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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王光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王光进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专业背景及主要工作履历

本人王光进,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3年6月取得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6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2020年7月1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历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经济管理办公室第一副主任、经济法系商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民商经济法学院银行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本人于2020年7月1日退休,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兼职情况

本人于2020年12月8日至今担任北京诚享天下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且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王光进101010004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出席会议前,本人对相关资料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会议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等信息,针对董事会决议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决议有效落实。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共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审计委员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决策效率。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

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本人在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期间就审计重点及进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团队进行了了解沟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就公司生产运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了公司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参加培训情况2023年,本人参与了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2023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此外,报告期内,本人还积极学习上交所监管法规,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修订,切实提高自己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参会股东的建议及诉求,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了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此外,本人通过公司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股吧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及时与公司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2023年10月,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世琦先生沟通交流,就公司上市以来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市值管理、投资者关系、媒体舆情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同时,积极了解当前公司各项核心技术的研发进展情况,并就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原材料采购价格未来变化趋势进行深入探讨;此外,在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公司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武当实验室项目”建设基地,并与相关项目和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对于已投产的项目,重点了解了目前的合作客户及产品出货情况,对尚在建设中的项目,侧重对项目规划及建设进度进行了了解。

现场考察期间,本人了解到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持研发创新,积极推动新产品及新工艺的迭代更新;各建设项目均按照规划进度有序开展;公司市值管理、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等均依法合规开展。本人建议公司在进一步夯实主业,努力提升公司业绩的同时,要进一步关注市场及行业动态,加强市场舆论和市场信息的监测,建立有效的舆论监测机制,并及时了解行业新产品、竞品动态、舆论动态等信息,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保持积极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与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收到会议通知后本人及时审阅了议案,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同时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查阅和分析,对2022年度已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查,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了评估,鉴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合法合规,关联方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因此,本人认为公司此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有合理性,增加预计额度的事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销商品、原材料,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所有交易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在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事项的披露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能积极把控对外担保风险,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除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正常往来之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和管理情况十分关注,督促公司在合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执行,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八)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在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十)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十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是公司结合2022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所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23年5月31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十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发布公告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全体投资者传递了公司的重要信息,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上述关于定期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三会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权力、决策及监督机构的职责,充分发挥内控制度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十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

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的沟通交流,促进信息共享和决策效率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并利用本人在法律领域的专长,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降低法律风险,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光进2024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光进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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