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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致同所执行审计工作初期,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致同所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经常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及时掌握2023年度审计进度、关键数据、关键事项等审计进度。

四)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交流,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监督管理层,保证董事会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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