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1338_J01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51338_J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
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审计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1338_J01号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毅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辉华 | |
中国 北京 | 2024年3月27日 |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 本年度 (万元) | 具体扣除 情况 | 上年度 (万元) | 具体扣除 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08,295.34 | 77,210.8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82.30 | 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 433.36 | 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63% | 0.56%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682.30 | 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 433.36 | 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82.30 | 433.36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07,613.04 | 76,77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