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润新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任期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王光进先生、非独立董事陈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居忠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3日(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9)《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6月20日(1)《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一致同意

在审议及决策上述重大事项时,审计委员会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委员们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职能,有效提高了审计委员会的决策效率。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有职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在公司内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认真讨论了公司重要财务会计和审计事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关注了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2022年11月30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所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控评价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审计工作重点、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的规范运行。

四、总体评价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及内控管理的完善。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一方面,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跟进内部审计计划的推进执行;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公司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做好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核查;同时,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与监督,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错漏和误导性陈述,不断推动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及内控制度的完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委员:张居忠

签字:____________

委员:王光进

签字:____________

委员:陈虎

签字:____________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