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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航材股份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郑成哲、刘晓光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执行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唐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2023年已发生金额本次预计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其他服务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11,930.008,625.21预计新增采购需求
航发优材(镇江)增材制造有限公司25.00-预计新增采购需求
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钛合金公司”)18,000.0011,235.89预计新增采购需求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13.58无采购需求
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1,350.00918.53预计新增采购需求
小计31,305.0021,193.21/
向关联人租赁房租、设备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150.001,962.77/
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503.29452.96/
小计2,653.292,415.7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其他服务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105,401.3584,579.85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向其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增加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03.89
小计105,401.3585,383.74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725.2655.93/
合计140,084.84109,648.61/

2、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了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交易额度,其中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存款额度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情况祥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024年,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预计余额以协议约定的交易最高限额进行预计并执行。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11,791.988,625.21采购计划变化
航发优材(镇江)增材制造有限公司17.70-需求变化
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11,504.4211,235.89/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07.96413.58/
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1,600.00918.53采购计划变化
小计25,622.0621,193.21/
向关联人租赁房租、设备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76.621,962.77/
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470.00452.96/
小计2,546.622,415.7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86,738.0684,579.85客户采购计划变化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劳务、服务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6-需求变化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0.00803.89客户采购计划变化
小计87,744.4285,383.74/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设备租赁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748.86655.93客户采购计划变化
合计116,661.96109,648.6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发航材院

1、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03358H,为中国航发集团举办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杨晖,成立日期为1956年5月26日,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为36,919万元。

2、关联关系

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关联关系

中国航发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09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1R80DD6W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培山路101号
股权结构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2016年5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5UCQ5P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建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0%
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的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钛合金精密成型制件的生产、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郑成哲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张爱斌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4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1MHL666R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328号
股权结构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2%,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8%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郑成哲担任该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五)航发优材(镇江)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4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1R80D85L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晨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培山路98号
股权结构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公司名称航发优材(镇江)增材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火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研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及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淬火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轮机机辅机制造;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水轮机及辅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要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郑成哲担任该公司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市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主要内容: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厂房及设备、接受其他综合服务等;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厂房及设备、提供其他综合服务等。

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较2023年增加,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预计增加。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为向中国航发集团其他下属单位出售钛合金铸件、高温合金母合金等产品。由于上市公司钛合金铸件、高温合金

母合金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发动机,根据我国航空发动机的科研生产体系决定,我国航空发动机产业主要集中在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集团下属单位。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预计关联销售规模有所增加。上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检测、加工服务以及生产配套服务。2024年,上市公司预计向镇江钛合金公司采购外协加工服务金额增加。镇江钛合金公司为江苏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与中国航发航材院签署的《合作共建协议》出资设立的公司,并将镇江钛合金公司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中国航发航材院,2021年12月中国航发航材院将镇江钛合金公司经营管理权托管给上市公司。镇江钛合金公司为上市公司钛合金铸件业务提供前后段工序外协加工服务。随着上市公司钛合金精密铸造业务规模增长及镇江钛合金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上市公司向镇江钛合金公司采购外协加工服务规模预计增加。根据中国航发航材院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在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后一年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上市公司提议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将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综上,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慧 杨 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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