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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温美琴女士、黄雄先生、林刚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温美琴女士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刚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推选公司董事马阳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温美琴女士、黄雄先生、马阳光先生,主任委员依旧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温美琴女士担任。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事项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1、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1、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慎评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定价依据,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行为,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特此报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温美琴、黄雄、马阳光、林刚(离任)

2024年4月23日(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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