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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宝生物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0

公司代码:688278 公司简称:特宝生物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兰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毅玲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93,940.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772,537.10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77,253.71元后,2019年实际可分配利润为58,716,686.82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71,994,465.97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0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1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2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9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特宝生物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伯赛、伯赛基因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通化东宝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19年
细胞因子一类可溶性多肽,由人体内多种细胞产生并能作用于不同免疫细胞和造血细胞,主要在调节机体的应答、造血功能和炎症反应等发挥作用。
聚乙二醇修饰聚乙二醇修饰又称分子的PEG化(pegylation),将活化的聚乙二醇与蛋白质分子相偶联,影响蛋白质的空间结构,最终导致蛋白质各种生物化学性质的改变:化学稳定性增加,抵抗蛋白酶水解的能力提高,免疫原性降低,体内半衰期延长,血浆清除率降低等。
修饰位点被特定的化学基团化学链接或者改变的氨基酸的位置。
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一般指从获得临床研究批件到完成I、Ⅱ、Ⅲ 期临床试验,获得临床研究总结报告之间的阶段。
临床前研究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
确证性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的一种,研究目的是确证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支持注册提供获益/风险关系评价基础,同时确定剂量与效应的关系。
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注册分类为治疗用生物制品 1类的新药。
创新药化学结构、药品组分和药理作用不同于现有药品的药物,或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乙肝;慢性丙型肝炎、慢性丙肝慢性乙型肝炎(简称“慢性乙肝”)、慢性丙型肝炎(简称“慢性丙肝”)是指分别因乙型肝炎病毒(简称“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简称“丙肝病毒”)持续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坏死性炎症。
病毒性肝炎
聚乙二醇干扰素由普通干扰素经聚乙二醇分子修饰而成,相比普通干扰素具有分子量更大、肾脏清除率较低、免疫原性更低、血药浓度更稳定、给药频率更低、疗效更佳的优势。
派格宾药品通用名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公司生产的长效干扰素产品。
联合治疗方案联合核苷(酸)类药物和长效干扰素进行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方案
造血生长因子一系列能够调节造血干/祖细胞存活、增殖、分化和成熟血细胞功能的活性蛋白的统称,主要由集落刺激因子(CSF)和白细胞介素(ILs)两大类构成,它们大多与免疫相关功能有关。
粒细胞刺激因子(G-CSF)调节骨髓中粒系造血的主要细胞因子之一,选择性作用于粒系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并可增加粒系终末分化细胞的功能。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PEG)分子对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进行定点修饰的长效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GM-CSF)一种作用于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和分化,诱导粒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成熟并向外周血释放,并能促进巨噬细胞及嗜酸细胞的多种功能的造血生长因子。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白介素-11(IL-11)一种促血小板生长因子,可以直接刺激造血干细胞和巨核祖细胞的增殖,诱导巨核细胞(能够生成血小板)的成熟分化,增加体内血小板的生成,提高血液血小板计数,而血小板功能、形态、寿命均无明显改变。
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白介素-11药物。
促红细胞生成素(EPO)一种调节红细胞生成的细胞因子,能作用于骨髓中红系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
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rhG-EPO)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药物。

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特宝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Xiamen Amoytop Biotech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AMOYTO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兰春
公司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61028
公司办公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61028
公司网址http://www.amoytop.com
电子信箱ir@amoytop.com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志里刘培瑜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电话0592-68891180592-6889118
传真0592-68891300592-6889130
电子信箱ir@amoytop.comir@amoytop.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特宝生物688278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境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仕谦、李雅莉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50号世纪中心大厦2703室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邓晓艳、阮任群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729,666,393.33448,282,685.5262.77323,081,46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93,940.5316,002,935.32301.765,168,602.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441,939.2230,640,753.61182.11-2,477,893.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01,259.4089,146,935.9038.31-11,405,318.31
2019年末2018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63,553,550.37499,259,609.8412.88483,256,674.52
总资产789,825,060.99707,766,354.7811.59637,121,525.3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4350.000.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09166.67-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03.26增加8.84个百分点1.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76.24增加10.03个百分点-0.5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879.67减少0.80个百分点13.61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2.77%,主要系①生物医药行业销售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②因2017和2018年公司派格宾仍处于新药推广期,随着派格宾产品各省市招标工作逐步开展、乙肝临床治愈科学证据的不断积累,派格宾销售收入同比增幅93.87%;③随着特尔津、特尔康产品推广策略的下沉,血肿线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增幅39.88%。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1.76%,主要系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规模效应降低相关成本费用率,收入增长的幅度大于成本费用增长幅度,导致相关利润指标变动幅度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8.31%,主要系2019年度收入增长的同时相应的账款回笼也有所增加。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2018年度都有所增长,主要系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50.00%,系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46,459,314.47172,217,870.67209,405,395.52201,583,81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134.5615,004,971.0526,537,411.4722,209,42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97,990.5114,564,318.3832,949,272.9632,330,35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1,740.1813,038,861.4734,928,526.7857,302,130.9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262.28-7,901.90-16,136.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470,490.5411,767,375.8811,781,574.6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045,831.68-20,427,305.51-2,360,997.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2,565,395.27-5,969,986.76-1,757,944.31
合计-22,147,998.69-14,637,818.297,646,496.4

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致力于成为以细胞因子药物为基础的系统性免疫解决方案的引领者,为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和免疫治疗领域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重点聚焦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并持续取得突破。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已上市产品包括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商品名称:“派格宾”)、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商品名称:“特尔立”)、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商品名称:“特尔津”)和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商品名称:“特尔康”),基本情况如下:

(1)派格宾

派格宾(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全球首个40kD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系治疗用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该药品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获得中、欧、美、日等多国专利授权,药物研发及相关临床应用获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共计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持续支持。

基于抑制病毒复制和增强免疫的双重作用,派格宾临床上主要用于病毒性肝炎的治疗,是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一线用药,该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品种为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目前,派格宾在实现慢性乙肝患者临床治愈方面已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将为提高临床治愈率、进一步降低慢性乙肝患者肝癌风险、实现更高的慢性乙肝治疗目标贡献中国力量。

(2)特尔津

特尔津(通用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肿瘤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于1999年获批上市,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此外,公司还多次参与美国药典委员会(USP)、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组织的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标准品协作标定工作。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系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特尔津在国内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药物市场(不含长效化制剂)占有率排名第三位,已在多国实现注射剂成品出口,并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荣获中国科技部“产业化出口示范项目”。

(3)特尔立

特尔立(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主要用于:①治疗和预防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②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③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④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特尔立于1997年获批上市,是国内首个上市的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药物,是国家级重点火炬计划项目成果。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系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特尔立长期在国内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近年来,特尔立作为肿瘤疫苗重要的免疫调节剂,在欧洲开展了国际临床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已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等国际权威肿瘤研究平台发布。

(4)特尔康

特尔康(通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主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特尔康于2005年获批上市,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

重组人白介素-11系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特尔康在国内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药物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位,并实现注射剂成品出口,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营销体系。

在研发模式方面,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基于重组蛋白质药物特点、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管要求的发展趋势,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覆盖药物上游技术开发、下游技术开发、质量和成药性研究、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和工业化研究。在具体的研发活动中以核心技术平台为支撑,以项目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

在采购、生产模式方面,公司根据国际化战略和创新产品产业化需要,按照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指南,参考欧美GMP规范,运用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和质量风险管理手段,严格执行国家GMP规范、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注册标准等强制标准的要求。

在营销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和专业学术推广的方式。根据相关法规及产品特点,公司药品主要通过拥有GSP资质的医药经销商进入终端,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作为公司的经销商,为药品配送服务的质量及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公司已形成覆盖全国超千家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全国营销网络;此外,因公司药品的使用专业性较强,为提高临床医生对公司产品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的认识,便于相关专业人士及时准确地掌握产品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公司采取专业学术推广的方式对药品进行推广。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医药行业是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持续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投入,继续推动医药市场较快增长。同时,精准医疗、转化医学为新药开发和疾病诊疗提供了全新方向,基于新靶点、新机制和突破性技术的创新药不断出现,肿瘤免疫治疗、

细胞治疗等新技术转化步伐加快,未来在细分领域拥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医药企业将占据主导地位,这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生态基础。

2、主要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与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受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医疗水平亟需提升等因素影响,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并不明显,且因其行业特殊性,行政监管、研发技术、资金等层面均有一入的进入壁垒,具体如下:

(1)随着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成为ICH正式成员以及一系列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药品行业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这也将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提高行业行政进入门槛。

(2)生物制药技术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才能实现在药物创新上的突破,同时新药创制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的特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对企业拥有的研发和资金实力都有着更高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推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创新药物的上市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上市后通常还需要面临能否入围各省(市)招投标目录和医保目录以及能否较快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等一系列难点。

在趋严的监管体制下,不同医药企业之间呈现出一定的分化局面,高标准运营的医药企业有望借助政策红利获得更多效益释放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药品研发、药品生产及质量管控等方面一直保持较高标准,逐步完善的行业监管体制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主业,始终围绕重大疾病及免疫治疗领域,前瞻性地布局和构建涵盖多种蛋白质药物的表达、长效化修饰及工业化的创新平台,拥有从基础研究、中试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体系化创新能力。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公司是中国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领域的领军企业,拥有一支治疗性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创新药物研发创新团队,入选国家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第2013RA4020号)。“十一五”以来,该团队共计承担了9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已有5个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获准开展临床研究,其中1个药物获准上市。

公司专注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领域20余年,公司以梯队式、递进式推进公司的药物研发工作,已有4个治疗用蛋白质药物获批上市,研发品种也实现了从仿制到自主创新、从已知靶点到全新机制的转变。

2016年,公司历时14年开发的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长效干扰素派格宾获批上市,成为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 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派格宾的药物研发及相关临床应用得到了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拥有独创的结构设计及完整的专利保护,入选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评选的当年度“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

近年来,随着临床治愈在慢性乙肝治疗领域逐渐被权威专家和临床医生所认可,公司相继支持和开展了一系列旨在提升慢性乙肝临床治愈水平的研究活动,包括支持“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相关课题、探索慢性乙肝临床治愈在临床实践的应用优化以及获批开展确证性临床研究等。通过不断探索和积累,公司致力于成为以派格宾为基础的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领导者。

未来,除慢性乙肝临床治愈外,公司还将基于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平台,重点推进3个聚乙二醇长效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临床试验进度,并继续开展多项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候选创新型药物的临床前研究:(1)3项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长效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包括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注射液、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注射液以及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注射液。通过对药物结构的合理设计,实现产品在半衰期、用药剂量和免疫原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2)多项临床前候选重组蛋白质药物项目,如ACT50和ACT60等。上述药物均为针对全新机制或创新结构的重组蛋白质药物,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治疗,将更好地满足临床治疗的需求,具有潜在的重大经济效益。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生物医药产业是应用基因工程、遗传工程、细胞工程及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药物的技术密集行业。近年来,随着全球运用生物技术生产的药品(以下简称“生物技术药品”)在恶性肿瘤、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治疗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生物医药产业迎来了快速增长,销售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发展速度大于传统医药产业。

根据EvaluatePharma的统计,2010年至2017年,生物技术药品销售额占全球医药产业整体销售额的比重由17%上升至25%;在全球销售额最高的前100种药品中,生物技术药品由32种快速增长到49种。EvaluatePharma同时预测,2024年,生物技术药品销售额占全球药品销售额的比重将继续上升至31%,全球销售额最高的前100种药品中有超过一半属于生物技术药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于2016年10月颁布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将生物药分为: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药物、疫苗、核酸药物和细胞治疗产品等。相关研究报告显示,重组蛋白质药物在2007-2013年的全球销售额由487亿美元增加到638亿美元,成为生物药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重组蛋白质药物主要用于弥补机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体内相应功能蛋白不足。与传统的小分子化学药物相比,重组蛋白质药物治疗效果显著,具有特异性强、生物功能明确等优势,而且对某些疾病(如糖尿病、病毒感染、肿瘤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治疗作用。虽然国内重组蛋白质药物产业起步早,但是国内尚未出现像国外那样的重磅产品,大部分重组蛋白质药物也都停留在普通的短效技术上,国内的长效重组蛋白质药物市场主要被国外制药企业所垄断。随着国产长效重组蛋白质药物陆续进入市场,提高了药物可及性。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平台技术、蛋白质药物生产平台技术和药物筛选及优化平台技术。

经过多年研究,公司在聚乙二醇修饰蛋白质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先进的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平台技术。聚乙二醇化修饰技术是目前主流的重组蛋白质药物长效化修饰技术,具备更好的成药性。蛋白质药物经PEG化修饰后,其药物学特性有显著改善,有利于降低免疫原性,提高疗效。公司该平台技术采用的聚乙二醇是结构专利全球独占授权的Y型聚乙二醇,该结构的聚乙二醇的支链不易水解脱落,有利于保持药品在存储、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基于该平

台技术,能够根据重组蛋白质药物的特点进行选择性修饰;提高修饰效率的同时,降低多修饰产物的含量,较好地控制修饰产物的均一性;已经建立产品不同修饰位点的分析技术及标准,实现组分含量可靠质控,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公司目前开发和生产重组蛋白质药物所用的平台,采用的是当前国际上重组蛋白质的主流表达系统,包括大肠杆菌、酵母和哺乳动物细胞等,均以重组DNA技术为基础。在系统地引进、消化和吸收大量的国际先进生物制药技术基础上,公司运用自主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采用模块化、集成化设计,建立了与公司现有治疗用重组蛋白质药物产品线相匹配的的多品种生产车间,在生产工艺、集成平台、检测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公司的药物筛选及优化平台基于ACTOne Biosensor专利技术建立。经过多年的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该平台技术已可广泛应用于针对G蛋白偶联受体(G protein-coupled receptor,GPCR)类药物靶点和环核苷酸磷酸二酯酶(Phosphodiesterase,PDE)类药物靶点的药物筛选。针对GPCR受体靶点药物的筛选及优化,不但能检测cAMP下调和上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GPCR药物筛选,而且可以实现活细胞实时检测,无需裂解细胞,适于高通量筛选。针对PDE抑制剂的筛选及优化,可直接检测活细胞,避免细胞裂解干扰检测导致的假阳性,提高了测定准确度;并可同时使用动力学法和终端法测定PDE的酶活性,更好地反映药物在细胞内的真实作用;操作简便,更适于高通量药物筛选。该平台技术获得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并顺利通过验收,已取得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地区的国际专利授权,具有先进性。报告期内,公司的上述核心技术水平保持先进。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评为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优秀课题承担单位(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9]37号,20190917);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获得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资助(课题编号:

3502Z20191002)。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53,405,572.78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11,342,950.89
研发投入合计64,748,523.6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8.87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13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6.67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7.52

情况说明无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慢性乙肝临床治愈临床试验4,000415.521,301.30开展Ⅲ期临床研究完善适应症派格宾是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 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在产品设计方面有三个重要特点:①运用更加稳定的全新长效化PEG结构(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YPEG);②选择免疫原性更低的天然干扰素亚型α-2b;③创造性地将YPEG分子结合在干扰素α-2b分子的高活性位点 上。派格宾的药物结构及制备方法获得了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授权。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临床治愈
2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11,0001,281.133,262.20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药物上市该产品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生长激素进行高活性位点修饰,实现在保证疗效及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总给药剂量的目标,以获得更佳的长期药物安全及有效性。其药物结构和制备方法已取得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专利。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
3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8,0001,172.663,813.97开展Ⅲ期临床研究药物上市该产品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进行修饰,是全新结构的长效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具有更低使用剂量等优势。其药物结构和制备方法已取得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专利。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的中性粒细胞缺乏
4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16,000995.032,917.08已获得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近期将开展临床试验药物上市该产品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进行修饰,是全新结构的长效化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类药物。Y型分支聚乙二醇获中、美、欧、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专利保护。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贫血
5ACT502,600367.521,884.63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开展人体临床研究ACT50是一个全新药物机制的创新药物,靶点针对整合素avb3靶标而设计,可与整合素avb3靶标高亲和力结合,诱导内皮细胞凋亡,从而抑制内皮细胞的增殖,最终抑制血管生成和抑制肿瘤生长。用于治疗肿瘤等相关疾病。
6ACT601,10040.33223.93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开展人体临床研究ACT60是一种糖皮质激素与IL-2受休激动剂的新型药物组合,通过利用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和IL-2受休激动剂的免疫调节功能,提高调节性T细胞(Treg)比例,实现预防及治疗过敏所致的呼吸道免疫性疾病。用于治疗过敏等相关呼吸道疾病。
7其他研发项目3,4002,202.663,304.61////
合计/46,1006,474.8516,707.72////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5742.22
本科6850.37
大专85.93
大专以下21.48
合计135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5岁及以下8160.00
36-50岁5238.52
51岁及以上21.48
合计135100.00
薪酬情况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29,297,001.67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28,797.39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化修饰药物开发领域20多年,已打造并拥有多方面的核心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1、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服务赢得了市场的认可,并依托品牌建设、品牌传播、品牌风险防范等较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树立了企业和产品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产品“派格宾”获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共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入选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评选的当年度“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特尔津”、“特尔立”、“特尔康”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特尔立还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评为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特尔津荣获中国科技部“产业化出口示范项目”;四个产品还获第十七届高交会优秀产品奖。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019年被重大新药创

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评选为药物技术创新平台,被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选为2019年度厦门市重点工业企业。

2、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专注于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化修饰药物开发领域20多年,以梯队式、递进式推进药物研发工作,研发品种也实现了从仿制到自主创新、从已知靶点到全新机制的转变。公司在重组蛋白质药物研发和生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重组蛋白质药物研发、生产体系。公司利用YPEG活性修饰剂,经过多年自主研发,攻克了蛋白质药物选择性修饰、修饰位点比例控制、分离与鉴定以及修饰工艺产业化放大等关键技术难题,形成了成熟的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平台技术,建立了系统的技术手段和解决方案。在系统地引进、消化和吸收大量的国际先进生物制药技术基础上,运用自主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采用模块化、集成化设计,建立了与公司现有产品线相匹配的的多品种生产车间,在生产工艺、集成平台、检测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拥有的基于ACTOne Biosenso专利技术的药物筛选及优化平台技术,可广泛应用于针对GPCR类药r物靶点和PDE类药物靶点药物的大通量筛选,为公司的药物基础研究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公司是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12项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专利覆盖中国、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形成有效的专利保护地域网。 经过多年不断创新与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治疗性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创新药物研发创新团队,并入选国家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第2013RA4020号)。“十一五”以来,该团队共计承担了9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发的5个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已获准开展临床研究,其中1个药物获批上市。目前为止,研发团队已成功开发上市3个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质药物(生物类似药)和1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效干扰素蛋白质药物,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产品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派格宾”系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 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为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入选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评选的2016年度“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主要应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派格宾于2016年底获批上市后,迅速得到医生和患者的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确立了市场地位。派格宾上市后,公司相继开展和支持了一系列以派格宾为基础,旨在提升慢性乙肝临床治愈水平的研究活动。通过不断探索和积累,以派格宾为基础的治疗方案在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已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派格宾的产品优势及公司在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的先发优势让公司在乙肝临床治愈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有效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的特尔立、特尔津和特尔康等三个造血生长因子产品在肿瘤市场领域均已上市销售超过10年,深得终端客户的认可。

公司目前还储备了包括Y型PEG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Y型PEG化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Y型PEG化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等多个创新药物产品,均已进入临床研究,未来如果能够获批上市,在重组蛋白质药物领域,不仅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而且可以组成长短效产品组合,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自建专业化营销团队,一直坚持学术推广模式。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营销管理体系,营销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市,确保各区域市场销售管理的持续稳定。该体系包括:

(1)一支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市场部门制定产品的市场策略、市场定位及推广主题,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办事处的市场销售人员组织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向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专家、医生等)介绍公司及公司产品的特点、临床研究最新成果以及临床使用经验,有力地保障公司在肿瘤、病毒性肝炎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的业务拓展;目前,公司已经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同时,公司立足于打造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各部门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为做深做透市场、做大做强产品的销售目标夯实基础。

(2)一支经验丰富的商务管理团队。主要负责经销商资质、订单及发货、应收账款、退货管理等完整的系统管理;商务管理团队同时负责市场准入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招投标管理体系,在各省市开展药品的集中采购,确保公司产品能及时把握全国各地的准入机会。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积累,摸索出适合产品的市场推广模式和方案,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品牌影响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了“4+7”药品带量采购全国扩围、医保目录谈判及动态调整,启动医保版DRGs试点等政策的出台和落地,引导医药市场格局的调整,产品及服务的临床价值、可及性将回归为到更合理的轨道,医药企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2019年,公司在“责任、公平、绩效、共赢”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坚持“致力于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类健康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使命,围绕更好地改善免疫、治愈乙肝的目标,在确保产品质量、推进新产品研发、优化推广服务、提升组织建设等多个模块取得一系列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966.64万元,同比增长62.77%;营业利润11,606.74万元,同比增长234.31%;利润总额9,101.27万元,同比增长537.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9.39万元,同比增长301.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44.19万元,同比增长182.1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8,982.51万元,较期初增长11.5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6,355.36万元,较期初增长12.88%。

2019年,公司经营发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深入拓展重点产品市场,打造乙肝治愈领域专业品牌

公司统一规划“1+3”上市产品市场布局,进一步深入细化特尔立、特尔津、特尔康3个血肿线产品应用市场,持续打造重点产品品牌,继续致力于成为以派格宾为基础的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领导者。

2019年,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理念更多地出现在国内外权威防治指南中,以临床治愈为目标的联合治疗方案也已写入专家共识,相关理念和治疗路径已逐渐得到部分权威专家的认可,临床医生也在进行更大范围的普及,聚乙二醇干扰素α在相关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如《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将慢性乙肝远期获益(即降低肝癌、肝硬化风险)和临床治愈作为主要治疗目标,并明确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核苷经治优势人群联合聚乙二醇干扰素α可以使部分患者获得临床治愈;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功能性治愈)专家共识》认为“核苷(酸)类药物和长效干扰素两类药物的联合治疗通过整合强效抗病毒和恢复宿主免疫应答的效应,是现阶段最可能实现临床治愈的有前景的治疗策略”,并提出了可行的慢性乙肝临床治愈路线图;此外,多位国内知名专家应《Journal of ViralHepatitis》(《病毒性肝炎杂志》)邀请发表了国际上第一部《慢性乙型肝炎功能性治愈路线图:

专家共识》,代表了现阶段全球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的前沿研究水平。

目前,在以长效干扰素为基础的慢性乙肝临床治愈方面,已有越来越多的科学证据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上述具体措施的良好效果。同时,公司在初步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基础上拓展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营销网络;通过提升组织建设水平、全面加强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团队的专业化学术推广能力;继续加大对派格宾的药理特性、慢性乙肝治疗最新临床研究成果以及优化的治疗方案等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的力度。

2、持续优化蛋白质药物生产平台,严格保障产品质量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2019年,公司持续优化蛋白质药物生产模式,首次启动暑期高温时段的维修调整状态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与生产制造体系的国际化水平接轨;在保证充分适度的药品供应、安全可控的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药物生产和质量保障的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3、扎实推进创新药物研发,深耕专业布局未来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报告期内各主要研发项目均稳步推进,其中“慢性乙肝临床治愈临床试验”项目已获批开展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项目已开展Ⅲ期临床试验;“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项目已获得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即将开展临床试验;“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项目开展了Ⅱ/Ⅲ期临床试验;ACT50和ACT60项目开展了药学和临床前研究。这些主要研发项目的推进将加速提升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样化的用药选择。

此外,公司加强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在现有药物靶点筛选、发现、优化的基础上开展全新靶点的各阶段技术合作,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平台和专业团队的作用;持续强化临床研究实力,优化项目管理能效,构建临床研究全过程研发能力,积极推进合作开展的国际临床研究。

4、加强文化和团队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以“致力于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类健康提供产品与服务”为使命,专注于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为基础,通过不断创新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人类的重大疾病治疗提供解决方案。公司以“奋斗”为年度企业文化建设主题,采用线上/线下+新媒体/融媒体等方式,面向高、中、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文化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解读奋斗内涵、凝练奋斗精神,牢记使命,积极奋斗。报告期内,公司人均产值获得了较大的提升。

面对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外部环境,公司再次梳理全业务流程的风险点,优化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将内部控制落实到位,特别是在保障药品质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处置、安全生产、预防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强化预警与演练,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失败风险

创新药物的技术要求高、研发难度大、周期长,有较高的研发失败风险,主要包括:(1)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的风险:由于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2)临床

研究失败风险:在临床过程中,若发生非预期的严重不良事件或临床疗效达不到预期,可能导致监管部门暂停甚至终止临床研究,影响研发进度或导致研发失败;(3)审评审批风险: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不断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由于创新药物研发周期较长,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可能影响药物研发和注册进度或导致审批结果不及预期,甚至导致研发失败。未来,公司将重点推进3个聚乙二醇长效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和多项候选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进度,并开展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的研发失败风险。

2、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不具排他性

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对于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成立以来,公司十分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针对技术专利许可和授权相关事项。若相关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的专利技术被认定为无效,或因申请专利时技术条件限制、认知局限等原因导致公司技术专利不再具有足够的排他性,将无法对现有核心技术、上市产品及将来可能上市的药品形成有效保护,可能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生物制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重组蛋白质药物长效化修饰、蛋白质药物合成以及药物筛选和优化领域或其他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是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4、技术成果无法有效转化风险

创新药物的上市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上市后通常还需要面临能否入围各省(市)招投标目录和医保目录以及能否较快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等一系列难点。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地将研发成果成功转化为上市品种,或相关上市品种不能跨越相关的准入门槛并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将极大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报水平。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药品未能中标及中标价格下降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行药品招标采购与配送管理主要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本公司药品均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并主要通过医药经销商配送至终端医疗机构。若未来公司药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落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下降。

2、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蛋白胨、酵母粉、填料、聚乙二醇衍生物等原辅料及预灌装注射器、西林瓶等内包材。如发生特殊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合格原材料,需要花

费一定的资源进行重新选择,对公司的业务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在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领域有5个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获准开展临床研究,其中派格宾已获批上市。上述药物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衍生物,供应商系北京键凯。若未来北京键凯不能继续提供上述聚乙二醇原材料,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关键原材料供应风险。

3、派格宾销量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核苷(酸)类仿制药物近年来的大幅降价可能导致部分原希望追求安全停药或更高治疗目标的患者考虑到用药成本和便利性后,放弃选择聚乙二醇干扰素α进行抗病毒治疗。此外,若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理念深入速度不及预期,或联合治疗方案的循证医学证据质量和数量不及预期,或者临床医生或慢性乙肝患者对于临床治愈和联合治疗的认知深度和速度不及预期、临床医生对于如何通过有效诊疗手段实现临床治愈的理解和应用情况不及预期等,均可能导致派格宾销量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4、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5、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行业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研发人才流失和增加公司引进人才的难度,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在的医药行业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支持政策影响较大,若未来政府进一步从政策、体制上推行药品降价举措,将直接影响到医药企业的经济效益。

2、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增值税征收率为3%。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补助资金申请未得到批准,或国家税收政策、政府补助相关政策有所调整,虽然财政补贴并不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但仍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兰春、杨英和孙黎,合计持有公司47.78%的股份。兰春、杨英和孙黎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未来期间,当实际控制人的利益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时,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利用其控制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施加影响,给其他股东利益带来损失,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2、发展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已有的经营规划、制度建设、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未来公司可能存在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引致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调整、建立适合业务发展的内控制度,提高整体管理能力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966.64万元,同比增长6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9.39万元,同比增长301.7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稳定,通过积极开拓市场,实现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29,666,393.33448,282,685.5262.77
营业成本79,973,878.6355,937,916.8242.97
销售费用419,683,502.15266,514,009.8957.47
管理费用61,706,424.0153,728,262.7214.85
研发费用53,405,572.7840,606,651.9931.52
财务费用8,066,908.937,639,718.73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01,259.4089,146,935.903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31,019.60-14,545,451.5320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4,583.31-13,759,064.5629.84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966.64万元,同比增长62.77%;营业成本7997.39万元,同比增长42.97%。详见以下分项说明。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生物制剂725,265,883.8379,833,956.7588.9962.5642.95增加1.5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派格宾363,251,230.3447,604,050.9686.9093.8764.47增加2.35个百分点
特尔津191,600,725.1220,407,582.0989.3550.3823.08增加2.36个百分点
特尔康118,847,141.516,547,072.4894.4941.7134.64增加0.29个百分点
特尔立51,566,786.865,275,251.2289.778.53-3.36增加1.2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东225,163,747.2028,116,928.2487.5160.2032.12增加2.65个百分点
华中138,398,100.9213,597,530.1390.1845.2315.92增加2.49个百分点
西南70,173,227.477,946,912.2288.6829.37-10.45增加5.04个百分点
华南65,224,177.638,042,315.1687.6753.4961.16减少0.59个百分点
东北63,433,318.855,591,681.0891.1871.9846.52增加1.53个百分点
华北83,269,068.928,782,784.0489.45139.38429.45增加5.78个百分点
西北77,656,854.497,256,390.3490.66119.84262.36减少3.67个百分点
海外1,947,388.35499,415.5474.35-70.42-66.52减少2.9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主要产品在相关治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随着乙肝临床治愈科学证据的不断积累,派格宾销售大幅增长;随着销量的上升,产品单位成本因规模效应而下降,但由于下降幅度小于销量的上升幅度,故而总的营业成本同比上年基本处于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以内销为主,海外销售收入仅占0.27%。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派格宾万支60.6768.074.2047.1999.44-63.82
特尔津万支730.28753.57104.0414.5928.08-18.29
特尔康万支195.37192.3625.0541.4453.3013.66
特尔立万支161.51155.2731.3114.6617.6024.89

注:派格宾、特尔立、特尔津、特尔康的生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分别按180μg/支、75μg/支、75μg/支、1mg/支的标准规格折算。

产销量情况说明

随着公司销售增长,销量的增加带动产量的增加,由于消耗部分报告期期初库存数,故销量的增长幅度大于产量的增长幅度,进而影响期末的库存量变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生物制剂主营业务成本79,833,956.7599.8355,845,955.7899.8442.95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派格宾主营业务成本47,604,050.9659.6328,944,628.0351.8364.47
特尔津主营业务成本20,407,582.0925.5616,580,081.3329.6923.08
特尔康主营业务成本6,547,072.488.204,862,555.848.7134.64
特尔立主营业务成本5,275,251.226.615,458,690.589.77-3.36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收入同比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也相应同比增长。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331.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2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5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16,629.7522.79
2客户二10,966.9715.03
3客户三10,763.6114.75
4客户四6,285.388.61
5客户五3,686.015.05
合计/48,331.7266.24

其他说明无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056.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5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一822.573.35
2供应商二420.531.71
3供应商三326.001.33
4供应商四283.361.16
5供应商五203.880.83
合计/2,056.348.38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比例(%)
销售费用419,683,502.15266,514,009.8957.47
管理费用61,706,424.0153,728,262.7214.85
研发费用53,405,572.7840,606,651.9931.52
财务费用8,066,908.937,639,718.735.59

本年度公司各项费用同比上年均有增长,但与营业收入增长规模相匹配。公司采用专业化团队从事学术推广的营销模式,本年度由于公司加大学术推广和业务拓展,销售费用增长较快;管理费用增长主要是行政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增长;研发费用增长是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财务费用同比较为稳定。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01,259.4089,146,935.903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31,019.60-14,545,451.53-20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4,583.31-13,759,064.56-29.84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增长,相应收回的现金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增加主要是公司工程建设投入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增加主要是为申报上市预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17,003,024.672.1540,948,199.845.79-58.48主要系客户减少采用票据结算方式。
预付款项11,843,002.871.503,802,166.540.54211.48主要系预付IPO上市相关费用及会议费用
在建工程37,211,322.274.717,525,520.571.06394.47主要系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未完工
开发支出22,362,453.002.8311,019,502.111.56102.94主要系有研发项目正在开展三期临床研究
长期待摊费用1,140,291.330.14295,499.950.04285.89主要系设备维保费增加
应付账款20,253,207.122.5610,089,282.911.43100.74主要系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付
预收款项6,600,135.510.842,309,210.180.33185.82主要系业务增长
应交税费24,517,203.153.1012,578,373.621.7894.92主要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38,606,924.78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3,280,438.80抵押借款
合计41,887,363.58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行业持续增速,发展优势明显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国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990,865亿元,比上年增长6.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5.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8%;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86%,比上年降低0.43个百分点。公司所属医药制造业全国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7.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9%,对比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医药制造业的行业优势仍较为明显。

②医改稳步推进,药企聚焦创新

医药制造业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深受产业政策的引导、监管和干预的影响。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医改政策,招标降价、地方辅助用药政策、“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出台,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短期内面临一定的压力。

2019年,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化药及生物制品)》有助于让药物使用回归理性,把医保费用留给那些疗效和安全性更为确切的药物,促使药企将研发重心放在满足临床需求的药品上;九部门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促使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试点及扩围工作落地见效,确保群众从改革中受益,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医改政策的深入实施,将加速行业优胜劣汰,迫使医药企业聚焦研发创新,寻求更长久的企业生命力。

③人口结构老龄化,细分领域药品需求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万人,占12.6%。与2018年末相比,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龄化趋势下,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种患病比例将增加,从而带来药品需求结构的调整。

根据《2019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发布的最新肝炎发病情况,2018年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为92.15/10万人。由于肝炎预防知识以及肝炎疫苗的普及,我国乙型肝炎新发人数呈现逐步下降趋势,2013年最为明显,但是2014年后达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在±2%间浮动,2017年开始出现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略微下降。

2019年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在治疗目标中明确提出对于部分适合条件的患者,应追求临床治愈(功能性治愈)。以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α为基础的治疗方案是实现临床治愈的重要保障,新版中国慢乙肝防治指南推荐PEG-IFN-α和强效低耐药的核苷(酸)类似物(NA)为临床首选抗病毒药物。PEG-IFN-α可作为HBeAg阳性/阴性慢乙肝非肝硬化患者和代偿期肝硬化患者(需密切监测相关副作用)的一线优选治疗方案。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药(产)品名称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明专利起止期限所属药品注册分类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是否属于处方药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生物制药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派格宾临床上主要用于病毒性肝炎的治疗,是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一线用药2007.09.04至2027.09.03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特尔立(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主要用于:①治疗和预防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②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③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以及④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2010.5.7至2030.5.6原国家2类新药
特尔津(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肿瘤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010.5.7至2030.5.6原国家2类新药
特尔康(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主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原国家2类新药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治疗 领域药(产)品 名称所属药(产)品注册分类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报告期内的生产量报告期内的销售量
病毒性肝炎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60.67万支68.07万支
肿瘤、血液病特尔立(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原国家2类新药161.51万支155.27万支
肿瘤、血特尔津(重组人原国家2类新药730.28万支753.57万支
液病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肿瘤、血液病特尔康(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原国家2类新药195.37万支192.36万支

说明:派格宾、特尔立、特尔津、特尔康的生产量和销售量分别按180μg/支、75μg/支、75μg/支、1mg/支的标准规格折算。

(3). 报告期内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销药品4个(按通用名统计),均纳入国家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主要情况如下:

药(产)品名称药品注册分类编号是否国家级医保目录备注
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837限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特尔津(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原国家2类新药834限放化疗后的骨髓抑制
特尔立(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原国家2类新药835限放化疗后的骨髓抑制
特尔康(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原国家2类新药841限放化疗引起的严重血小板减少患者

(4). 公司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立足于在生物领域的创新,专注于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化修饰药物开发。公司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致力于为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和免疫治疗领域提供更优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慢性乙肝治疗领域,寻求在慢性乙肝临床治愈方向上取得突破;同时,持续关注新靶点、新机制药物的开发,争取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线,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 研发投入情况

主要药(产)品研发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药(产)品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营业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慢性乙肝临床治415.5230.05385.470.575.2-28.72不同研
愈临床试验(派格宾)发阶段,投入差异大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1,281.131,281.1301.7716.0558.74不同研发阶段,投入差异大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1,172.66462.70709.961.6214.69192.08不同研发阶段,投入差异大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995.03995.0301.3712.46447.99不同研发阶段,投入差异大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双鹭药业14,810.506.833.29
安科生物16,795.4011.498.75
康辰药业8,024.757.853.23
海特生物2,985.705.051.76
舒泰神12,996.0816.125.29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122.49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6,474.85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8.87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1.49

注:同行业的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的研发支出能够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

(3).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基本信息研发(注册)所处阶段进展情况累计研发投入已申报的厂家数量已批准的国产仿制厂家数量
慢性乙肝临床治愈临床试验派格宾临床研究阶段开展Ⅲ期临床研究1,301.30//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修饰的重组人生长激素临床研究阶段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3,262.20//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修饰的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临床研究阶段开展Ⅲ期临床研究3,813.97//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修饰的重组人促红素临床研究阶段正在进行Ⅱ期临床试验前期准备工作2,917.08//
ACT50ACT50是针对整合素avb3靶标而设计的一种全新结构的蛋白质。临床前研究阶段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1,884.63//
ACT60ACT60是一种糖皮质激素与IL-2受休激动剂的联合药物。临床前研究阶段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223.93//

研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按计划推进,将为公司新产品推出提供保障,丰富未来的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注:1、截止报告期末,国内外未有同类的长效干扰素用于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的注册临床试验。

2、公司的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为全新结构药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仿制产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国家药审中心官网查询结果和公司研发进展,截止报告期末,我国同类的聚乙二醇修饰的重组人生长激素药物有1个已上市,1个处于Ⅱ/Ⅲ期临床研究阶段。

3、公司的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为全新结构药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仿制产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国家药审中心官网查询结果,截止报告期末,我国同类的聚乙二醇修饰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药物有3个已上市,1个完成Ⅲ期临床于2011年申报生产但未查询到获批信息,5个处于Ⅰ-Ⅱ期临床研究阶段或无临床登记。

4、公司的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为全新结构药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仿制产品。根据国家药监局和国家药审中心官网查询结果,截止报告期末,我国同类的聚乙二醇修饰的重组人促红素药物有1个已上市,2个处于Ⅰ期临床研究阶段或无临床登记。

5、公司的ACT50、ACT60均为全新结构药物,截止报告期末,无同类产品,无仿制产品。

(4).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批文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3项临床试验通知书,具体为: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 (即派格宾)申请乙肝治愈注册临床研究并顺利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该临床研究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的注册临床试验,进一步确认派格宾联合核苷类似物对于乙肝治愈的疗效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社会价值。②“Y型PEG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获得Ⅲ期临床试验通知书;“Y型PEG化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获得Ⅱ期临床试验通知书,上述两个药品均为公司重点项目,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有利于在研产品的顺利推进和开展。药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分类完成注册/取得批文情况适应症/功能主治
1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生物制品/新药临床试验申请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以乙肝治愈为目的的确证性注册临床试验)联合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2Y型PEG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生物制品/新药补充申请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药品注册临床研究Ⅲ期)用于非髓性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易引起临床上显著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药物治疗时,降低以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为表现的感染的发生率。
3Y型PEG化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生物制品/新药补充申请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药品注册临床研究Ⅱ期)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透析及非透析患者

(5).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新年度计划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考本节“医药制造业经营性信息分析”2. (3)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3. 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 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病毒性36,325.124,760.4186.9093.8764.472.3588.24%
肝炎
肿瘤、血液病36,201.473,222.9991.1039.8819.811.4977.50%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未查询到生物制品治疗领域为“病毒性肝炎”的毛利率,以上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来源于安科生物2018年年报中的“生物制品”(该分类包括两个产品,其中一个为用于病毒性肝炎等病毒性治疗领域产品)的毛利率。

2、“肿瘤、血液病”治疗领域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来源于双鹭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生物、生化药”(该分类包括部分肿瘤、血液产品)的毛利率。

3、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主要产品在相关治疗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收入同比上年有所增长,尤其是随着乙肝临床治愈科学证据的不断积累,治疗病毒性肝炎的产品派格宾销售大幅增长;收入同比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也相应同比增长。

(2).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我国的药品流通与销售受到严格的监管,需严格遵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包括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即通过在配送区域内覆盖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的医药经销商向终端(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及零售药房等)进行药品配送。基于公司药品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处方药的特点,在药品的营销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了自身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的营销模式,医药经销商主要承担向终端的配送职能,包括运输、销售回款、定期提交货物分销或配送的流向单或库存单等责任,不承担药品的专业化推广职能。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快速响应的运营模式促进销售,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3). 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产)品名称中标价格区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特尔康(重组人白介素-11)1.5mg(1200万单位) /支102.26~124.1735.79
特尔津(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200μg/支(预充式)108.85~126.7644.66
特尔立(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100μg/支55.8-7250.98
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180μg(66万U)/0.5 ml/支(预充式)820.48~89954.46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列示公司主要中标品规,中标价格区间单位为“元”,采购量单位为“万支”。

(4).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市场推广费用27,893.6866.46
职工薪酬7,565.2218.03
业务差旅费1,487.723.54
业务招待费1,201.562.86
办公业务费374.900.89
业务宣传费478.561.14
运输费397.130.95
调查与咨询服务费2,169.715.17
经营租赁费150.760.36
保险费131.490.31
包装费81.610.19
折旧费1.210.00
其他34.790.08
合计41,968.34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双鹭药业91,116.4242.04
安科生物64,061.9043.83
康辰药业60,289.7558.98
海特生物36,566.6261.89
舒泰神48,339.1559.97
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60,074.77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41,968.34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7.52

注:同行业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逐步提高对生物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标准的同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1、产业支持政策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实施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重大专项支撑战略性新型产业培育,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此外,一系列产业支持政策等从资金、人才、政策等多方面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并在创新药和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领域给予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2、逐步完善的行业监管体制为高标准运营的医药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伯赛基因医学研究与试验4,200100%5,889.924,740.69849.69

随着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成为ICH正式成员以及一系列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药品行业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这也将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提高了行业门槛。在趋严的监管体制下,不同医药企业之间呈现出一定的分化局面,为高标准运营的医药企业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遇。

3、医改的深化对医药企业同步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国家一系列医改政策,围绕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的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等,从药品采购、价格、仿制药替代等方面对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行引导,对医药企业带来挑战的同时,带来重大变革机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致力于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类健康提供产品与服务”为使命,专注于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为基础,通过不断创新以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人类的重大疾病治疗提供解决方案。

未来三年,公司将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科研投入,重点聚焦于全力推进派格宾在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方面的研究,开展派格宾联合核苷(酸)类药物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安全性和疗效研究等;加快新药研发进度,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升蛋白质药物的生产能力,保障产品质量;加强国际化合作,努力开拓现有产品的国际化市场;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能力,整合和优化营销网络等,力争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国际化生物技术企业。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积极作为,以实干笃定前行,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派格宾在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方面的研究

科学研究结果表明,慢性乙肝患者获得“临床治愈”能够显著降低慢性乙肝进展为肝硬化、肝癌的风险,降低患者的病死率,并可实现长期安全停药、复发风险低。近年来,我国和欧美的防治指南陆续确认了“临床治愈”的概念并将其作为未来慢性乙肝治疗领域主要追求的治疗终点。2020年,公司将以开展确证性临床研究为工作重心,全力推进派格宾在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方面的研究工作。

2、加快新药研发,提升研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药物领域,并将创新药物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公司将加快推进国家1类新药——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YPEG-EPO)以及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等三个长效化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进度,并继续开展ACT50和ACT60等多项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候选创新型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公司将继续深耕重组蛋白质药物领域,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性研发能力。

3、提升药物生产能力,保障产品质量

为了应对产品销量的快速增长,满足在研临床新药工业规模工艺开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在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前提下,扩大蛋白质药物的生产能力,提高重组蛋白质药物从中试放大到产业化转移及验证的能力,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加快推进“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4、强化国际化合作,加快产品国际化进程

未来一段期间,公司将在以下领域加强国际化合作,努力开拓现有产品的国际化市场:(1)在加强现有产品已有国际市场的前提下,借助派格宾“一带一路”的国际化项目,推进以派格宾为基础的临床治愈研究,拓展以慢性乙肝治疗为主的国际市场;(2)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在现有合作开展国际临床研究的基础上提升生产制造体系的国际化水平;(3)加强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在现有药物靶点筛选、发现、优化的基础上开展全新靶点的各阶段技术合作,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平台和专业团队的作用;(4)加强商业化阶段的产品引进技术合作,围绕免疫相关因子、肿瘤治疗等核心方向加强产品开发合作。

5、加强专业推广,提高组织能力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的药品专业性较强,能否合理用药对于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和提高治疗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高临床医生对公司产品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的认识,促进临床上的合理用药,公司主要采用通过自建团队对公司产品的药理特性、适应症、使用方法及最新临床研究成果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目前,公司已初步拥有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能力,促进公司药品在临床一线的合理应用。

同时,公司将通过定岗定薪等措施,提高组织能力水平,全力打造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实现业务协同和决策支持、提高体系的营运效率。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按照企业完整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

公司现有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fu5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00.25010,170,000.0064,293,940.5315.82
2018年000016,002,935.320
2017年00005,168,602.990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特宝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人及配偶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8、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9、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10、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1、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1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孙黎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特宝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8、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9、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蔡智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蔡智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及蔡智华、蔡慧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蔡智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10、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11、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2、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1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孙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孙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人配偶孙黎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及孙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孙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之妹蔡慧丽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3、孙黎、蔡智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孙黎、蔡智华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孙黎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孙黎、蔡智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王世媛、杨美花、张林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8、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11、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股份限售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1、自特宝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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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持有特宝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特宝公司,并予公告。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特宝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特宝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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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宝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特宝公司、特宝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特宝公司所有。 7、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担任公司监事及与其配偶赖伏英合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时间:首发前;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计持股超过5%的股东郑善贤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公司监事郑善贤及其配偶赖伏英合计持股超过5%,赖伏英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陈方和、赖力平、李一奎、孙志里、王君业、郑杰华、邹平、左仲鸿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4、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1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公司监事刘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承诺时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份限售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间:首发前;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份限售公司其他股东杨毅玲、钟伟明、顾文、沈世烨、卢清松、白秀燕、张子民、刘斌、顾文、肖清江、郑成已、刘春凤、郑建华、廖小(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金、张平、刘满荣、郭拾万、骆诗鸿、林勇涛、蔡南南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他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孙黎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特宝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且不影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减持要求。 本人减持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特宝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特宝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郑善贤、赖伏英1、通化东宝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持有公司股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特宝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每年减持的前述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在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份期间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特宝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特宝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郑善贤和赖伏英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特宝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本人每年减持的前述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特宝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特宝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特定生物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后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承诺,依次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其他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1、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本人承诺将以所控制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赞成票。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次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40%之中的高者。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本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 (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特宝生物;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孙黎1、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和孙黎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其他特宝生物特宝生物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限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开展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4、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使公司承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承诺时间:首发前;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特宝生物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他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时间:发行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兰春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购回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前;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承诺时间:发行前;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他特宝生物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4、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1、本人将依法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特宝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特宝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时间:发行前;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3、如果因未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特宝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特宝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特宝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特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1)本人将在公司股承诺时间:首发前;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限: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1、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未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向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未投资或任职于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2、在本人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特宝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承诺时间:首发前;承诺期限: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的除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也不会向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不会投资或任职于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3、若特宝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特宝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4、若本人违反承诺而使特宝公司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本人同意赔偿特宝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特宝生物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解决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特宝公司利益的行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特宝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宝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特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特宝公司、特宝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②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④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分别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89,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3年1年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上市,暂无上期可比审计报酬。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致同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综合评估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厦门市——临夏州全面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2018-2020)》,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公司通过结对帮扶,助推贫困村加快脱贫,实现共同发展。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突出帮扶重点,加强扶贫协作,与东乡族自治县龙泉镇坪庄村、东乡族自治县北岭乡宋家村分别签署《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贫困村协议书》,通过捐助帮扶资金设置公益性岗位以及集体公共项目建设,促进帮扶对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加快脱贫。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10
二、分项投入
8.社会扶贫
其中: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10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深入扶贫攻坚工作第一线,坚决落实扶贫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将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类健康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使命,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中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社会、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与优化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在机制上保证全体股东公开、公平、公正享有各项权益,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秉承“责任、公平、绩效、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每年安排体检。同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及政府相关政策制定了薪酬制度,并根据行业情况适时调整,建立与人才层次对应的薪酬福利标准体系,旨在吸引更多高端及高潜力人才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同时,公司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对有能力、有责任心的绩优员工委以重任,促进其快速成长,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原则,积极构建与供应商、客户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注重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截至目前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合作稳定。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生物医药行业而言,药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在符合GMP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对工艺规模、工艺参数的模拟和放大实施,公司建立了专业、规范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完善的验证和质控体系能够快速、高水平地响应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法规和技术要求。公司现

有的质量中心及质检动物车间已投入使用多年,公司在新药临床研发进度和产业化过程,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以适应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对于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快速增长的需求。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国家扶贫战略,通过捐助帮扶资金设置公益性岗位以及集体公共项目建设,促进帮扶对象现金国家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加快脱贫。

在全国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的保卫战中,公司积极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宣传普及防疫事项,密切注意员工健康状况,并针对企业主要人流密集点进行消杀。同时,为缓解一线防疫物资紧缺,公司通过直接从境外采购及认捐其他途径采购的防护服、面罩等方式积极参与医疗防护用品捐赠,以实际行动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和担当。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环保标准,不断加强环保管理,完善环保设施建设,重视污染物排放监测、危险废物存放处置等工作,实现绿色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废水、废气排放标准和总量符合环保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处理。

(1)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状况良好,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公司废水采用地埋式A

O生化法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公司废气分别采用生物滤塔、活性炭过滤、除菌高效过滤器等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2)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及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实行达标排放要求,报告期内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并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公司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管理,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处置。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因项目主体未完成验收,因此未申请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因此未申请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年8月在厦门市海沧环保局备案,备案号:

350205-2018-014-L,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事故。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废水监测:公司的废水监测分自行监测及委外监测两类,COD、PH、悬浮物(SS)、总磷等

指标由公司根据国家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方法每月自行监测1次,氨氮2次;pH值、COD、氨氮、悬浮物(SS)、BOD5、总磷等指标委托福建安格思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每年监测1次,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废气、噪声、土壤监测:废气、噪声、土壤项目等公司委托福建安格思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每年监测1次,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19年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2019年公司按规定申请更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2日。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月和3月,公司股份因继承发生股权变动,具体为:2019年1月,公司股东王润华因病去世,其名下的27.34万股股权由其子王珺遗嘱继承;2019年3月,股东唐超芳因病去世,其名下的29.6638万股股权发生变动。唐超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属于其与配偶林炎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唐超芳的部分由其女林静怡遗嘱继承,林炎也将属于其拥有的特宝生物股权转让给林静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因继承发生股权变动,但普通股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故未对报告期内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产生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19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成为福建省首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医药制造业企业。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24元,募集资金总额38,3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3,044.63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14日对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验资报告》。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917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杨英0138,077,26638.32138,077,26600境内自然人
通化东宝0122,285,11433.94122,285,11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孙黎032,539,2379.0332,539,23700境内自然人
郑善贤011,820,2303.2811,820,23000境内自然人
蔡智华011,428,1213.1711,428,12100境内自然人
赖伏英09,972,1952.779,972,19500境内自然人
左仲鸿06,658,2011.856,658,20100境内自然人
李一奎05,741,4031.595,741,40300境内自然人
王君业03,827,6041.063,827,60400境内自然人
兰春01,558,1340.431,558,134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英、兰春和孙黎,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杨英和兰春系夫妻关系。孙黎的配偶蔡智华全权委托孙黎代为行使股份表决权,委托行使表决权的有效期为从《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生效之日(2019年1月8日)起五年内有效;2、杨英、兰春之女与孙黎之子为夫妻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情况。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杨英138,077,2662023-01-17首发限售
2通化东宝122,285,1142021-01-17首发限售
3孙黎32,539,2372023-01-17首发限售
4郑善贤11,820,2302021-01-17首发限售
5蔡智华11,428,1212023-01-17首发限售
6赖伏英9,972,1952021-01-17首发限售
7左仲鸿6,658,2012021-01-17首发限售
8李一奎5,741,4032021-01-17首发限售
9王君业3,827,6042021-01-17首发限售
10兰春1,558,1342023-01-17首发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说明详见上表。

说明: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限售条件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表决权比例
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
1杨英138,077,2660138,077,26638.32%
2通化东宝122,285,1140122,285,11433.94%
3孙黎32,539,237032,539,2379.03%
4郑善贤11,820,230011,820,2303.28%
5蔡智华11,428,121011,428,1213.17%
6赖伏英9,972,19509,972,1952.77%
7左仲鸿6,658,20106,658,2011.85%
8李一奎5,741,40305,741,4031.59%
9王君业3,827,60403,827,6041.06%
10兰春1,558,13401,558,1340.43%
合计/343,907,5050343,907,50595.44%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新股。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已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号:SJG691)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400万股的股份。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新股。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32.5万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杨英及其配偶兰春的合计持股比例为38.75%,第三大股东孙黎及其配偶蔡智华合计持股比例为12.20%,杨英、兰春夫妇和孙黎、蔡智华夫妇各自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0%,上述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尚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公司无控股股东。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杨英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股东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孙黎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股东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兰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股东、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通化东宝冷春生1992年12月28日912205012445783007203,398.8517公司主要立足生物制药,中西成药。主要从事糖尿病药物领域、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重组人胰岛素原料药、重组人胰岛素注射剂(商品名:甘舒霖)、镇脑宁胶囊、医疗器械等。
情况说明通化东宝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67。 通化东宝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通化东宝所生产的药品与公司的药品针对的受众群体和适应症完全不同,不存在利益冲突。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杨英董事572018-8-32021-8-3138,077,266138,077,2660/12.00
兰春董事长542018-8-32021-8-31,558,1341,558,1340/12.00
孙黎董事、总经理542018-8-32021-8-332,539,23732,539,2370/84.65
李一奎董事692018-8-32021-8-35,741,4035,741,4030/12.00
王君业董事552018-8-32021-8-33,827,6043,827,6040/12.00
左仲鸿董事、总经理助理562018-8-32021-8-36,658,2016,658,2010/61.26
贾丽娜独立董事532018-8-32021-8-3000/12.00
陈清西独立董事612018-8-32021-8-3000/12.00
李朝东独立董事562018-8-32021-8-3000/12.00
郑善贤监事会主席702018-8-32021-8-311,820,23011,820,2300/7.20
李凤芹监事602018-8-32021-8-3000/7.20
刘军职工监事452018-8-32021-8-3151,738151,7380/32.07
孙志里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52018-8-32021-8-31,556,7461,556,7460/79.22
陈方和副总经理552018-8-32021-8-31,549,8991,549,8990/75.61
郑杰华副总经理402018-8-32021-8-3628,077628,0770/80.45
周卫东研发中心总监492018-8-32021-8-31,102,5341,102,5340/77.63
王世媛研发中心技术总监472018-8-32021-8-3876,086876,0860/70.30
张林忠生产总监512018-8-32021-8-31,466,2281,466,2280/76.16
杨美花质量总监482018-8-32021-8-31,272,5861,272,5860/77.44
赖力平国际发展总监492018-8-32021-8-31,335,5671,335,5670/67.77
邹平知识产权管理总监552018-8-32021-8-3636,755636,7550/62.84
石丽玉人力资源总监402018-8-32021-8-3000/69.04
合计/////210,798,291210,798,2910/1,012.84/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兰春现任公司董事长、北京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新英才学校校长、北京新英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杨英现任公司董事、厦门市英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北京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法人代表、北京新英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孙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硕士,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与总经理。
李一奎现任公司董事、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君业现任公司董事;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通化东宝丽景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左仲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贾丽娜曾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俊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清西曾任厦门大学生物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理事、厦门市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朝东曾任福建天胜联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明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郑善贤曾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凤芹曾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军曾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市场研究部经理、信息部经理;现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孙志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陈方和曾任公司销售业务员、福建区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郑杰华曾任公司学术推广人员、省区经理、大区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卫东曾任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科研人员;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
王世媛曾任厦门银城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公司研发中心研究二部研究专员、公司研究二部部门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
张林忠曾任公司技术员、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生产总监。
杨美花曾任公司质检员、公司质保部经理;现任公司质量总监。
赖力平曾任公司业务员、生产部副经理、国际部经理;现任公司国际发展中心总监。
邹平曾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厦门福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监。
石丽玉曾任厦门正信行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培训师、厦门浪漫宣言制衣有限公司培训负责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兼事业部人力行政经理、厦门启高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一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报告期已离任)2017年5月8日2019年3月4日
王君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8日2020年5月8日
李凤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8日2020年5月8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孙黎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1月/
李一奎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1月/
李一奎北京源荷根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8月/
王君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
王君业通化东宝丽景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
王君业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92年10月/
陈清西广州市鼍龙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
贾丽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17年11月/
贾丽娜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
贾丽娜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
贾丽娜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
李朝东福建明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08年2月/
兰春北京新英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2月26日/
兰春北京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1月25日/
兰春北京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5日/
兰春幸福时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5月4日/
兰春福建辅源蜜柚深加工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4日/
兰春新英才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11月1日/
兰春龙湾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8月24日/
兰春北京知行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12月13日/
兰春北京英才龙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7月8日/
兰春北京英才龙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8日/
兰春天津龙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09年9月16日/
兰春漳州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2月7日/
兰春漳州英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11月17日/
兰春幸福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5月4日/
兰春海南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2月4日/
兰春北京新英才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1月15日/
兰春幸福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月11日/
兰春北京新城融智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29日/
兰春北京融达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8月15日/
兰春龙海英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2月1日/
兰春龙海市英才旅游休闲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1月30日/
兰春厦门市英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6月19日/
兰春福州安捷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8日/
兰春知子花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8日/
兰春厦门英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4月12日/
兰春北京新英才爱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4月15日/
兰春武夷山市武夷觉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29日/
杨英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月28日/
杨英北京新英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2月26日/
杨英北京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2年1月25日/
杨英龙湾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0年8月24日/
杨英漳州英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1月17日/
杨英漳州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7日/
杨英平和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6月23日/
杨英北京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3月5日/
杨英北京波士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7月29日/
杨英天津龙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9月16日/
杨英福建波士运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9月13日/
杨英幸福时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5月4日/
杨英厦门辅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6日/
杨英厦门市英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1996年12月23日/
杨英北京英才龙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8日/
杨英北京鸿源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0月20日/
杨英福建辅源蜜柚深加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3月4日/
杨英北京新英才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17日/
杨英福建波士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1日/
杨英北京波士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1日/
杨英北京波士翔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27日/
杨英北京波士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9日/
杨英北京波士畅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27日/
杨英北京波士跃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9日/
杨英厦门波士兴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6日/
杨英厦门波士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22日/
杨英天津波士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0月17日/
杨英北京波士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1日/
杨英北京波士瑞达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22日/
杨英北京英才龙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3月24日/
杨英福州高新区波士骏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8月14日/
杨英厦门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1998年6月22日/
杨英厦门英才学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7月26日/
杨英北京新英才博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15日/
杨英海南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2月4日/
杨英北京波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监事1010年3月18日/
杨英波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月13日/
杨英福建波士恒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19日/
杨英北京波士惠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月6日/
杨英北京波士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1日/
杨英北京波士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22日/
杨英北京北方新纪元工程车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19日/
杨英北京波士汇通商贸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11日/
杨英厦门波士康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6月16日/
杨英漳州亿卓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2月27日/
杨英厦门华清融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14日/
杨英福建省天裕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1月14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高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012.84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386.18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78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81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97
销售人员402
研发人员135
财务人员22
行政人员129
其他技术人员25
合计81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76
本科421
大专227
大专以下86
合计810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员工的成长情况及贡献值,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并实行适时浮动调薪。同时,公司注重员工关怀与保障,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餐补、带薪年报、体检等福利。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持续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多维度开展培训工作。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每年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各种智能工具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等,提升全体员工的整体素养及职业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102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32,001.5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重大人事任免、薪酬与考核的制度设计、公司风险的控制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职权。公司经营管理各司其责、分工有序、监督到位,保障企业运营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战略实施提供坚定的治理保障。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决议、表决方式及签署、信息披露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及时对《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改,保障决策合规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开展扎实细致的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支出、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有效监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3月17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10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22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19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均在上市前,故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均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兰春990004
李一奎990004
杨英990004
王君业990004
孙黎990004
左仲鸿990004
贾丽娜990004
陈清西990004
李朝东990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9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现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报告等大事项进行审核监督,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合理、分工明确,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促进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岗位绩效评价和考核。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3月27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的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新上市,无需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0]361Z0009号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特宝生物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特宝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为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一)事项描述

特宝生物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制剂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度,特宝生物公司确认的营业收入为729,666,393.33元,其中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收入为723,318,495.48元,占业务收入的99.13%。

由于收入是特宝生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通过操纵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的收入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特宝生物公司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信息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36以及附注七、59。

(二)审计应对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国内生物制剂药品销售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与管理层访谈及选取销售合同进行检查,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特宝生物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结合产品类别、销售区域、以及客户等对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关注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4、选取样本对收入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5、对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发票、药品销售随货同行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发货单、客户签收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7、评价公司期末预计退货率、销售折扣率所采用原则、方法的合理性及一致性,并对相关数据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特宝生物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特宝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特宝生物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特宝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特宝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特宝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特宝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仕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雅莉

2020年3月2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05,885,845.83145,063,512.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7,003,024.6740,948,199.84
应收账款七、5124,248,383.55111,417,958.1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11,843,002.873,802,166.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5,391,084.3117,152,173.3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70,595,923.7055,280,356.1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2232,594.59185,397.78
流动资产合计445,199,859.52373,849,764.6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059,008,634.0866,566,334.13
在建工程七、2137,211,322.277,525,520.5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5196,406,083.62220,131,907.52
开发支出七、2622,362,453.0011,019,502.1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1,140,291.33295,49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923,406,828.5124,241,042.7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5,089,588.664,136,783.12
非流动资产合计344,625,201.47333,916,590.15
资产总计789,825,060.99707,766,354.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160,091,712.507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520,253,207.1210,089,282.91
预收款项七、366,600,135.512,309,21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734,580,557.1128,461,254.01
应交税费七、3824,517,203.1512,578,373.62
其他应付款七、394,682,009.496,599,611.36
其中:应付利息七、39106,997.92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0,724,824.88130,037,732.0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4813,829,934.5816,246,272.53
递延收益七、4960,300,305.6762,222,740.33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1,416,445.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5,546,685.7478,469,012.86
负债合计226,271,510.62208,506,744.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1360,300,000.00360,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3113,092,642.00113,092,642.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718,166,442.4012,589,188.6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5871,994,465.9713,277,779.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63,553,550.37499,259,609.8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63,553,550.37499,259,609.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89,825,060.99707,766,354.78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8,514,318.28132,118,645.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7,003,024.6740,948,199.84
应收账款十七、1124,248,383.55111,379,342.0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843,002.873,802,166.54
其他应收款十七、215,391,084.3117,148,183.3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9,959,163.8554,663,332.3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436,958,977.53360,059,869.1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5,365,343.8835,365,343.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8,893,136.7566,446,775.28
在建工程37,211,322.277,525,520.5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90,082,653.00212,727,728.24
开发支出22,157,744.9611,019,502.1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40,291.33295,49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24,587,597.6322,682,155.54
其他非流动资产4,406,406.002,995,97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73,844,495.82359,058,495.57
资产总计810,803,473.35719,118,364.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0,091,712.50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2,583,965.2716,292,370.66
预收款项6,600,135.512,308,285.18
应付职工薪酬33,771,775.2927,568,839.03
应交税费24,414,377.0412,569,472.21
其他应付款15,532,619.7415,465,063.50
其中:应付利息106,997.92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82,994,585.35144,204,030.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3,829,934.5816,246,272.53
递延收益59,952,528.7161,830,619.53
递延所得税负债1,416,445.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5,198,908.7878,076,892.06
负债合计258,193,494.13222,280,922.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0,300,000.00360,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033,135.2979,033,135.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166,442.4012,589,188.69
未分配利润95,110,401.5344,915,118.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52,609,979.22496,837,442.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10,803,473.35719,118,364.76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29,666,393.33448,282,685.52
其中:营业收入七、59729,666,393.33448,282,685.5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26,506,041.34426,811,190.34
其中:营业成本七、5979,973,878.6355,937,916.8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03,669,754.842,384,630.19
销售费用七、61419,683,502.15266,514,009.89
管理费用七、6261,706,424.0153,728,262.72
研发费用七、6353,405,572.7840,606,651.99
财务费用七、648,066,908.937,639,718.73
其中:利息费用七、643,375,297.893,744,443.73
利息收入七、64450,127.90264,418.47
加:其他收益七、6515,470,490.5411,767,375.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69-2,565,044.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01,471,144.4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11,650.017,941.7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067,448.3434,717,957.27
加:营业外收入七、7250,150.43287,977.40
减:营业外支出七、7325,104,894.4020,731,126.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1,012,704.3714,274,808.09
减:所得税费用七、7426,718,763.84-1,728,127.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293,940.5316,002,935.3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293,940.5316,002,935.3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293,940.5316,002,935.3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4,293,940.5316,002,935.3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4,293,940.5316,002,935.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8,496,901.26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951,761.44 元。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729,681,014.72450,063,671.56
减:营业成本十七、496,775,711.9265,875,876.92
税金及附加3,659,187.042,384,509.09
销售费用419,680,095.90266,482,540.33
管理费用60,618,847.2452,504,412.50
研发费用48,870,290.2936,061,922.78
财务费用8,101,158.267,668,954.18
其中:利息费用3,375,297.893,744,443.73
利息收入411,132.62232,376.68
加:其他收益15,303,430.3311,653,514.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569,486.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64,812.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941.7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4,709,667.7732,211,724.81
加:营业外收入50,150.43287,977.07
减:营业外支出25,100,832.8820,726,268.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9,658,985.3211,773,433.80
减:所得税费用23,886,448.22-2,379,081.2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5,772,537.1014,152,515.0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5,772,537.1014,152,515.0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55,772,537.1014,152,515.0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7,381,607.61477,278,989.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17,181,275.0350,739,65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4,562,882.64528,018,649.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230,695.8128,065,699.8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8,282,253.16132,383,373.04
支付的各项税费42,118,497.4625,240,026.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401,630,176.81253,182,614.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1,261,623.24438,871,71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01,259.4089,146,935.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95,00055,005.56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00055,005.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826,019.6014,600,457.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826,019.6014,600,45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31,019.60-14,545,451.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0,000,000.001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00.001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1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90,583.313,759,064.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4,47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864,583.31123,759,064.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4,583.31-13,759,064.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6,676.48397,985.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822,332.9761,240,405.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5,063,512.8683,823,107.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885,845.83145,063,512.86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7,333,675.11479,194,551.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612,721.3873,618,310.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5,946,396.49552,812,861.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0,421,315.2039,917,121.6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3,694,106.45127,967,577.03
支付的各项税费42,107,929.6624,808,235.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1,275,284.45280,738,25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7,498,635.76473,431,188.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447,760.7379,381,673.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5,005.5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005.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304,180.6714,066,904.4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304,180.6714,066,904.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04,180.67-14,011,898.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0,000,000.001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00,000.001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0,000,000.001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3,390,583.313,759,064.56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7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7,864,583.31123,759,064.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64,583.31-13,759,064.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6,676.48397,985.4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6,395,673.2352,008,695.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118,645.0580,109,949.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8,514,318.28132,118,645.05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2,589,188.6913,277,779.15499,259,609.84499,259,609.8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2,589,188.6913,277,779.15499,259,609.84499,259,609.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77,253.7158,716,686.8264,293,940.5364,293,940.53
(一)综合收益总额64,293,940.5364,293,940.5364,293,940.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577,253.71-5,577,253.71
1.提取盈余公积5,577,253.71-5,577,253.7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8,166,442.4071,994,465.97563,553,550.37563,553,550.37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1,173,937.19-1,309,904.67483,256,674.52483,256,674.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1,173,937.19-1,309,904.67483,256,674.52483,256,674.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15,251.5014,587,683.8216,002,935.3216,002,935.32
(一)综合收益总额16,002,935.3216,002,935.3216,002,935.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15,251.50-1,415,251.50
1.提取盈余公积1,415,251.50-1,415,251.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300,000.00113,092,642.0012,589,188.6913,277,779.15499,259,609.84499,259,609.84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2,589,188.6944,915,118.14496,837,442.1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2,589,188.6944,915,118.14496,837,442.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577,253.7150,195,283.3955,772,537.10
(一)综合收益总额55,772,537.1055,772,537.1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5,577,253.71-5,577,253.71
1.提取盈余公积5,577,253.71-5,577,253.7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8,166,442.4095,110,401.53552,609,979.22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1,173,937.1932,177,854.59482,684,927.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1,173,937.1932,177,854.59482,684,927.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15,251.5012,737,263.5514,152,515.05
(一)综合收益总额14,152,515.0514,152,515.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15,251.50-1,415,251.50
1.提取盈余公积1,415,251.50-1,415,251.5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300,000.0079,033,135.2912,589,188.6944,915,118.14496,837,442.12

法定代表人:兰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有限”),《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2600603688,法定代表人为兰春,注册地: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公司于1996年8月7日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特生物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海特”)、厦门建宝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建宝地产”)、厦门市新兴彩色印刷公司(简称“厦门新兴”)。特宝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序 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长沙海特5,600,000.0056.00%
2建宝地产2,400,000.0024.00%
3厦门新兴2,000,000.0020.00%
合计10,000,000.00100.00%

1997年6月2日,股东厦门建宝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厦门建宝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建宝实业”)。

1997年7月,长沙海特、建宝实业、厦门新兴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特宝有限6%、4%和10%的股权转让给厦门英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英发”)。 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长沙海特50%,建宝实业20%,厦门新兴10%,厦门英发20%。

1998年9月,长沙海特、建宝实业、厦门英发和厦门新兴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特宝有限21%、10%、10%和10%的股权转让给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通化东宝51%,长沙海特29%,建宝实业10%,厦门英发10%。

1999年4月,特宝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280万元,均为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增资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通化东宝51%,长沙海特29%,建宝实业10%,厦门英发10%。

1999年11月,建宝实业将其所持有的特宝有限10%股权转让给通化东宝,通化东宝将其所持有的特宝有限32%、7.5%和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通化新星生物提取厂(以下简称“通化新星”)、钟伟明和程建秋,通化新星又将其所持有的特宝有限32%股权转让给通化东宝。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为:通化东宝51%,长沙海特29%,厦门英发10%,钟伟明7.5%,程建秋2.5%。

2000年7月,赖伏英、孙黎、王君业和兰春四名新股东以货币方式投入资本金850万元,其中68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特宝有限注册资本由3280万元增至3960万元,其中:通化东宝42.24%,长沙海特24.02%,厦门英发8.28%,赖伏英6.67%,钟伟明6.21%,孙黎5.26%,王君业4.04%,程建秋2.07%,兰春1.21%。

2000年8月,特宝有限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2000]052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本公司。股本总额4,71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特宝有限截至200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序 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通化东宝19,895,040.0042.24%
2长沙海特11,313,420.0024.02%
3厦门英发3,899,880.008.28%
4赖伏英3,141,570.006.67%
5钟伟明2,924,910.006.21%
6孙黎2,477,460.005.26%
7王君业1,902,840.004.04%
8程建秋974,970.002.07%
9兰春569,910.001.21%
合计47,100,000.00100.00%

2005年8月29日,股东程建秋、王君业将其持有的股本全部转让给通化东宝,退出本公司;股东赖伏英、孙黎转让部分股本给通化东宝。2007年7月,本公司增加股本3,920万元,由厦门英才、杨英和通化东宝分别出资12,421,650.00元、11,778,350.00元和8,700,000.00元,本次增资后股本变更为8,000万元,其中通化东宝40.77%,厦门英才15.53%,杨英14.72%,长沙海特14.14%,厦门英发4.88%,钟伟明3.66%,赖伏英3.22%,孙黎2.38%,兰春0.71%。

2010年4月,本公司增加股本2,400万元,由通化东宝、杨英和孙黎分别出资6,114,876.00元、14,885,124.00元、3,000,000.00元,此外股东实际缴纳出资超出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2,8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股本变更为10,400万元,其中通化东宝37.24%,杨英25.64%,厦门英才11.94%,长沙海特10.88%,孙黎4.72%,厦门英发3.75%,钟伟明2.81%,赖伏英2.47%,兰春0.55%。

2010年5月,部分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予以转让,具体转让情况为:厦门英发、厦门英才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杨英;长沙海特将其持有的10.88%股权分别转让给郑善贤4.16%、蔡智华4.02%、左仲鸿2.7%;钟伟明将其持有的1.42%的股权转让给赖伏英,1.15%股权转让给孙黎;孙黎将其持有的1.73%的股权转让给李一奎,1.15%的股权转让给王君业。2013年5月,本公司向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发行股份3,600万股置换该公司其余股东持有的85.71%股权,注册资本由10,4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同年8月和10月公司两次增资扩股,截至2013年10月14日止,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万元。

2014年3月,顾维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0.03%的股权转让给杨毅玲。

2015年12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17,280万元转增股本,转增后的总股本为33,280万元。

2016年11月,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750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资金。其中杨英8,787,653.00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782,593.00 元,孙黎4,107,803.00 元,郑善贤752,275.00元,蔡智华727,320.00元,赖伏英634,661.00元,左仲鸿423,748.00元,李一奎365,400.00元,王君业243,600.00元,兰春99,164.00元,孙志里286,347.00元,陈方和285,912.00元,张林忠514,676.00元,顾文274,559.00元,赖力平272,271.00元,杨美花408,716.00元,周卫东397,894.00元,王世媛289,846.00元,邹平227,796.00元,郑杰华320,880.00元,杨毅玲等24位自然人合计296,886.00元。总增资额为13,750万元,其中出资额2,750万元计入股本,剩余部分11,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增资后,总股本变更为36,030万元。

2018年12月16日,吕炜与孙黎签订《股权转让交割书》,约定吕炜将其持有的特宝生物68,350股的股份转让给孙黎。

2019年1月31日,王珺继承原股东王润华持有的特宝生物273,400股的股份。2019年3月18日,林炎、林静怡分别继承原股东唐超芳持有的特宝生物148,319股的股份。2019年3月19日,林炎将其持有的特宝生物148,319股的股份转让给林静怡。转让完成后,林静怡持有特宝生物296,638股的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仍为36,030万元,股权结构详见本附注七、51。

2020年1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8号文《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并于2020年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变更为406,8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2016年10月之前本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特尔立、特尔康、特尔津三种生物药品。2016年10月,本公司取得新产品派格宾的新药证书,并通过GMP认证,自2016年11月起开始销售派格宾。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研发中心、医学发展中心、知识产权管理中心、生产中心、质量中心、市场中心、销售中心、国际发展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中心等部门,拥有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一家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

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

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有确凿证据表明不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

b.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有确凿证据表明不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

b.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a.其他应收款组合1:员工暂借款、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有确凿证据表明不存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等

b.其他应收款组合2:存放其他单位的押金和保证金

c.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6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6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6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例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将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金融资产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此标准以下的作为单项金额非重大的金融资产。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结转时按定额成本法计价,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实际发生额对定额成本进行调整。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仅有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9。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4-350-5%2.94%-2.71%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40-5%33.33%-6.79%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120-3%33.33%-8.08%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19.40%-9.70%
固定资产改造年限平均法4-100-3%25.00%-9.7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受益年限法定使用权
派格宾受益年限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技术受益年限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非专利技术受益年限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计算机软件受益年限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本公司将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发支出予以费用化;将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时点作为资本化开始的时点,将可直接归属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Ⅲ期临床结束后申请并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与相应的GMP证书的时点作为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②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具体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国内销售收入和出口销售收入,其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国内销售收入:

①由本公司负责运输的,于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由客户自行提货的,于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

于发货且报关离境并取得海关确认的放行单后确认收入。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①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②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③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①执行财会〔2019〕6号文,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②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③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10。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都相应调增2019年1月1日短期借款106,997.92元、调减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106,997.92元。

④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⑤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5,063,512.86145,063,512.8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0,948,199.8440,948,199.840
应收账款111,417,958.14111,417,958.14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802,166.543,802,166.5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7,152,173.3017,152,173.3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5,280,356.1755,280,356.17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5,397.78185,397.780
流动资产合计373,849,764.63373,849,764.6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6,566,334.1366,566,334.130
在建工程7,525,520.577,525,520.57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20,131,907.52220,131,907.520
开发支出11,019,502.1111,019,502.11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5,499.95295,499.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4,241,042.7524,241,042.750
其他非流动资产4,136,783.124,136,783.120
非流动资产合计333,916,590.15333,916,590.15
资产总计707,766,354.78707,766,354.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0,000,000.0070,106,997.92106,997.9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089,282.9110,089,282.910
预收款项2,309,210.182,309,210.1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8,461,254.0128,461,254.010
应交税费12,578,373.6212,578,373.620
其他应付款6,599,611.366,492,613.44-106,997.92
其中:应付利息106,997.92-106,997.92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30,037,732.08130,037,732.0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6,246,272.5316,246,272.530
递延收益62,222,740.3362,222,740.3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8,469,012.8678,469,012.860
负债合计208,506,744.94208,506,744.9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0,300,000.00360,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3,092,642.00113,092,642.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2,589,188.6912,589,188.6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277,779.1513,277,779.1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9,259,609.84499,259,609.84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9,259,609.84499,259,609.8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07,766,354.78707,766,354.78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增2019年1月1日短期借款106,997.92元、调减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106,997.92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2,118,645.05132,118,645.0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0,948,199.8440,948,199.840
应收账款111,379,342.07111,379,342.07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802,166.543,802,166.540
其他应收款17,148,183.3017,148,183.3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54,663,332.3954,663,332.39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60,059,869.19360,059,869.19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5,365,343.8835,365,343.8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6,446,775.2866,446,775.280
在建工程7,525,520.577,525,520.57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12,727,728.24212,727,728.240
开发支出11,019,502.1111,019,502.110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5,499.95295,499.9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2,682,155.5422,682,155.540
其他非流动资产2,995,970.002,995,97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59,058,495.57359,058,495.570
资产总计719,118,364.76719,118,364.7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0,000,000.0070,106,997.92106,997.92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6,292,370.6616,292,370.660
预收款项2,308,285.182,308,285.180
应付职工薪酬27,568,839.0327,568,839.030
应交税费12,569,472.2112,569,472.210
其他应付款15,465,063.5015,358,065.58-106,997.92
其中:应付利息106,997.92-106,997.92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44,204,030.58144,204,030.5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6,246,272.5316,246,272.530
递延收益61,830,619.5361,830,619.5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8,076,892.0678,076,892.060
负债合计222,280,922.64222,280,922.6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0,300,000.00360,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033,135.2979,033,135.2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2,589,188.6912,589,188.690
未分配利润44,915,118.1444,915,118.1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6,837,442.12496,837,442.1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19,118,364.76719,118,364.76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增2019年1月1日短期借款106,997.92元、调减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106,997.92元。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0、3、6、16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5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被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针对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实施增值税简易征收,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经2014年、2015年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备案,本公司2019年度的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针对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免征增值税率。2018年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备案,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62,240.94112,830.05
银行存款205,723,604.89144,950,682.81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205,885,845.83145,063,512.8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7,003,024.6740,948,199.84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7,003,024.6740,948,199.8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283,199.84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283,199.84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26,406,136.10
1至2年3,421,415.90
2至3年2,817,444.71
3年以上
3至4年491,441.58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33,136,438.2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组合2133,136,438.29100.008,888,054.746.68124,248,383.55118,083,014.10100.006,665,055.965.64111,417,958.14
合计133,136,438.29/8,888,054.74/124,248,383.55118,083,014.10/6,665,055.96/111,417,958.1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2019年12月31日,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6,406,136.105,992,914.914.74
1-2年3,421,415.90911,841.5526.65
2-3年2,817,444.711,491,856.7052.95
3-4年491,441.58491,441.58100.00
合计133,136,438.298,888,054.746.68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65,055.962,278,826.9055,828.128,888,054.74
合计6,665,055.962,278,826.9055,828.128,888,054.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5,828.1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客户一8,465,302.006.361,019,953.92
客户二6,203,500.004.66294,107.94
客户三4,778,408.003.59226,544.32
客户四4,619,601.823.47219,015.32
客户五4,611,624.123.46218,637.10
合计28,678,435.9421.541,978,258.6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843,002.87100.003,802,166.54100.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1,843,002.87100.003,802,166.54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一1,590,000.0013.43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二1,484,000.0012.53
单位三1,400,000.0011.82
单位四1,060,000.008.95
单位五677,600.005.72
合计6,211,600.0052.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5,391,084.3117,152,173.30
合计15,391,084.3117,152,173.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5,365,617.76
1至2年363,120.24
2至3年5,997.70
3年以上
3至4年70,616.70
4至5年240,737.26
5年以上
合计16,046,089.66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15,275,868.3515,791,762.33
待摊费用1,094,218.46
押金保证金588,923.00603,923.00
代收代付款174,335.752,094.00
其他6,962.5628,963.56
合计16,046,089.6617,520,961.35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368,788.05368,788.05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86,217.30286,217.3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655,005.35655,005.3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员工1员工备用金190,823.931年以内1.19
员工2员工备用金185,146.841年以内1.15
员工3员工备用金181,647.431年以内1.13
员工4员工备用金181,444.211年以内1.13
员工5员工备用金176,308.841年以内1.10
合计/915,371.25/5.70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000,320.779,000,320.774,094,280.584,094,280.58
在产品37,317,578.4837,317,578.4826,068,278.7926,068,278.79
库存商品9,724,448.539,724,448.5315,911,006.1415,911,006.1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包装物5,891,490.365,891,490.364,851,583.644,851,583.64
低值易耗品4,567,372.564,567,372.563,388,040.663,388,040.66
发出商品4,094,713.004,094,713.00967,166.36967,166.36
合计70,595,923.7070,595,923.7055,280,356.1755,280,356.17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进项税额232,594.59185,397.78
合计232,594.59185,397.78

其他说明无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9,008,634.0866,566,334.1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9,008,634.0866,566,334.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改造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624,022.12141,306,152.222,077,487.076,747,085.6013,757,968.70188,512,715.71
2.本期增加金额3,571,801.00702,810.301,205,177.805,479,789.10
(1)购置3,571,801.00702,810.301,205,177.805,479,789.1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50,659.19157,557.20408,216.39
(1)处置或报废250,659.19157,557.20408,216.39
4.期末余额24,624,022.12144,627,294.032,780,297.376,747,085.6014,805,589.30193,584,288.4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1,009,751.7691,325,403.911,517,357.396,063,250.4612,030,618.06121,946,381.58
2.本期增加金额691,426.0611,329,408.85225,270.75148,281.60634,189.6013,028,576.86
(1)计提691,426.0611,329,408.85225,270.75148,281.60634,189.6013,028,576.86
3.本期减少金额246,670.58152,633.52399,304.10
(1)处置或报废246,670.58152,633.52399,304.10
4.期末余额11,701,177.82102,408,142.181,742,628.146,211,532.0612,512,174.14134,575,654.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922,844.3042,219,151.851,037,669.23535,553.542,293,415.1659,008,634.08
2.期初账面价值13,614,270.3649,980,748.31560,129.68683,835.141,727,350.6466,566,334.1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7,211,322.277,525,520.57
工程物资
合计37,211,322.277,525,520.5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211,322.2737,211,322.277,525,520.577,525,520.57
合计37,211,322.2737,211,322.277,525,520.577,525,520.5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86,536,500.007,525,520.5729,685,801.7037,211,322.279.639.63自筹及政府补助
合计386,536,500.007,525,520.5729,685,801.7037,211,322.2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派格宾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939,904.97254,881,970.612,739,109.9218,812,700.001,993,370.00284,367,055.50
2.本期增加金额28,297.511,725,818.001,754,115.51
(1)购置28,297.511,725,818.001,754,115.5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0,800.00111,495.14122,295.14
(1)处置10,800.00111,495.14122,295.14
4.期末余额5,939,904.97254,881,970.612,756,607.4318,812,700.003,607,692.86285,998,875.8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533,295.1741,160,619.46951,015.4718,179,367.321,410,850.5664,235,147.98
2.本期增加金额126,171.0024,425,297.28203,768.49200,000.05436,729.9625,391,966.78
(1)计提126,171.0024,425,297.28203,768.49200,000.05436,729.9625,391,966.78
3.本期减少金额10,800.0023,522.5134,322.51
(1)处置10,800.0023,522.5134,322.51
4.期末余额2,659,466.1765,585,916.741,143,983.9618,379,367.371,824,058.0189,592,792.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80,438.80189,296,053.871,612,623.47433,332.631,783,634.85196,406,083.62
2.期初账面价值3,406,609.80213,721,351.151,788,094.45633,332.68582,519.44220,131,907.5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96.3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期末土地使用权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物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330号车间地块5,939,904.972,659,466.173,280,438.80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水针注射液11,019,502.11388,645.5811,408,147.69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11,726,645.044,626,984.047,099,661.00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4,155,173.32300,529.013,854,644.31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12,811,350.5912,811,350.59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9,950,331.819,950,331.81
ACT503,675,191.893,675,191.89
ACT60403,257.99403,257.99
其他研发项目21,637,927.4521,637,927.45
合计11,019,502.1164,748,523.6753,405,572.7822,362,453.00

其他说明

(1) 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等

项 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2019.12.31的研发进度截至2018.12.31的研发进度
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水针注射液2013年1月Ⅲ期临床试验批件补充研究资料补充研究资料
项 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2019.12.31的研发进度截至2018.12.31的研发进度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2019年5月Ⅲ期临床试验批件Ⅲ期临床试验进行中取得Ⅱ期总结报告,汇总资料申请Ⅲ期临床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2019年5月Ⅲ期临床试验批件Ⅲ期临床试验进行中汇总资料准备申请Ⅲ期临床

开发支出期末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改造费62,027.7562,027.75
液相色谱仪延保费100,000.0037,500.0362,499.97
保修服务费133,472.20995,985.8851,666.721,077,791.36
合计295,499.95995,985.88151,194.501,140,291.33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公益性捐赠72,720,000.0010,908,000.0058,805,115.448,820,767.32
递延收益59,952,528.718,992,879.3161,261,786.539,189,267.98
预计负债13,829,934.582,074,490.1916,246,272.532,436,940.88
资产减值准备7,033,844.011,055,520.8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10,954,182.892,738,545.72
信用减值准备9,543,060.091,431,459.01
合计156,045,523.3823,406,828.51154,301,201.4024,241,042.7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折旧9,442,969.901,416,445.49
合计9,442,969.901,416,445.4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员工购房暂借款1,852,000.002,653,080.00
专利申请费203,182.66284,813.12
预付房屋、设备款3,034,406.001,198,890.00
合计5,089,588.664,136,783.12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60,091,712.5070,106,997.92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60,091,712.5070,106,997.92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的抵押借款明细如下:

借 款 人金额抵押物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91,712.50土地使用权-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330号、制剂系统、水处理系统、净化系统、发酵系统、纯化系统等99项固定资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2,801,603.994,881,969.04
专利技术费10,167,476.385,035,623.55
工程款7,284,126.75171,690.32
合计20,253,207.1210,089,282.9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6,600,135.512,309,210.18
合计6,600,135.512,309,210.1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8,456,999.78152,325,090.27146,206,540.7034,575,549.3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254.236,026,194.676,025,441.145,007.76
三、辞退福利216,458.47216,458.47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8,461,254.01158,567,743.41152,448,440.3134,580,557.1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23,295,745.65135,933,435.83128,196,464.4931,032,716.99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2,905,393.492,905,393.49
三、社会保险费2,363.463,418,651.723,418,202.132,813.05
其中:医疗保险费2,148.602,903,022.182,902,626.842,543.94
工伤保险费42.97180,678.12180,676.5044.59
生育保险费171.89334,951.42334,898.79224.52
四、住房公积金306,417.965,619,319.445,655,612.78270,124.6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852,472.714,448,289.796,030,867.813,269,894.6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8,456,999.78152,325,090.27146,206,540.7034,575,549.3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费
3、企业年金缴费
离职后福利:
1.基本养老保险4,082.345,807,277.925,806,613.224,747.04
2.失业保险费171.89218,916.75218,827.92260.72
合计4,254.236,026,194.676,025,441.145,007.7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690,460.611,883,454.56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19,240,246.489,602,459.94
个人所得税943,328.79640,434.45
城市维护建设税258,332.24131,739.05
房产税148,325.36161,209.39
教育费附加110,713.8256,459.59
地方教育附加73,809.2137,639.73
土地使用税51,978.6764,973.34
环境保护税7.973.57
合计24,517,203.1512,578,373.62

其他说明: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682,009.496,492,613.44
合计4,682,009.496,492,613.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费用2,656,602.573,566,068.31
押金及保证金1,348,709.951,586,853.60
救灾基金484,105.94356,132.50
代收代付款192,591.03983,559.03
合计4,682,009.496,492,613.4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预计期后退货毛利额6,295,062.631,499,327.59
预计期后销售折让额9,951,209.9012,330,606.99
合计16,246,272.5313,829,934.5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①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退换货条款及历史经验数据,合理预计退货率,估算退货金额,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并根据当期平均销售毛利率预估退货成本,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差额确认为预计负债。

②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销售折让条款及历史经验数据,合理估算折让金额,抵减当期营业收入并确认为预计负债。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62,222,740.331,746,679.003,669,113.6660,300,305.67
合计62,222,740.331,746,679.003,669,113.6660,300,305.6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Y型PEG化干扰素α2b注射液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7,051,282.051,948,717.9515,102,564.10与资产相关
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乙肝Ⅲ期)2,262,446.28258,565.292,003,880.99与资产相关
闽台(厦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200,000.00300,000.00900,000.00与资产相关
市科技计划项目-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乙肝Ⅲ期)1,128,099.17128,925.62999,173.55与资产相关
符合国际标准的大规模预充式制剂车间改造项目742,044.92192,992.50549,052.42与资产相关
重组人白介素-11水针注射液1,000,000.001,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厦门市生物医药孵化器432,262.3645,786.90386,475.46与资产相关
治疗性重组蛋白质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139,256.93216,845.41922,411.52与资产相关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给予的“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临床研究扶持款-562,524.5464,472.73498,051.81与资产相关
丙肝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给予的“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临床研究扶持款-乙肝1,120,115.71128,013.22992,102.49与资产相关
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755,632.00755,632.00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资助资金386,922.57340,450.2046,472.37与收益相关
厦门海洋生物产业社区-厦门海洋生物医药专业测试分析及研究开发平台568,833.00341,829.00910,662.00与收益相关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600,000.0030,600,000.00与资产相关
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费400,000.00250,000.00650,000.00与收益相关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国际化项目2,481,200.002,481,200.00与收益相关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国际化项目1,154,850.001,154,850.00与资产相关
国内外发明及维持专利补助392,120.8044,343.84347,776.96与资产相关
合计62,222,740.331,746,679.003,669,113.6660,300,305.6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60,300,000.00360,30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安德信内验(2016)第B-021号”《验资报告》审验。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2,592,642.00112,592,642.00
其他资本公积500,000.00500,000.00
合计113,092,642.00113,092,642.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247,317.605,577,253.7116,824,571.31
任意盈余公积1,341,871.091,341,871.09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12,589,188.695,577,253.7118,166,442.4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按母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277,779.15-1,309,904.6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277,779.15-1,309,904.6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293,940.5316,002,935.3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77,253.711,415,251.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71,994,465.9713,277,779.1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25,265,883.8379,833,956.75446,161,063.2755,845,955.78
其他业务4,400,509.50139,921.882,121,622.2591,961.04
合计729,666,393.3379,973,878.63448,282,685.5255,937,916.82

其他说明: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793,262.911,036,723.84
教育费附加768,541.27444,310.21
地方教育附加512,360.82296,206.81
资源税
房产税296,650.72318,880.68
土地使用税103,957.34129,946.68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194,964.20158,558.40
其他税费17.583.57
合计3,669,754.842,384,630.19

其他说明: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用278,936,792.35165,849,095.82
职工薪酬75,652,163.1365,737,700.62
业务差旅费14,877,216.4913,235,713.36
业务招待费12,015,578.078,816,998.16
办公业务费3,749,023.463,794,163.49
业务宣传费4,785,644.383,198,217.92
运输费3,971,287.172,347,516.66
调查与咨询服务费21,697,122.941,133,014.75
经营租赁费1,507,622.001,303,785.10
保险费1,314,921.05782,403.57
包装费816,123.77199,399.67
折旧费12,142.198,834.09
其他347,865.15107,166.68
合计419,683,502.15266,514,009.89

其他说明: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2,587,207.4736,564,065.40
办公费5,028,110.344,271,600.81
差旅费3,332,252.113,826,840.80
资产摊销及折旧1,686,106.821,410,970.26
董事会费986,070.001,296,000.00
业务招待费4,147,201.811,488,977.87
中介服务费1,419,692.391,350,771.12
维修费353,555.24854,528.90
存货报废损失133,337.71927,715.67
低值易耗品803,306.09312,043.41
租赁费226,926.00179,751.50
上市费用116,259.60
其他886,398.431,244,996.98
合计61,706,424.0153,728,262.72

其他说明: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519,354.6519,854,659.39
委托外部研发费9,608,639.026,776,562.67
折旧费4,414,494.583,915,855.64
材料费7,454,333.323,542,528.74
维修费1,409,058.691,562,806.68
燃料动力费1,968,261.911,601,099.52
租赁费1,504,074.481,245,454.99
专利申请费1,134,278.66859,443.74
办公费516,453.45362,958.39
差旅费794,880.98353,675.11
会议费1,704,203.13398,325.96
运输费138,911.8096,883.85
检测费1,079,776.0436,397.31
仪器设备158,852.07
合计53,405,572.7840,606,651.99

其他说明: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净支出2,925,169.993,480,025.26
现金折扣4,983,620.744,548,214.89
汇兑损益6,382.34-516,714.48
银行手续费151,735.86128,193.06
合计8,066,908.937,639,718.73

其他说明: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3,328,663.463,511,180.77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340,450.203,615,843.43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11,699,213.044,479,065.58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102,163.84161,286.10
合计15,470,490.5411,767,375.88

其他说明: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86,217.3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78,826.90
合计-2,565,044.20

其他说明: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471,144.44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1,471,144.44

其他说明: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其中:固定资产7,941.77
无形资产1,650.01
合计1,650.017,941.77

其他说明: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捐赠利得28,237.4928,237.49
赔偿款171,300.00
无需支付的款项20,444.88112,764.8920,444.88
其他1,468.063,912.511,468.06
合计50,150.43287,977.4050,150.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8,912.2915,843.678,912.2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25,016,335.2120,664,649.8025,016,335.21
滞纳金及罚款535.744,253.91535.74
其他79,111.1646,379.2079,111.16
合计25,104,894.4020,731,126.5825,104,894.40

其他说明:

对外捐赠主要系资助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的“中国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提供的资金以及药品。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4,468,104.1114,580,314.52
递延所得税费用2,250,659.73-16,308,441.75
合计26,718,763.84-1,728,127.2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91,012,704.3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3,651,905.6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132,926.2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678,607.7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916,554.2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661,230.10
所得税费用26,718,763.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政府补助款13,450,506.6547,363,476.32
代收代付款2,104,851.751,517,993.04
收回员工借款1,001,080.00285,920.00
利息收入450,127.90264,418.47
收押金及保证金26,000.001,132,639.60
其他148,708.73175,212.51
合计17,181,275.0350,739,659.9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期间费用383,780,466.76237,382,996.53
捐赠支出14,270,668.0014,748,825.12
代收代付款3,050,251.50570,521.36
其他528,790.55480,271.26
合计401,630,176.81253,182,614.2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上市申报中介费用4,474,000.00
合计4,474,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4,293,940.5316,002,935.32
加:资产减值准备-1,471,144.44
信用减值损失2,565,044.2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385,150.4312,311,712.20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5,391,966.7825,230,774.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1,194.50409,607.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50.01-7,941.7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912.2915,843.6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258,621.413,346,458.3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34,214.24-16,308,441.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16,445.4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315,567.53-13,860,788.2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061,817.89-1,137,923.6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251,169.1864,615,844.4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301,259.4089,146,935.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05,885,845.83145,063,512.8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45,063,512.8683,823,107.6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0,822,332.9761,240,405.2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05,885,845.83145,063,512.86
其中:库存现金162,240.94112,830.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05,723,604.89144,950,682.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885,845.83145,063,512.8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38,606,924.78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3,280,438.80抵押借款
合计41,887,363.58/

其他说明: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11,560,414.66
其中:美元1,614,639.576.976211,264,048.57
欧元37,819.707.8155295,579.87
菲律宾比索5,718.500.1375786.22
港币
应收账款--415,072.81
其中:美元50,760.006.9762354,111.91
欧元7,800.007.815560,960.90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3,495.92
其中:欧元407.507.81553,184.82
英镑34.009.1501311.10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研发项目补助7,400,000.00其他收益7,400,000.00
政府奖励金1,706,900.00其他收益1,706,900.00
其他2,592,313.04其他收益2,592,313.04
本期递延收益转入3,669,113.66其他收益3,669,113.66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本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厦门生物技术研发及转让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1.54%(2018年:

22.9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73%(2018年:10.82%)。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年至三年以内三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6,009.176,009.17
应付账款4,258.404,258.40
其他应付款1,532.911,532.91
捐赠义务1,317.821,125.002,442.82
合计13,118.301,125.0014,243.30

(续上表)

项目名称2018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年至三年以内三年至五年以内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7,000.007,000.00
应付账款1,008.931,008.93
其他应付款659.96659.96
捐赠义务1,285.002,430.003,715.00
合计9,953.892,430.0012,383.89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80。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于2019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外币(主要为对美元和欧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101.76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57.35万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孙志里其他
郑杰华其他
张林忠其他

其他说明

1、孙志里为公司董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持有公司0.43%股份。

2、郑杰华为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17%股份。

3、张林忠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0.41%股份。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兰春40,000,000.002018年8月24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担保合同的担保到期日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截至报告期末主债权尚未发生。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012.86973.7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张林忠40,617.5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郑杰华22,684.75
其他应付款孙志里20,588.58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公司未来需要承担的捐赠义务如下:

项 目协议文件对方单位协议期间资金捐赠(万元)
2020年2021年
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18.01.01至2021.12.311,125.001,125.00
“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2018.05.28至2021.12.31180
肝遇之路-患者药品捐赠项目“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2019.10.01至2020.09.3012.82
合计1,317.821,125.00

(续上表)

项 目协议文件对方单位协议期间药品捐赠(万元)
2020年2021年
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18.01.01至2021.12.31
“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2018.05.28至2021.12.31568.00690.00
肝遇之路-患者药品捐赠项目“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2019.10.01至2020.09.30145.00
合计713.00690.00

1.说明:①“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约定,本公司协议期间内捐赠25万支派格宾,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捐赠14.78万支,还需捐赠10.22万支。

②“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约定项目期间捐赠药品派格宾不少于3万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捐赠1.48万支,还需捐赠不少于1.52万支。

2.2019年公司实际履行的捐赠义务为:①公司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的约定,2019年公司已完成当年度的捐赠义务,金额为1125万元。②公司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约定,2019年公司已完成当年度的捐赠义务,实际捐赠现金160万元,药品捐赠派格宾8.92万支。③公司与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签

订的“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合同履行期限2018.09.01至2019.08.31),公司已完成该协议项下的所有捐赠义务,累计捐赠现金68万元,药品3万支。④公司根据“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合同履行期限自2019.10.01至2020.09.30),2019年已完成当年度的捐赠义务,实际捐赠现金51.264万元,药品捐赠1.48万支。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2020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面值1元。46,500,000.00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0,17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本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防控要求,及时部署疫情应对策略,但疫情对于医院用药及在医院开展的临床研究项目会有暂时性影响,该部分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疫情防控情况。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及积极应对其对本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26,406,136.10
1至2年3,421,415.90
2至3年2,817,444.71
3年以上
3至4年491,441.58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33,136,438.2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组合2133,136,438.29100.008,888,054.746.68124,248,383.55118,042,365.60100.006,663,023.535.64111,379,342.07
合计133,136,438.29/8,888,054.74/124,248,383.55118,042,365.60/6,663,023.53/111,379,342.0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按组合2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6,406,136.105,992,914.914.74
1-2年3,421,415.90911,841.5526.65
2-3年2,817,444.711,491,856.7052.95
3-4年491,441.58491,441.58100.00
4年以上
合计133,136,438.298,888,054.746.68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63,023.532,280,859.3355,828.128,888,054.74
合计6,663,023.532,280,859.3355,828.128,888,054.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5,828.1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客户一8,465,302.006.361,019,953.92
客户二6,203,500.004.66294,107.94
客户三4,778,408.003.59226,544.32
客户四4,619,601.823.47219,015.32
客户五4,611,624.123.46218,637.10
合计28,678,435.9421.541,978,258.6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5,391,084.3117,148,183.30
合计15,391,084.3117,148,183.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5,365,617.76
1至2年363,120.24
2至3年5,997.70
3年以上
3至4年70,616.70
4至5年240,737.26
5年以上
合计16,046,089.6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15,275,868.3515,791,762.33
待摊费用01,094,218.46
押金保证金588,923.00603,923.00
代收代付款174,335.752,094.00
其他6,962.5622,563.56
合计16,046,089.6617,514,561.3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期信用损失减值)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366,378.05366,378.05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88,627.30288,627.3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655,005.35655,005.3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员工1员工备用金190,823.931年以内1.19
员工2员工备用金185,146.841年以内1.15
员工3员工备用金181,647.431年以内1.13
员工4员工备用金181,444.211年以内1.13
员工5员工备用金176,308.841年以内1.10
合计/915,371.25/5.7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3,237,138.037,871,794.1535,365,343.8843,237,138.037,871,794.1535,365,343.8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43,237,138.037,871,794.1535,365,343.8843,237,138.037,871,794.1535,365,343.8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43,237,138.0343,237,138.037,871,794.15
合计43,237,138.0343,237,138.037,871,794.1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25,265,883.8396,636,574.51446,161,063.2765,822,204.75
其他业务4,415,130.89139,137.413,902,608.2953,672.17
合计729,681,014.7296,775,711.92450,063,671.5665,875,876.92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262.2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470,490.5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045,831.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2,565,395.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2,147,998.6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10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270.24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兰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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