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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度,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孟焰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孟焰,男,生于1955年8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1982年9月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6月至2023年12月,担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7年12月至2024年2月,担任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炳弟,男,生于1960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科学技术与哲学专业。1982年8月至1989年12月,历任北京有线电厂(国营第738厂)技术员、工程师;1990年1月至1991年6月,任德国西门子(中国)维修中心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02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8年12月至2018年7月,历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20年6月至今,担任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松下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云坤先生,董事、总裁,生于1975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0年4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电信顾问;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北京中科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任凌翔创意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任中联绿盟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三六零集团企业安全总裁;2016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月4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团队以及预审关注的主要事项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经过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同公司提供的《2022年年度报告》(初稿)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10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了:
1、《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从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

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了审计和监督的作用。审计委员会还在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履行了协助公司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控制的实施等重要事项履行了监督的职责,对相关议案资料进行了详细地审阅,切实承担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秉承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帮助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密切关注和学习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及时和充分地掌握监管重点,以便更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孟焰、赵炳弟、吴云坤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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