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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在2023年年报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致同所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致同所执行审计工作初期,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二)致同所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经常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及时掌握2023年度审计进度、关键数据、关键事项等审计进度。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相关专业部门对致同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总体认为致同所在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披露的审核质量及效率、专业能力以及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的沟通等方面均表现良好,为公司本年度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了积极支持。

公司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审计,展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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