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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688459 证券简称:哈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

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节约经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了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检测和智能运维为主营业务,主营产品为保障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安全,实现智能化、数字化交通管理,主要客户为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及地方铁路,因此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监事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发展的各项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的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计划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及整体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管理运作和业务发展需要;薪酬的审议及发放的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 2023 年度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重大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内部控制的相关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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