳和投资、苏彩龙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王志愚 | 26,961,547 | 2023-07-21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胡平 | 11,227,132 | 2023-07-21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志达投资 | 5,667,943 | 2023-07-21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志愚与胡平签署了《委托投票协议》; 2、王志愚为志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志达投资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志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26,961,547 | 26,961,547 | 0 | 不适用 |
黎晓明 | 董事 | 172,990 | 172,990 | 0 | 不适用 |
陈莉莉 | 董事、财务总监 | 12,500 | 9,375 | -3,125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 |
胡平 | 监事会主席 | 11,227,132 | 11,227,132 | 0 | 不适用 |
钟益群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2,500 | 9,375 | -3,125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 |
张辉 | 首席运营官 | 15,000 | 11,250 | -3,750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 |
仇凯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000 | 15,000 | -5,000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 |
高飞 | 研发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3,125 | 0 | -3,125 | 因自身资金安排减持 |
刘文龙 | 产品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4,000 | 4,000 | 0 | 不适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王志愚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0 | 0 | 0 | 60,000 |
钟益群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2,500 | 30,000 | 0 | 0 | 42,500 |
陈莉莉 | 董事、财务总监 | 12,500 | 25,000 | 0 | 0 | 37,500 |
张辉 | 首席运营官 | 15,000 | 120,000 | 0 | 0 | 135,000 |
仇凯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0,000 | 135,000 | 0 | 0 | 185,000 |
高飞 | 研发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12,500 | 20,000 | 0 | 0 | 32,500 |
刘文龙 | 产品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10,000 | 20,000 | 0 | 0 | 30,000 |
合计 | / | 112,500 | 410,000 | 0 | 0 | 522,5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5,725,857.26 | 1,248,127,080.9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047,673.96 | 21,109,272.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584,862.06 | 3,067,615.6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679,908.44 | 7,755,487.1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910,088.07 | 34,835,234.8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42,093.15 | 4,314,861.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3,390,482.94 | 1,319,209,552.0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6,345,997.34 | 100,312,677.66 | |
在建工程 | 164,650,414.66 | 70,441,742.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1,294.47 | 1,786,108.55 | |
无形资产 | 101,573,507.58 | 88,868,830.27 | |
开发支出 | 9,146,400.63 | 17,610,602.30 | |
商誉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33,459.82 | 2,627,125.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73,529.37 | 7,914,130.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62,560.22 | 6,139,546.8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9,883,231.88 | 365,006,831.25 | |
资产总计 | 1,713,273,714.82 | 1,684,216,383.2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3,554,817.03 | 19,715,753.17 | |
预收款项 | 2,730,980.91 | 1,602,813.87 | |
合同负债 | 7,530,589.75 | 11,890,296.6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48,074.78 | 24,459,305.35 | |
应交税费 | 18,764,842.35 | 21,135,933.04 | |
其他应付款 | 72,238,079.90 | 48,751,701.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8,750.87 | 1,194,356.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51,861.90 | 493,479.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957,997.49 | 129,243,639.6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5,936.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5,770.77 | 550,724.9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256,199.10 | 26,425,517.22 | |
负债合计 | 163,214,196.59 | 155,669,156.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8,623,867.00 | 68,623,8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94,432,356.96 | 1,091,408,270.30 | |
减:库存股 | 20,032,372.63 | 14,872,933.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311,933.50 | 34,311,933.5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2,723,733.40 | 349,076,088.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0,059,518.23 | 1,528,547,226.4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0,059,518.23 | 1,528,547,226.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13,273,714.82 | 1,684,216,383.26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20,688,120.43 | 1,126,527,546.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0,212,883.37 | 20,097,462.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580,619.29 | 2,507,152.31 | |
其他应收款 | 143,946,848.46 | 88,323,055.8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7,338,768.62 | 31,530,475.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5,641.90 | 941,109.5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6,372,882.07 | 1,269,926,801.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4,399,357.91 | 97,645,337.3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1,294.47 | 1,786,108.55 | |
无形资产 | 56,857,884.80 | 43,178,226.52 | |
开发支出 | 9,146,400.63 | 17,610,602.3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33,459.82 | 2,627,125.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1,850.90 | 278,794.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1,560.22 | 1,043,591.7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9,204,936.32 | 383,792,914.00 | |
资产总计 | 1,645,577,818.39 | 1,653,719,715.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194,443.94 | 18,325,926.32 | |
预收款项 | 1,811,310.81 | 1,575,579.77 | |
合同负债 | 3,232,536.71 | 7,895,517.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93,626.56 | 21,244,882.05 | |
应交税费 | 18,415,935.08 | 19,570,670.31 | |
其他应付款 | 21,430,120.03 | 32,535,399.2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38,750.87 | 1,194,356.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06.16 | 147,426.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77,032,830.16 | 102,489,758.7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
负债合计 | 103,517,322.00 | 128,364,550.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8,623,867.00 | 68,623,86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01,031,918.06 | 1,098,007,831.40 | |
减:库存股 | 20,032,372.63 | 14,872,933.2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311,933.50 | 34,311,933.50 | |
未分配利润 | 358,125,150.46 | 339,284,465.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42,060,496.39 | 1,525,355,164.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45,577,818.39 | 1,653,719,715.44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9,797,179.04 | 134,125,295.83 | |
其中:营业收入 | 219,797,179.04 | 134,125,295.8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7,628,681.02 | 111,887,744.99 | |
其中:营业成本 | 62,904,969.13 | 35,186,457.9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799,283.99 | 1,592,146.45 | |
销售费用 | 57,002,353.85 | 37,787,961.75 | |
管理费用 | 19,404,081.88 | 18,956,088.39 | |
研发费用 | 25,699,216.32 | 26,093,449.78 | |
财务费用 | -10,181,224.15 | -7,728,359.34 |
其中:利息费用 | 632,475.10 | 72,300.84 | |
利息收入 | 10,836,267.26 | 7,817,109.33 | |
加:其他收益 | 9,708,986.35 | 7,073,523.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37,379.82 | 10,267,855.7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6,784.02 | 97,626.6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14.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6,861,894.31 | 39,676,556.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1,062.90 | 1,081,034.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090.49 | 3,176.8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487,866.72 | 40,754,414.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6,930,486.85 | 2,497,607.5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338 | 0.56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337 | 0.55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7,616,834.59 | 126,466,679.39 | |
减:营业成本 | 63,696,107.07 | 33,252,340.94 | |
税金及附加 | 2,595,247.66 | 1,517,211.79 | |
销售费用 | 50,560,332.99 | 34,028,093.08 | |
管理费用 | 17,230,980.89 | 18,725,082.94 | |
研发费用 | 22,337,409.49 | 24,524,098.82 | |
财务费用 | -8,957,995.38 | -7,508,141.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632,475.10 | 72,300.84 | |
利息收入 | 9,623,918.83 | 7,594,344.01 | |
加:其他收益 | 8,748,668.13 | 6,830,204.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26,248.32 | 10,036,017.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0,338.57 | 99,201.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339,329.75 | 38,893,416.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1,062.90 | 909,150.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3,360.41 | 3,176.8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007,032.24 | 39,799,389.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8,256,612.24 | 2,772,463.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750,420.00 | 37,026,925.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750,420.00 | 37,026,925.8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750,420.00 | 37,026,925.8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2,597,582.02 | 137,378,462.0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417,628.32 | 2,927,305.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69,753.00 | 18,189,345.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6,084,963.34 | 158,495,112.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186,919.73 | 32,302,891.2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079,927.22 | 70,650,833.2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927,663.08 | 28,354,254.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882,951.84 | 26,332,234.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077,461.87 | 157,640,213.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07,501.47 | 854,899.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17,000,000.00 | 2,262,4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37,379.82 | 10,267,855.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14.1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 | 6,1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3,541,193.96 | 2,278,817,855.7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6,991,564.29 | 20,861,670.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40,000,000.00 | 2,262,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7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1,691,564.29 | 2,283,261,670.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150,370.33 | -4,443,814.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21,665.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1,66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275,044.86 | 83,851,484.7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9,709.03 | 15,633,044.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484,753.89 | 99,484,529.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84,753.89 | -88,862,864.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627,622.75 | -92,451,780.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7,672,650.18 | 1,361,314,661.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1,045,027.43 | 1,268,862,881.69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8,654,184.24 | 143,665,719.4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37,392.95 | 2,826,987.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94,008.09 | 17,560,574.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185,585.28 | 164,053,281.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649,675.02 | 30,388,223.0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4,422,705.15 | 64,906,252.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797,176.26 | 28,082,886.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79,880.72 | 23,508,433.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149,437.15 | 146,885,795.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36,148.13 | 17,167,486.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4,000,000.00 | 2,182,9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626,248.32 | 10,036,017.7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8,626,248.32 | 2,198,936,017.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52,814.46 | 6,245,297.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77,000,000.00 | 2,182,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7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000,000.00 | 31,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9,552,814.46 | 2,220,145,297.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926,566.14 | -21,209,279.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21,665.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21,66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275,044.86 | 83,851,484.7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9,709.03 | 15,633,044.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484,753.89 | 99,484,529.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84,753.89 | -88,862,864.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375,171.90 | -92,904,657.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6,073,115.35 | 1,305,908,878.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697,943.45 | 1,213,004,221.08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091,408,270.30 | 14,872,933.20 | 34,311,933.50 | 349,076,088.83 | 1,528,547,226.43 | 1,528,547,226.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623,867.00 | 1,091,408,270.30 | 14,872,933.20 | 34,311,933.50 | 349,076,088.83 | 1,528,547,226.43 | 1,528,547,226.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024,086.66 | 5,159,439.43 | 23,647,644.57 | 21,512,291.80 | 21,512,291.80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557,379.87 | 70,557,379.87 | 70,557,379.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24,086.66 | 5,159,439.43 | -2,135,352.77 | -2,135,352.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24,086.66 | 3,024,086.66 | 3,024,086.66 | ||||||||||||
4.其他 | 5,159,439.43 | -5,159,439.43 | -5,159,439.43 | ||||||||||||
(三)利润分配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094,432,356.96 | 20,032,372.63 | 34,311,933.50 | 372,723,733.40 | 1,550,059,518.23 | 1,550,059,518.2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346,667.00 | 1,086,246,452.29 | 34,173,333.50 | 344,296,418.09 | 1,533,062,870.88 | 1,533,062,870.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346,667.00 | 1,086,246,452.29 | 34,173,333.50 | 344,296,418.09 | 1,533,062,870.88 | 1,533,062,870.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700.00 | 17,145,022.49 | 14,872,933.20 | 136,350.00 | -50,787,170.78 | -48,106,031.49 | -48,106,031.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256,806.47 | 38,256,806.47 | 38,256,806.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700.00 | 17,145,022.49 | 14,872,933.20 | 2,544,789.29 | 2,544,789.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700.00 | 10,348,965.00 | 10,621,665.00 | 10,621,66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 | 6,796,057.49 | 6,796,057.49 | 6,796,057.49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872,933.20 | -14,872,933.20 | -14,872,933.20 | ||||||||||||
(三)利润分配 | 136,350.00 | -89,043,977.25 | -88,907,627.25 | -88,907,627.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6,350.00 | -136,35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907,627.25 | -88,907,627.25 | -88,907,627.2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619,367.00 | 1,103,391,474.78 | 14,872,933.20 | 34,309,683.50 | 293,509,247.31 | 1,484,956,839.39 | 1,484,956,839.39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098,007,831.40 | 14,872,933.20 | 34,311,933.50 | 339,284,465.76 | 1,525,355,164.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623,867.00 | 1,098,007,831.40 | 14,872,933.20 | 34,311,933.50 | 339,284,465.76 | 1,525,355,164.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24,086.66 | 5,159,439.43 | 18,840,684.70 | 16,705,331.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750,420.00 | 65,750,42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24,086.66 | 5,159,439.43 | -2,135,352.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024,086.66 | 3,024,086.66 | |||||||||
4.其他 | 5,159,439.43 | -5,159,439.43 | |||||||||
(三)利润分配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909,735.30 | -46,909,735.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623,867.00 | 1,101,031,918.06 | 20,032,372.63 | 34,311,933.50 | 358,125,150.46 | 1,542,060,496.39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8,346,667.00 | 1,092,846,013.39 | 34,173,333.50 | 335,839,818.99 | 1,531,205,832.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346,667.00 | 1,092,846,013.39 | 34,173,333.50 | 335,839,818.99 | 1,531,205,832.8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700.00 | 17,145,022.49 | 14,872,933.20 | 136,350.00 | -52,017,051.37 | -49,335,912.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026,925.88 | 37,026,925.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700.00 | 17,145,022.49 | 14,872,933.20 | 2,544,789.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700.00 | 10,348,965.00 | 10,621,665.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96,057.49 | 6,796,057.49 | |||||||||
4.其他 | 14,872,933.20 | - 14,872,933.20 | |||||||||
(三)利润分配 | 136,350.00 | -89,043,977.25 | -88,907,627.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6,350.00 | -136,35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8,907,627.25 | -88,907,627.2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8,619,367.00 | 1,109,991,035.88 | 14,872,933.20 | 34,309,683.50 | 283,822,767.62 | 1,481,869,920.80 |
公司负责人:王志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莉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文菁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南京伟思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伟思”)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伟思成立于2001年1月10日。
202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7217994654 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要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公司总部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收入”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
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一年以内 | 5% | 5% |
一至二年 | 10% | 10% |
二至三年 | 50% | 50% |
三年以上 | 100% | 100% |
对于政府及事业单位应收款项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 12、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5)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三、11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B、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按附注三、6进行处理。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
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10~40 | 0%~5% | 2.375~10.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生产及研发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6% |
出租产品 | 直线法 | 2 | 0% | 50.00% |
周转机 | 直线法 | 2 | 0% | 50.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00~31.66%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 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年 |
办公软件 | 10年 |
其他 | 10年 |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结合医疗器械行业特性及本公司研发经验,本公司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研发项目,如不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项目通过临床试验单位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审核并取得《伦理审查批件》为资本化时点;需要临床批件情况下以取得临床批件为资本化时点。另外其他项目在项目研究阶段结束后,经鉴定,其实验数据可达到预期要求并经公司审批,出具项目无技术风险的评审报告作为资本化开始时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受益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项 目 | 受益期 |
字库使用权 | 3年 |
房屋装修费 | 5年 |
咨询费 | 2年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
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以终端客户验收报告签署时作为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对于合同约定不需要安装的产品,以货物发出后,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终端客户等签收时,作为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但初始确认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除外。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
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
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三28及附注三34。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收入适用 6%的增值税税率。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即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母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2240),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优惠政策。
(2)本公司子公司-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 2022 年第 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税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子公司-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符合上述规定,本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41,045,027.43 | 1,232,509,784.12 |
其他货币资金 | 15,162,866.06 | |
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 4,680,829.83 | 454,430.73 |
合计 | 1,145,725,857.26 | 1,248,127,080.9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5,566,877.63 |
1年以内小计 | 25,566,877.63 |
1至2年 | 2,286,805.80 |
2至3年 | 1,402,030.00 |
3年以上 | 422,180.59 |
合计 | 29,677,894.0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77,894.02 | 100.00 | 2,630,220.06 | 8.86 | 27,047,673.96 | 23,535,651.26 | 100.00 | 2,426,379.01 | 10.31 | 21,109,272.2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677,894.02 | 100.00 | 2,630,220.06 | 8.86 | 27,047,673.96 | 23,535,651.26 | 100.00 | 2,426,379.01 | 10.31 | 21,109,272.25 |
合计 | 29,677,894.02 | / | 2,630,220.06 | / | 27,047,673.96 | 23,535,651.26 | / | 2,426,379.01 | / | 21,109,272.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25,566,877.63 | 1,278,343.89 | 5.00 |
一至二年 | 2,286,805.80 | 228,680.58 | 10.00 |
二至三年 | 1,402,030.00 | 701,015.00 | 50.00 |
三年以上 | 422,180.59 | 422,180.59 | 100.00 |
合计 | 29,677,894.02 | 2,630,220.06 | 8.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26,379.01 | 203,841.05 | 2,630,220.06 | |||
合计 | 2,426,379.01 | 203,841.05 | 2,630,220.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840,000.00 | 6.20 | 92,000.00 |
第二名 | 1,050,850.00 | 3.54 | 52,542.50 |
第三名 | 1,007,000.00 | 3.39 | 50,350.00 |
第四名 | 845,000.00 | 2.85 | 42,250.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五名 | 811,500.00 | 2.73 | 405,750.00 |
合 计 | 5,554,350.00 | 18.71 | 642,892.5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84,862.06 | 100.00 | 2,602,496.64 | 84.84 |
1至2年 | 465,119.00 | 15.16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4,584,862.06 | 100.00 | 3,067,615.6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第一名 | 508,083.00 | 11.08 |
第二名 | 445,775.95 | 9.72 |
第三名 | 373,282.00 | 8.14 |
第四名 | 283,000.00 | 6.17 |
第五名 | 156,706.50 | 3.42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合 计 | 1,766,847.45 | 38.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679,908.44 | 7,755,487.17 |
合计 | 5,679,908.44 | 7,755,487.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4,589,594.68 |
1年以内小计 | 4,589,594.68 |
1至2年 | 1,015,621.00 |
2至3年 | 214,070.00 |
3年以上 | 69,010.92 |
合计 | 5,888,296.60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66,851.42 | 2,480,830.78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547,453.27 | 581,582.25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873,991.91 | 5,048,519.33 |
合计 | 5,888,296.60 | 8,110,932.36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5,445.19 | 355,445.1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47,057.03 | 147,057.0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08,388.16 | 208,388.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5,445.19 | 147,057.03 | 208,388.16 | |||
其中:账龄组合 | 355,445.19 | 147,057.03 | 208,388.16 | |||
合计 | 355,445.19 | 147,057.03 | 208,388.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3,873,991.91 | 一年以内 | 65.79 | |
第二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0 | 一年以内 | 16.98 | |
第三名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242,196.64 | 一年以内 | 4.11 | 12,109.83 |
第四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02,205.00 | 一至二年 | 3.43 | 20,220.50 |
第五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107,505.78 | 一年以内 | 1.83 | 5,375.29 |
合计 | / | 5,425,899.33 | 92.14 | 37,705.62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第一名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873,991.91 | 一年以内 | 2023年7-12月 |
其他说明:
无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617,288.59 | 22,617,288.59 | 18,760,151.75 | 18,760,151.75 | ||
在产品 | 4,725,926.02 | 4,725,926.02 | 2,480,759.45 | 2,480,759.45 | ||
库存商品 | 4,512,516.65 | 4,512,516.65 | 5,177,154.24 | 5,177,154.24 | ||
合同履约成本 | 26,821.84 | 26,821.84 | 51,376.44 | 51,376.44 | ||
发出商品 | 1,843,207.49 | 1,843,207.49 | 2,798,287.85 | 2,798,287.85 | ||
半成品 | 8,112,743.26 | 8,112,743.26 | 5,558,888.85 | 5,558,888.85 | ||
委托加工物资 | 71,584.22 | 71,584.22 | 8,616.27 | 8,616.27 | ||
合计 | 41,910,088.07 | 41,910,088.07 | 34,835,234.85 | 34,835,234.8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7,829,582.09 | 2,982,849.23 |
服务费 | 555,948.44 | 788,630.12 |
待摊房租物业费 | 4,571.60 | 230,050.36 |
预缴所得税 | 2,152.43 | 170,489.60 |
待认证进项税 | 10,047.17 | |
其他 | 49,838.59 | 132,794.71 |
合计 | 8,442,093.15 | 4,314,861.19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常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0.00 | 0.00 |
苏州旸昀曜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0.00 | 0.00 |
合计 | 23,000,00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345,997.34 | 100,312,677.6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6,345,997.34 | 100,312,677.6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生产及研发设备 | 周转机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386,104.06 | 5,587,543.48 | 15,997,283.76 | 3,690,921.83 | 12,807,628.64 | 134,469,481.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9,907.63 | 954,407.63 | 199,713.29 | 2,364,028.55 | ||
(1)购置 | 1,209,907.63 | 954,407.63 | 199,713.29 | 2,364,028.5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98.33 | 16,239.31 | 30,385.07 | 54,922.71 | ||
(1)处置或报废 | 8,298.33 | 16,239.31 | 30,385.07 | 54,922.71 | ||
4.期末余额 | 96,386,104.06 | 5,579,245.15 | 17,190,952.08 | 4,645,329.46 | 12,976,956.86 | 136,778,587.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462,088.66 | 2,023,351.28 | 5,058,382.46 | 671,331.44 | 8,941,650.27 | 34,156,804.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8,307.51 | 437,361.73 | 1,624,679.18 | 1,020,672.35 | 1,129,405.04 | 6,320,425.81 |
(1)计提 | 2,108,307.51 | 437,361.73 | 1,624,679.18 | 1,020,672.35 | 1,129,405.04 | 6,320,425.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70.95 | 15,427.34 | 26,841.36 | 44,639.65 | ||
(1)处置或报废 | 2,370.95 | 15,427.34 | 26,841.36 | 44,639.65 | ||
4.期末余额 | 19,570,396.17 | 2,458,342.06 | 6,667,634.30 | 1,692,003.79 | 10,044,213.95 | 40,432,590.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815,707.89 | 3,120,903.09 | 10,523,317.78 | 2,953,325.67 | 2,932,742.91 | 96,345,997.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924,015.40 | 3,564,192.20 | 10,938,901.30 | 3,019,590.39 | 3,865,978.37 | 100,312,677.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4,650,414.66 | 70,441,742.0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64,650,414.66 | 70,441,742.0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 | 164,650,414.66 | 164,650,414.66 | 70,441,742.07 | 70,441,742.07 | ||
合计 | 164,650,414.66 | 164,650,414.66 | 70,441,742.07 | 70,441,742.0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 | 500,000,000.00 | 70,441,742.07 | 94,208,672.59 | 164,650,414.66 | 32.93 | 32.93% | 自筹+募集资金 | |||||
合计 | 500,000,000.00 | 70,441,742.07 | 94,208,672.59 | 164,650,414.6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65,364.87 | 4,165,364.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165,364.87 | 4,165,364.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79,256.32 | 2,379,256.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4,814.08 | 594,814.08 |
(1)计提 | 594,814.08 | 594,814.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74,070.40 | 2,974,070.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91,294.47 | 1,191,294.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6,108.55 | 1,786,108.5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239,736.32 | 46,000,312.31 | 6,708,292.41 | 12,000.00 | 102,960,341.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18,918.71 | 129,737.86 | 15,948,656.57 | ||
(1)购置 | 129,737.86 | 129,737.86 | |||
(2)内部研发 | 15,818,918.71 | 15,818,918.7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239,736.32 | 61,819,231.02 | 6,838,030.27 | 12,000.00 | 118,908,997.6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961,509.74 | 8,885,045.31 | 2,244,755.72 | 200.00 | 14,091,510.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2,445.30 | 2,410,616.43 | 320,317.53 | 600.00 | 3,243,979.26 |
(1)计提 | 512,445.30 | 2,410,616.43 | 320,317.53 | 600.00 | 3,243,979.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73,955.04 | 11,295,661.74 | 2,565,073.25 | 800.00 | 17,335,490.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765,781.28 | 50,523,569.28 | 4,272,957.02 | 11,200.00 | 101,573,507.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278,226.58 | 37,115,267.00 | 4,463,536.69 | 11,800.00 | 88,868,830.2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3.3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项目1 | 7,240,260.43 | 7,240,260.43 | ||||||
项目2 | 6,985,269.31 | 1,593,388.97 | 8,578,658.28 | |||||
项目3 | 3,385,072.56 | 2,403,869.72 | 5,788,942.28 | |||||
项目4 | 3,357,458.35 | 3,357,458.35 | ||||||
合计 | 17,610,602.30 | 7,354,717.04 | 15,818,918.71 | 9,146,400.63 |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
合计 | 69,306,067.79 | 69,306,067.7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字库使用权 | 271,250.65 | 56,848.44 | 214,402.21 |
房屋装修费 | 1,105,875.00 | 100,727.09 | 212,544.42 | 994,057.67 | |
咨询费 | 1,249,999.97 | 625,000.03 | 624,999.94 | ||
合计 | 2,627,125.62 | 100,727.09 | 894,392.89 | 1,833,459.8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2,838,492.68 | 444,440.69 | 2,781,824.20 | 377,849.06 |
销售返利 | 33,256.50 | 4,988.48 | ||
可抵扣亏损 | 26,760,886.23 | 6,517,283.44 | 29,043,796.62 | 5,934,881.30 |
股权激励 | 3,629,640.18 | 544,446.03 | 605,553.52 | 90,833.0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60,240.75 | 10,628,940.62 | 1,594,341.08 | |
租赁负债 | 1,238,750.87 | 185,812.63 | 1,194,356.39 | 179,153.46 |
合计 | 34,467,769.96 | 10,152,223.54 | 44,287,727.85 | 8,182,046.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438,471.82 | 515,770.77 | 3,671,499.67 | 550,724.95 |
使用权资产 | 1,191,294.47 | 178,694.17 | 1,786,108.55 | 267,916.29 |
合计 | 4,629,766.29 | 694,464.94 | 5,457,608.22 | 818,641.2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8,694.17 | 9,973,529.37 | 267,916.29 | 7,914,130.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8,694.17 | 515,770.77 | 267,916.29 | 550,724.9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27,341.75 | 217,474.07 |
合计 | 227,341.75 | 217,474.0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 | 217,474.07 | 217,474.07 | |
2028年 | 9,867.68 | ||
合计 | 227,341.75 | 217,474.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子公司-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将于 2026 年及2028年到期。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购建长期资产款项 | 2,862,560.22 | 2,862,560.22 | 6,139,546.87 | 6,139,546.87 | ||
合计 | 2,862,560.22 | 2,862,560.22 | 6,139,546.87 | 6,139,546.8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3,554,817.03 | 19,715,753.17 |
合计 | 23,554,817.03 | 19,715,753.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730,980.91 | 1,602,813.87 |
合计 | 2,730,980.91 | 1,602,813.8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530,589.75 | 11,857,040.19 |
销售返利 | 33,256.50 | |
合计 | 7,530,589.75 | 11,890,296.6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091,426.44 | 71,764,066.47 | 86,007,418.13 | 9,848,074.7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99,677.93 | 3,199,677.93 | ||
三、辞退福利 | 367,878.91 | 477,256.95 | 845,135.86 | |
合计 | 24,459,305.35 | 75,441,001.35 | 90,052,231.92 | 9,848,074.7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080,922.15 | 65,580,480.51 | 79,822,581.55 | 9,838,821.11 |
二、职工福利费 | 2,706,555.01 | 2,706,555.01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39,419.16 | 1,639,419.1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92,369.50 | 1,392,369.50 | ||
工伤保险费 | 121,164.10 | 121,164.10 | ||
生育保险费 | 125,885.56 | 125,885.56 | ||
四、住房公积金 | 900.00 | 1,807,175.60 | 1,808,075.6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604.29 | 30,436.19 | 30,786.81 | 9,253.6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24,091,426.44 | 71,764,066.47 | 86,007,418.13 | 9,848,074.7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00,415.81 | 3,100,415.81 | ||
2、失业保险费 | 99,262.12 | 99,262.1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99,677.93 | 3,199,677.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27,882.64 | 9,984,165.97 |
企业所得税 | 6,086,097.08 | 4,626,468.57 |
个人所得税 | 7,518,791.75 | 5,050,389.8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0,192.13 | 667,786.80 |
教育费附加 | 214,423.23 | 476,990.66 |
房产税 | 253,572.34 | 253,572.34 |
其他税金 | 63,883.18 | 76,558.84 |
合计 | 18,764,842.35 | 21,135,933.0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2,238,079.90 | 48,751,701.28 |
合计 | 72,238,079.90 | 48,751,701.28 |
其他说明: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50,750,732.81 | 15,080,967.67 |
保证金及押金 | 14,661,835.33 | 12,226,033.40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5,407,542.84 | 20,107,542.84 |
其他暂收及应付款 | 1,417,968.92 | 1,337,157.37 |
合计 | 72,238,079.90 | 48,751,701.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38,750.87 | 1,194,356.39 |
合计 | 1,238,750.87 | 1,194,356.3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金 | 51,861.90 | 493,479.82 |
合计 | 51,861.90 | 493,479.8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238,750.87 | 1,194,356.3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38,750.87 | 1,194,356.39 |
合计 | 0 | 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29,736,000.00 | 29,736,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51,508.16 | 3,861,207.73 |
合计 | 26,484,491.84 | 25,874,792.27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55,936.49 | 255,936.49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255,936.49 | 255,936.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8,623,867.00 | 68,623,867.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90,889,333.05 | 1,090,889,333.05 |
其他资本公积 | 518,937.25 | 3,024,086.66 | 3,543,023.91 | |
合计 | 1,091,408,270.30 | 3,024,086.66 | 1,094,432,356.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4,872,933.20 | 5,159,439.43 | 20,032,372.63 | |
合计 | 14,872,933.20 | 5,159,439.43 | 20,032,372.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311,933.50 | 34,311,933.50 | ||
合计 | 34,311,933.50 | 34,311,933.5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9,076,088.83 | 344,296,418.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9,076,088.83 | 344,296,418.0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557,379.87 | 93,825,897.9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8,600.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分配现金股利 | 46,909,735.30 | 88,907,627.2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2,723,733.40 | 349,076,088.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545,538.05 | 62,850,245.30 | 133,147,624.80 | 35,116,471.60 |
其他业务 | 2,251,640.99 | 54,723.83 | 977,671.03 | 69,986.36 |
合计 | 219,797,179.04 | 62,904,969.13 | 134,125,295.83 | 35,186,457.9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530,589.75元,其中:
7,530,589.7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9,311.74 | 587,670.33 |
教育费附加 | 899,508.57 | 419,744.62 |
房产税 | 507,144.68 | 507,144.68 |
其他 | 133,319.00 | 77,586.82 |
合计 | 2,799,283.99 | 1,592,146.4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719,341.25 | 26,547,981.57 |
市场推广费 | 9,865,353.25 | 2,951,137.51 |
交通差旅费 | 4,812,796.63 | 3,006,043.69 |
售后费用 | 2,677,869.98 | 1,450,647.63 |
业务招待费 | 1,642,621.54 | 811,629.93 |
物流费 | 674,940.28 | 344,393.75 |
股份支付费用 | 1,027,635.88 | 1,367,918.51 |
其他 | 1,581,795.04 | 1,308,209.16 |
合计 | 57,002,353.85 | 37,787,961.7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720,838.58 | 8,487,226.10 |
办公费 | 973,783.49 | 730,120.68 |
水电物业费 | 1,042,866.86 | 930,276.42 |
折旧及摊销 | 3,568,473.40 | 3,156,995.47 |
业务招待费 | 438,186.62 | 529,934.89 |
咨询及服务费用 | 1,758,048.29 | 1,208,162.17 |
租赁费 | 328,158.92 | 232,316.70 |
交通差旅费 | 131,646.83 | 141,686.53 |
招聘培训费 | 447,791.83 | 724,226.82 |
股份支付费用 | 857,316.51 | 2,656,373.23 |
其他 | 136,970.55 | 158,769.38 |
合计 | 19,404,081.88 | 18,956,088.3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87,208.06 | 15,218,711.28 |
折旧及摊销 | 2,209,478.18 | 1,549,641.15 |
材料能源费 | 1,430,830.68 | 2,358,066.87 |
试验、认证、评审费 | 1,367,268.86 | 867,911.00 |
差旅费 | 294,705.45 | 9,618.70 |
股份支付费用 | 1,139,134.27 | 5,314,360.63 |
其他 | 570,590.82 | 775,140.15 |
合计 | 25,699,216.32 | 26,093,449.7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32,475.10 | 72,300.84 |
利息收入 | -10,836,267.26 | -7,817,109.33 |
手续费 | 22,568.01 | 16,449.15 |
合计 | -10,181,224.15 | -7,728,359.3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增值税退税收入 | 9,243,100.90 | 5,119,996.02 |
其他政府补助 | 233,468.03 | 1,746,254.14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2,417.42 | 207,273.16 |
合计 | 9,708,986.35 | 7,073,523.32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取得的收益 | 5,037,379.82 | 10,267,855.72 |
合计 | 5,037,379.82 | 10,267,855.7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56,784.02 | 97,626.68 |
合计 | -56,784.02 | 97,626.6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3,814.14 | |
合计 | 3,81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没收保证金 | 660,000.00 | 1,020,000.00 | 660,000.00 |
其他 | 11,062.90 | 61,034.37 | 11,062.90 |
合计 | 671,062.90 | 1,081,034.37 | 671,062.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45,090.49 | 3,176.87 | 45,090.49 |
合计 | 45,090.49 | 3,176.87 | 45,090.4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024,840.28 | 4,023,975.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94,353.43 | -1,526,368.00 |
合计 | 6,930,486.85 | 2,497,607.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487,866.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623,180.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108.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81,459.5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5,262.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466.9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3,658,070.84 |
所得税费用 | 6,930,486.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保证金、押金 | 5,727,000.00 | 5,160,000.00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6,609,868.16 | 8,810,973.21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89,404.52 | 3,950,064.51 |
其他 | 243,480.32 | 268,307.53 |
合计 | 13,069,753.00 | 18,189,345.2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32,137,951.84 | 24,620,314.25 |
支付的保证金、押金 | 745,000.00 | 1,711,920.00 |
合计 | 32,882,951.84 | 26,332,234.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保证金 | 1,500,000.00 | 6,000,000.00 |
其他 | 15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 | 6,1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回购股份 | 5,159,439.43 | 14,872,933.20 |
支付使用权资产的租赁费用 | 676,260.23 | |
其他 | 50,269.60 | 83,851.48 |
合计 | 5,209,709.03 | 15,633,044.9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557,379.87 | 38,256,806.4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6,784.02 | -97,626.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20,425.81 | 4,529,047.9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94,814.08 | 594,814.08 |
无形资产摊销 | 3,243,979.26 | 1,641,773.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4,392.89 | 816,059.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14.1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83.06 | 3,176.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4,094.05 | 72,300.8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37,379.82 | -10,267,855.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59,399.25 | -1,526,368.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954.1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74,853.22 | 3,669,209.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74,890.58 | -6,009,280.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63,447.04 | -40,165,811.51 |
其他 | 3,024,086.66 | 9,338,652.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007,501.47 | 854,899.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41,045,027.43 | 1,268,862,881.6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47,672,650.18 | 1,361,314,661.9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627,622.75 | -92,451,780.2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700,000.00 |
其中: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7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41,045,027.43 | 1,247,672,650.1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41,045,027.43 | 1,232,509,784.1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162,866.06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1,045,027.43 | 1,247,672,650.1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收入 | 9,243,100.90 | 其他收益 | 9,243,100.90 |
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 展若干政策补助资金 | 292,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36,063.51 |
高新区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前三名企业)奖补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其他 | 47,404.52 | 其他收益 | 47,404.52 |
合计 | 9,732,505.42 | 9,476,568.9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伟思好翼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508室 |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
南京好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301室、807室、809室 | 公司产品的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
江苏中科伟思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5层 | 机器人项目的研发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1016室 | 工程项目的开发 | 100.00 | 设立 | |
长沙瑞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816号智庭园12栋805房 | 机器人项目的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合肥大族科瑞达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6号F10幢三层、四层 | 激光设备及相关光机电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已于各附注披露。这些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本公司管理层管理及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施。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或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支付义务而造成本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等。
(1)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2)对于应收款项,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并审核每一单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对客户的收款政策主要为预收模式,各报告期末扣除预收款项后的流动负债远小于流动资产,各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故本公司流动风险较小,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本期将原本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持有的在市场上无可用的观察输入值及估值技术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第三层级估值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沃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南京小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2) | 其他 |
其他说明
注1:因“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金国先生于“南京沃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注2:因“南京小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底离任的副总经理伍夏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离任12个月内高管实际控制的法人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沃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咨询服务 | 18.00 | 不适用 | 否 | 0.00 |
南京小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咨询服务、货物 | 15.99 | 不适用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6.39 | 274.4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61,5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0,5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参见其他说明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为标的股票来源,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授予价格为每股26.34元,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25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93,000股,预留73,250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8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2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293,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28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以26.3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该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为标的股票来源,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授予价格为每股26.50元,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49,50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1,500股,预留188,000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6月7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26.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061,500股限制性股票。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该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情况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1,585,226.57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024,086.66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磁刺激类 | 98,311,096.36 | 22,323,009.08 | 55,715,204.78 | 11,371,558.32 |
电刺激类 | 31,300,782.08 | 9,355,673.03 | 27,123,968.82 | 7,306,986.45 |
电生理类 | 29,467,853.93 | 8,660,619.05 | 20,872,845.26 | 5,502,811.54 |
耗材及配件 | 33,882,088.98 | 10,954,849.80 | 25,082,276.73 | 9,456,659.74 |
激光射频类 | 16,353,982.30 | 7,232,747.97 | ||
其他 | 8,229,734.40 | 4,323,346.37 | 4,353,329.21 | 1,478,455.55 |
合计 | 217,545,538.05 | 62,850,245.30 | 133,147,624.80 | 35,116,471.60 |
(2)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排名 |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客户一 | 6,071,209.56 | 2.76 |
2 | 客户二 | 4,175,285.85 | 1.90 |
3 | 客户三 | 4,161,075.52 | 1.89 |
4 | 客户四 | 3,899,454.41 | 1.77 |
5 | 客户五 | 3,637,209.83 | 1.65 |
合计 | 21,944,235.17 | 9.97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8,728,085.03 |
1年以内小计 | 28,728,085.03 |
1至2年 | 2,197,505.80 |
2至3年 | 881,930.00 |
3年以上 | 237,413.00 |
合计 | 32,044,933.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044,933.83 | 100.00 | 1,832,050.46 | 5.72 | 30,212,883.37 | 21,593,977.09 | 100.00 | 1,496,514.93 | 6.93 | 20,097,462.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1,995,286.30 | 68.64 | 1,832,050.46 | 8.33 | 20,163,235.84 | 14,831,853.80 | 68.69 | 1,496,514.93 | 10.09 | 13,335,338.87 |
合并范围内 关联方款项 | 10,049,647.53 | 31.36 | 10,049,647.53 | 6,762,123.29 | 31.31 | 6,762,123.29 | ||||
合计 | 32,044,933.83 | / | 1,832,050.46 | / | 30,212,883.37 | 21,593,977.09 | / | 1,496,514.93 | / | 20,097,462.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一年以内 | 18,678,437.50 | 933,921.88 | 5.00 |
一至二年 | 2,197,505.80 | 219,750.58 | 10.00 |
二至三年 | 881,930.00 | 440,965.00 | 50.00 |
三年以上 | 237,413.00 | 237,413.00 | 100.00 |
合计 | 21,995,286.30 | 1,832,050.46 | 8.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1,496,514.93 | 335,535.53 | 1,832,050.46 | |||
合计 | 1,496,514.93 | 335,535.53 | 1,832,050.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金 额 | 账 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1,050,850.00 | 一年以内 | 3.28 | 52,542.50 |
第二名 | 845,000.00 | 一年以内 | 2.64 | 42,250.00 |
第三名 | 582,300.00 | 一年以内 | 1.82 | 29,115.00 |
第四名 | 570,000.00 | 一年以内 | 1.78 | 28,500.00 |
第五名 | 558,500.00 | 一年以内 | 1.74 | 27,925.00 |
合 计 | 3,606,650.00 | 11.26 | 180,332.5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3,946,848.46 | 88,323,055.89 |
合计 | 143,946,848.46 | 88,323,055.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42,855,555.47 |
1年以内小计 | 142,855,555.47 |
1至2年 | 1,015,621.00 |
2至3年 | 214,070.00 |
3年以上 | 31,460.92 |
合计 | 144,116,707.3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329,301.42 | 2,343,280.7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8,478,502.06 | 81,742,502.06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781,035.30 | 4,027,532.73 |
其他代垫及应收款 | 527,868.61 | 524,796.21 |
合计 | 144,116,707.39 | 88,638,111.7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15,055.89 | 315,055.8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45,196.96 | 145,196.96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69,858.93 | 169,858.9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5,055.89 | 145,196.96 | 169,858.93 | |||
其中:账龄组合 | 315,055.89 | 145,196.96 | 169,858.93 | |||
合计 | 315,055.89 | 145,196.96 | 169,858.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7,142,502.06 | 一年以内 | 95.16 | |
第二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36,000.00 | 一年以内 | 0.93 | |
第三名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781,035.30 | 一年以内 | 2.62 | |
第四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0 | 一年以内 | 0.69 | 50,0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及押金 | 202,205.00 | 一年以内 | 0.14 | 10,110.25 |
合计 | / | 143,461,742.36 | / | 99.54 | 60,110.2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第三名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3,781,035.30 | 一年以内 | 2023年7月至12月 |
其他说明:
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好翼电子 | 500,000.00 | 500,000.00 | ||||
长沙瑞行 | 500,000.00 | 500,000.00 | ||||
好乐医疗 | 8,430,815.21 | 8,430,815.21 | ||||
中科伟思 | 30,535,400.00 | 30,535,400.00 | ||||
伟思研创 | 89,777,810.42 | 89,777,810.42 | ||||
科瑞达 | 89,879,101.94 | 89,879,101.94 | ||||
合计 | 219,623,127.57 | 219,623,127.5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2,209,639.28 | 62,895,543.66 | 124,504,516.69 | 32,936,514.96 |
其他业务 | 5,407,195.31 | 800,563.41 | 1,962,162.70 | 315,825.98 |
合计 | 207,616,834.59 | 63,696,107.07 | 126,466,679.39 | 33,252,340.9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232,536.71元,其中:
3,232,536.7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取得的收益 | 4,626,248.32 | 10,036,017.76 |
合计 | 4,626,248.32 | 10,036,017.7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468.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3,468.0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2,417.4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037,379.8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36,255.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6,734.2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216,317.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收入退税款 | 9,243,100.90 |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本公司享受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计税软件销售收入缴纳税款超过3%的部分,按照规定可以申请退税。公司收到的软件收入退税款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金额可确定,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的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因此属于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2 | 1.0338 | 1.03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9 | 0.9574 | 0.957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志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