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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思医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伟思医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716,955.8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91,729,995.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725.00 19,725.00

信息化建设项目4,475.00 4,475.00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7,486.00 7,977.78

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15,000.00 15,000.00

46,686.00 46,686.00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126,960.68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99,417,615.16元(其中含利息39,804,919.08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6.6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9,417,615.16元(其中含利息39,804,919.08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99,417,615.16元(其中含利息39,804,919.08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银行账号:

320006631013000818109;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25605012010090002579)进行注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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