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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伟思医疗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91,729,995.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96,12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566,525,596.11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3,694,510.59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8,838,088.20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2,551.91加: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316,466.09

加:投资收益-银行理财收益 4,795,024.9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64,101,936.47其中:购买银行定期存款 156,200,000.00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64,101,936.4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7月15日,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和长江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2590424771080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账号:9322007880100000092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账号:25605012010090002579)、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账号:256050020500900001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账号:32000663101300081810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账号:8110501012601565851)。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予以销户,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

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支出后金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伟思研创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存储方式余额(人民币: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93220078801300001650活期存款106,070,63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022活期存款616,006.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 10106501040017022 定期存款 55,200,000.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125904247710802 活期存款 3,649.6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

25605012010090002579

活期存款 175,184.8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定期存款

2560500205009000011829,000,000.00
320006631013000818109

活期存款659,730.8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定期存款 69,000,00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注2)

320899999603000118010
320006615013001309853

活期存款

0.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注2) 811050101230174280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郁金香路支行(注

125904247710816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注

93220078801400001241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注2) 10106501040015646 活期存款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注

25605012010090002850活期存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注1)10106501040017972活期存款376,728.2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注1)10106501040017972定期存款3,000,000.00合 计:

264,101,936.47注1:因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972账户于2023年6月25日开户;注2: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开设的理财专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6,289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方名称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年化收益率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

定期存

29,000,000.00 2023-10-25 2024-1-25 2.7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定期存

69,000,000.00 2023-12-28 2024-3-28 1.65%-2.8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奥体支行

通知存

55,200,000.00 2023-1-4 / 1.75%-3.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奥体支行

通知存

3,000,000.00 2023-7-13 / 1.45%-3.4%

计:

156,200,000.00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超募资金来源超募资金金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96,126,960.68 536,514,264.60 90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用途性质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备注

补充流动资

补流/还贷

596,126,960.68

536,514,264.60

90.00

注: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包含了投资理财利息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89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0%。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49.61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最终实际划转时点结余金额为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该事项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七、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

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项目总投资

(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伟思医疗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既有场地改造7,486.00 7,486.00

2、变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项目总投资

(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伟思研创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

购地新建13,706.00 7,977.78

注:包括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

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1、实施主体:增加“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

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创作为实施主体。

2、实施地点:增加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

铁)——“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3、实施方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购

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实施。

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

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伟思医疗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

9

既有场地改造 2023 年 9 月19,725.00 19,725.00信息化建设

项目

伟思医疗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

9

既有场地改造 2023 年 9 月4,475.00 4,475.00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施主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伟思医疗、

伟思研创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

路,西临京沪高铁)

既有场地改造、购地新

2024年12月 19,725.00 19,725.00信息化建设项

伟思医疗、

伟思研创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

路,西临京沪高铁)

既有场地改造、购地新

2024年12月 4,475.00 4,475.00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29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253.2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2,177.7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021.0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27%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2

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9,725.00 19,725.00 19,725.00 6,504.60 14,550.40 -5,174.60 73.77%

202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4,475.00 4,475.00 4,475.00 169.89 454.26 -4,020.74 10.15%

1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

是7,486.00 7,977.78 7,977.78 580.99 2,533.44 -5,444.34 31.76%

1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6,113.97

(注1)

831.53 105.5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超募资金 否 59,612.70 59,612.70 不适用 17,883.81 53,651.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06,298.70 106,790.48 47,177.78 31,253.26 87,021.05 -13,808.15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5,831.52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现有产品的性能升级以及新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多项核心技术研发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考虑近两年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在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上,适度放缓了投资节奏,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2.信息化建设项目:面对客户不断提高的各项要求和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保证公司设

计的一系列运营体系能够更好的提升公司运营服务水平,考虑到公司

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

的建设,公司适度放缓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进度,导致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公司新建设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通过购地方式新建,

用地面积近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集合研发、生产、办公等多种用途,其中与研发相关的办公面积约10,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25亿元;与生产及相关办公的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资金额约1.37亿元。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末正式投入使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由于“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建设周期较长,“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延期。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2101号《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审计,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6,789,973.57元。该款项已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1: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具体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

7,977.78 7,977.78

580.99 2,533.44

31.76% 2024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725.00 19,725.006,504.60 14,550.40 73.77%2024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信息化建

设项目

信息化建

设项目

4,475.00 4,475.00

169.89 454.26 10.15%

2024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32,177.78 32,177.787,255.48 17,538.10 54.50%/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1、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变更原因:“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

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原因: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见附表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7,486万调整为7,977.78万元(其中差额491.78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至董事会决议日产生的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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