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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精进电动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5,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07,9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78,570,973.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4,736,926.64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2,033,307,900.00
项目金额(元)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78,570,973.36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9,098,626.71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440,262,083.87
手续费217,860.88
加:利息收入27,891,950.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153,050,305.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1年10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拟授权公司经理层就变更后的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2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变更后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方式账户余额(元)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101040160001341311活期存款37,971,326.02
北京中关村银行1005890001500024033协定存款434,456.41
北京中关村银行1005890001500024117协定存款44,088,958.63
招商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110908904910868协定存款2,124.04
招商银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110908904910899协定存款296,200.74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321340100100209951协定存款2,189,741.79
兴业银行北京东四支行321340100100210523协定存款38,994,731.17
招商银行北京长安街支行110944759510703活期存款28,123,916.17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110908904910118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121912867710707活期存款2,694.33
上海银行北京融新支行03004696076活期存款125,687.31
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110908904910166活期存款820,469.27
合计153,050,305.8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7,936.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资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3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公告编号:2022-009)。

2023年度,发生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16,402.28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200,000.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185,473.6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47,181.0047,000.0042,066.58
2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50,000.0050,000.0047,218.36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23,000.0023,000.0020,639.39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80,000.0080,000.0075,549.37
合计200,181.00200,000.00185,473.69

(二)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其中,公司拟调整“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投资金额,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新增建设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0061号)。报告认为,精进电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精进电动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进电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春楠柴奇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7,121.31(见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790.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1,676.4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7,936.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8.99%
承诺投资 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47,000.0034,137.2034,137.2010,999.9723,274.1710,863.0368.18%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50,000.0034,000.8234,000.8215,339.0922,339.9111,660.9165.7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23,000.00620.49620.490.00620.490.00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是,已终止
补充营运资80,000.00111,362.80111,362.8036,451.50111,701.50-338.70100.30%不适用不适不适
金项目(见注2)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0.007,000.007,000.000.000.007,000.000.00%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是(见注3)
合计200,000.00187,121.31187,121.3162,790.56157,936.0729,185.2484.4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北美仓储物流项目: 原因说明见附表2“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部分。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受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的影响,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对项目实施主体精进百思特生产经营和供应链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严重影响了精进百思特的项目实施。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的能力、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及时地将部分精进百思特的产品转产到其他生产基地,以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和减少对客户的影响。由于产品转产,公司压缩了精进百思特的厂房使用面积,减少了租用的厂房。同时,公司通过加大对内部管理力度,优化公司现有管理流程,在其他子公司实施了部分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因此,公司整体上对该项目的投入一直保持谨慎,经公司研究决定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的实施。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资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3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公告编号:2022-009)。 2023年度,发生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16,402.28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注3: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投入进度较慢的原因,见下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部分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34,137.2034,137.2010,999.9723,274.1768.1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34,000.8234,000.8215,339.0922,339.9165.7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7,000.007,000.0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11,362.80111,362.8036,451.50111,701.50100.30%(见注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620.49620.490.00620.49100%终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
合计187,121.31187,121.3162,790.56157,936.07----
一、高中端电驱动系统研发设计、工艺开发及试验中心升级项目 1、变更原因: 受2020以来外部不利环境和软硬件更新迭代影响,该项目进展较为缓慢,公司拟调减投资金额并更新项目实施时间。从项目投资构成看,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用投资金额的减少是项目投资金额减少的主要来源。公司出于加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强成本控制并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通过对原有硬件设备的自主升级、改造,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采用多项目共用同一设备的方式,大幅度降低了项目的硬件采购数量,致使该项目拟投入资金相较原计划有所减少。为了避免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对公司各项试验开发工作的影响,以及进一步降低北京研发中心的运营成本,公司已经将北京一部分试验和开发设备转移至精进菏泽。此外,该项目备案时间为2020年4月,公司于2021年10月上市,项目涉及的部分硬件、软件有了更好的升级版或替代产品,如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将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经过公司多方评估,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计划整体将位于普天园区的总部和研发中心迁至金辉园区,该项目的实施地也由普天园区变更为金辉园区。变更前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预计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后新项目计划时间为从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2、履行程序: (1)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 1、变更原因: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速度高于预期,以及受2020年以来的外部不利环境对精进菏泽的影响,公司及时响应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优化项目实施策略,将原项目中的一部分升级和优化工作结合到其他子公司建设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北美完成了部分项目工作的落实,在北美基地建设了一条行业领先的多合一电驱动系统,使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应减少。同时,精进菏泽仍然需要完成原项目计划的提升传动总成以及相应的齿和轴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箱体和端盖的加工能力与加工精度、定转子生产的自动化水平、装配的自动化水平、热处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等计划。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优化了“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和更新了项目实施时间,将在菏泽基地继续落实完成“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前项目计划时间为3年,预计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后项目计划时间为从2023年1月开始,为期24个月。
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立项后,公司对项目展开了积极的推动工作。由于公司北美客户厂址分散在多个州,还有一些工厂在墨西哥和加拿大,为同时考虑潜在新客户和项目优化选址,公司就北美仓储物流中心的选址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调研。为此公司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潜在的选址地区的政府和招商政策进行了调研和评估,调研和考察地区分别涉及美国密歇根州、印第安纳州、南卡莱罗纳州和阿拉巴马州。2023年下半年,美国一些州政府从政策上开始加强对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的限制,并纷纷开始立法程序,通过立法赋予这些限制政策法律的保护。截至2023年底,一些州,例如佛罗里达、南达科他、密苏里、阿肯色和公司调研过的南卡莱罗纳州已经完成相关法案的立法,不同程度地限制或者禁止中国企业购买土地或者房产,目前还有一些州在提案或者立法过程中。公司北美基地所在的密歇根州,由于是美国汽车产业大州,有众多的中国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在密歇根州运营,还没有类似的法规出台,也没有类似的立法前期的审议或者提案。2024年是美国大选年度,各州限制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提案,立法仍然将是美国政治和政策的热点,其范围和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以上原因,公司出于审慎和保护投资的原则,暂未对项目进行投资。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鉴于北美业务是公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各州立法主要针对中国企业在美国对土地和建筑的购买,公司将会继续评估不违反这些法律的投资方式,包括对潜在设施进行租赁。如果公司改变投资方式,将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对项目进行优化变更。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原因说明参见“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注1:“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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